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合宜之分

03/16 哥林多前書 第14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七章1~7節

7: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7: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7: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7: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7: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7: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7:7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 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從第七章開始,使徒保羅一一回答哥林多教會給保羅的信上所提的問題。首先,保羅對於基督徒的婚姻提出三點原則:

第一、保羅說:「我說男不近女倒好」。「男不近女」不是指一般人際往來,而是指男女有肌膚之親的事。當時的極端禁慾主義者認為守獨身是「絕對的好」,但保羅使用「倒好」的意思,卻不是指絕對的好,僅是表示適當與合宜。我們要注意保羅的立場並非提倡禁慾主義,因此必須避免扭曲了保羅的思想觀念—保羅自己雖然守獨身,但他並不提倡禁慾主義(參提前四3、西二23)。保羅說這話的意思是指,在教會中弟兄姊妹相交要有界限,以免遭受撒但的試探。

第二、保羅在這裡提出兩點避免發生淫亂的方法,(一)消極方面:男不近女倒好。(二)積極方面: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參2節)。因此他也提出了夫妻彼此相待原則,就是彼此要以合宜之分相待(參3節),也不可彼此虧負(參4~5節上),免得受到撒旦試探(參5節下)。夫妻雙方在性生活當中要以合宜之分彼此相待,也就是說夫妻要互相尊重,互相適應,兩者都要為對方的滿足和幸福著想,不可自私自利。若需暫時分房,也要雙方同意,並遵守彼此交通後所定下的規則,「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任何不正常的夫妻生活方式,乃是給魔鬼留地步,導致家庭破裂。所以應當捍衛我們家庭,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參弗四27),免得牠有機可趁。

第三、保羅提出守獨身是有條件的,這條件是「有神的恩賜」。所以保羅說:「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守獨身不嫁娶,並不是單靠自己的想法就可以,而是要照著神所賜的恩典異象去行。因此在跟隨主的道路上,不是仿效別人的模式去行,而是要清楚領受神對自己的心意,並照著神的旨意行,如同保羅所說:「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參17節)

弟兄姊妹,願我們凡事清潔、謹守分際,以合宜之分彼此相待,凡事不可虧負人,使我們得以遠離撒旦的試探,在主的保守裡身心靈都得強健,婚姻美滿,有好的見證。

回應

主啊,求祢保守孩子的心,凡事都看得「合宜」、行得「合宜」不虧負任何人,全心全意一生榮耀祢。

禱讀

以弗所書五章24~25節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七章1~7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