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重申十誡及其意義

11/20 申命記 第8天

經文:申命記五章1~33節

5:1 摩西將以色列眾人召了來,對他們說:「以色列人哪,我今日曉諭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可以學習,謹守遵行。
5:2 耶和華─我們的 神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
5:3 這約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乃是與我們今日在這裡存活之人立的。
5:4 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面對面與你們說話─
5:5 那時我站在耶和華和你們中間,要將耶和華的話傳給你們;因為你們懼怕那火,沒有上山─說:
5:6 「『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5:7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5:8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5:9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5:10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5:11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5:12 「『當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為聖日。
5:13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
5:14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牛、驢、牲畜,並在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安息。
5:15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 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裡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 神吩咐你守安息日。
5:16 「『當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5:17 「『不可殺人。
5:18 「『不可姦淫。
5:19 「『不可偷盜。
5:20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5:21 「『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5:22 「這些話是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雲中、幽暗中,大聲曉諭你們全會眾的;此外並沒有添別的話。他就把這話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我了。」
5:23 「那時,火焰燒山,你們聽見從黑暗中出來的聲音;你們支派中所有的首領和長老都來就近我,
5:24 說:『看哪,耶和華─我們 神將他的榮光和他的大能顯給我們看,我們又聽見他的聲音從火中出來。今日我們得見 神與人說話,人還存活。
5:25 現在這大火將要燒滅我們,我們何必冒死呢?若再聽見耶和華─我們 神的聲音就必死亡。
5:26 凡屬血氣的,曾有何人聽見永生 神的聲音從火中出來,像我們聽見還能存活呢?
5:27 求你近前去,聽耶和華─我們 神所要說的一切話,將他對你說的話都傳給我們,我們就聽從遵行。』
5:28 「你們對我說的話,耶和華都聽見了。耶和華對我說:『這百姓的話,我聽見了;他們所說的都是。
5:29 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
5:30 你去對他們說:你們回帳棚去吧!
5:31 至於你,可以站在我這裡,我要將一切誡命、律例、典章傳給你;你要教訓他們,使他們在我賜他們為業的地上遵行。』
5:32 所以,你們要照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的謹守遵行,不可偏離左右。
5:33 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你們行的,你們都要去行,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

本章的背景記載在申命記四章44~49節,摩西帶領新一代的以色列人來到約但河以東的摩押地,向他們重新陳明律法。

一、律法與西乃之約(參申五1~3)。在本章第1節,摩西強調「今日」曉諭你們的律例典章…。這裡的「今日」,強調不只是上一代子民要遵守的律法,新一代的子民也要重新委身遵行神的話,因為「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參2節)。這個約是神與他們的祖先在何烈山所立的「西乃山之約」,內容包含所有的律法;不僅是十誡而已,還強調耶和華與人永不間斷的關係。從今天起,新一代的子民必須遵守律法與西乃山之約的規定,過敬畏耶和華,以神為中心的生活,將來進迦南才能與拜偶像的迦南人有所不同。

二、十誡內容(參申五7~21)。「十誡」是神在何烈山(西乃山)所頒布的,是律法的根本與中心,也是「西乃之約」的精華所在。十誡首次記載在出埃及記二十章3~17節,前四條誡命談到人對上帝的責任,後六條誡命談到人對別人應有的責任。其中,第五條誡命吩咐人應當孝敬父母,這是唯一一條帶有應許的誡命。上帝應許「孝敬父母」的兒女有兩種福氣:一、得福(指生活富足或事業順利),二、日子得以長久(指長壽)。

三、人對律法的態度(參申五1)。以色列人對律法應有的態度,首先是「要聽」,要聆聽上帝的話;接著,是要「學習」律法的規定;最後是「謹守遵行」。這三個步驟缺一不可,這樣才能實行神的真理。

我們對聖經上的話,首先「要聽」進內心,接著要「學習」與研讀話語的內容,最後,還要在日常生活中「謹守遵行」,生命受到神話語的影響,才能活出像神的生命!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感謝祢賜下寶貴的話語給我。求祢讓我「要聽」進祢的話語,並在日常生活中「學習」與「謹守遵行」,讓我活出屬神的生命。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

申命記五章1節
摩西將以色列眾人召了來,對他們說:「以色列人哪,我今日曉諭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可以學習,謹守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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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五章1~33節

主題:蒙神祝福之道

11/19 申命記 第7天

經文:申命記四章1~49節

4:1 「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 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
4:2 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 神的命令。
4:3 耶和華因巴力‧毘珥的事所行的,你們親眼看見了。凡隨從巴力‧毘珥的人,耶和華─你們的 神都從你們中間除滅了。
4:4 惟有你們專靠耶和華─你們 神的人,今日全都存活。
4:5 我照著耶和華─我 神所吩咐的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4:6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
4:7 哪一大國的人有 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 神、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
4:8 又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
4:9 「你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
4:10 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的那日,耶和華對我說:『你為我招聚百姓,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使他們存活在世的日子,可以學習敬畏我,又可以教訓兒女這樣行。』
4:11 那時你們近前來,站在山下;山上有火焰沖天,並有昏黑、密雲、幽暗。
4:12 耶和華從火焰中對你們說話,你們只聽見聲音,卻沒有看見形像。
4:13 他將所吩咐你們當守的約指示你們,就是十條誡,並將這誡寫在兩塊石版上。
4:14 那時耶和華又吩咐我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4:15 「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甚麼形像。
4:16 惟恐你們敗壞自己,雕刻偶像,彷彿甚麼男像女像,
4:17 或地上走獸的像,或空中飛鳥的像,
4:18 或地上爬物的像,或地底下水中魚的像。
4:19 又恐怕你向天舉目觀看,見耶和華─你的 神為天下萬民所擺列的日月星,就是天上的萬象,自己便被勾引敬拜事奉它。
4:20 耶和華將你們從埃及領出來,脫離鐵爐,要特作自己產業的子民,像今日一樣。
4:21 耶和華又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起誓必不容我過約旦河,也不容我進入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為業的那美地。
4:22 我只得死在這地,不能過約旦河;但你們必過去得那美地。
4:23 你們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們 神與你們所立的約,為自己雕刻偶像,就是耶和華─你 神所禁止你做的偶像;
4:24 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 神。
4:25 「你們在那地住久了,生子生孫,就雕刻偶像,彷彿甚麼形像,敗壞自己,行耶和華─你 神眼中看為惡的事,惹他發怒。
4:26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們作見證,你們必在過約旦河得為業的地上速速滅盡!你們不能在那地上長久,必盡行除滅。
4:27 耶和華必使你們分散在萬民中;在他所領你們到的萬國裡,你們剩下的人數稀少。
4:28 在那裡,你們必事奉人手所造的神,就是用木石造成、不能看、不能聽、不能吃、不能聞的神。
4:29 但你們在那裡必尋求耶和華─你的 神。你盡心盡性尋求他的時候,就必尋見。
4:30 日後你遭遇一切患難的時候,你必歸回耶和華─你的 神,聽從他的話。
4:31 耶和華─你 神原是有憐憫的 神;他總不撇下你,不滅絕你,也不忘記他起誓與你列祖所立的約。
4:32 「你且考察在你以前的世代,自 神造人在世以來,從天這邊到天那邊,曾有何民聽見 神在火中說話的聲音,像你聽見還能存活呢?這樣的大事何曾有、何曾聽見呢?
4:33 【併於上節】
4:34  神何曾從別的國中將一國的人民領出來,用試驗、神蹟、奇事、爭戰、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大可畏的事,像耶和華─你們的 神在埃及,在你們眼前為你們所行的一切事呢?
4:35 這是顯給你看,要使你知道,惟有耶和華─他是 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
4:36 他從天上使你聽見他的聲音,為要教訓你,又在地上使你看見他的烈火,並且聽見他從火中所說的話。
4:37 因他愛你的列祖,所以揀選他們的後裔,用大能親自領你出了埃及,
4:38 要將比你強大的國民從你面前趕出,領你進去,將他們的地賜你為業,像今日一樣。
4:39 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記在心上,天上地下惟有耶和華他是 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
4:40 我今日將他的律例誡命曉諭你,你要遵守,使你和你的子孫可以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的地上得以長久。」
4:41 「那時,摩西在約旦河東,向日出之地,分定三座城,
4:42 使那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可以逃到這三城之中的一座城,就得存活:
4:43 為流便人分定曠野平原的比悉;為迦得人分定基列的拉末;為瑪拿西人分定巴珊的哥蘭。」
4:44 摩西在以色列人面前所陳明的律法─
4:45 就是摩西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後所傳給他們的法度、律例、典章;
4:46 在約旦河東伯‧毘珥對面的谷中,在住希實本、亞摩利王西宏之地;這西宏是摩西和以色列人出埃及後所擊殺的。
4:47 他們得了他的地,又得了巴珊王噩的地,就是兩個亞摩利王,在約旦河東向日出之地。
4:48 從亞嫩谷邊的亞羅珥,直到西雲山,就是黑門山。
4:49 還有約旦河東的全亞拉巴,直到亞拉巴海,靠近毘斯迦山根。

本章,神指示以色列民得福的祕訣。未來他們如何在神所賜的迦南地長住久安呢?最重要的關鍵有兩個:

一、遵守上帝的律法。上帝要以色列民遵守祂的律法,祂對他們說:「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參申四1~2)神重申一切的律法,目的就是要求他們有忠心,聽從祂的話,並且不加添也不刪減,這樣他們就能存活;一旦進入應許之地,也能承受那地為業。而且在需要神時,只要求告耶和華,祂就應允他們,與他們相近。

二、尊耶和華是獨一真神。在眾神之中,有何神像耶和華呢?祂曾從火中跟祂的子民說話,曾施行神蹟領他們出埃及,為了使他們知道,惟有耶和華是神,除祂以外並無別神。申命記第四章32~35節提到:「自神造人在世以來……曾有何民聽見神在火中說話的聲音,像你聽見還能存活呢?……神何曾從別的國中將一國的人民領出來,用試驗、神蹟、奇事、爭戰、大能的手……在你們眼前為你們所行的一切事呢?這是顯給你看,要使你知道,惟有耶和華―祂是神,除祂以外,再無別神。」

同時,神不容許他們為自己雕刻偶像,且要他們熱切期望對祂有正確的認識;並預告將來他們悖逆神必被擄到外邦,但在那地發現拜外邦的偶像沒有功效,想要真心悔改再次尋求神時,祂不會與他們斷絕關係,而是會接納他們。因為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慈愛,且不長久發怒的神,所以祂必不撇下他們,也不滅絕、也不忘記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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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天父上帝,讓我真認識祢,並從內心認定祢是我獨一的真神。我更要遵從祢的話,讓人生因有祢而蒙恩、蒙福。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

申命記四章40節
我今日將祂的律例誡命曉諭你,你要遵守,使你和你的子孫可以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地上得以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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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四章1~49節

主題:進入應許之地前的安排

11/18 申命記 第6天

經文:申命記三章12~29節

3:12 「那時,我們得了這地。從亞嫩谷邊的亞羅珥起,我將基列山地的一半,並其中的城邑,都給了流便人和迦得人。
3:13 其餘的基列地和巴珊全地,就是噩王的國,我給了瑪拿西半支派。亞珥歌伯全地乃是巴珊全地;這叫做利乏音人之地。
3:14 瑪拿西的子孫睚珥佔了亞珥歌伯全境,直到基述人和瑪迦人的交界,就按自己的名稱這巴珊地為哈倭特‧睚珥,直到今日。
3:15 我又將基列給了瑪吉。
3:16 從基列到亞嫩谷,以谷中為界,直到亞捫人交界的雅博河,我給了流便人和迦得人,
3:17 又將亞拉巴和靠近約旦河之地,從基尼烈直到亞拉巴海,就是鹽海,並毘斯迦山根東邊之地,都給了他們。
3:18 「那時,我吩咐你們說:『耶和華─你們的 神已將這地賜給你們為業;你們所有的勇士都要帶著兵器,在你們的弟兄以色列人前面過去。
3:19 但你們的妻子、孩子、牲畜(我知道你們有許多的牲畜)可以住在我所賜給你們的各城裡。
3:20 等到你們弟兄在約旦河那邊,也得耶和華─你們 神所賜給他們的地,又使他們得享平安,與你們一樣,你們才可以回到我所賜給你們為業之地。』
3:21 那時我吩咐約書亞說:『你親眼看見了耶和華─你 神向這二王所行的;耶和華也必向你所要去的各國照樣行。
3:22 你不要怕他們,因那為你爭戰的是耶和華─你的 神。』」
3:23 「那時,我懇求耶和華說:
3:24 『主耶和華啊,你已將你的大力大能顯給僕人看。在天上,在地下,有甚麼 神能像你行事、像你有大能的作為呢?
3:25 求你容我過去,看約旦河那邊的美地,就是那佳美的山地和黎巴嫩。』
3:26 但耶和華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不應允我,對我說:『罷了!你不要向我再提這事。
3:27 你且上毘斯迦山頂去,向東、西、南、北舉目觀望,因為你必不能過這約旦河。
3:28 你卻要囑咐約書亞,勉勵他,使他膽壯;因為他必在這百姓前面過去,使他們承受你所要觀看之地。』
3:29 於是我們住在伯‧毘珥對面的谷中。」

本段主要講述神在帶領以色列人進入約但河西之前,做了四項安排。每項安排都由「那時」一詞帶入:

一、「那時」得了約但河東之地,分給兩個半支派(參申三2~17)。「那時」以色列人已佔領約但河東之地,神將約但河東之南部和基列山地的一半,賜給流便和迦得兩個支派,把約但河東的北部分給瑪拿西半個支派。神要避免土地沒人管理,被其他迦南人攻佔。

二、「那時」神鼓勵兩個半支派動員參與約但河西之戰(參申三18~20)。以色列人是神的『聖約團體』,必須擔當彼此的責任。雖然兩個半支派的人已經獲得應許之地為業,但仍有責任幫助其他的以色列支派爭戰,得著約但河以西的應許之地。在神的聖約團體裡,沒有人可以只顧自己的利益,因為彼此是「弟兄」關係,就要相互幫助扶持,使全體征服應許之地,「得享平安」。

三、「那時」勉勵約書亞成為接棒人(參申三21~22)。摩西勉勵約書亞不要害怕成為領袖,因為耶和華才是以色列民的真正領導者,祂必帶領他們爭戰得勝,像以前打敗二王一樣。所以將來領導以色列人得著迦南應許之地的是耶和華,而不是約書亞,但約書亞仍有責任就是帶領以色列人遵守神的命令行。

四、「那時」摩西向神懇求禱告(參申三23~29)。摩西懇求上帝容許他過約但河進入迦南,但上帝拒絕他的要求,只說要將領導的職權交給約書亞。於是,摩西順服的交出領導權,並放下他一生最渴望的心願進入應許之地。

以色列人進入約但河以西之地前,神預先做了以上的四項安排。神做事有詳細的計畫,這鼓勵我們做每一件事,都應先詢問神,然後按祂的指示與安排去做,不要想到什麼就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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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天父上帝,求祢幫助我,無論做任何事,都能聽見祢的吩咐,按照祢的指示行。是祢要做的事,我就不懼怕。願我手所做的事,都是完成祢的旨意。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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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三章22節
你不要怕他們,因那為你爭戰的是耶和華―你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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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三章12~29節

主題:不要怕

11/17 申命記 第5天

經文:申命記三章1~11節

3:1 「以後,我們轉回,向巴珊去。巴珊王噩和他的眾民都出來,在以得來與我們交戰。
3:2 耶和華對我說:『不要怕他!因我已將他和他的眾民,並他的地,都交在你手中;你要待他像從前待住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一樣。』
3:3 於是耶和華─我們的 神也將巴珊王噩和他的眾民都交在我們手中;我們殺了他們,沒有留下一個。
3:4 那時,我們奪了他所有的城,共有六十座,沒有一座城不被我們所奪。這為亞珥歌伯的全境,就是巴珊地噩王的國。
3:5 這些城都有堅固的高牆,有門有閂。此外還有許多無城牆的鄉村。
3:6 我們將這些都毀滅了,像從前待希實本王西宏一樣,把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
3:7 惟有一切牲畜和城中的財物都取為自己的掠物。
3:8 那時,我們從約旦河東兩個亞摩利王的手將亞嫩谷直到黑門山之地奪過來
3:9 (這黑門山,西頓人稱為西連,亞摩利人稱為示尼珥),
3:10 就是奪了平原的各城、基列全地、巴珊全地,直到撒迦和以得來,都是巴珊王噩國內的城邑。
3:11 (利乏音人所剩下的只有巴珊王噩。他的床是鐵的,長九肘,寬四肘,都是以人肘為度。現今豈不是在亞捫人的拉巴嗎?)」

以色列人打敗希實本王西宏後,「轉回」向巴珊「去」。每次「轉回……去」的字句出現時,表示以色列民有了新的行動。「巴珊地」在加利利海東面的平原,土地肥沃、畜牧業發達,是以色列人在約但河東最後要攻佔的土地。這地具有戰略地位,以色列人只要得到這地,就不用擔心進攻約但河以西之地時,有人會從後面來突擊他們。

他們要攻打巴珊地時,神跟他們說:不要怕。為什麼以色列民可以「不要怕」巴珊王噩?

一、因有神的應許。「耶和華對我說:『不要怕他,因我已將他和他的眾民……都交在你手中。』」(參申三2)這是神對以色列民的應許,要將巴珊王噩交在他們手中;以色列民只要按著祂的話去行,就必得勝。巴珊的城邑有六十多座,而且「這些城都有堅固的高牆,有門有閂」(參申三5)從環境來看,要將他們打敗似乎困難重重,但是有神的應許,神必會為他們爭戰,因此過多的擔心與懼怕都是多餘的。

二、因遵守神的命令。一件事情能成功,除了有神的應許之外,過程中也需要完全遵守神的命令,不能放水。就像以色列人與巴珊王噩爭戰的過程一樣:「我們將這些都毀滅了,像從前待希實本王西宏一樣,把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惟有一切牲畜和城中的財物都取為自己的掠物。」(參申三6~7)以色列人完全遵守耶和華的吩咐,把巴珊王和他的人民全部消滅,像消滅西宏和他的人民一樣。以色列士兵不敢留下美麗的女子為妻或為奴,只留下牲畜與財物。他們完全遵守神的命令,沒有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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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天父上帝,當祢賜給我應許,在執行過程中,幫助我堅定信心倚靠祢,並完全遵守祢的吩咐,不放水。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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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一○三篇17~18節
但耶和華的慈愛歸於敬畏祂的人,從亙古到永遠;祂的公義也歸於子子孫孫―就是那些遵守祂的約、記念祂的訓詞而遵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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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三章1~11節

主題:如何爭戰得勝

11/16 申命記 第4天

經文:申命記二章24~37節

2:24 你們起來前往,過亞嫩谷;我已將亞摩利人希實本王西宏和他的地交在你手中,你要與他爭戰,得他的地為業。
2:25 從今日起,我要使天下萬民聽見你的名聲都驚恐懼怕,且因你發顫傷慟。」
2:26 「我從基底莫的曠野差遣使者去見希實本王西宏,用和睦的話說:
2:27 『求你容我從你的地經過,只走大道,不偏左右。
2:28 你可以賣糧給我吃,也可以賣水給我喝,只要容我步行過去,
2:29 就如住西珥的以掃子孫和住亞珥的摩押人待我一樣,等我過了約旦河,好進入耶和華─我們 神所賜給我們的地。』
2:30 但希實本王西宏不容我們從他那裡經過;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使他心中剛硬,性情頑梗,為要將他交在你手中,像今日一樣。
2:31 耶和華對我說:『從此起首,我要將西宏和他的地交給你;你要得他的地為業。』
2:32 那時,西宏和他的眾民出來攻擊我們,在雅雜與我們交戰。
2:33 耶和華─我們的 神將他交給我們,我們就把他和他的兒子,並他的眾民,都擊殺了。
2:34 我們奪了他的一切城邑,將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沒有留下一個。
2:35 惟有牲畜和所奪的各城,並其中的財物,都取為自己的掠物。
2:36 從亞嫩谷邊的亞羅珥和谷中的城,直到基列,耶和華─我們的 神都交給我們了,沒有一座城高得使我們不能攻取的。
2:37 惟有亞捫人之地,凡靠近雅博河的地,並山地的城邑,與耶和華─我們 神所禁止我們去的地方,都沒有挨近。」

我們在生活中想要爭戰得勝,需要按照神的計畫,並且照祂的「時候」與「旨意」行,不能倚靠自己的聰明與能力。

一、要得勝需按照「神的計畫」。在申命記二章24節,神要以色列人「起來」、「前往」、「過」亞嫩谷。這一連串的動詞,代表神要他們與亞摩利人爭戰,得那地為業。在申命記二章26節,摩西在基底莫的曠野差遣使者去見西宏王,跟他說和睦的話,以溫和的態度與他談判。結果,西宏王「不容」他們從他的國土經過,拒絕和平談判。在申命記二章30節寫道:耶和華「使他心中剛硬,性情頑梗」,好像他的問題是上帝造成的;其實不然,因為他本來就是一個頑梗剛硬的人,不接受摩西的談判,結果他和自己的兒子,與他的人民都被擊殺,他需要為此負責。

二、要得勝須照神的「時候」與「旨意」。上一代以色列人在加低斯巴尼亞,擅自出去與亞摩利人作戰,結果被追趕如蜂擁一般,在西珥被殺退,直到何珥瑪(參申一44),因他們不聽耶和華的吩咐:「不要上去,也不要爭戰;因我不在你們中間,恐怕你們被仇敵殺敗了。」(參申一42)但是,新的一代卻成功的打敗亞摩利人,這是因為他們比較驍勇善戰、大有能力嗎?當然不是,他們能打敗亞摩利人是因為這次戰爭是按神的時候,按祂的命令行事。所以,爭戰得勝不在乎人的力大、馬的腿快,完全在乎耶和華。

事實證明:「沒有一座城高得使我們不能攻取的」(參申二36)。早期以色列民因十位探子的回報而失去信心,認為那地的民又大又高,城邑又廣大又堅固,高得頂天。現在,這一切都不是困難,也顯出之前的擔心、害怕是多麼的愚蠢!事情要成功,只需按神的「時候」、「旨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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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天父上帝,我知道爭戰得勝在乎祢的計畫,並要按照祢的「時候」與「旨意」行。求祢讓我不僅理性知道,還要按著去行。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

詩篇四十四篇3節
因為他們不是靠自己的刀劍得地土,也不是靠自己的膀臂得勝,乃是靠祢的右手、祢的膀臂,和祢臉上的亮光,因為祢喜悅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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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二章24~37節

主題:執行上帝的吩咐

11/15 申命記 第3天

經文:申命記二章1~23節

2:1 「此後,我們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我的。我們在西珥山繞行了許多日子。
2:2 耶和華對我說:
2:3 『你們繞行這山的日子夠了,要轉向北去。
2:4 你吩咐百姓說:你們弟兄以掃的子孫住在西珥,你們要經過他們的境界。他們必懼怕你們,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
2:5 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連腳掌可踏之處,我都不給你們,因我已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
2:6 你們要用錢向他們買糧吃,也要用錢向他們買水喝。
2:7 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已賜福與你。你走這大曠野,他都知道了。這四十年,耶和華─你的 神常與你同在,故此你一無所缺。』
2:8 「於是,我們離了我們弟兄以掃子孫所住的西珥,從亞拉巴的路,經過以拉他、以旬‧迦別,轉向摩押曠野的路去。
2:9 耶和華吩咐我說:『不可擾害摩押人,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我不賜給你為業,因我已將亞珥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
2:10 (先前,有以米人住在那裡,民數眾多,身體高大,像亞衲人一樣。
2:11 這以米人像亞衲人;也算為利乏音人;摩押人稱他們為以米人。
2:12 先前,何利人也住在西珥,但以掃的子孫將他們除滅,得了他們的地,接著居住,就如以色列在耶和華賜給他為業之地所行的一樣。)
2:13 現在,起來過撒烈溪!於是我們過了撒烈溪。
2:14 自從離開加低斯‧巴尼亞,到過了撒烈溪的時候,共有三十八年,等那世代的兵丁都從營中滅盡,正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
2:15 耶和華的手也攻擊他們,將他們從營中除滅,直到滅盡。
2:16 「兵丁從民中都滅盡死亡以後,
2:17 耶和華吩咐我說:
2:18 『你今天要從摩押的境界亞珥經過,
2:19 走近亞捫人之地,不可擾害他們,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亞捫人的地,我不賜給你們為業,因我已將那地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
2:20 (那地也算為利乏音人之地,先前利乏音人住在那裡,亞捫人稱他們為散送冥。
2:21 那民眾多,身體高大,像亞衲人一樣,但耶和華從亞捫人面前除滅他們,亞捫人就得了他們的地,接著居住。
2:22 正如耶和華從前為住西珥的以掃子孫將何利人從他們面前除滅、他們得了何利人的地、接著居住一樣,直到今日。
2:23 從迦斐託出來的迦斐託人將先前住在鄉村直到迦薩的亞衛人除滅,接著居住。)

在本章,我們看到摩西向著新一代的以色列民回顧上一代的曠野漂流史,這時他們剛經歷了不聽從耶和華神的話,被亞摩利人殺敗的慘況,因此開始乖乖地聽從神的吩咐。

一、完全執行神的吩咐。我們從這兩段旅程,看到他們如何遵從神的話而行:首先,以色列人在加低斯巴尼亞,因「照耶和華所吩咐」而轉回曠野,在西珥山繞行許多天(參申二1)。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們繞行這西珥山的日子夠了,『要轉向』北去」。「『於是』我們離了……西珥,轉向摩押曠野的路去。」(申二8)

接著,他們停在摩押曠野,「『現在起來』過撒烈溪。『於是』我們過了撒烈溪。」(申二13)以上兩個「於是」,帶出他們如何遵從神的吩咐,因此能順利渡過撒烈溪。「過撒烈溪」象徵曠野飄流的生活即將結束,如今上一代的丁兵都從營中遭到滅盡,新一代的子民就要進入約但河西的應許之地。我們由此發現,神可以換掉不順從祂吩咐的人,當神要我們遵行祂的吩咐,就要完全照著祂的命令執行,免得被祂換掉了!

二、分外謹慎執行神的吩咐。以色列人渡過撒烈溪之前,要經過以東人、摩押人與亞捫人的領土。耶和華吩咐他們:「他們必懼怕你們,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不可』與他們爭戰……,『不可』擾害他們。」(參申二4~5、9)

以東人:「『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我都『不給』你們。」(參申二5)摩押人:「『不可』擾害……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我『不賜』給你們為業。」(參申二9)亞捫人:「『不可』擾害他們,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亞捫人的地,我『不賜』給你為業。」(參申二19)

在此,神要以色列民「分外謹慎」,「不可……」。為什麼神「不給……」或「不賜……」這些土地給他們?因為祂曾經應許那些地的祖先,要將這些土地賜給他們為業。神是釐定國土疆界的主,人不能超越祂的主權。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幫助我分外謹慎祢的吩咐,並按著執行,以順服的態度伏在祢的主權之下。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

申命記二章4~5節
你吩咐百姓說:「你們弟兄以掃的子孫住在西珥,你們要經過他們的境界。他們必懼怕你們,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連腳掌可踏之處,我都不給你們,因我已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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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二章1~23節

主題:硬著頸項,擅自作主

11/14 申命記 第2天

經文:申命記一章19~46節

1:19 「我們照著耶和華─我們 神所吩咐的從何烈山起行,經過你們所看見那大而可怕的曠野,往亞摩利人的山地去,到了加低斯‧巴尼亞。
1:20 我對你們說:『你們已經到了耶和華─我們 神所賜給我們的亞摩利人之山地。
1:21 看哪,耶和華─你的 神已將那地擺在你面前,你要照耶和華─你列祖的 神所說的上去得那地為業;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
1:22 你們都就近我來說:『我們要先打發人去,為我們窺探那地,將我們上去該走何道,必進何城,都回報我們。』
1:23 這話我以為美,就從你們中間選了十二個人,每支派一人。
1:24 於是他們起身上山地去,到以實各谷,窺探那地。
1:25 他們手裡拿著那地的果子下來,到我們那裡,回報說:『耶和華─我們的 神所賜給我們的是美地。』
1:26 「你們卻不肯上去,竟違背了耶和華─你們 神的命令,
1:27 在帳棚內發怨言說:『耶和華因為恨我們,所以將我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交在亞摩利人手中,除滅我們。
1:28 我們上哪裡去呢?我們的弟兄使我們的心消化,說那地的民比我們又大又高,城邑又廣大又堅固,高得頂天,並且我們在那裡看見亞衲族的人。』
1:29 我就對你們說:『不要驚恐,也不要怕他們。
1:30 在你們前面行的耶和華─你們的 神必為你們爭戰,正如他在埃及和曠野,在你們眼前所行的一樣。
1:31 你們在曠野所行的路上,也曾見耶和華─你們的 神撫養你們,如同人撫養兒子一般,直等你們來到這地方。』
1:32 你們在這事上卻不信耶和華─你們的 神。
1:33 他在路上,在你們前面行,為你們找安營的地方;夜間在火柱裡,日間在雲柱裡,指示你們所當行的路。」
1:34 「耶和華聽見你們這話,就發怒,起誓說:
1:35 『這惡世代的人,連一個也不得見我起誓應許賜給你們列祖的美地;
1:36 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必得看見,並且我要將他所踏過的地賜給他和他的子孫,因為他專心跟從我。』
1:37 耶和華為你們的緣故也向我發怒,說:『你必不得進入那地。
1:38 伺候你、嫩的兒子約書亞,他必得進入那地;你要勉勵他,因為他要使以色列人承受那地為業。
1:39 並且你們的婦人孩子,就是你們所說、必被擄掠的,和今日不知善惡的兒女,必進入那地。我要將那地賜給他們,他們必得為業。
1:40 至於你們,要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
1:41 「那時,你們回答我說:『我們得罪了耶和華,情願照耶和華─我們 神一切所吩咐的上去爭戰。』於是你們各人帶著兵器,爭先上山地去了。
1:42 耶和華吩咐我說:『你對他們說:不要上去,也不要爭戰;因我不在你們中間,恐怕你們被仇敵殺敗了。』
1:43 我就告訴了你們,你們卻不聽從,竟違背耶和華的命令,擅自上山地去了。
1:44 住那山地的亞摩利人就出來攻擊你們,追趕你們,如蜂擁一般,在西珥殺退你們,直到何珥瑪。
1:45 你們便回來,在耶和華面前哭號;耶和華卻不聽你們的聲音,也不向你們側耳。
1:46 於是你們在加低斯住了許多日子。」

當人不從過去的錯誤學到教訓,錯誤就會不斷重複出現,生命在原地打轉就不會進步。如同上一代的以色列民,轉回曠野不斷繞行而進不了迦南。上一代以色列民的生命有下述三個問題:

一、只看見問題,卻看不見神。當神帶領上一代的以色列民來到加低斯巴尼亞,也就是進入迦南的關鍵之地,耶和華對他們說,我已將那地擺在你們面前,上去得那地為業;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參申一21)但是,摩西派十二個探子窺探那地時,十個探子回報說,那地的民又大又高,城邑又廣又堅固,因此百姓灰心喪志在帳棚裡發怨言說:「神要藉亞摩利人來除滅我們」。以色列民根本忘記上帝的叮嚀:「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他們只看見困難很大,卻看不見神更大。

二、忘記神在帶領,沒有抓住神。慈悲憐憫的神一再跟以色列民說好話,堅固他們的信心。神說,不要驚恐,也不要怕他們。(參申一29)我在你們前面行,「必」為你們爭戰。(參申一30)神想告訴以色列人,要記得過去在曠野時,我照顧你們如同撫養孩子,夜間用火柱、日間用雲柱引導你們,你們卻沒有用堅定的信心來跟隨。可見上一代的以色列民不像約書亞與迦勒,用信心跟隨神―不看環境的困難,單單抓住神的應許。

三、硬著頸項不聽從神,擅自作主。耶和華說:「因我不在你們中間,恐怕你們被仇敵殺敗了。」(參申一42)「你們『卻不聽從』,『竟違背』耶和華的命令,『擅自』上山地去了。」(參申一43)結果他們大敗,像蜂擁一般被殺退到何珥瑪,回來到耶和華神面前哭號。神不聽他們的苦情,也不憐憫他們的挫敗,因為他們企圖靠著自己的力量彌補之前犯下的錯誤。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幫助我學會不硬著頸項,不要因為不聽從祢的話擅自作主,而使生命再次遭到挫敗。讓我可以學會專心跟從祢,像約書亞和迦勒一樣,進入生命的應許之地。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

申命記一章35~36節
「這惡世代的人,連一個也不得見我起誓應許賜給你們列祖的美地;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必得看見,並且我要將他所踏過的地賜給他和他的子孫,因為他專心跟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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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一章19~46節

主題:重述律法與回顧歷史

11/13 申命記 第1天

經文:申命記一章1~18節

1:1 以下所記的是摩西在約旦河東的曠野、疏弗對面的亞拉巴─就是巴蘭、陀弗、拉班、哈洗錄、底撒哈中間─向以色列眾人所說的話。
1:2 (從何烈山經過西珥山到加低斯‧巴尼亞有十一天的路程。)
1:3 出埃及第四十年十一月初一日,摩西照耶和華藉著他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話都曉諭他們。
1:4 那時,他已經擊殺了住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和住以得來、亞斯他錄的巴珊王噩。
1:5 摩西在約旦河東的摩押地講律法說:
1:6 「耶和華─我們的 神在何烈山曉諭我們說:你們在這山上住的日子夠了;
1:7 要起行轉到亞摩利人的山地和靠近這山地的各處,就是亞拉巴、山地、高原、南地,沿海一帶迦南人的地,並黎巴嫩山又到幼發拉底大河。
1:8 如今我將這地擺在你們面前;你們要進去得這地,就是耶和華向你們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賜給他們和他們後裔為業之地。」
1:9 「那時,我對你們說:『管理你們的重任,我獨自擔當不起。
1:10 耶和華─你們的 神使你們多起來。看哪,你們今日像天上的星那樣多。
1:11 惟願耶和華─你們列祖的 神使你們比如今更多千倍,照他所應許你們的話賜福與你們。
1:12 但你們的麻煩,和管理你們的重任,並你們的爭訟,我獨自一人怎能擔當得起呢?
1:13 你們要按著各支派選舉有智慧、有見識、為眾人所認識的,我立他們為你們的首領。』
1:14 你們回答我說:『照你所說的行了為妙。』
1:15 我便將你們各支派的首領,有智慧、為眾人所認識的,照你們的支派,立他們為官長、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管理你們。
1:16 「當時,我囑咐你們的審判官說:『你們聽訟,無論是弟兄彼此爭訟,是與同居的外人爭訟,都要按公義判斷。
1:17 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可分貴賤,不可懼怕人,因為審判是屬乎 神的。若有難斷的案件,可以呈到我這裡,我就判斷。』
1:18 那時,我將你們所當行的事都吩咐你們了。」

申命記的意思是「律法的重述」,內容記載摩西重「申」一遍神在西乃山的「命」令。當時,上一代的以色列民在加低斯巴尼亞,摩西派十二個探子窺探迦南地,結果十個探子回來報壞消息,百姓聽了心裡恐懼不安,不願上去得迦南地為業。

這個行為得罪了神,神因此使四十歲以上的百姓不能進迦南,讓他們全死在曠野,只剩下摩西、迦勒與約書亞三人存活。如今,四十年過去了,新的一代長大了,他們又來到約但河東岸的曠野,而神再次曉諭他們律法,要他們各人在神面前重新立約,之後領他們進入迦南。

我們先來回顧過去的歷史:當時,上一代的百姓來到何烈山,耶和華對他們說:「你們在這山上住的日子夠了,要進去得應許之地為業」。「如今我將這地擺在你們面前;你們要進去得這地,就是耶和華向你們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賜給他們和他們後裔為業之地。」(參6~8節)神已將迦南地擺在他們面前,但是他們仍要帶兵器「進去」爭戰、「得」那地為業。

在此之前,神曾帶領他們設立官長、千夫長、百夫長、十夫長,使他們成為一群有組織、紀律的百姓。他們雖然有「神的應許」,但是要進入迦南地仍需要倚靠神的大能來爭戰,將土地一塊一塊的打下來。不是擁有神的應許,就能輕易將迦南地拿到手,所以,上帝需要將律法重述一遍,並回顧歷史給新一代的百姓知道,不要重複祖先的錯誤。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求祢幫助我看重律法,並樂意遵行祢的話語,不再重複過去的錯誤,生活在錯誤的循環中。願祢賜給我力量勝過一切的錯誤,使我擁有新生的樣式。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

詩篇一篇2節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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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一章1~18節

主題:盼望所存忍耐

11/12 民數記 第42天

經文:民數記三十六章1~13節

36:1 約瑟的後裔,瑪拿西的孫子,瑪吉的兒子基列,他子孫中的諸族長來到摩西和作首領的以色列人族長面前,說:
36:2 「耶和華曾吩咐我主拈鬮分地給以色列人為業,我主也受了耶和華的吩咐將我們兄弟西羅非哈的產業分給他的眾女兒。
36:3 她們若嫁以色列別支派的人,就必將我們祖宗所遺留的產業加在她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中。這樣,我們拈鬮所得的產業就要減少了。
36:4 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這女兒的產業就必加在她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上。這樣,我們祖宗支派的產業就減少了。」
36:5 摩西照耶和華的話吩咐以色列人說:「約瑟支派的人說得有理。
36:6 論到西羅非哈的眾女兒,耶和華這樣吩咐說:她們可以隨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
36:7 這樣,以色列人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
36:8 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產業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產業。
36:9 這樣,他們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產業。」
36:10 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西羅非哈的眾女兒就怎樣行。
36:11 西羅非哈的女兒瑪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了他們伯叔的兒子。
36:12 她們嫁入約瑟兒子、瑪拿西子孫的族中;她們的產業仍留在同宗支派中。
36:13 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旦河邊、耶利哥對面─藉著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

民數記結束於「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但河邊、耶利哥對面―藉著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參13節)。

民數記的命令典章,以西羅非哈的五位女兒為保存產業作為開始(參二十七章)和結論(參三十六章)。按照猶太人的傳統習俗,產業通常是傳給兒子(參申二十一15~17;路十五11~32),西羅非哈的眾女兒便害怕得不到產業,因為她們沒有兄弟,而她們的父親又已經死了(參二十七1~8)。這絕非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它具有三項重大的屬靈意義:

第一、它啟示我們,今日基督徒選擇結婚對象沒有絕對的自由,重要的是先尋求神所顯明的旨意,並定意順服且遵行祂所配合的(參10~12節)。總要嫁或娶在主裡的(參林後六14),方能享受屬靈的賜福與影響,而產生敬虔的後裔(參提後一5)。

第二、第8節提到「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產業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產業。」主耶穌的家譜在馬太福音提到「雅各生約瑟」(參太一16),但在路加福音三章23節提到「約瑟是希里的兒子」。路加的記載是「依人看來」(原文按律法),指明約瑟實際上不是希里的兒子,乃是按律法算為他的兒子。約瑟是馬利亞的父親希里的女婿,這事例也許是照著民數記二十七章1~8節、三十六章1~12節的定例:父母若只有女兒為後嗣,產業應歸女兒;但女兒只能嫁給同支派的男子,使產業留在原支派裡。讚美主!這是何等大的盼望,我們的救贖竟與舊約的律例有關而連於「基督」。基督是女人的後裔,且為童女所生(參創三15;賽七14)。

第三、西羅非哈的眾女兒預表我們這些按肉體是外邦人的,「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參弗二12)如今我們因這定例,成了新婦(基督的教會),因這極大的盼望,忍耐等候迎接新郎來迎娶。哈利路亞!

回應

證明這事的說:是了,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啊,我願祢來。

禱讀

啟示錄二十二章20節
證明這事的說:是了,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啊,我願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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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三十六章1~13節

主題:彰顯神公義與慈愛的逃城

11/11 民數記 第41天

經文:民數記三十五章1~34節

35:1 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旦河邊、耶利哥對面曉諭摩西說:
35:2 「你吩咐以色列人,要從所得為業的地中把些城給利未人居住,也要把這城四圍的郊野給利未人。
35:3 這城邑要歸他們居住,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他們的牛羊和各樣的牲畜,又可以安置他們的財物。
35:4 你們給利未人的郊野,要從城根起,四圍往外量一千肘。
35:5 另外東量二千肘,南量二千肘,西量二千肘,北量二千肘,為邊界,城在當中;這要歸他們作城邑的郊野。
35:6 你們給利未人的城邑,其中當有六座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此外還要給他們四十二座城。
35:7 你們要給利未人的城,共有四十八座,連城帶郊野都要給他們。
35:8 以色列人所得的地業從中要把些城邑給利未人;人多的就多給,人少的就少給;各支派要按所承受為業之地把城邑給利未人。」
35:9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35:10 「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過約旦河,進了迦南地,
35:11 就要分出幾座城,為你們作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
35:12 這些城可以作逃避報仇人的城,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
35:13 你們所分出來的城,要作六座逃城。
35:14 在約旦河東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作逃城。
35:15 這六座城要給以色列人和他們中間的外人,並寄居的,作為逃城,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
35:16 「倘若人用鐵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35:17 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35:18 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35:19 報血仇的必親自殺那故殺人的,一遇見就殺他。
35:20 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以致於死,
35:21 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以致於死,那打人的必被治死。他是故殺人的;報血仇的一遇見就殺他。
35:22 「倘若人沒有仇恨,忽然將人推倒,或是沒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
35:23 或是沒有看見的時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扔在人身上,以致於死,本來與他無仇,也無意害他。
35:24 會眾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報血仇的中間審判。
35:25 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歸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
35:26 但誤殺人的,無論甚麼時候,若出了逃城的境外,
35:27 報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見他,將他殺了,報血仇的就沒有流血之罪。
35:28 因為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後,誤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
35:29 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作你們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
35:30 「無論誰故殺人,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的口叫人死。
35:31 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35:32 那逃到逃城的人,你們不可為他收贖價,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來住在本地。
35:33 這樣,你們就不污穢所住之地,因為血是污穢地的;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潔淨(原文是贖)。
35:34 你們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為我─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

耶和華曉諭摩西説:「你吩咐以色列人,要從所得為業的地中把些城給利未人居住,也要把這城四圍的郊野給利未人,可以牧養牛羊和各樣牲畜,安置財物。」(參2~3節)

各支派按所得土地的比例分城給利未人(參8節),於是利未人的城便分散在全地。這就確保了所有支派都有律法的教導(參申三十一9;瑪二6~7)。利未人的城總共有四十八座,這件事情表明了利未人的生活和其居住地完全是宗教性的。利未人分佈在以色列十二支派中間,引導著以色列百姓屬靈的生活,作為神統治的代理執行者,擔當了保護無辜之人的性命、防止冤冤相報的使命。利未人的這種使命預表著基督徒要作為這世界上的鹽和光,把人類引導到基督面前。

四十八座利未人的城邑中,要分別出六座作為庇護誤殺人的逃城(參6節),在約但河的兩邊各佔一半(參14節)。設立逃城的理由是要表顯神性的兩面―公義與慈愛。神的公義使故意謀殺人的,受律法的治死(參16~21節);而祂的慈愛,使誤殺人的,獲得公正的審判(參24節)。

這逃城就是預表基督,成了投靠之人的避難所(參詩四十六1;來六18),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參25節)。這受膏的大祭司死了,就預表基督成了那永遠贖罪的大祭司,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參來七24~28)。

今日,神看每一位蒙恩的基督徒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我們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參彼前二9)因此,我們當明白並接受一個新的價值觀:不管我是全職蒙召的牧者,或是帶職的神兒女,都是將自己身體(全人)獻上,當作活祭的人,成為這世上的光和鹽;都是歡喜情願回應神的愛,對地上產業有屬天價值觀的人。

回應

哦!主,我情願再次將自己獻上給祢。

禱讀

彼得前書二章9節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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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三十五章1~3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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