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保羅的苦難

05/10 哥林多後書 第28天

經文:哥林多後書十一章23節下~33節

11:23 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
11:24 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
11:25 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裡。
11:26 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裡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
11:27 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
11:28 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
11:29 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
11:30 我若必須自誇,就誇那關乎我軟弱的事便了。
11:31 那永遠可稱頌之主耶穌的父 神知道我不說謊。
11:32 在大馬士革的亞哩達王手下的提督把守大馬士革城,要捉拿我,
11:33 我就從窗戶中,在筐子裡,從城牆上被人縋下去,脫離了他的手。

在今天的經文中,看到使徒保羅述說他在傳福音過程中所經歷到的各種迫害與苦難,這些經歷幾乎都是要被置於死地的災難;例如:猶太人的鞭打,依照拉比的傳統,鞭打時必須將受罰的人身上衣服脫光,雙手綁在枕木上,然後用牛皮或驢皮製成的鞭子打。前胸打十三下,後背打二十六下。猶太人的鞭子大約有手掌那樣的寬,從背後的肩膀打下去時,鞭的尾端會長達前腹的肚臍。當背後打完二十六下,再反過來打前胸時,早已傷痕累累的前胸怎能再忍受得了這樣的重複鞭打?而羅馬人的鞭打更嚴重,他們是在鞭子上包著牛骨,打在人的身上,不是皮開肉綻,就是腰骨折斷。

使徒保羅在這裡說他被羅馬人「棍打」,但路加卻說是「鞭打」(參徒十六22~23、二十二24)。此外,他還被石頭打了一次,這是猶太人死刑的一種,要打到死才停止。這事被記載在使徒行傳第十四章19節,是在路司得和特庇地區發生的事件,後來使徒保羅在他的門徒幫助下,才得以甦醒起來,然後繼續冒著生命危險傳揚福音。雖然他每次遇到的災難,都足以讓他死亡,但保羅並沒有因此就灰心、氣餒,他還是為教會的事掛心;越是受挫,他迫切傳福音的心就越堅強,因為他知道神就在他身邊與他同行,為使更多的人能因他認識福音的真諦、享受耶穌基督拯救的恩典。所以,他不放棄任何一個可能的機會,甚至不辭辛勞上訴到羅馬皇帝的法庭去,為的就是希望能向羅馬皇帝傳福音。

一個真正被神呼召的傳道者,不會誇耀自己為福音做了多少事工,也不會吹噓自己多麼地勇敢傳福音、受到多少迫害。真正獻身傳福音的人,只會在受到迫害、困境時,更加謙卑地祈求神帶領他,使他有更多的勇氣面對苦難,不會失落信心。因他知道:如果沒有神的扶持,他不會得到力量勝過苦難,也無法在傳福音的事工上堅持下去。

回應

感謝主,在今日,我們身邊沒有屬於政治、宗教性的迫害。雖有經濟壓力、健康問題等等帶來的苦難與軟弱,但我們要像使徒保羅一樣來誇自己的軟弱,時時地想到神,唯有神才是生命的主。

禱讀

彼得前書四章1~2節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

QT經文

哥林多後書十一章23下~33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