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合一的聖餐

03/27 哥林多前書 第25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一章17~34節

11:17 我現今吩咐你們的話,不是稱讚你們;因為你們聚會不是受益,乃是招損。
11:18 第一,我聽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彼此分門別類,我也稍微地信這話。
11:19 在你們中間不免有分門結黨的事,好叫那些有經驗的人顯明出來。
11:20 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
11:21 因為吃的時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飯,甚至這個飢餓,那個酒醉。
11:22 你們要吃喝,難道沒有家嗎?還是藐視 神的教會,叫那沒有的羞愧呢?我向你們可怎麼說呢?可因此稱讚你們嗎?我不稱讚!
11:23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11:24 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有古卷:擘開)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11:25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11:26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11:27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11:28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11:29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11:30 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
11:31 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
11:32 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
11:33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
11:34 若有人飢餓,可以在家裡先吃,免得你們聚會,自己取罪。其餘的事,我來的時候再安排。

今天的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顯得格外憤慨,因為哥林多教會信徒在主的晚餐的聚會中分門別類,有錢的人聚在一處,先吃各人帶來的美食美酒,不願意久等,也不願分享給較貧窮的弟兄姊妹,甚至還喝醉了酒,而窮苦的弟兄姊妹則處在另一邊,沒有食物、餓著肚子!倘若是你,你會做何感想?這樣的行為可以稱得上是合一嗎?答案當然是令人感到氣憤,並且破壞了彼此的合一,然而使徒保羅並沒有直接責備他們,反而不厭其煩地再次將聖餐的意義和內容教導他們,讓我們也一起來領受聖餐的教導。

一、聖餐禮的必須性:這權柄是來自耶穌基督的設立,而整個聖餐禮是「看得見的道」,為的是記念耶穌(參約六48~56)。基督藉著聖靈降臨在整個聖餐的過程中,使信徒們藉著吃餅喝杯得著屬天的能力和祝福,同時信徒也藉此紀念耶穌的救贖。

二、在聖餐當中,我們要省察自己的罪:聖餐是教會裡最聖潔、最重要的聚會,所以我們不單是要紀念主的死,還要除掉自己的罪—自私和驕傲…等,因此,當我們守聖餐時,最低限度要為罪,為義,自己責備自己,深深痛悔在神的面前,以免得罪神,而失去領聖餐所帶來的利益。

三、要按理守聖餐:聖餐的意義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再來」,因此人在聚會中,若態度隨便輕慢,不辨明聖餐是代表主的身體,就是觸犯了基督的身體和血,這樣不但得不著祝福,反而招來了虧損,所以我們應當謹慎省察。

四、不可混亂主的愛餐,傷害合一:初代教會時期,弟兄姊妹們會在領聖餐前或後預備愛宴,所以他們會把家中的食物帶來和弟兄姊妹分享,然而哥林多教會富有的信徒卻不是如此,因此保羅要求弟兄姊妹們不可再分門別類,若有缺乏的,就要幫補。

今天的經文再次提醒我們,聖餐不只是一個儀式,更不是例行公事,而是一種對神的敬拜與合一的表現。所以我們要好好的省察,看看我們的內心是否真的敬畏神?是否也以神的愛真誠地來愛弟兄姊妹?願神光照我們,讓我們真正認識自己內裡的光景,好讓我們真的可以在主的愛中,與神、與人彼此合一連結。

回應

主啊,求祢的聖靈天天將神的愛澆灌在我的心中,讓我可以愛祢,可以愛人,可以愛自己,讓我可以看見別人的需要。

禱讀

約翰福音十七章22節

祢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3~34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