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築壇的人生
01/28 創世記 第39天
經文:創世記十二章6~9節
亞伯蘭聽從神的呼召,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到神指定的地方去。當他到了示劍(位迦南中部)的摩利橡樹後,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築壇。列祖時代尚無祭司制度,一家之長就是家庭的宗教領袖,亞伯蘭在這異教信仰的地方公開承認,他是敬拜耶和華真神的人。他築壇來敬拜神,這是值得我們學習的。安息日應是分別為聖、敬拜神的日子,但世上的人只知玩樂、睡覺、享受,不知敬拜的重要,所以無法在心中築起敬拜的壇,將安息日分別出來成為敬拜神的日子。
隨後,亞伯蘭遷到伯特利(位於示劍之南)東邊的山,又再度築壇,求告耶和華的名(8節)。人很難憑著信心走向未知的道路。但亞伯蘭給我們一個很好的榜樣,他凡事求告耶和華的名,憑著信心走向未知的道路。每一個人都需要有自己的壇,親自和主建立關係,使我們在行走天路時不致徬徨失措。
築壇是因著神的顯現,除非「遇見」神,否則我們絕不會真正地把自己獻給神;除非心靈中得主「顯現」,沒有人可以憑自己的立志,真正地過奉獻的生活。亞伯蘭的「奉獻」是開始於神的顯現,奉獻的繼續卻是藉著經常的「求告」,就是為耶和華築壇,在那裏求告耶和華的名。奉獻是將自己和自己的一切主權交給主,「求告」乃是實行這個交出。既然交出主權,當然就得求告神、聽候神旨意的安排。一個信徒若已經把自己獻給神了,他就應當以求告的態度來生活,也以尋求並順從神的旨意來生活,這才是真正的奉獻。亞伯蘭出吾珥之後,並非立即開始築壇,他第一次為耶和華築壇是到了迦南之後才開始的。有不少信徒不是沒有離開迦勒底的吾珥,不是未開始走十字架的道路,而是一直未開始「築壇」,沒有把自己獻上給主,也沒有尋求神喜悅的生活目標,這不會叫主滿足。願那向亞伯拉罕顯現的神,今天也向你我顯現,好讓我們都能走上奉獻的路。
回應
我是否在我的生活中有刻意劃分一段時間來親近神?我是否日日築壇向神獻祭?主啊!我願意學習亞伯蘭過一個築壇的人生,請幫助我持守在祢的面前。
禱讀
創世記十二章7節
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就在那裏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QT經文
創世記十二章6~9節
主題:對呼召的回應
01/27 創世記 第38天
經文:創世記十二章4~5節
亞伯蘭聽見了神的呼召及應許,雖然這些應許都是千百年後的事,到那時他早已不在世上了。但即便當時的他沒有後代、沒有土地、沒有固定的居所,他仍堅信神的話,因為神的話絕對不會錯。「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參4節)「就」表明了亞伯蘭的順服,他的順服帶進了他「蒙福」的開始。他相信神的應許即使今生未能實現,神總能將應許成就在他的後代身上。
亞伯蘭雖然不清楚要往那裡去、要去的地方有多遙遠,他仍順服神的吩咐,毅然前往。他知離鄉背井的痛苦,但他不與神討價還價,就按所吩咐的前去,對神的信心可見一般。這種對神順服的心志,願照著神的話去行,是他生命的特點。
亞伯蘭不但照耶和華的吩咐去了,還將妻子、姪兒,連同他們在哈蘭所積蓄的財物、所賺得的僕婢,就是「所得的人口」,都帶往迦南地去(參5節)。聖經中的迦南地,在現今的約但河到地中海一帶,北則是從敘利亞到南面的埃及。亞伯蘭的態度是一種完全的跟隨,讓我們看見蒙召者的生活就是完全地跟隨主,並且也要帶領那些願意跟隨的人,按神的指示去生活。
我們要效法亞伯蘭,順服神的吩咐去做,就會發現神必按祂所應許的賜福給我們。我們要先培養對神的信心,才能像亞伯蘭一般,聽見神的呼召就出去。「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參來十一6)有了信心,就算神允諾的應許還未實現,我們仍可以憑信心去順服祂的吩咐。
神的吩咐無論帶來甚麼困難和痛苦,只要我們順服祂,祂必賜我們力量去應對。我們要相信祂的恩典是夠我們用的,靠著祂,我們凡事都能做。信心正是面對壓力和憂慮最好的良藥。
回應
主啊!許多時候我聽見祢的吩咐卻沒有立即照著去行,又或者有的時候我只去做我認為對的、好的、對我有益的。主啊!赦免我自以為義的罪,幫助我能更專一地信靠祢,能像亞伯蘭一樣聽見就立即照著去行。
禱讀
希伯來書十一章6節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
QT經文
創世記十二章4~5節
主題:蒙召的人
01/26 創世記 第37天
經文:創世記十二章1~3節
創世記1到11章神啟示了祂的創造、人類的起源、地位和責任;從第12章開始記載了神揀選亞伯蘭及他的後裔,來啟示祂自己及祂對人類的心意。
神的揀選事實上與人的表現一點也無關聯,完全是神的主權,是神的恩典。當神的呼召臨到亞伯拉罕時,他住在加勒底的吾珥,神呼召他「離開本地,本族和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參1節;徒七2~3)
神呼召亞伯拉罕,是要從他身上建立一群屬神的子民,再從這群人開始對全人類的救贖計畫。希伯來書上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參來十一8)爲何神能將這麼大的任務交在他身上?就是知道他的信心,因著信他能遵命而行。這個遵命並不是容易的事,面對一個目標不清、方向不明的目的地,誰願意放棄舒適的城市生活,跑到一個遙遠而未知的地方?但亞伯蘭卻沒有懷疑、沒有討價還價。他知道這是神給他的呼召,故一蒙神的呼召,他就遵命出去了。神應許他:「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參2~3節)神揀選亞伯蘭不單是為了他個人的利益,乃是為了世人的好處。神要亞伯蘭先蒙福,跟著使那些祝福他的人得福,最後萬國都要因他得福。
對於神的這個呼召雖有極大的祝福等著,但若要回應,也必須付上極大的代價。因為當時的人以團體生活為依歸,一個人受到最大的刑罰是被逼離開自己的家鄉,放逐到異地。而神的條件便是要他必須離開他的本地、本族、父家,往神要指示的地方去(參1節)。
但離開原本所熟悉的,往神要我們去的地方才是得福分及有影響力的關鍵,這就是信心的生活與結果。
回應
主,謝謝祢,因祢所賜剛強的心,幫助我離開舒適圈,謝謝祢讓我能像亞伯拉罕一樣,勇敢的回應祢的呼召,走上信心的道路。將我前面的道路交給祢,讓我因順服而經歷祢的信實與恩典,作個討祢喜悅的人。
禱讀
創世記十二章1節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QT經文
創世記十二章1~3節
主題:亞伯拉罕住哈蘭
01/25 創世記 第36天
經文:創世記十一章27~32節
亞伯拉罕未住哈蘭之先,神已經向他顯現,神的呼召已經臨到他(參徒七2~3),不過他這次未能完全答應神的呼召,只走到哈蘭就住在那裡。
迦勒底的吾珥就是巴比倫,是米所波大米南部最出名的城市。考古學家曾在該處掘出無數的珍寶,反應出這城有極高的文化,是拜偶像的地方(參書廿四2~3),並且一般傳說他拉是個製造偶像的人。亞伯拉罕既已離開吾珥,就表示他已經開始走事奉神的路,開始答應神的呼召,往神所指示的地方去,但為什麼到了半路又住在哈蘭?因為他體貼他拉的意思,以致他在信心的路上並非一路順暢。哈蘭是吾珥到迦南地的中點,是荒漠中的綠洲,位於伯拉大河(即幼發拉底河)上游,水草豐富,適合逐水草而居的他拉家族。亞伯拉罕一半順從神,一半體貼他父親的意思,就在靠近迦南邊界的哈蘭停了下來,沒有繼續往迦南去,結果他拉死在哈蘭,這是亞伯拉罕的第一次失敗。這也是許多基督徒的情形,他們不是沒有離開偶像和「世界的神」,而是沒有照著神的旨意生活,他們像亞伯拉罕一樣,作了一個停在迦南邊界上的基督徒。
亞伯拉罕孝敬他的父親是應當的;但在順服神的旨意上,他卻不能尊重他拉過於尊重神。主耶穌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參太十37)亞伯拉罕愛父親過於愛神。結果,雖然蒙召的是亞伯拉罕,但領頭走這條信心之路的,竟是不信的他拉。不信神的他拉,怎能帶領亞伯拉罕走事奉神的路呢?亞伯拉罕既答應神的呼召,就不應把自己屬靈的前途交在他拉的手中;這是體貼人的意思過於體貼神。這不只是兒子怎樣對待父親的問題,乃是在屬靈的事上應當如何不體貼親情,不讓屬靈的事受到屬肉身親情干擾的問題。
回應
主啊!讓我一生只為祢而活,一生走在祢的呼召當中,我單單將我的最愛獻在祢祭壇前面,主,求祢帶領我前往而行,直走到祢所應許之地。
禱讀
馬太福音十章37節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QT經文
創世記十一章27~32節
主題:蒙揀選的後代
01/24 創世記 第35天
經文:創世記十一章10~26節
這段經文記載了由閃至亞伯蘭(亞伯拉罕)的家譜,也就是神如何在閃的家族中揀選了亞伯拉罕,作為祂賜福萬國的器皿,回應巴別塔所帶來的刑罰。創世記第十章22節記下閃有五個兒子:以攔、亞述、亞法撒、路德、亞蘭(參創十22)。本段經文集中在亞法撒到亞伯蘭這一段的家譜,主要記錄集中在「被揀選者」身上。這個家譜和第五章的家譜相似,都是列出十代和記下各人的歲數。
這段家譜以「生兒養女」作為一個人的結束,而不像第五章以「就死了」為一個人生命的結束,這正是神在第九章1節的賜福:「你們要生養眾多」的兌現。對於已經嫁娶又想有兒女的,就該「生兒養女」,若暫時未能生育,仍要信靠;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麼?但這不是說,只要我們求祂賜下兒女,祂就一定「要」或「會」這樣做。
本章第十代的他拉和五章第十代的挪亞同樣有三個兒子,但本章的壽數是逐漸減少的,和洪水前之人的壽數相比真是短少。洪水前的平均壽數是八百五十八歲,洪水後的人平均壽數是三百歲。這實在讓我們看到,我們不可隨意犯罪,因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既屬乎血氣,神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洪水前的人十分邪惡,神宣布要減短人的壽數,祂果然照做。當我們犯罪時,祂的管教或刑罰必按祂的教訓臨到,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
回應
主,生兒養女是人生的必經,也是祢的賜福。讓我多多為祢生兒養女,不止是肉身的兒女,更多生養屬靈的兒女,不讓我限制祢在我身上的作為,願祢不斷擴張我的境界,願祢的旨意行在我身上如同行在天上。
禱讀
加拉太書六章7節
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
QT經文
創世記十一章10~26節
主題:謀事在人,成事在神
01/23 創世記 第34天
經文:創世記十一章1~9節
巴別塔的故事告訴我們,人們以為自己夠聰明,不需神的保護,只要彼此互助就能解決一切問題。只要有足夠的技術、有效的管理,再加上同心協力,沒有任何事物可以阻止人類登峰造極。但是神提醒我們,祂仍掌控全局。信靠順服是我們蒙福的根本,背離神註定帶來失敗。
本段經文以三個「來」為關鍵字:第一個帶著催促意味的「來」字(參3節),使人開始巴別塔的建造;第二個含有回應意味的「來」字(參4節),引發神親臨觀察;最後一個帶著神聖意味的「來」字(參7節,原文在「我們下去」之前有個「來」字),則以變亂人的語音作結。
神並不阻止人類文明所發展出來的效率與技術,祂反對的是人類想自行其是;神不抑止人類的創造力,但不喜悅人類自以為聰明;神也不會厭惡人類心意更新,但祂不要人類看自己超過所當看的──過分自信。因為人類終將明白「多有智慧,就多有愁煩;加增知識的,就加增憂傷」(傳一18)。人類造巴別塔是想與天爭高,是要為自己爭得無可比擬的榮耀。神原是要人生養眾多、遍滿全地(創四12、九1),但人反倒群聚而居,又建築城市,還要為自己的名與天(神)爭高,建築通天塔,離棄神、敵對神、扮演神。
巴別塔到頭來功虧一簣,不光是因為那些建築的人分散全地,實在是因為他們發現彼此的不同,他們沒有一起合作的意願。神只不過是揭露了人們隱藏在心裡的偽善、偏狹與狡詐罷了;所謂建築巴別塔不過是想實現自己心中的驕傲與野心。聖經告訴我們:「天怎樣高過地,照樣,神的道路與意念高過我們的道路與意念。」(賽五五9)又說:「沒有人能以智慧、聰明、謀略敵擋耶和華。」(箴廿一30)在生活中我們不可過度依賴自己的智慧、他人的協助、或是個人生活的經驗,應當在一切的事情上都全心信靠神。要記得「神的愚拙總比人智慧,神的軟弱總比人強壯。」(林前一25)
回應
主啊!我將我服事(工作)的團隊交在祢的手中,求祢作我們的主,讓我們在服事(工作)中不是依靠自己的才幹、努力與技巧,而是專心仰望主,單單認定祢。
禱讀
以賽亞書五十五章9節
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
QT經文
創世記十一章1~9節
主題:生養眾多遍滿全地
01/22 創世記 第33天
經文:創世記十章1~32節
這一章記載的是一份族名表,也是當時中東的地圖,這讓我們知道所有的民族都源自於挪亞的三個兒子,各國同宗同族。正如新約保羅所說:「祂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參徒十七26)。
這一章記載挪亞的兒子閃、含、雅弗的後代,每一個名字不一定僅代表一個人,有人名(歌蔑)、國名(瑪代、古實)、族名(耶布斯人、亞摩利人)和地名(他施、西頓)。首先由距離以色列人較遠的地區開始,記載雅弗的後代(參2~5節),他們居住在以色列北部和西部,包括現今希臘、塞浦路斯、土耳其。雅弗可說是印歐人的祖先。其次記載含的後代(參6~20節),這包括了以色列人後來的主要仇敵,就是亞述、巴比倫、埃及、迦南人等。含可說是非洲人的祖先。最後記載閃的後代(參21~31節),閃的後代主要分佈於敘利亞、腓尼基、阿拉伯半島。他們和以色列人關係良好,因為閃也是希伯來人的祖先。
這章也讓我們看到神對挪亞所宣告的祝福已應驗(參創九1),他的後裔不但生養眾多,且遍滿了地。本章「父親」、「兒子」有多種解釋,不一定指父子的關係,在這裡只記下挪亞七十個後代,並非包括挪亞所有的子孫。這七十個後代預表世上所有的國家,因「七十」是完全的數字。所有的國家都是挪亞的後代。以色列人與其他民族沒有多大分別,他們蒙揀選成為神的選民,純粹是出於神的恩典,並非他們有何特殊之處。神所應許的既然成就,我們更當敬畏祂、信靠祂。而人類本一家,我們更應彼此尊重與相愛。雅弗的後裔多佔歐洲,閃的後裔多佔亞洲,含的後裔多佔非洲。歷史上有一段時期,歐洲白人曾殖民亞、非裔地區,又佔據巴勒斯坦地,奴役迦南人的後裔。教會出自閃的後裔猶太人,卻最先廣為雅弗的後裔歐洲人所接受;故「使他住在閃的帳棚裡」(參創九27)這句話,是預表猶太人與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兩下合而為一,成為了教會(弗二11~18)。
回應
主啊!全世界的人都同出一源,請幫助我們能夠竭力保守合一之心,來敬拜、事奉祢,因祢是創造、救贖我們的神。
禱讀
使徒行傳十七章26節
祂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
QT經文
創世記十章1~32節
主題:義人失足
01/21 創世記 第32天
經文:創世記九章18~29節
洪水之後,挪亞作起農夫來,他栽了一個葡萄園。有一次他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就脫光衣服躺在帳棚裡,這是一種酒後失態的光景。這樣的赤身露體是不合乎神所給他的尊貴身分,就他而論已經是失敗。今天我們都被神揀選,是被分別為聖的人。當神使我們站在高位、有自由運用的權柄、可以支配許多事物時,我們更當謹慎,因為那作了新世界之主人的挪亞,正是在這種崇高的地位上失敗了!
挪亞不是在開始傳道時失敗,他是在造成方舟,進入方舟,又出了方舟,得了神的恩約和應許,成為新世界的主人之後才失敗的。經常我們在完成了艱鉅的工作之後,會在心理上放鬆自己,這種放鬆與安逸會造成我們失敗。在初信主的時候,我們虔誠、戰兢,偶一犯罪就憂傷難過;剛奉獻的時候,我們是多麼熱切愛主,關心神家的事,戰戰兢兢的事奉主;但如今卻逐漸放鬆、麻木了!對神家中的需要漠不關心,對失喪的靈魂視而不見!讓我們聽主的勸告:「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哪裡墜落的,並要悔改……」(參啟二5)
醉酒實在是會帶來不良的後果,醉酒不但使挪亞失態,也導致含犯罪,因為含看見父親的赤身,不但沒有為父親遮蓋,反而去告訴自己的兄弟,這是對父親的不敬及藐視,結果帶來對他的兒子迦南的咒詛。至於「酒」這東西,它看起來並不壞,甚至還有一點好處,但如果人不在意,可能不僅僅只是醉酒,還可能漸漸的引發酒精中毒〈成癮〉,使人無法自拔,我們真是要小心。這事提醒我們對於一些看是好的事物,我們更要小心不要被它轄制,而使我們失去神。
從挪亞兒子們的身上,也提醒我們,看到別人的罪或軟弱,我們不應當像含一樣去張揚,而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參加六1),並求神賞賜智慧知道如何處理(像閃與雅弗),如何免得自己在神面前犯了罪而招致咒詛。
回應
主,我謝謝祢,因祢使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靠祢使我得以不在別人的錯誤中有分,也讓我能勇敢、有合宜的態度去面對別人的軟弱。
禱讀
加拉太書六章1節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
QT經文
創世記九章18~29節
主題:彩虹之約
01/20 創世記 第31天
經文:創世記九章8~17節
神與挪亞和他後裔並地上一切活物所訂的約,一般稱之為「挪亞之約」。約是聖經中最重要的觀念之一,約是神與人關係的中心。在這段經文中,「約」這個字出現了八次之多。「約」本是雙方互相同意締結的一種關係,有約束力,有一定履行的義務。但聖經中的「約」基本意思為應許、允諾、保證,神和人立約是神對人的賞賜。「約」不是永遠帶有條件的,任何應許都可稱為「約」。
神主動與挪亞所立的約是無條件的、是指向整個宇宙的;不會再有毀滅全世界所有血肉之物的大洪水,並以彩虹為證。神主動與人立約,建立彼此關係的基礎,然後「把虹放在雲彩中」作為記號(參13節)。自然現象的彩虹,從此成了神與人類立約的一個記號。神每當「看見」彩虹的時候(參16節),就會記念祂與挪亞所立的約。主動與人立約的神,也是一位信實守約的神。祂必會按祂所說去做,絕不會食言;天上的彩虹證明祂是值得信靠的。提摩太後書二章13節說:「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祂若不信實,祂跟人立約便沒有意義了,神由始至終沒有違背祂與人所立的約。神記念我們是永無止境,因為這彩虹之約是永恆的約定(參12節、16節),永遠有效。
除了瀑布地區以外,彩虹總是在雨過天晴後出現,不經歷風雨,怎能看到彩虹?洪水是神的審判,洪水後的彩虹成了神憐憫、拯救的記號。我們的人生如能勝過苦難,便不會因黑雲密佈而失去生命中的彩虹。每當彩虹出現,提醒我們:現在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你成就那極重無比的榮耀,就像那彩虹的光芒。人生難免遇上洪水,只要彩虹仍在,洪水將不能摧毀我們的信仰,把我們捲走。
彩虹是約的記號,為要把審判轉為恩典,給我們從上而來的盼望。信實的創造主,已經為我們立下彩虹之約──神的恩典會適時臨到,制止洪水氾濫,所以洪水一定會退去,彩虹也定會再現。因這約要持續到永遠!
回應
主啊!我為生活中的風雨向祢感恩,因知道風雨之後會有彩虹,會有祢的恩典與憐憫,幫助我在風雨中仍然靠祢站立得穩。
禱讀
羅馬書八章24節
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
QT經文
創世記九章8~17節
主題:神賜福給挪亞
01/19 創世記 第30天
經文:創世記九章1~7節
起初神在祂所創造的世界裡,造人後就賜福人;現在,在洪水之後再造的新世界中,神也同樣給予挪亞命令,並「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要他們生養眾多並有權管理眾生物(參1~2節)。而且神還將動物交給人,任人宰殺煮食,像以前吃任何植物一樣(參3節)。「生養眾多遍滿地面」一直是神對人的賜福。神造亞當時就如此的吩咐,而今這個被揀選出來的人,神還是如此吩咐,因此我們看到神對祂所揀選的人一直有一個心意,就是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而且要在地上昌盛繁茂(參7節)。今天你我也都是神所揀選的人,神也是如此賜福,要我們在屬靈上生養眾多,在地上昌盛繁茂。神藉著挪亞再次「創造」,以致人類繁殖增多,遍滿全地。
神宣告祂的祝福時,也包括了兩項禁令:第一、不可吃「帶著血的肉」(參4節),因為「血」就是生命(參4節),正如利未記所說:「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參利十七11)。生命的主權在於神(參撒上二6;詩卅六9),不吃血表示尊重生命,尊重生命表明敬畏神。其次是不可以殺人,因為人是按神的形像而造的,神要我們尊重每個人的生命,因為神是賜生命的主,也只有祂對人的生命才有主權。如果傷害人,神要追討他的罪,可見神非常寶貝按著祂的形像所造的人。不管你是誰,神都寶貝你,神也不准人傷害你的生命,包括你自己也沒有權利傷害你自己。這兩項禁令表明了神對生命的重視,尤其是在全地遭受審判之後,除去人以為神輕看生命的誤解,同時也奠定了人類社會的穩定。
回應
主啊!祢是生命之主,祢看重祢所造的每個生命。主,讓我學習祢的樣式去看重每一個我所喜歡及不喜歡的人,讓我懂得「看別人比自己強」的真義,讓我所在地方,因有我遵行祢的道而更美好。
禱讀
詩篇三十六篇9節
因為,在祢那裏有生命的源頭;在祢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
QT經文
創世記九章1~7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