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亞伯拉罕死了

03/05 創世記 第75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五章1~11節

25:1 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
25:2 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
25:3 約珊生了示巴和底但。底但的子孫是亞書利族、利都是族,和利烏米族。
25:4 米甸的兒子是以法、以弗、哈諾、亞比大,和以勒大。這都是基土拉的子孫。
25:5 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
25:6 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趁著自己還在世的時候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往東方去。
25:7 亞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七十五歲。
25:8 亞伯拉罕壽高年邁,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原文是本民)那裡。
25:9 他兩個兒子以撒、以實瑪利把他埋葬在麥比拉洞裡。這洞在幔利前、赫人瑣轄的兒子以弗崙的田中,
25:10 就是亞伯拉罕向赫人買的那塊田。亞伯拉罕和他妻子撒拉都葬在那裡。
25:11 亞伯拉罕死了以後, 神賜福給他的兒子以撒。以撒靠近庇耳‧拉海‧萊居住。

神賜給亞伯拉罕不少兒孫,他的妾基土拉給他生了六個兒子和許多孫兒,他們都是和阿拉伯人有關的先祖;亞伯拉罕成了「多國的父」(參創十七4)。神讓亞伯拉罕得享高壽(參創十五15),且滿足、安樂的死去,又得兩個兒子埋葬他的遺體。亞伯拉罕在應許之地住了100年,這地仍不是他的,他也死了,但神沒有死,神繼續在他的後裔以撒的身上帶領。「神賜福給他的兒子以撒」(參11節),這是最大的產業。亞伯拉罕有許多兒子,但只有以撒得到最多的產業,也只有以撒得到神的賜福,因為唯有以撒才是神所揀選的,他要繼承神給亞伯拉罕的一切福氣。神在此所做的,乃兌現祂的話:「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參申五10)

亞伯拉罕做事很有智慧,他在死前就已經把遺產分配好,供應再娶的妾基土拉所生的兒子們,免得家庭悲劇重演。儘管亞伯拉罕活著的時候,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但他也把財物分給庶出的眾子,並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往東方去(參5~6節)。明智的亞伯拉罕防止兒子們延續母親所引發的戰爭。最美麗的一幅畫,就是在他離世的時候,有以實瑪利和以撒共同埋葬他們的父親(參9節),他們兩位都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亞伯拉罕在世的時候看重和睦的關係,死後也為別人帶來和好。

我們不能控制離世的日子,但是我們可以效法他死得「好」和「滿足」,也就是把握在世的年日,盡力發揮恩賜、用盡生命。巴不得我們離世時都可以像保羅一樣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參提後四7~8)

我們都會像亞伯拉罕一樣離開這個世界,重要的是,在我們逝世之前,可以通過自己的「見證」和教育下一代,讓他們能夠繼續得到神賜福。

回應

因著信,我和以撒一樣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繼承神給亞伯拉罕的一切福氣。恩主,我謝謝祢,讓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而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

禱讀

提摩太後書四章7~8節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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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二十五章1~11節

主題:以撒在田間默想

03/04 創世記 第74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四章62~67節

24:62 那時,以撒住在南地,剛從庇耳‧拉海‧萊回來。
24:63 天將晚,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舉目一看,見來了些駱駝。
24:64 利百加舉目看見以撒,就急忙下了駱駝,
24:65 問那僕人說:「這田間走來迎接我們的是誰?」僕人說:「是我的主人。」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臉。
24:66 僕人就將所辦的一切事都告訴以撒。
24:67 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娶了她為妻,並且愛她。以撒自從他母親不在了,這才得了安慰。

當僕人帶著利百加抵達迦南時,以撒已代替年老體弱的亞伯拉罕成為一家之主(參65~66節),但他仍願意順服父親對他婚事的安排──娶老僕人為他所聘的女子為妻。以撒生命中的特殊記號,就是「順服」。他願意娶一個先前沒有見過面的女子為妻,婚後才開始彼此認識和相愛;因此他們的婚姻得著上帝的祝福,兩人感情甜蜜恩愛,而這甜蜜的恩愛醫治了以撒喪母三年的創傷,從此利百加代替了撒拉的地位,成為一家之母。「順服就是蒙福」,以撒實在是一個蒙福的人。聖經中沒有多寫,為何以撒能如此的順服,但這裡卻有一句話,可能就是他生命蒙福的最大祕訣──「天將晚,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參63節)。

默想是細細思想主的恩言,如同牛倒嚼一樣。詩人嚐到了主恩言的滋味,所以說:「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參詩一2),默想就是讓神向我們說話。詩篇告訴我們,詩人怎樣默想神的慈愛(參詩四十八9)、神的訓詞(參詩一一九15,78節)、神的奇事(參詩一一九27)、神的話語(參詩一一九148)、神的作為(參詩一四三5,一四五5,七十七12……)。總之,默想神的話,使人更愛神,更認識神的永活,更感受人生的短促,而無視於轉眼成空的世俗榮華。天晚日落,夕陽西下的時候,以撒獨自一人,在田間漫步,追思亡母,靜待神恩。在斜陽餘暉的映照下,神為他預備了利百加。在悲痛中進到神跟前的人,神為他開出路,賜他意外的平安。

在忙亂的生活中,能夠找到片刻安靜是不容易的。但主說:「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參賽三十15),安穩與能力是連在一起的。動是能力的消耗,靜才是能力的來源。今天基督徒生活要有能力,我們必須學會在主面前安靜。

回應

現今世界講究的是快!快!快!,但我要定意選擇安靜在主裡。神啊!我要將我的心思意念安靜在祢的話語中,經常思想祢的話,默念祢的作為,等候祢向我說話,指引我前面的道路。

禱讀

以賽亞書三十章15節
主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曾如此說: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你們竟自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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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二十四章62~67節

主題:神使道路通達

03/03 創世記 第73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四章50~61節

24:50 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說:「這事乃出於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
24:51 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將她帶去,照著耶和華所說的,給你主人的兒子為妻。」
24:52 亞伯拉罕的僕人聽見他們這話,就向耶和華俯伏在地。
24:53 當下僕人拿出金器、銀器,和衣服送給利百加,又將寶物送給她哥哥和她母親。
24:54 僕人和跟從他的人吃了喝了,住了一夜。早晨起來,僕人就說:「請打發我回我主人那裡去吧。」
24:55 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親說:「讓女子同我們再住幾天,至少十天,然後她可以去。」
24:56 僕人說:「耶和華既賜給我通達的道路,你們不要耽誤我,請打發我走,回我主人那裡去吧。」
24:57 他們說:「我們把女子叫來問問她」,
24:58 就叫了利百加來,問她說:「你和這人同去嗎?」利百加說:「我去。」
24:59 於是他們打發妹子利百加和她的乳母,同亞伯拉罕的僕人,並跟從僕人的,都走了。
24:60 他們就給利百加祝福說:我們的妹子啊,願你作千萬人的母!願你的後裔得著仇敵的城門!
24:61 利百加和她的使女們起來,騎上駱駝,跟著那僕人,僕人就帶著利百加走了。

老僕人指出來到這裡是神的引導,以及這婚事是耶和華的旨意時,彼土利和拉班也就看出這事出於神的帶領(參50節)。既是神的旨意,只有聽從照辦,順服神(參50~52節),把利百加交給這僕人,帶往他的主人之子。這顯明出於神的事,誰也無法阻擋;出於神的事,一定會成就;出於神的事,我們不一定會喜歡,但卻要順服,因為對我們一定有好處出於神的事,神一定會負責。

老僕人堅決要求儘快起程回去,利百加很配合地回答:「我去!」(參58節)。利百加的願意和她家人的同意,再次肯定僕人的禱告得蒙應許。我們真的很難想像利百加為何如此勇敢,只聽這老僕人的一面之詞就跟他去,去到陌生的地方,嫁給一個未曾謀面的人。她的勇氣、順服、信心是我們跟隨主的榜樣。從這整個事件的發展中,真知道我們的神是預備人心,使道路通達的神。

在這整件事情上,我們看見都是神在帶領,神會這樣做,乃因忠於和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我們信的神,是一位守約施慈愛的神(參申七9),祂必兌現祂的應許。

當神的手介入,即使透過人安排的婚姻,也可以帶來幸福。重點在於,負責安排的人願意藉著祈禱,照著神所計畫的去進行。只要憑著信心跟隨、順從神的引導,即使親情或其他個人因素,都無法成為攔阻。主耶穌曾說:「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參太十九29)利百加、亞伯拉罕都如此蒙福,因此,當明白是神的帶領時,我們也當如此回應神說:「我去!」。

回應

主啊!教導我不看環境、不看自己而攔阻祢的工作,讓我有從祢而來的信心,就勇敢的走上祢所為我預備的道路。讓我學習利百加、亞伯拉罕、老僕人,作個順命的兒女。

禱讀

創世記二十四章60節
他們就給利百加祝福說:「我們的妹子啊,願你作千萬人的母!願你的後裔得著仇敵的城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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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二十四章50~60節

主題:忠心為主

03/02 創世記 第72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四章29~49節

24:29 利百加有一個哥哥,名叫拉班,看見金環,又看見金鐲在他妹子的手上,並聽見他妹子利百加的話,說那人對我如此如此說。拉班就跑出來往井旁去,到那人跟前,見他仍站在駱駝旁邊的井旁那裡,
24:30 【併於上節】
24:31 便對他說:「你這蒙耶和華賜福的,請進來,為甚麼站在外邊?我已經收拾了房屋,也為駱駝預備了地方。」
24:32 那人就進了拉班的家。拉班卸了駱駝,用草料餵上,拿水給那人和跟隨的人洗腳;
24:33 把飯擺在他面前,叫他吃,他卻說:「我不吃,等我說明白我的事情再吃。」拉班說:「請說。」
24:34 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僕人。
24:35 耶和華大大地賜福給我主人,使他昌大,又賜給他羊群、牛群、金銀、僕婢、駱駝,和驢。
24:36 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時候給我主人生了一個兒子;我主人也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這個兒子。
24:37 我主人叫我起誓說:『你不要為我兒子娶迦南地的女子為妻。
24:38 你要往我父家、我本族那裡去,為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
24:39 我對我主人說:『恐怕女子不肯跟我來。』
24:40 他就說:『我所事奉的耶和華必要差遣他的使者與你同去,叫你的道路通達,你就得以在我父家、我本族那裡,給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
24:41 只要你到了我本族那裡,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他們若不把女子交給你,我使你起的誓也與你無干。』
24:42 「我今日到了井旁,便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啊,願你叫我所行的道路通達。
24:43 我如今站在井旁,對哪一個出來打水的女子說:請你把你瓶裡的水給我一點喝;
24:44 她若說:你只管喝,我也為你的駱駝打水;願那女子就作耶和華給我主人兒子所預定的妻。』
24:45 我心裡的話還沒有說完,利百加就出來,肩頭上扛著水瓶,下到井旁打水。我便對她說:『請你給我水喝。』
24:46 她就急忙從肩頭上拿下瓶來,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我便喝了;她又給我的駱駝喝了。
24:47 我問她說:『你是誰的女兒?』她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我就把環子戴在她鼻子上,把鐲子戴在她兩手上。
24:48 隨後我低頭向耶和華下拜,稱頌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因為他引導我走合適的道路,使我得著我主人兄弟的孫女,給我主人的兒子為妻。
24:49 現在你們若願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就告訴我;若不然,也告訴我,使我可以或向左,或向右。」

僕人接受了利百加哥哥拉班的邀請,前往他們家住宿,但在說明來意之前,他拒絕入席進食,直到他表明自己是要為以撒提親。這真是一個忠心的僕人,他一心要先辦好主人所託之事,才顧到自己的需要。其實他已經進到利百加的家中了,所以他大可以先吃喝、休息後,再來談這事,但他沒有這樣做。一個忠於職守的僕人,應以主人的利益為優先,無論自己如何辛苦,都必要先完成主人的託付,才再去滿足自己的需要。

我們要作一個忠心的僕人,除了要對神忠心、也要對自己的雇主忠心。對神忠心最重要的是要發揮神給我們的恩賜,盡心盡力地去做、去完成祂所交付的使命。而對自己的雇主盡忠,除了要盡力做事之外,更是要遵守所許下的諾言。僕人介紹自己只說:「我是亞伯拉罕的僕人。」當我們向別人介紹自己時,是強調世俗的經歷、學識、地位,抑或是指出自己與神的關係呢?「我是神所愛的人」、「我是神的兒女」、「我是神的僕人」我會如何自我介紹呢?

在僕人整個述說的過程中,表面上是述及主人的豐富,其實是在高舉神──耶和華大大賜福給我主人(參35節);耶和華是亞伯拉罕所事奉的神(參40節);並說自己如何向神禱告(參42節);神又如何賜他通達的道路,他為神的作為深深的敬拜(參48節)。僕人所述說的,在在表明一切都是神的帶領與安排,也以此暗示拉班和家人,當效法耶和華以慈愛誠實待亞伯拉罕(參49節)。一個屬神、信靠神的人,應當以屬神的生命來高舉主、見證主的作為。

回應

我要學習亞伯拉罕的老僕人,忠心、有見識的事奉主;也像服事基督一樣,在職場上服事我肉身的主人,並時時高舉基督、榮耀基督。

禱讀

以弗所書六章6~7節
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裏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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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二十四章28~49節

主題:找到利百加

03/01 創世記 第71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四章10~28節

24:10 那僕人從他主人的駱駝裡取了十匹駱駝,並帶些他主人各樣的財物,起身往美索不達米亞去,到了拿鶴的城。
24:11 天將晚,眾女子出來打水的時候,他便叫駱駝跪在城外的水井那裡。
24:12 他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啊,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
24:13 我現今站在井旁,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
24:14 我向那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
24:15 話還沒有說完,不料,利百加肩頭上扛著水瓶出來。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彼土利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妻子密迦的兒子。
24:16 那女子容貌極其俊美,還是處女,也未曾有人親近她。她下到井旁,打滿了瓶,又上來。
24:17 僕人跑上前去迎著她,說:「求你將瓶裡的水給我一點喝。」
24:18 女子說:「我主請喝!」就急忙拿下瓶來,托在手上給他喝。
24:19 女子給他喝了,就說:「我再為你的駱駝打水,叫駱駝也喝足。」
24:20 她就急忙把瓶裡的水倒在槽裡,又跑到井旁打水,就為所有的駱駝打上水來。
24:21 那人定睛看她,一句話也不說,要曉得耶和華賜他通達的道路沒有。
24:22 駱駝喝足了,那人就拿一個金環,重半舍客勒,兩個金鐲,重十舍客勒,給了那女子,
24:23 說:「請告訴我,你是誰的女兒?你父親家裡有我們住宿的地方沒有?」
24:24 女子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
24:25 又說:「我們家裡足有糧草,也有住宿的地方。」
24:26 那人就低頭向耶和華下拜,
24:27 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不斷地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至於我,耶和華在路上引領我,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裡。」
24:28 女子跑回去,照著這些話告訴她母親和她家裡的人。

神為以撒預備了利百加,如同祂為亞當預備夏娃。但在這個人生地不熟之地,老僕人要如何找到神為以撒所預備的那位新娘呢?他祈禱倚靠神,而且不忘感恩。

僕人抵達後,就像當時的旅客一樣,先尋覓水井。他抵達的時間是「天將晚」,即黃昏時分,這是城中女子們扛水瓶到井旁打水之時,而井旁是邂逅女子的最佳地點。

僕人到井旁沒有打水,而是禱告,求神預備,讓他遇到想遇見的(參12,20節);並給他一個兆頭(參14節),讓他知道誰是以撒的準新娘。禱告求神預備,求神引導,這是對主的依靠,更是對主的信任。他向神要求的兆頭,是顯明女子的品性是否具有「惻隱之心」,願意幫助有需要的人。他要找的不是外貌美麗的,而是願意服事人,盡心不怕勞苦工作的人。打水的瓶子又大又重,要給走了一個星期路程的駱駝喝水,需要來回打多少趟呢?一匹駱駝長途跋涉後須喝水二十五加侖才夠,要讓十匹駱駝「喝足」,就要打二百五十加侖的水。可見這女子必是體力好、辦事能力高、充滿愛心,且有主動樂意服事的精神。

僕人禱告尚未完畢,女子就出現了,而且所行的都符合禱告所求的兆頭。僕人一直是耐心等候神的引導(參21節),不以人的方法去干預神。在這過程中,老僕人都以禱告、感恩的心等候神,卻看見神以驚人的速度回應他的禱告,甚至禱告尚未完成已蒙應允。正如以賽亞先知所說的:「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參賽六十五24)僕人見證了禱告可蒙神賜下大能。

神的話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祂引領我們如同引領亞伯拉罕的僕人。因祂本是慈愛、誠實,所以無論大小事上,我們都可以求祂帶領和顯明祂的心意。神如何打發使者在僕人面前引領,也同樣差遣使者在我們面前,使我們可以放心前進。我們要做的,就是謹記聖經的教訓:「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參箴三6)

回應

慈愛的主!謝謝祢,許多時候祢顧念我信心的軟弱,常在極短的時間裡,按我所求的回應我,在尋求的道路上,除去了我的疑惑,我謝謝祢。

禱讀

箴言三章6節
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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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二十四章10~27節

主題: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

02/28 創世記 第70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四章1~9節

24:1 亞伯拉罕年紀老邁,向來在一切事上耶和華都賜福給他。
24:2 亞伯拉罕對管理他全業最老的僕人說:「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
24:3 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
24:4 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
24:5 僕人對他說:「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這地方來,我必須將你的兒子帶回你原出之地嗎?」
24:6 亞伯拉罕對他說:「你要謹慎,不要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
24:7 耶和華─天上的主曾帶領我離開父家和本族的地,對我說話,向我起誓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從那裡為我兒子娶一個妻子。
24:8 倘若女子不肯跟你來,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了,只是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
24:9 僕人就把手放在他主人亞伯拉罕的大腿底下,為這事向他起誓。

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他的家鄉,並且應許把迦南地賜給他的後裔,雖然他並未親眼看見,但他深信神必按祂所說的成就。他從自己以往失敗的經驗中,學到婚姻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不可輕率,必須審慎行事。因此當他年老,面對兒子的終身大事時,亞伯拉罕堅決要求以撒未來的妻子,決不可是一個迦南女子。因為迦南人的祖先迦南,被詛咒永遠作他弟兄的奴僕(參創九25~27)。而娶迦南女子的行為,將會導致以撒和後代在信仰和道德上的崩潰。同時以撒也不可為了妻子而離開迦南,搬回米所波大米,因為神已經呼召他離開了,他和他的子孫就是要住在應許之地。亞伯拉罕的信心建基於以往的經驗,而這種在信仰上,不為了某些需要而有任何妥協的堅持態度值得我們學習和效法。

在這段經文中兩次強調:不要、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參6,8節),這樣要為以撒娶妻似乎就更困難了,但亞伯拉罕確信神對他的應許,因此在他兒子的婚姻上神必引導,也必早已預備。所以他對僕人說:「祂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從那裡為我兒子娶一個妻子。」(參7節)而另一方面,他也抱定女子若不肯來,我兒子也不能回去,因為寧可不娶也不要走回頭路。

亞伯拉罕重視兒子婚姻的態度值得我們學習,有些事情可以錯了再改,但婚姻卻不能這樣,所以擇偶時要留意對方的信仰狀況──他與神的關係,以及他的品格──他與人的關係,這些才是可長存的,因此不可貪戀虛浮的外表、學識、地位,因為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榮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謝;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參彼前一24~25) 我們不但對自己的婚姻要小心謹慎,對子女的婚姻也要關心,必須為他們的婚事代求。

回應

神啊!我將我婚姻的主權交還給祢,我只單單在祢兒女中尋找祢所為我預備的那位,求祢幫助我在等待的時刻做好預備,直到祢的應許成就在我身上。

禱讀

彼得前書一章24節
因為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榮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謝。

QT經文

創世記二十四章1~9節

主題:撒拉的死與安葬

02/27 創世記 第69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三章1~20節

23:1 撒拉享壽一百二十七歲,這是撒拉一生的歲數。
23:2 撒拉死在迦南地的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亞伯拉罕為她哀慟哭號。
23:3 後來亞伯拉罕從死人面前起來,對赫人說:
23:4 「我在你們中間是外人,是寄居的。求你們在這裡給我一塊地,我好埋葬我的死人,使她不在我眼前。」
23:5 赫人回答亞伯拉罕說:
23:6 「我主請聽。你在我們中間是一位尊大的王子,只管在我們最好的墳地裡埋葬你的死人;我們沒有一人不容你在他的墳地裡埋葬你的死人。」
23:7 亞伯拉罕就起來,向那地的赫人下拜,
23:8 對他們說:「你們若有意叫我埋葬我的死人,使她不在我眼前,就請聽我的話,為我求瑣轄的兒子以弗崙,
23:9 把田頭上那麥比拉洞給我,他可以按著足價賣給我,作我在你們中間的墳地。」
23:10 當時以弗崙正坐在赫人中間。於是,赫人以弗崙在城門出入的赫人面前對亞伯拉罕說:
23:11 「不然,我主請聽。我送給你這塊田,連田間的洞也送給你,在我同族的人面前都給你,可以埋葬你的死人。」
23:12 亞伯拉罕就在那地的人民面前下拜,
23:13 在他們面前對以弗崙說:「你若應允,請聽我的話。我要把田價給你,求你收下,我就在那裡埋葬我的死人。」
23:14 以弗崙回答亞伯拉罕說:
23:15 「我主請聽。值四百舍客勒銀子的一塊田,在你我中間還算甚麼呢?只管埋葬你的死人吧!」
23:16 亞伯拉罕聽從了以弗崙,照著他在赫人面前所說的話,把買賣通用的銀子平了四百舍客勒給以弗崙。
23:17 於是,麥比拉、幔利前、以弗崙的那塊田和其中的洞,並田間四圍的樹木,
23:18 都定準歸與亞伯拉罕,乃是他在赫人面前並城門出入的人面前買妥的。
23:19 此後,亞伯拉罕把他妻子撒拉埋葬在迦南地幔利前的麥比拉田間的洞裡。(幔利就是希伯崙)。
23:20 從此,那塊田和田間的洞就藉著赫人定準歸與亞伯拉罕作墳地。

本段經文敘述了亞伯拉罕與人相處時謙卑有禮,被人視為尊貴的王子(參6節),但他卻自謙是外人、寄居者(參4節)。他在生活中讓人看見神的保護與賜福,因他從不隨便接受餽贈,所以他不肯接受以弗崙無條件的送出墓地,而他會這樣做是因為他知道他所蒙的福氣不是來自人,乃是神所賜。

亞伯拉罕信得過神的應許必定兌現,因此他堅持要在去世前得到一塊迦南的土地。這是亞伯拉罕買的第一塊地,目的是埋葬妻子。而這塊地後來就做為希伯來人的祖墳──亞伯拉罕、撒拉、以撒、利百加、雅各、利亞都葬在這裡(參二十五9,四十九31,五十13)。神對亞伯拉罕必得迦南地、有許多子孫、名為大的應許,已一步步的應驗,死亡並不能影響神的應許。

亞伯拉罕要買的這塊地,雖然地主以當時慣用外交詞令和例行禮儀說要餽贈於他,但他拒絕了。而這個地主就漫天開價要求四百舍客勒銀子,這價格是十分昂貴的,因耶利米只用十七舍客勒就購置了一塊土地(參耶三十二9);而大衛買入準備建築聖殿用的禾場也才花五十舍客勒,還附送牛(參撒下二十四24),足見以弗崙開了一個非常離譜的價格,但亞伯拉罕並沒有討價還價,他二話不說,就照著地主所要的價格來買。在當時的人看來他或許太傻、吃虧了,但他生命的見證是不動搖的──正直、正當、誠實的做人。

本段經文也暗示了迦南地價的高昂,日後以色列得此地為業,並非他們付得起龐大的地價,而是神已經把地賜給他們了,他們只須接受。同樣地,神賜給我們最好的禮物就是救贖的恩典,那是我們付不起的代價,而如今我們只要像以色列人一樣用信心白白的領受就好了。

回應

死亡並不能阻礙神的應許,也沒有一件事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我要勇敢的活出屬神的生命──正直、正當、誠實的做人。只求神的榮耀彰顯,而不在乎自己的虧損。

禱讀

羅馬書三章23~24節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QT經文

創世記二十三章1~20節

主題:亞伯拉罕之約

02/26 創世記 第68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二章15~24節

22:15 耶和華的使者第二次從天上呼叫亞伯拉罕說:
22:16 「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
22:17 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
22:18 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22:19 於是亞伯拉罕回到他僕人那裡,他們一同起身往別是巴去,亞伯拉罕就住在別是巴。
22:20 這事以後,有人告訴亞伯拉罕說:「密迦給你兄弟拿鶴生了幾個兒子,
22:21 長子是烏斯,他的兄弟是布斯和亞蘭的父親基母利,
22:22 並基薛、哈瑣、必達、益拉、彼土利(彼土利生利百加)。」
22:23 這八個人都是密迦給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生的。
22:24 拿鶴的妾名叫流瑪,生了提八、迦含、他轄,和瑪迦。

亞伯拉罕之約的基本內容只有一句話──「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神的這個應許很顯明是在宣告,祂要恢復人因始祖犯罪所失去的祝福,就是祂在創世之初所賜給人的。這包括了與神親近的權利、擁有治理的地位以及人的裡面有神的靈居住。

亞伯拉罕之約表明了神的救贖,路加福音第一章71~75節說:「拯救我們脫離仇敵和一切恨我們之人的手,向我們列祖施憐憫,記念祂的聖約──就是祂對我們祖宗亞伯拉罕所起的誓;叫我們既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就可以終身在祂面前,坦然無懼地用聖潔、公義事奉祂。」神救贖的行動是以亞伯拉罕之約為起點,而人領受神救贖的計劃亦以亞伯拉罕為起點。透過「那一個後裔」──基督(參加三16),凡有信心接受耶穌的人都與亞伯拉罕一同得福(參加三9)。

創世記記錄亞伯拉罕的一生從他順服神,願意離開家鄉與親人開始,到結束時再次指出他對神的順服與聽命,可見這是亞伯拉罕生命的最大特點。故此,我們當學習亞伯拉罕那樣敬畏神、對祂委身,以至我們願意服從祂,按祂的吩咐去行,就算這些吩咐看來多不合情理、與祂的應許相違、是我們不想做的。最好的獻祭莫過於「聽命與順從」(參撒上十五22),我們可以通過順服神的吩咐去敬畏祂,又可藉此得福。

神看重人聽從祂的話過於一切,因此讓我們都來效法亞伯拉罕,全心聽從神。

回應

主,祢是守約施慈愛、在凡事上都有預備的神,當我說:我愛祢時,讓我能像亞伯拉罕一般,將我心中的以撒獻在祢的面前,讓我對祢的吩咐是沒有疑惑的,在第一時間就照著而行。

禱讀

撒母耳記上十五章22節
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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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二十二章15~24節

主題:耶和華以勒

02/25 創世記 第67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二章9~14節

22:9 他們到了 神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在那裡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
22:10 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
22:11 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
22:12 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 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
22:13 亞伯拉罕舉目觀看,不料,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亞伯拉罕就取了那隻公羊來,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
22:14 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就是耶和華必預備的意思),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

順服的父親也帶出順服的兒子。聖經記載以撒是「童子」,童子在希伯來文中可指嬰兒(參出二6)至成人(參代下十三7)。以實瑪利當年被逐時亦被稱為「童子」,可見當時以撒的年齡應與以實瑪利被逐時相仿,都是十多歲的青年。亞伯拉罕將柴放在以撒身上讓他背負,他若不甘心被獻,大可以逃走,但他順服父親沒有反抗,任由被捆綁成為獻祭品(參9~10節)。亞伯拉罕對神的敬畏、順服與信心都因著這個奉獻和他兒子的順服顯明出來了。

亞伯拉罕雖然痛苦卻未因此違命,他和以撒上了摩利亞山頂後就築壇,遵照神的吩咐將未加抵抗的以撒捆綁、放在祭壇上,就拿起刀來準備殺死他,好用祭壇下的木柴燒死獨生兒子作為燔祭。就在以撒命懸一線時,神親手介入,耶和華的使者阻止亞伯拉罕傷害以撒,指出亞伯拉罕的舉動已證明了他是真正敬畏神,因為他願意遵照神的吩咐,甚至沒有為自己留下獨生子不給神。

耶和華以勒,神果然親自預備了作為燔祭的羊羔(參13節),「以勒」在希伯來文可解讀為「看見」,有預備、照料、看顧的意思。神看見、神預備、神照料一切,亞伯拉罕與以撒都一同經歷到了。對於今日的你、我而言,神仍然是耶和華以勒。

我們要學像亞伯拉罕,為了順服神而甘願付出代價。我們若願意這樣做,祂是「耶和華以勒」,會在各方面為我們預備、供應我們的需要,透過神的預備,我們更能遇見祂、經歷祂的真實。

亞伯拉罕願意付上最昂貴的代價,獻上他所愛的獨生子。我們跟從主,也要有此心志,這豈不正是主耶穌說的,作為祂的門徒所要付出的嗎?我們要愛主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兒、兄弟姊妹和自己的性命,且願為主撇下所有。

回應

主啊!每次在祢的面前數算恩典時,我才真正明瞭祢的奇妙帶領。期待我能摸著祢的心意,我願將我的最愛獻在祢的祭壇之上,求祢帶領我前往祢所應許之地。我願將一生交在祢的手中,求祢讓我能勇敢前往,向標竿直奔。

禱讀

創世記二十二章14節
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就是耶和華必預備的意思),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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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二十二章9~14節

主題:神試驗亞伯拉罕

02/24 創世記 第66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二章1~8節

22:1 這些事以後, 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
22:2  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22:3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 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
22:4 到了第三日,亞伯拉罕舉目遠遠地看見那地方。
22:5 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
22:6 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自己手裡拿著火與刀;於是二人同行。
22:7 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父親哪!」亞伯拉罕說:「我兒,我在這裡。」以撒說:「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
22:8 亞伯拉罕說:「我兒, 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於是二人同行。

亞伯拉罕一生曾做過四次重要的選擇,每次都捨棄了一樣本來看為重要的事物:1.離開本地本族,放下自己的家鄉(參十二1);2.與姪兒羅得分手,羅得是他所愛的(參十三1~18);3.在以撒和以實瑪利之間抉擇,他捨棄了以實瑪利(參二十一14);4.奉獻獨生愛子以撒(參1~9節)。這些都不是容易的功課,而他每一次都選擇順服神,因此亞伯拉罕能成為我們的祝福。

「試驗」原文有某人藉著逆境或苦難,試驗其品格的概念,暗指神藉著這次的經驗要磨練亞伯拉罕的品格,使他更能走在神的心意之中,這是為了要讓他的信心得以成長,並非像撒但為要誘導人犯錯。面對這個試驗,我們看到亞伯拉罕對神的態度是:1.他是個儆醒的人,隨時準備好要聽神的話。當神呼喚他時,他就回應:「我在這裡。」(參1節)。2.他是個順服的人,他迅速地遵行神的吩咐,早早起來(清早起來)帶齊了東西,充分準備好就前往神所指示之地(參3節)。3.他對於神的應許有信心,他相信獻上以撒後,神必能叫他復活。「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參5節)「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參8節)。

神試驗亞伯拉罕,向他發出一個不合情理、不可思議的要求,吩咐他將獨生的兒子、他所愛的以撒獻上作為燔祭。對於亞伯拉罕來說,這是很難順從的要求,一方面他不知道神是要考驗他;另一方面,以撒若死了,神給他的應許要如何實現呢?

亞伯拉罕想不通,也不想獻以撒為祭,但因著「敬畏」神,他就照著去做。或許他從以往的經驗知道,神乃是公平和慈愛的,他相信神能叫人從死裡復活(參來十一19節);但即便不明白,他仍放心順從,因為知道神是可以信靠的。順服乃是亞伯拉罕一生的寫照,凡神所吩咐的,他都遵從,且立刻去辦。

回應

喔!主啊!求祢吸引我,帶我進入祢聖潔居所,讓我單純地被祢吸引,即便不明白仍願意完全相信。讓我的園為祢而關鎖,我的泉源因祢而禁閉,讓我的一生只跟隨祢。

禱讀

希伯來書十一章1節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QT經文

創世記二十二章1~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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