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以色列的敗亡

7/26 列王紀下 第23天

經文:列王紀下十七章1~23節

17:1 猶大王亞哈斯十二年,以拉的兒子何細亞在撒馬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九年。
17:2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只是不像在他以前的以色列諸王。
17:3 亞述王撒縵以色上來攻擊何細亞,何細亞就服事他,給他進貢。
17:4 何細亞背叛,差人去見埃及王梭,不照往年所行的與亞述王進貢。亞述王知道了,就把他鎖禁,囚在監裡。
17:5 亞述王上來攻擊以色列遍地,上到撒馬利亞,圍困三年。
17:6 何細亞第九年亞述王攻取了撒馬利亞,將以色列人擄到亞述,把他們安置在哈臘與歌散的哈博河邊,並米底亞人的城邑。
17:7 這是因以色列人得罪那領他們出埃及地、脫離埃及王法老手的耶和華─他們的 神,去敬畏別神,
17:8 隨從耶和華在他們面前所趕出外邦人的風俗和以色列諸王所立的條規。
17:9 以色列人暗中行不正的事,違背耶和華─他們的 神,在他們所有的城邑,從瞭望樓直到堅固城,建築邱壇;
17:10 在各高岡上、各青翠樹下立柱像和木偶;
17:11 在邱壇上燒香,效法耶和華在他們面前趕出的外邦人所行的,又行惡事惹動耶和華的怒氣;
17:12 且事奉偶像,就是耶和華警戒他們不可行的。
17:13 但耶和華藉眾先知、先見勸戒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說:「當離開你們的惡行,謹守我的誡命律例,遵行我吩咐你們列祖,並藉我僕人眾先知所傳給你們的律法。」
17:14 他們卻不聽從,竟硬著頸項,效法他們列祖,不信服耶和華─他們的 神,
17:15 厭棄他的律例和他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並勸戒他們的話,隨從虛無的神,自己成為虛妄,效法周圍的外邦人,就是耶和華囑咐他們不可效法的;
17:16 離棄耶和華─他們 神的一切誡命,為自己鑄了兩個牛犢的像,立了亞舍拉,敬拜天上的萬象,事奉巴力,
17:17 又使他們的兒女經火,用占卜,行法術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他的怒氣。
17:18 所以耶和華向以色列人大大發怒,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只剩下猶大一個支派。
17:19 猶大人也不遵守耶和華─他們 神的誡命,隨從以色列人所立的條規。
17:20 耶和華就厭棄以色列全族,使他們受苦,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以致趕出他們離開自己面前,
17:21 將以色列國從大衛家奪回;他們就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作王。耶羅波安引誘以色列人不隨從耶和華,陷在大罪裡。
17:22 以色列人犯耶羅波安所犯的一切罪,總不離開,
17:23 以致耶和華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正如藉他僕人眾先知所說的。這樣,以色列人從本地被擄到亞述,直到今日。

何細亞殺了比加,篡位作以色列王的時候,以色列國早已失去了大部分的土地,而且在國際地位上,也只不過是亞述帝國轄下的一個屬國,既沒有自主的尊嚴,也沒有自保的力量。然而世人何其虛妄,竟也垂涎如此的王位,寧可背負弒君的罪名,也要坐上這樣的虛擬王位,過過乾癮。何細亞作王九年,卻有三分之一的時間,被亞述軍隊圍困在撒瑪利亞城內,令人感到既可憐又可笑。究竟是亞述的軍隊圍困了何細亞呢?還是他自己選擇了「被圍困」呢?

感謝神,當初祂創造人類的時候,就已經賦予人自由意志;所以我們有相當大的自主權選擇向左或向右。今天常聽見基督徒向人吐苦水、表達無奈,一副無法為自己的行為、選擇負責的樣子。難道人真的可以把「環境、外力」當作藉口,而無需承擔責任嗎?彼得前書一章十七節:「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上帝的公義正是顯明在—祂按「各人行為」作為審判依據的事上。因此,我們不但在今世要承擔「自己的選擇」所產生的後果;也要在來世為自己的行為,面對上帝的審判。我們所犯的罪行,若不願意在今日悔改,就是選擇來世的審判。

以色列的敗亡,不僅是因為他們不聽上帝的命令,也是因為他們輕看上帝所賜許多悔改的機會,硬著頸項不肯及時悔改,以至於錯誤越陷越深、積非成是、倒黑為白,到末了終於被神棄絕。一生的失敗很少只是因為一次的錯誤,一生的失敗總是因為「一生都不悔改」的錯誤。以色列國的失敗乃是因為兩百多年來都堅持重複相同的錯誤;雖然有先知、神人(如以利亞、以利沙),受差遣呼籲他們悔改;雖然有國勢中興的時期(如暗利、耶羅波安二世),可以休養生息、調轉腳步。然而不論上帝是警告、是管教、是安慰、是幫助,以色列總不調轉回頭,仍然堅持錯誤,以至於以色列國從上到下、由裡到外,全然敗壞到體無完膚,完全失去選民的見證,完全與外邦人無異。

有些基督徒豈不也是如此?一生堅持用爾虞我詐的方式從商、一生堅持自己沒有恩賜可以沒有福音果子、一生拒絕心意更新傾聽神旨、一生堅持照自己意思作基督徒、一生堅持不下功夫去明白神的話、一生拒絕成為代禱的角色、一生只顧自己不管別人、一生堅持選擇不必捨己的道路。難道我們仍然誤以為,可以把「環境、外力」當作不悔改的藉口,而無需面對上帝的審問嗎?上帝必須公義,我們不能再自欺!

回應

親愛的天父!祢是公義的上帝,所以祢必須審判;謝謝祢已經為我預備了救贖的恩典,
幫助我珍惜、寶貴基督為我付出的贖價,一生堅持走悔改的道路。阿們!

禱讀

彼得前書一章17節
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

QT經文

列王紀下十七章1~23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