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神使大衛得勝
08/23 歷代志上 第18天
經文:歷代志上十八章1~17節
本章主要在描述大衛的軍事勝利,其實是呼應上一章神的應許:「你無論往那裡去,我常與你同在,剪除你的一切仇敵;我必使你得大名,好像世上大大有名的人一樣。」(參代上十七8)表明上帝所應允的必然成就:「大衛無論往那裡去,耶和華都使他得勝。」(參代上十八6、13)
大衛的軍隊的確是常勝軍。不過,大衛不但心裡明白,是上帝使他無往不利,他也用實際的行動來表達這一點:「大衛王將這些器皿,並從各國奪來的金銀,就是從以東、摩押、亞捫、非利士、亞瑪力人所奪來的,都分別為聖獻給耶和華。」(參代上十八11)奉獻最基本的意義,就是宣告我所擁有的都是上帝的賞賜。雖然我們不能推論:「因為大衛奉獻,所以神使他得勝。」;可是我們卻有十足的把握,大衛的奉獻行動,深深的感動上帝,因為他的奉獻不但表明感恩,更表明「所有的得勝」都是上帝的賞賜。
一提到奉獻,基督徒常常就會把注意力放在金錢的數額上。但是,奉獻的意義與實踐重點,卻不是金額多寡的問題,而是主權問題。尤其對我們這些蒙救贖的人而言,保羅認為:「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參羅十四7~9)既然連我們的命都是基督用血買贖回來的,那還需談論金錢奉獻多寡的問題嗎?我們的十一奉獻,乃是為要宣告、承認上帝擁有我們生命的主權。
大衛在得勝的歡呼雀躍聲中,並沒有忘記「這一切」都是上帝所賜,仍然以奉獻表明神是這一切的主宰,包括他自己。親愛的基督徒,你是否也是甘心樂意地藉著十一奉獻,表明自己是屬於基督的人呢?
回應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基督,我感謝祢,曾以祢的生命救贖我的靈魂,我也歡迎祢成為我生命的主宰;我願意將一切獻上,為祢所用。求主與我同行直到永遠!阿們!
禱讀
羅馬書十四章7~9節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
QT經文
歷代志上十八章1~17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