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論守獨身

03/19 哥林多前書 第17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七章25~40節

7:25 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
7:26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7:27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7:28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7:29 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7: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
7:31 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
7:32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7: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7: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7: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7:36 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
7:37 倘若人心裡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裡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如此行也好。
7:38 這樣看來,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7:39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
7:40 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 神的靈感動了。

今天讀的這段經文是講到守獨身的問題。在使徒保羅的觀念中,似乎守童身、守節不嫁娶是比較「有福氣」的,但是我們不能以表面意義來解釋真理,那麼為什麼他看起來比較鼓勵「不嫁娶」呢?原因有三個:第一、是現今的艱難,所以守素安常比較好(參26節)。第二、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參31節)。第三、為了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參35節)。

保羅在主面前「蒙憐恤,能作忠心的人」,所以他雖沒有主的明文「命令」,但卻有神的靈感動印證(參40節),這也說出神對那向祂忠誠的人,是何等的信託。了解了以上的三個原因,我們就能明白保羅這樣教導哥林多教會的緣由。然而,雖然守獨身對我們有益處,但卻不能將之視為聖潔或自傲的理由。更不可高舉任何守童身或守節的人,且凡事效法、尊崇他,這樣,將使守獨身成為挾制人的牢籠。

聖經也很清楚的描述末世的光景,所以身為基督徒,應該將注意力放在最緊要且具永恆價值的事情上,而不要將眼光定睛在婚姻、權力、地位和財富…等短暫的事務上,因為世上的一切終將過去,唯有屬靈的事永遠長存,所以我們要追求主,努力完成神的託付,好贏得那能存到永恆的冠冕。再一次強調,雖然保羅認為守獨身很好,可以帶來上述的三項好處,但這並不是意味著結婚不好,守獨身才是有福的,因為守童身或守節本身不能為我們帶來任何的價值,它的價值在於它可以使我們能夠更沒有攪擾的專心愛主,討主的喜悅。因此,我們應該擁有的態度是,無論神量給我們甚麼身分,我們都能為主的緣故,在自己的本分上盡己所能,因此,做妻子的就要盡妻子的職責,好叫丈夫喜悅;做丈夫的也要盡力愛妻子,使妻子歡心,二人同心建立一個愛主的家庭,這樣也能討主的歡心。故此,無論獨身與否,只要凡事為主而行、遵主命而行,在神看來都是美好的。

回應

主啊,求祢幫助我們當照著祢的旨意去愛妻子、愛丈夫,或孩子,凡事討主的喜悅。

禱讀

哥林多前書七章35節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七章25~40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