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重申十誡及其意義
11/20 申命記 第8天
經文:申命記五章1~33節
本章的背景記載在申命記四章44~49節,摩西帶領新一代的以色列人來到約但河以東的摩押地,向他們重新陳明律法。
一、律法與西乃之約(參申五1~3)。在本章第1節,摩西強調「今日」曉諭你們的律例典章…。這裡的「今日」,強調不只是上一代子民要遵守的律法,新一代的子民也要重新委身遵行神的話,因為「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參2節)。這個約是神與他們的祖先在何烈山所立的「西乃山之約」,內容包含所有的律法;不僅是十誡而已,還強調耶和華與人永不間斷的關係。從今天起,新一代的子民必須遵守律法與西乃山之約的規定,過敬畏耶和華,以神為中心的生活,將來進迦南才能與拜偶像的迦南人有所不同。
二、十誡內容(參申五7~21)。「十誡」是神在何烈山(西乃山)所頒布的,是律法的根本與中心,也是「西乃之約」的精華所在。十誡首次記載在出埃及記二十章3~17節,前四條誡命談到人對上帝的責任,後六條誡命談到人對別人應有的責任。其中,第五條誡命吩咐人應當孝敬父母,這是唯一一條帶有應許的誡命。上帝應許「孝敬父母」的兒女有兩種福氣:一、得福(指生活富足或事業順利),二、日子得以長久(指長壽)。
三、人對律法的態度(參申五1)。以色列人對律法應有的態度,首先是「要聽」,要聆聽上帝的話;接著,是要「學習」律法的規定;最後是「謹守遵行」。這三個步驟缺一不可,這樣才能實行神的真理。
我們對聖經上的話,首先「要聽」進內心,接著要「學習」與研讀話語的內容,最後,還要在日常生活中「謹守遵行」,生命受到神話語的影響,才能活出像神的生命!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感謝祢賜下寶貴的話語給我。求祢讓我「要聽」進祢的話語,並在日常生活中「學習」與「謹守遵行」,讓我活出屬神的生命。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
申命記五章1節
摩西將以色列眾人召了來,對他們說:「以色列人哪,我今日曉諭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可以學習,謹守遵行。」
QT經文
申命記五章1~33節
主題:蒙神祝福之道
11/19 申命記 第7天
經文:申命記四章1~49節
本章,神指示以色列民得福的祕訣。未來他們如何在神所賜的迦南地長住久安呢?最重要的關鍵有兩個:
一、遵守上帝的律法。上帝要以色列民遵守祂的律法,祂對他們說:「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參申四1~2)神重申一切的律法,目的就是要求他們有忠心,聽從祂的話,並且不加添也不刪減,這樣他們就能存活;一旦進入應許之地,也能承受那地為業。而且在需要神時,只要求告耶和華,祂就應允他們,與他們相近。
二、尊耶和華是獨一真神。在眾神之中,有何神像耶和華呢?祂曾從火中跟祂的子民說話,曾施行神蹟領他們出埃及,為了使他們知道,惟有耶和華是神,除祂以外並無別神。申命記第四章32~35節提到:「自神造人在世以來……曾有何民聽見神在火中說話的聲音,像你聽見還能存活呢?……神何曾從別的國中將一國的人民領出來,用試驗、神蹟、奇事、爭戰、大能的手……在你們眼前為你們所行的一切事呢?這是顯給你看,要使你知道,惟有耶和華―祂是神,除祂以外,再無別神。」
同時,神不容許他們為自己雕刻偶像,且要他們熱切期望對祂有正確的認識;並預告將來他們悖逆神必被擄到外邦,但在那地發現拜外邦的偶像沒有功效,想要真心悔改再次尋求神時,祂不會與他們斷絕關係,而是會接納他們。因為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慈愛,且不長久發怒的神,所以祂必不撇下他們,也不滅絕、也不忘記他們。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讓我真認識祢,並從內心認定祢是我獨一的真神。我更要遵從祢的話,讓人生因有祢而蒙恩、蒙福。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
申命記四章40節
我今日將祂的律例誡命曉諭你,你要遵守,使你和你的子孫可以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地上得以長久。
QT經文
申命記四章1~49節
主題:進入應許之地前的安排
11/18 申命記 第6天
經文:申命記三章12~29節
本段主要講述神在帶領以色列人進入約但河西之前,做了四項安排。每項安排都由「那時」一詞帶入:
一、「那時」得了約但河東之地,分給兩個半支派(參申三2~17)。「那時」以色列人已佔領約但河東之地,神將約但河東之南部和基列山地的一半,賜給流便和迦得兩個支派,把約但河東的北部分給瑪拿西半個支派。神要避免土地沒人管理,被其他迦南人攻佔。
二、「那時」神鼓勵兩個半支派動員參與約但河西之戰(參申三18~20)。以色列人是神的『聖約團體』,必須擔當彼此的責任。雖然兩個半支派的人已經獲得應許之地為業,但仍有責任幫助其他的以色列支派爭戰,得著約但河以西的應許之地。在神的聖約團體裡,沒有人可以只顧自己的利益,因為彼此是「弟兄」關係,就要相互幫助扶持,使全體征服應許之地,「得享平安」。
三、「那時」勉勵約書亞成為接棒人(參申三21~22)。摩西勉勵約書亞不要害怕成為領袖,因為耶和華才是以色列民的真正領導者,祂必帶領他們爭戰得勝,像以前打敗二王一樣。所以將來領導以色列人得著迦南應許之地的是耶和華,而不是約書亞,但約書亞仍有責任就是帶領以色列人遵守神的命令行。
四、「那時」摩西向神懇求禱告(參申三23~29)。摩西懇求上帝容許他過約但河進入迦南,但上帝拒絕他的要求,只說要將領導的職權交給約書亞。於是,摩西順服的交出領導權,並放下他一生最渴望的心願進入應許之地。
以色列人進入約但河以西之地前,神預先做了以上的四項安排。神做事有詳細的計畫,這鼓勵我們做每一件事,都應先詢問神,然後按祂的指示與安排去做,不要想到什麼就做什麼。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求祢幫助我,無論做任何事,都能聽見祢的吩咐,按照祢的指示行。是祢要做的事,我就不懼怕。願我手所做的事,都是完成祢的旨意。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
申命記三章22節
你不要怕他們,因那為你爭戰的是耶和華―你的神。
QT經文
申命記三章12~29節
主題:不要怕
11/17 申命記 第5天
經文:申命記三章1~11節
以色列人打敗希實本王西宏後,「轉回」向巴珊「去」。每次「轉回……去」的字句出現時,表示以色列民有了新的行動。「巴珊地」在加利利海東面的平原,土地肥沃、畜牧業發達,是以色列人在約但河東最後要攻佔的土地。這地具有戰略地位,以色列人只要得到這地,就不用擔心進攻約但河以西之地時,有人會從後面來突擊他們。
他們要攻打巴珊地時,神跟他們說:不要怕。為什麼以色列民可以「不要怕」巴珊王噩?
一、因有神的應許。「耶和華對我說:『不要怕他,因我已將他和他的眾民……都交在你手中。』」(參申三2)這是神對以色列民的應許,要將巴珊王噩交在他們手中;以色列民只要按著祂的話去行,就必得勝。巴珊的城邑有六十多座,而且「這些城都有堅固的高牆,有門有閂」(參申三5)從環境來看,要將他們打敗似乎困難重重,但是有神的應許,神必會為他們爭戰,因此過多的擔心與懼怕都是多餘的。
二、因遵守神的命令。一件事情能成功,除了有神的應許之外,過程中也需要完全遵守神的命令,不能放水。就像以色列人與巴珊王噩爭戰的過程一樣:「我們將這些都毀滅了,像從前待希實本王西宏一樣,把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惟有一切牲畜和城中的財物都取為自己的掠物。」(參申三6~7)以色列人完全遵守耶和華的吩咐,把巴珊王和他的人民全部消滅,像消滅西宏和他的人民一樣。以色列士兵不敢留下美麗的女子為妻或為奴,只留下牲畜與財物。他們完全遵守神的命令,沒有放水。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當祢賜給我應許,在執行過程中,幫助我堅定信心倚靠祢,並完全遵守祢的吩咐,不放水。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
詩篇一○三篇17~18節
但耶和華的慈愛歸於敬畏祂的人,從亙古到永遠;祂的公義也歸於子子孫孫―就是那些遵守祂的約、記念祂的訓詞而遵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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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三章1~11節
主題:如何爭戰得勝
11/16 申命記 第4天
經文:申命記二章24~37節
我們在生活中想要爭戰得勝,需要按照神的計畫,並且照祂的「時候」與「旨意」行,不能倚靠自己的聰明與能力。
一、要得勝需按照「神的計畫」。在申命記二章24節,神要以色列人「起來」、「前往」、「過」亞嫩谷。這一連串的動詞,代表神要他們與亞摩利人爭戰,得那地為業。在申命記二章26節,摩西在基底莫的曠野差遣使者去見西宏王,跟他說和睦的話,以溫和的態度與他談判。結果,西宏王「不容」他們從他的國土經過,拒絕和平談判。在申命記二章30節寫道:耶和華「使他心中剛硬,性情頑梗」,好像他的問題是上帝造成的;其實不然,因為他本來就是一個頑梗剛硬的人,不接受摩西的談判,結果他和自己的兒子,與他的人民都被擊殺,他需要為此負責。
二、要得勝須照神的「時候」與「旨意」。上一代以色列人在加低斯巴尼亞,擅自出去與亞摩利人作戰,結果被追趕如蜂擁一般,在西珥被殺退,直到何珥瑪(參申一44),因他們不聽耶和華的吩咐:「不要上去,也不要爭戰;因我不在你們中間,恐怕你們被仇敵殺敗了。」(參申一42)但是,新的一代卻成功的打敗亞摩利人,這是因為他們比較驍勇善戰、大有能力嗎?當然不是,他們能打敗亞摩利人是因為這次戰爭是按神的時候,按祂的命令行事。所以,爭戰得勝不在乎人的力大、馬的腿快,完全在乎耶和華。
事實證明:「沒有一座城高得使我們不能攻取的」(參申二36)。早期以色列民因十位探子的回報而失去信心,認為那地的民又大又高,城邑又廣大又堅固,高得頂天。現在,這一切都不是困難,也顯出之前的擔心、害怕是多麼的愚蠢!事情要成功,只需按神的「時候」、「旨意」行。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我知道爭戰得勝在乎祢的計畫,並要按照祢的「時候」與「旨意」行。求祢讓我不僅理性知道,還要按著去行。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
詩篇四十四篇3節
因為他們不是靠自己的刀劍得地土,也不是靠自己的膀臂得勝,乃是靠祢的右手、祢的膀臂,和祢臉上的亮光,因為祢喜悅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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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二章24~37節
主題:執行上帝的吩咐
11/15 申命記 第3天
經文:申命記二章1~23節
在本章,我們看到摩西向著新一代的以色列民回顧上一代的曠野漂流史,這時他們剛經歷了不聽從耶和華神的話,被亞摩利人殺敗的慘況,因此開始乖乖地聽從神的吩咐。
一、完全執行神的吩咐。我們從這兩段旅程,看到他們如何遵從神的話而行:首先,以色列人在加低斯巴尼亞,因「照耶和華所吩咐」而轉回曠野,在西珥山繞行許多天(參申二1)。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們繞行這西珥山的日子夠了,『要轉向』北去」。「『於是』我們離了……西珥,轉向摩押曠野的路去。」(申二8)
接著,他們停在摩押曠野,「『現在起來』過撒烈溪。『於是』我們過了撒烈溪。」(申二13)以上兩個「於是」,帶出他們如何遵從神的吩咐,因此能順利渡過撒烈溪。「過撒烈溪」象徵曠野飄流的生活即將結束,如今上一代的丁兵都從營中遭到滅盡,新一代的子民就要進入約但河西的應許之地。我們由此發現,神可以換掉不順從祂吩咐的人,當神要我們遵行祂的吩咐,就要完全照著祂的命令執行,免得被祂換掉了!
二、分外謹慎執行神的吩咐。以色列人渡過撒烈溪之前,要經過以東人、摩押人與亞捫人的領土。耶和華吩咐他們:「他們必懼怕你們,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不可』與他們爭戰……,『不可』擾害他們。」(參申二4~5、9)
以東人:「『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我都『不給』你們。」(參申二5)摩押人:「『不可』擾害……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我『不賜』給你們為業。」(參申二9)亞捫人:「『不可』擾害他們,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亞捫人的地,我『不賜』給你為業。」(參申二19)
在此,神要以色列民「分外謹慎」,「不可……」。為什麼神「不給……」或「不賜……」這些土地給他們?因為祂曾經應許那些地的祖先,要將這些土地賜給他們為業。神是釐定國土疆界的主,人不能超越祂的主權。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幫助我分外謹慎祢的吩咐,並按著執行,以順服的態度伏在祢的主權之下。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
申命記二章4~5節
你吩咐百姓說:「你們弟兄以掃的子孫住在西珥,你們要經過他們的境界。他們必懼怕你們,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連腳掌可踏之處,我都不給你們,因我已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
QT經文
申命記二章1~23節
主題:硬著頸項,擅自作主
11/14 申命記 第2天
經文:申命記一章19~46節
當人不從過去的錯誤學到教訓,錯誤就會不斷重複出現,生命在原地打轉就不會進步。如同上一代的以色列民,轉回曠野不斷繞行而進不了迦南。上一代以色列民的生命有下述三個問題:
一、只看見問題,卻看不見神。當神帶領上一代的以色列民來到加低斯巴尼亞,也就是進入迦南的關鍵之地,耶和華對他們說,我已將那地擺在你們面前,上去得那地為業;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參申一21)但是,摩西派十二個探子窺探那地時,十個探子回報說,那地的民又大又高,城邑又廣又堅固,因此百姓灰心喪志在帳棚裡發怨言說:「神要藉亞摩利人來除滅我們」。以色列民根本忘記上帝的叮嚀:「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他們只看見困難很大,卻看不見神更大。
二、忘記神在帶領,沒有抓住神。慈悲憐憫的神一再跟以色列民說好話,堅固他們的信心。神說,不要驚恐,也不要怕他們。(參申一29)我在你們前面行,「必」為你們爭戰。(參申一30)神想告訴以色列人,要記得過去在曠野時,我照顧你們如同撫養孩子,夜間用火柱、日間用雲柱引導你們,你們卻沒有用堅定的信心來跟隨。可見上一代的以色列民不像約書亞與迦勒,用信心跟隨神―不看環境的困難,單單抓住神的應許。
三、硬著頸項不聽從神,擅自作主。耶和華說:「因我不在你們中間,恐怕你們被仇敵殺敗了。」(參申一42)「你們『卻不聽從』,『竟違背』耶和華的命令,『擅自』上山地去了。」(參申一43)結果他們大敗,像蜂擁一般被殺退到何珥瑪,回來到耶和華神面前哭號。神不聽他們的苦情,也不憐憫他們的挫敗,因為他們企圖靠著自己的力量彌補之前犯下的錯誤。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幫助我學會不硬著頸項,不要因為不聽從祢的話擅自作主,而使生命再次遭到挫敗。讓我可以學會專心跟從祢,像約書亞和迦勒一樣,進入生命的應許之地。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
申命記一章35~36節
「這惡世代的人,連一個也不得見我起誓應許賜給你們列祖的美地;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必得看見,並且我要將他所踏過的地賜給他和他的子孫,因為他專心跟從我。」
QT經文
申命記一章19~46節
主題:重述律法與回顧歷史
11/13 申命記 第1天
經文:申命記一章1~18節
申命記的意思是「律法的重述」,內容記載摩西重「申」一遍神在西乃山的「命」令。當時,上一代的以色列民在加低斯巴尼亞,摩西派十二個探子窺探迦南地,結果十個探子回來報壞消息,百姓聽了心裡恐懼不安,不願上去得迦南地為業。
這個行為得罪了神,神因此使四十歲以上的百姓不能進迦南,讓他們全死在曠野,只剩下摩西、迦勒與約書亞三人存活。如今,四十年過去了,新的一代長大了,他們又來到約但河東岸的曠野,而神再次曉諭他們律法,要他們各人在神面前重新立約,之後領他們進入迦南。
我們先來回顧過去的歷史:當時,上一代的百姓來到何烈山,耶和華對他們說:「你們在這山上住的日子夠了,要進去得應許之地為業」。「如今我將這地擺在你們面前;你們要進去得這地,就是耶和華向你們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賜給他們和他們後裔為業之地。」(參6~8節)神已將迦南地擺在他們面前,但是他們仍要帶兵器「進去」爭戰、「得」那地為業。
在此之前,神曾帶領他們設立官長、千夫長、百夫長、十夫長,使他們成為一群有組織、紀律的百姓。他們雖然有「神的應許」,但是要進入迦南地仍需要倚靠神的大能來爭戰,將土地一塊一塊的打下來。不是擁有神的應許,就能輕易將迦南地拿到手,所以,上帝需要將律法重述一遍,並回顧歷史給新一代的百姓知道,不要重複祖先的錯誤。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求祢幫助我看重律法,並樂意遵行祢的話語,不再重複過去的錯誤,生活在錯誤的循環中。願祢賜給我力量勝過一切的錯誤,使我擁有新生的樣式。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
詩篇一篇2節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QT經文
申命記一章1~18節
主題:盼望所存忍耐
11/12 民數記 第42天
經文:民數記三十六章1~13節
民數記結束於「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但河邊、耶利哥對面―藉著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參13節)。
民數記的命令典章,以西羅非哈的五位女兒為保存產業作為開始(參二十七章)和結論(參三十六章)。按照猶太人的傳統習俗,產業通常是傳給兒子(參申二十一15~17;路十五11~32),西羅非哈的眾女兒便害怕得不到產業,因為她們沒有兄弟,而她們的父親又已經死了(參二十七1~8)。這絕非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它具有三項重大的屬靈意義:
第一、它啟示我們,今日基督徒選擇結婚對象沒有絕對的自由,重要的是先尋求神所顯明的旨意,並定意順服且遵行祂所配合的(參10~12節)。總要嫁或娶在主裡的(參林後六14),方能享受屬靈的賜福與影響,而產生敬虔的後裔(參提後一5)。
第二、第8節提到「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產業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產業。」主耶穌的家譜在馬太福音提到「雅各生約瑟」(參太一16),但在路加福音三章23節提到「約瑟是希里的兒子」。路加的記載是「依人看來」(原文按律法),指明約瑟實際上不是希里的兒子,乃是按律法算為他的兒子。約瑟是馬利亞的父親希里的女婿,這事例也許是照著民數記二十七章1~8節、三十六章1~12節的定例:父母若只有女兒為後嗣,產業應歸女兒;但女兒只能嫁給同支派的男子,使產業留在原支派裡。讚美主!這是何等大的盼望,我們的救贖竟與舊約的律例有關而連於「基督」。基督是女人的後裔,且為童女所生(參創三15;賽七14)。
第三、西羅非哈的眾女兒預表我們這些按肉體是外邦人的,「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參弗二12)如今我們因這定例,成了新婦(基督的教會),因這極大的盼望,忍耐等候迎接新郎來迎娶。哈利路亞!
回應
證明這事的說:是了,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啊,我願祢來。
禱讀
啟示錄二十二章20節
證明這事的說:是了,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啊,我願祢來!
QT經文
民數記三十六章1~13節
主題:彰顯神公義與慈愛的逃城
11/11 民數記 第41天
經文:民數記三十五章1~34節
耶和華曉諭摩西説:「你吩咐以色列人,要從所得為業的地中把些城給利未人居住,也要把這城四圍的郊野給利未人,可以牧養牛羊和各樣牲畜,安置財物。」(參2~3節)
各支派按所得土地的比例分城給利未人(參8節),於是利未人的城便分散在全地。這就確保了所有支派都有律法的教導(參申三十一9;瑪二6~7)。利未人的城總共有四十八座,這件事情表明了利未人的生活和其居住地完全是宗教性的。利未人分佈在以色列十二支派中間,引導著以色列百姓屬靈的生活,作為神統治的代理執行者,擔當了保護無辜之人的性命、防止冤冤相報的使命。利未人的這種使命預表著基督徒要作為這世界上的鹽和光,把人類引導到基督面前。
四十八座利未人的城邑中,要分別出六座作為庇護誤殺人的逃城(參6節),在約但河的兩邊各佔一半(參14節)。設立逃城的理由是要表顯神性的兩面―公義與慈愛。神的公義使故意謀殺人的,受律法的治死(參16~21節);而祂的慈愛,使誤殺人的,獲得公正的審判(參24節)。
這逃城就是預表基督,成了投靠之人的避難所(參詩四十六1;來六18),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參25節)。這受膏的大祭司死了,就預表基督成了那永遠贖罪的大祭司,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參來七24~28)。
今日,神看每一位蒙恩的基督徒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我們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參彼前二9)因此,我們當明白並接受一個新的價值觀:不管我是全職蒙召的牧者,或是帶職的神兒女,都是將自己身體(全人)獻上,當作活祭的人,成為這世上的光和鹽;都是歡喜情願回應神的愛,對地上產業有屬天價值觀的人。
回應
哦!主,我情願再次將自己獻上給祢。
禱讀
彼得前書二章9節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QT經文
民數記三十五章1~34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