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活出愛

03/29 哥林多前書 第27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2~27節

12:12 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
12:13 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12:14 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
12:15 設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
12:16 設若耳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
12:17 若全身是眼,從哪裡聽聲呢?若全身是耳,從哪裡聞味呢?
12:18 但如今, 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
12:19 若都是一個肢體,身子在哪裡呢?
12:20 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子卻是一個。
12:21 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
12:22 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
12:23 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它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
12:24 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 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
12:25 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
12:26 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
12:27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這段經文教導我們很重要的功課,就是在基督的身體裡我們應該互為肢體,以各自的屬靈恩賜相互配搭。對於這個功課,我們應該以何種態度去學習呢?

首先,這段經文提到肢體與身子的關係,「肢體」是指眾信徒,也就是我們;「身子」則是指基督。保羅借用人之身體和肢體的關係,說明我們如何藉著聖靈在教會中的運行,獲得各種不同的恩賜(參11節),然後彼此配搭。教會見證基督,「一個」卻有「許多」,是見證基督的豐盛;「雖多」仍是「一個」,是見證信徒在基督的合一。所以,在基督裡的合一就是榮耀神的見證。

保羅藉由恩賜的合一的關係」有五點提醒:

  1. 我們是相同的──恩賜雖多,仍同是肢體(參14節)
  2. 我們是相連的──不能彼此分離(參15~16節)
  3. 我們是相依的──不能說,我用不著你(參17~22節)
  4. 我們是相顧的──不體面的,給他加上體面;不俊美的,給他加上俊美(參23~25節)
  5. 我們是相通的──同受苦、同喜樂、同榮耀(參26~27節)

我們是「一」也是「許多」;我們是「許多」也是「一」,但什麼是「合一」呢?那就是「愛」。上帝不會問我們開的是哪種車,祂會問我們搭載的人中,有多少人是沒有交通工具的。 上帝不會問我們房子有多大,祂會問我們邀請過多少人來到我們家裡。上帝不會問我們有多少朋友,祂會問我們是多少人的朋友……。

「愛」是恩賜的品管,「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們不僅沒有權利選擇成為哪一個肢體,我們更沒有權利去批評任何一個肢體。透過這段經文,神要我們活出一個重要態度,就是在屬靈恩賜的配搭下,我們要「彼此相顧」活出愛,對於比我們軟弱的,我們要越發愛他,『把加倍的體面給那軟弱、有缺欠的肢體』。我們就能在基督裡不分彼此,一起同得榮耀!

回應

主啊!我要時時刻刻的儆醒,竭力保守合一的靈,乃是為著祢。讓我在這個身體中可以發揮我的功能,成為一個討祢喜悅的人;求祢幫助我活出「彼此相顧」的心。

禱讀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25b~27節

總要肢體彼此相顧。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2~27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