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榮神與益人

03/25 哥林多前書 第23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章14節~十一章1節

10:14 我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10:15 我好像對明白人說的,你們要審察我的話。
10:16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
10:17 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10:18 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豈不是在祭壇上有分嗎?
10:19 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甚麼呢?或說偶像算得甚麼呢?
10:20 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 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
10:21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10:22 我們可惹主的憤恨嗎?我們比他還有能力嗎?
10:23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10:24 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
10:25 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
10:26 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
10:27 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
10:28 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
10:29 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這自由為甚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
10:30 我若謝恩而吃,為甚麼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呢?
10:31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 神而行。
10:32 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 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
10:33 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
11:1 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在今天這段經文中,看似使徒保羅告訴哥林多教會的信徒,當要逃避拜偶像的事,但若更深度地探討這段經文,我們會發現,保羅是透過吃祭物的問題,教導哥林多信徒凡事要以榮耀神和利他為準則而行。

哥林多是一個偶像充斥的城市,許多非基督徒喜歡在偶像廟裏坐席,也會邀請當時已信耶穌的老朋友赴席。雖然有許多基督徒會拒絕參加,但也有基督徒因朋友的熱情邀約,就前去應酬一番,因而也會從廟裏帶些祭過偶像的食物回家與家人分享。為什麼哥林多信徒會有這樣的行為呢?因為哥林多信徒認為祭鬼沒什麼大不了,所以他們自以為是地認為自己可以在神與偶像之間做選擇。為此,有人請教保羅,應該如何處理。於是,保羅便用猶太人最清楚的聖餐與獻祭作比喻來教導他們,他說,當我們領受聖餐的時候,我們是領受基督的血、基督的身體,是與愛我們的神有甜美的相交,領受主的筵席。這就如同猶太人的獻祭,一般的人是不可以吃的,只有那些在祭壇旁侍奉的人才可以吃祭物,因為那表示與祭壇有分。

所以保羅要哥林多信徒不可輕忽外邦人祭拜過的食物,因為那是祭鬼之物,不是祭神之物,吃了那祭鬼之物,就表示與牠們有關係。各位弟兄姊妹,我們是否也這樣,常常輕忽了某些屬靈的事,因此去做了許多不可做的事,導致於我們與基督的關係受到損傷呢?

基督徒的生活有兩大目標,榮耀神與不使人跌倒。因此即便我們有自由行各樣的事,但若有人會因著我的自由而跌倒或者不來教會了,那麼我們就要因著愛弟兄的緣故,約束自己的自由。

最後,保羅教導哥林多信徒,若有未信者邀請我們去他們家時,凡他們所擺上的食物,只要存著感謝的心領受,就可以吃,不用去查問是否為祭拜之物。但倘若主人特別告知我們那是祭拜之物,我們就要因為對方的緣故,犧牲我們的自由與權利而不吃,因為對方會特別告訴我們,就表示他的心裏對於基督徒該不該吃這類食物有疑問,甚至可能他認為基督徒不該吃,所以我們要為他良心的緣故不吃。各位弟兄姊妹,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要為了榮神益人而做,就如同保羅一樣,所以不管在家庭、職場、人際關係上,我們都要時時提醒自己,效法保羅的榜樣。

回應

主啊,求祢幫助我,時時效法保羅作一個願意體貼人的人,讓我不要單顧自己的益處,要作一位能夠造就人,榮神益人的人!

禱讀

哥林多前書十章31節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十章23~十一1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