主題:為主「枉費」

06/26 馬太福音 第87天

經文:馬太福音二十六章1~16節

26:1 耶穌說完了這一切的話,就對門徒說:
26:2 「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
26:3 那時,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聚集在大祭司稱為該亞法的院裡。
26:4 大家商議要用詭計拿住耶穌,殺他,
26:5 只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民間生亂。」
26:6 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
26:7 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極貴的香膏來,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澆在他的頭上。
26:8 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
26:9 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賙濟窮人。」
26:10 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甚麼難為這女人呢?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
26:11 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26:12 她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做的。
26:13 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
26:14 當下,十二門徒裡有一個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去見祭司長,說:
26:15 「我把他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
26:16 從那時候,他就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

這段經文記載著一個女人(約翰福音提到她就是伯大尼的馬利亞),把一瓶極貴的香膏(約翰福音提到可以賣三十兩,三十兩約是一個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資)澆在耶穌的頭上,以至於有人覺得「枉費」。第13節耶穌特別提及普天下傳福音的時候,要講到這件事!可見一個愛主愛到人覺得枉費這件事,和福音有很大的關係:

「為主枉費」是福音的最高目的:福音的目的不只是讓許多人的身心靈得著釋放,也不只是改變人的生命和個性,福音的最高目的是要得著許多的人。這些人單純、火熱、殷勤地愛主到一個地步甚至有人覺得他們「枉費」了,或太痴、太狂、太迷了。所以主不僅要看見許多人的生命被改變、人心被滿足,祂還要看見許多人為主把一切擺上,無怨無悔地為祂而活。感謝主!福音不管傳到那裡,我們都會看到一群一群這樣的人,這就是福音的最高目的。弟兄姊妹們,但願我們也能讓福音在我們身上達到最高的目的!

「枉費為主」是福音的最大見證:唯有一群「為主枉費」的人,才能讓人看見福音的能力。當我們對耶穌愈認真,人們就會相信我們所信的神是真的。所以弟兄姊妹!讓我們不要作太聰明的基督徒,我們要回應主的心意,更單純、火熱、殷勤地愛主,我們要拾回起初的愛心,不要變冷淡、複雜、懶惰了!信耶穌要有一份傻勁,不能算計太多!

這段經文讓我們看見,當我們為主擺上時,往往是人們所無法理解的,然而卻是主所記念和稱讚的(參10、13節)。不管人怎麼看我們,我們知道在主裡的勞苦是蒙主記念的、是值得的。第14~16節則記載另一個故事,那就是猶大為了三十塊錢而出賣了耶穌。今天也有許多原來跟隨耶穌的人,卻因為貪財而離開了主,甚至背棄了主。馬利亞把三十兩價值的香膏倒在耶穌身上,猶大為了三十塊錢出賣耶穌,你選擇那一個呢?

回應

主啊!祢才是真正為我們枉費了祢自己的生命,我們為祢做的一切,都是祢所配得的!

禱讀

馬太福音二十六章10~11節

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甚麼難為這女人呢?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

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QT經文

馬太福音二十六章1~16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