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天國子民的義(一)

04/13 馬太福音 第13天

經文:馬太福音五章17~20節

5: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5: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5:19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5: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這段經文一開始,耶穌就提到「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的確有許多人以為耶穌來是要「廢掉律法」。因為耶穌說:「信耶穌得永生」,因此許多時候,因信稱義的道理會被誤解,福音成了「廉價福音」。耶穌在此強調祂沒有廢掉律法,反而是要來「成全律法」(17~19節)。

何謂「耶穌來是要成全律法」?

耶穌「應驗了律法和先知」:耶稣來到世界就是律法和先知的應驗,換句話說,一切舊约先知和律法所要求的標準,都因為耶穌的受死和復活而得著實現。但這並不表示我們基督徒就可以不遵守律法,因為我們雖然已經因信稱義,但我們還要從內心活出合乎義的完全生活,這樣才能勝過法利賽人那種只有外表之好行為的義。例如:耶穌不僅希望我們沒有行為上的淫亂,祂要我們連「淫念」都除去(參27~28節)。但願我們這些因信成為義的基督徒,不但沒有放縱我們的行為,反而活得更完全來榮耀天父!

耶穌給我們「行律法的能力」:耶穌來「成全律法」,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意義:一個真正因信耶穌而稱義的人才有能力行出律法。為什麼呢?一方面,當一個人被耶穌的愛感動時,他就會甘心樂意去遵行神的律法,這就是神最高的智慧。愛使人更有力量去討神的喜悅,我相信這是我們每一個信耶穌的人共同的經歷。我們願意活出更高的義的原因,不是為了上天堂,而是因為愛。

另一方面,我們因著信耶穌就得著一個新的生命,有聖靈內住幫助我們有能力遵行律法。律法只能從「外面」來管理人,耶穌卻藉著聖靈從「裡面」來管理人,這才是真正能「成全律法」的有效方法。我相信這也是我們所有因信耶穌,而領受新的心和靈的人共同的經歷,聖靈幫助我們有力量勝過罪惡,活出更高的義!

回應

主啊!讓我因為愛祢的緣故而活出更高的義來榮耀祢的名!也讓我能更體貼聖靈,好讓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順從聖靈的人身上!

禱讀

馬太福音五章20節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QT經文

馬太福音五章17~20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