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若沒有愛,恩賜就失去價值

03/30 哥林多前書 第28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二章28~十三章3節

12:28  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
12:29 豈都是使徒嗎?豈都是先知嗎?豈都是教師嗎?豈都是行異能的嗎?
12:30 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嗎?豈都是說方言的嗎?豈都是翻方言的嗎?
12:31 你們要切切地求那更大的恩賜。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
13:1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
13:2 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
13:3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

這段經文一開始說出在基督的教會中,按著恩賜說,是明顯有等次的。但這等次不是人安排的,乃是「神…設立的」。並且恩賜有不同的類型,有傳達神信息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也有行動類型的: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還有方言這一類型的。而這些恩賜的使用是源於「愛」,因此若沒有愛,一切恩賜都枉費了。神給你什麼樣的恩賜,擔任什麼功能,那就是神託付給你建立教會的職分!我們之所以有價值是因為器皿被主用,是因著主合用、能用、好用,才能做對的事,成為對的人。

恩賜是神給人的本事和才幹,愛卻是神的本質和生命。所以是“愛”賦與了恩賜、才幹價值。因此倘若一個人富有口才和語言天份,而能說動聽的話和各種不同的語言,但若不是出於愛,便如鳴的鑼、響的鈸一樣,沒有甚麼價值。所以我們要時刻在愛中說真理的話。在基督徒中,倘若有人擁有經上記載的三種才幹:1先知講道之能;2真理知識豐富;3全備的信心,便會被認為是屬靈偉人,而受弟兄姊妹的尊崇。但倘若沒有愛,他便是只有虛浮的屬靈外表,而不是真正的屬靈人,因為保羅說,一個人若沒有愛,再多、再大的恩賜在神的面前是絲毫沒有價值。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指的是物質的捨棄,但倘若他的動機不是出於愛人,就是出於虛榮心;「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即犧牲自己以自誇,這樣的人只是為著虛榮而捨命。所以保羅教導我們,任何捨棄物質、自我犧牲…等,看似崇高的品德表現,若不是出於愛的動機,就不能在神面前得著益處。

求神幫助我們清楚明白,人的善行與神的愛是兩回事。神的愛裏必有善行,但人的善行並不一定出於神的愛。我們若追求渴慕神的愛,自然會有善行,求聖靈常常察驗我們的動機,以至於我們可以誠實的面對神。

回應

主啊,求祢幫助我,讓我不要單顧自己的益處,要作一位更能夠造就人,一個榮神益人的人!

禱讀

約翰壹書四章11~12節

親愛的弟兄啊,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裏面,愛祂的心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了。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28~十三章3節

主題:活出愛

03/29 哥林多前書 第27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2~27節

12:12 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
12:13 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12:14 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
12:15 設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
12:16 設若耳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
12:17 若全身是眼,從哪裡聽聲呢?若全身是耳,從哪裡聞味呢?
12:18 但如今, 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
12:19 若都是一個肢體,身子在哪裡呢?
12:20 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子卻是一個。
12:21 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
12:22 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
12:23 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它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
12:24 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 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
12:25 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
12:26 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
12:27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這段經文教導我們很重要的功課,就是在基督的身體裡我們應該互為肢體,以各自的屬靈恩賜相互配搭。對於這個功課,我們應該以何種態度去學習呢?

首先,這段經文提到肢體與身子的關係,「肢體」是指眾信徒,也就是我們;「身子」則是指基督。保羅借用人之身體和肢體的關係,說明我們如何藉著聖靈在教會中的運行,獲得各種不同的恩賜(參11節),然後彼此配搭。教會見證基督,「一個」卻有「許多」,是見證基督的豐盛;「雖多」仍是「一個」,是見證信徒在基督的合一。所以,在基督裡的合一就是榮耀神的見證。

保羅藉由恩賜的合一的關係」有五點提醒:

  1. 我們是相同的──恩賜雖多,仍同是肢體(參14節)
  2. 我們是相連的──不能彼此分離(參15~16節)
  3. 我們是相依的──不能說,我用不著你(參17~22節)
  4. 我們是相顧的──不體面的,給他加上體面;不俊美的,給他加上俊美(參23~25節)
  5. 我們是相通的──同受苦、同喜樂、同榮耀(參26~27節)

我們是「一」也是「許多」;我們是「許多」也是「一」,但什麼是「合一」呢?那就是「愛」。上帝不會問我們開的是哪種車,祂會問我們搭載的人中,有多少人是沒有交通工具的。 上帝不會問我們房子有多大,祂會問我們邀請過多少人來到我們家裡。上帝不會問我們有多少朋友,祂會問我們是多少人的朋友……。

「愛」是恩賜的品管,「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們不僅沒有權利選擇成為哪一個肢體,我們更沒有權利去批評任何一個肢體。透過這段經文,神要我們活出一個重要態度,就是在屬靈恩賜的配搭下,我們要「彼此相顧」活出愛,對於比我們軟弱的,我們要越發愛他,『把加倍的體面給那軟弱、有缺欠的肢體』。我們就能在基督裡不分彼此,一起同得榮耀!

回應

主啊!我要時時刻刻的儆醒,竭力保守合一的靈,乃是為著祢。讓我在這個身體中可以發揮我的功能,成為一個討祢喜悅的人;求祢幫助我活出「彼此相顧」的心。

禱讀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25b~27節

總要肢體彼此相顧。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2~27節

主題:神賜下恩賜的目的

03/28 哥林多前書 第26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11節

12:1 弟兄們,論到屬靈的恩賜,我不願意你們不明白。
12:2 你們作外邦人的時候,隨事被牽引,受迷惑,去服事那啞巴偶像,這是你們知道的。
12:3 所以我告訴你們,被 神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
12:4 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
12:5 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
12:6 功用也有分別, 神卻是一位,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
12:7 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
12:8 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
12:9 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
12:10 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
12:11 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

真正屬靈的人會被聖靈引領,離棄偶像順服耶穌基督,因此保羅在談恩賜之前,先談及基督的主權。真正的基督徒應高舉基督,學像耶穌,而非只在乎屬靈的感覺。所以保羅教導信徒如何辨別一個人身上的靈是否真是聖靈,除了超自然現象外,還得看他信仰的內容及行為表現。因為口稱「耶穌是主」,並非像今日的個人宣稱:我是基督徒,那麼簡單,更重要的是要查驗他生命的表現。此外,保羅也肯定各樣恩賜在主裡的地位,因為恩賜雖然很多,且各有差異,但來源卻是相同,都是聖靈隨己意在眾人身上運行的結果。

「恩賜」從哪裡來呢?第7節告訴我們,是因著「聖靈顯在各人身上」,而「神賜下恩賜」有什麼目的呢?第7節很明白的告訴我們:「是叫人得益處」,在此處的「人」是指每一個基督徒。所以不論我們擁有哪一項恩賜,其目的是要叫別人因我們得益處,而不是讓我們去誇耀!

當時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可能擁有許多的恩賜,但這些擁有恩賜的人,並不明白他所擁有的恩賜,乃是聖靈顯明在他們身上的,所以在人罪性的軟弱中,就生出自傲與比較。「分門別類」的問題也就顯露出來了。因此保羅在此教導哥林多信徒,希望他們能明白無論是「職事」、「功用」都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的運行!所以有恩賜的人,要互相合作,達成「使人得益處」的目的。這才是互為肢體、榮辱與共的教會觀,希望我們能善用恩賜,彼此服事,叫大家得好處。

第8~10節提到了許多不同的恩賜,目的卻是帶出第11節「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所以,這三節經文不是在告訴我們恩賜有哪些,也不是在解釋「恩賜」有多麼不同,而是談論恩賜的源頭,好讓我們的焦點再一次轉回到聖靈的身上。感謝主,讓我們可以擁有祂所賜下的恩賜,與教會一起成長。

回應

主啊,謝謝祢賜給我恩賜,我很願意用恩賜來使別人得益處,而不是用來自誇和比較,求祢幫助我,讓我能與祢同工,也可以配搭服事讓人受益。

禱讀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7、11節

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這一切都是這位 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4~11節

主題:合一的聖餐

03/27 哥林多前書 第25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一章17~34節

11:17 我現今吩咐你們的話,不是稱讚你們;因為你們聚會不是受益,乃是招損。
11:18 第一,我聽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彼此分門別類,我也稍微地信這話。
11:19 在你們中間不免有分門結黨的事,好叫那些有經驗的人顯明出來。
11:20 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
11:21 因為吃的時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飯,甚至這個飢餓,那個酒醉。
11:22 你們要吃喝,難道沒有家嗎?還是藐視 神的教會,叫那沒有的羞愧呢?我向你們可怎麼說呢?可因此稱讚你們嗎?我不稱讚!
11:23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11:24 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有古卷:擘開)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11:25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11:26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11:27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11:28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11:29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11:30 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
11:31 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
11:32 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
11:33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
11:34 若有人飢餓,可以在家裡先吃,免得你們聚會,自己取罪。其餘的事,我來的時候再安排。

今天的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顯得格外憤慨,因為哥林多教會信徒在主的晚餐的聚會中分門別類,有錢的人聚在一處,先吃各人帶來的美食美酒,不願意久等,也不願分享給較貧窮的弟兄姊妹,甚至還喝醉了酒,而窮苦的弟兄姊妹則處在另一邊,沒有食物、餓著肚子!倘若是你,你會做何感想?這樣的行為可以稱得上是合一嗎?答案當然是令人感到氣憤,並且破壞了彼此的合一,然而使徒保羅並沒有直接責備他們,反而不厭其煩地再次將聖餐的意義和內容教導他們,讓我們也一起來領受聖餐的教導。

一、聖餐禮的必須性:這權柄是來自耶穌基督的設立,而整個聖餐禮是「看得見的道」,為的是記念耶穌(參約六48~56)。基督藉著聖靈降臨在整個聖餐的過程中,使信徒們藉著吃餅喝杯得著屬天的能力和祝福,同時信徒也藉此紀念耶穌的救贖。

二、在聖餐當中,我們要省察自己的罪:聖餐是教會裡最聖潔、最重要的聚會,所以我們不單是要紀念主的死,還要除掉自己的罪—自私和驕傲…等,因此,當我們守聖餐時,最低限度要為罪,為義,自己責備自己,深深痛悔在神的面前,以免得罪神,而失去領聖餐所帶來的利益。

三、要按理守聖餐:聖餐的意義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再來」,因此人在聚會中,若態度隨便輕慢,不辨明聖餐是代表主的身體,就是觸犯了基督的身體和血,這樣不但得不著祝福,反而招來了虧損,所以我們應當謹慎省察。

四、不可混亂主的愛餐,傷害合一:初代教會時期,弟兄姊妹們會在領聖餐前或後預備愛宴,所以他們會把家中的食物帶來和弟兄姊妹分享,然而哥林多教會富有的信徒卻不是如此,因此保羅要求弟兄姊妹們不可再分門別類,若有缺乏的,就要幫補。

今天的經文再次提醒我們,聖餐不只是一個儀式,更不是例行公事,而是一種對神的敬拜與合一的表現。所以我們要好好的省察,看看我們的內心是否真的敬畏神?是否也以神的愛真誠地來愛弟兄姊妹?願神光照我們,讓我們真正認識自己內裡的光景,好讓我們真的可以在主的愛中,與神、與人彼此合一連結。

回應

主啊,求祢的聖靈天天將神的愛澆灌在我的心中,讓我可以愛祢,可以愛人,可以愛自己,讓我可以看見別人的需要。

禱讀

約翰福音十七章22節

祢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3~34節

主題:蒙頭是順服的記號

03/26 哥林多前書 第24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16節

11:2 我稱讚你們,因你們凡事記念我,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
11:3 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 神是基督的頭。
11:4 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或譯:說預言;下同),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
11:5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11:6 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11:7 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 神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11:8 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11:9 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
11:10 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
11:11 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
11:12 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 神。
11:13 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 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
11:14 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
11:15 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
11:16 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 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

在今天這段經文中,應先由第3節來了解。「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在這裡的「頭」這個字具有「權柄」與「管理」的意涵。神是基督的頭,表示基督甘心願意順服神的權柄與管理,又基督是各人的頭,表示我們每一個人都應順服基督的權柄與管理;至於男人是女人的頭,則是從創造的次序來看,所以男人要成為女人的頭,但「男人對女人有權柄與管理」的意思不含有仗勢欺壓的意味,而是指男人要保護和照顧女人。

接著,保羅討論到“蒙頭“的問題,他說女人要蒙頭,男人不需要蒙頭,因此就讓我們先來探討,為什麼女人需要蒙頭?首先,在希臘人中,只有出家無男人的尼姑、女奴會被剃光頭髮,而犯姦淫的女人和娼妓的標誌則是不蒙頭(參民五18),所以保羅引用當時的習慣,表明女性在公開場合不蒙頭,就如同娼妓或女奴是不合宜的。此外,女人要蒙頭的原因是女人是由男人而出,所以是男人的榮耀。而人的榮耀不應當在神面前顯出來,所以女人應該蒙著頭。同時,女人若不蒙著頭,就不能顯出男人是頭,也無法顯示出她有服權柄的記號。因此女人必須蒙頭,即便她們得著恩賜,有禱告和做先知講道,也必須蒙頭,因為她是為著神到人面前去作先知講道,或是為著人到神面前去禱告,而舉凡與神有關係的舉動,更要蒙頭。

但男人卻不可蒙頭,因他是神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參創一26),就如神先造了男人亞當(參創二7),使男人首先擁有祂自己的形象和榮耀,在地上代表祂,目的是要男人彰顯神、榮耀神,因此男人不應該蒙著頭,以免把神的形像和榮耀遮蓋住。常有人說這段經文是貶低女性,但我們從11節可以看到,神造男造女,女人由男人而出,男人也由女人而出,這表示男女是平等且相扶持的。

弟兄姊妹,當今文化中,我們不再將女性戴蓋頭看為順服的標記,因為真正的順服乃是存敬畏基督的心,順服和遵守權柄的話語,“如同順服主”(參以弗所書 5:21-22 )。神對於內心態度的關注遠大於對於頭蓋的關注。願主賜給我們一顆敬畏神的心,使我們從心愛神,順服、遵守祂所立之權柄的話語,如同順服祂。

回應

主啊,求祢幫助我,開啟我的心竅讓我作一個慎思明辨的人,讓我可以貼近祢的心意,順服祢,求聖靈天天在我生命中掌權,好讓我活出新靈新樣。

禱讀

羅馬書十五章5~6節

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叫你們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 一心一口榮耀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16節

主題:榮神與益人

03/25 哥林多前書 第23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章14節~十一章1節

10:14 我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10:15 我好像對明白人說的,你們要審察我的話。
10:16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
10:17 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10:18 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豈不是在祭壇上有分嗎?
10:19 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甚麼呢?或說偶像算得甚麼呢?
10:20 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 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
10:21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10:22 我們可惹主的憤恨嗎?我們比他還有能力嗎?
10:23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10:24 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
10:25 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
10:26 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
10:27 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
10:28 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
10:29 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這自由為甚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
10:30 我若謝恩而吃,為甚麼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呢?
10:31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 神而行。
10:32 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 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
10:33 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
11:1 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在今天這段經文中,看似使徒保羅告訴哥林多教會的信徒,當要逃避拜偶像的事,但若更深度地探討這段經文,我們會發現,保羅是透過吃祭物的問題,教導哥林多信徒凡事要以榮耀神和利他為準則而行。

哥林多是一個偶像充斥的城市,許多非基督徒喜歡在偶像廟裏坐席,也會邀請當時已信耶穌的老朋友赴席。雖然有許多基督徒會拒絕參加,但也有基督徒因朋友的熱情邀約,就前去應酬一番,因而也會從廟裏帶些祭過偶像的食物回家與家人分享。為什麼哥林多信徒會有這樣的行為呢?因為哥林多信徒認為祭鬼沒什麼大不了,所以他們自以為是地認為自己可以在神與偶像之間做選擇。為此,有人請教保羅,應該如何處理。於是,保羅便用猶太人最清楚的聖餐與獻祭作比喻來教導他們,他說,當我們領受聖餐的時候,我們是領受基督的血、基督的身體,是與愛我們的神有甜美的相交,領受主的筵席。這就如同猶太人的獻祭,一般的人是不可以吃的,只有那些在祭壇旁侍奉的人才可以吃祭物,因為那表示與祭壇有分。

所以保羅要哥林多信徒不可輕忽外邦人祭拜過的食物,因為那是祭鬼之物,不是祭神之物,吃了那祭鬼之物,就表示與牠們有關係。各位弟兄姊妹,我們是否也這樣,常常輕忽了某些屬靈的事,因此去做了許多不可做的事,導致於我們與基督的關係受到損傷呢?

基督徒的生活有兩大目標,榮耀神與不使人跌倒。因此即便我們有自由行各樣的事,但若有人會因著我的自由而跌倒或者不來教會了,那麼我們就要因著愛弟兄的緣故,約束自己的自由。

最後,保羅教導哥林多信徒,若有未信者邀請我們去他們家時,凡他們所擺上的食物,只要存著感謝的心領受,就可以吃,不用去查問是否為祭拜之物。但倘若主人特別告知我們那是祭拜之物,我們就要因為對方的緣故,犧牲我們的自由與權利而不吃,因為對方會特別告訴我們,就表示他的心裏對於基督徒該不該吃這類食物有疑問,甚至可能他認為基督徒不該吃,所以我們要為他良心的緣故不吃。各位弟兄姊妹,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要為了榮神益人而做,就如同保羅一樣,所以不管在家庭、職場、人際關係上,我們都要時時提醒自己,效法保羅的榜樣。

回應

主啊,求祢幫助我,時時效法保羅作一個願意體貼人的人,讓我不要單顧自己的益處,要作一位能夠造就人,榮神益人的人!

禱讀

哥林多前書十章31節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十章23~十一1節

主題:作為鑑戒

03/24 哥林多前書 第22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章1~13節

10:1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
10:2 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
10:3 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
10:4 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10:5 但他們中間多半是 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
10:6 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
10:7 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有人拜的。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耍。」
10:8 我們也不要行姦淫,像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
10:9 也不要試探主(有古卷:基督),像他們有人試探的,就被蛇所滅。
10:10 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
10:11 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
10:12 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
10:13 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 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

唐太宗弔唁大臣魏徵時,感慨的說:「夫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鏡,以防己過。今魏徵殂逝,遂亡一鏡矣。」(參貞觀政要‧論任賢),在唐太宗的警惕裡,其中一面鏡子乃是以古史為鑑戒。而使徒保羅也使用以色列民族的古史當成鏡子,好讓哥林多教會信徒可以引以為鑑,明白屬神的子民是如何興衰的。今日,我們也可以將以色列和哥林多教會的歷史作為借鏡,來省察我們的屬靈生活。

透過上帝的恩典,以色列子民離開了埃及,脫離了作奴隸的生活,並且在雲裡、海裡受洗,歸於摩西。從世人的角度來看,摩西是以色列的領袖,但是接下去,保羅便以先祖在曠野所吃的嗎哪、水和出水的磐石比喻成「靈食」、「靈水」、「靈磐石」,然後以此豫表基督是他們生命的供應者,是他們生命的源頭,也是他們的倚靠。即使經歷這麼大的恩典,以色列百姓卻仍然沒有回應上帝愛的揀選,結果所有人都無法進入應許之地。〈參第5節〉這時,我們便要問,為什麼他們不願回應神的愛呢?原因是他們貪戀惡事,又崇拜偶像、行姦淫,並且時常試探主,一有不如意的事,便口發怨言,抱怨上帝,導致他們無法專心愛神。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是否也可以從舊約古史的鑑戒中得到提醒,以至於不會重蹈覆轍,和他們犯相同的錯誤呢?保羅在在提醒我們不要尋求從這世界而來的安全感,因為那不是真實的安全感,也不要自以為站立得穩,那只會讓我們因自傲而跌倒!世上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都如同一張張試卷,考驗著我們如何做出回應,但這些試驗都是我們能承受得住的,並且神也要在其中,為我們開一條出路,讓我們能忍受得住。

回應

主啊,求祢幫助我,不要成為自以為站立得穩的人,請祢常常光照我,賜給我省察的能力,讓我一生跟隨祢。

禱讀

哥林多前書十章13節

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十章1~13節

主題:攻克己身、叫身服我

03/23 哥林多前書 第21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九章24~27節

9:24 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
9:25 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
9:26 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
9:27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在今天所讀的經文中,使徒保羅借用了一個場景,就是哥林多人所熟悉的兩年一次的運動會,而保羅會利用運動會中的競賽來做為比喻,目的是要鼓勵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要積極的參與在傳揚福音的行動中。並且保羅以自身拼命傳福音的榜樣提醒我們,凡想贏得獎賞的人,必須把一切阻擋和耽延賽跑的東西都排除淨盡;基督徒以基督自己為至寶,祂才是我們所要追求的獎賞,我們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的是要得著基督(參腓三8)。

在27節中,保羅告誡我們,在奔跑天路的過程中,學習「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是很重要的,因為唯有治死老我的肢體(參西三5),我們才能使身體為主的事工效力。所以每個人最大的敵人不是別人,乃是自己,因此為了贏得榮耀的冠冕,我們必須要有節制。弟兄姊妹,雖然物質上的需求是很重要,但與「傳揚福音」相互比較後,物質上的需要實在微不足道,就好比一個要參與比賽的運動員,若他想要贏得比賽,就必須學會節制,不論在吃、喝、運動、訓練、睡眠上,他都必須遵守教練嚴格的要求;今天基督徒若想贏得天上那不能壞的冠冕,就必須嚴格的自我管理,好叫身體可以為我們效力。所以保羅說:「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參林前九19),「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參林前九23)。

緊接著,保羅又說基督徒必須攻克己身的第二個理由,就是為了不讓我在傳福音給別人後,自己反被棄絕了,所以我們必須學習攻克己身。「被棄絕」的意思是訓練考試不及格,結果無法出賽,或比賽中犯規取消資格。這句話的意思不是指若基督徒做的不好,便會被神所棄絕,而是指,我們沒有好行為,被上帝視為不合格的選手,沒有資格得獎賞。所以我們屬主的人無論傳甚麼道,不要忘記自己先要身體力行。傳十字架的道,就必須自己先走十字架的路;傳耶穌是主,也必須凡事讓耶穌作我們的主。

回應

主啊,我願意凡事以祢的心為心,看重祢的事過於一切,讓祢居首位。

禱讀

哥林多前書九章26~27節

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九章24~27節

主題:與人同得福音的好處

03/22 哥林多前書 第20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九章16~23節

9:16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
9:17 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
9:18 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甚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
9:19 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
9:20 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
9:21 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 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
9:22 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9:23 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在今天所讀的經文中,一開始使徒保羅就強調他傳福音是沒有可誇的(參16節),而且是不得已的,最後結論是「不傳福音就有禍了」。這句話的意思讓人感覺保羅傳福音好像是很勉強的,不是那麼心甘情願。但我們往下看的時候,就知道他真正的意思是什麼,他一點也不是「被勉強」才去,傳福音乃是神的託付,是每個基督徒當盡的責任。

「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在這裡保羅告訴我們,傳福音的責任既然已經交託給我們了,不管甘心或不甘心,我們都應當去行,因此不管心情好不好或環境許不許可;也不論得時、不得時,裏面有沒有負擔,我們都是非傳不可。所以願我們都能有先知耶利米的心:「我若說:我不再提耶和華,也不再奉祂的名講論,我便心裡覺得似乎有燒著的火閉塞在我骨中,我就含忍不住,不能自禁。」(參耶二十9)有愛主的火不斷的在我們裡頭燃燒,使我們能熱心服事主,傳揚主的福音。

過去,耶穌曾對漁夫彼得和安得烈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參可一17)今日,主同樣也對我們說:「我要叫你們得人如魚」,所以基督徒活在世間不再是為了「賺錢」而忙碌,乃是為了「賺得靈魂」而辛勞。接著,保羅教導我們如何的傳福音,他教導我們,「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參林前九22),這句話的意思是,在無礙於救恩真理的原則下,傳福音的人應儘量體恤、遷就對方的立場,使人易於接受福音。但遷就別人,不是叫我們見風轉舵,也不是同流合污,更不是被世俗同化,乃是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參太十16),又是『在善上聰明,在惡上愚拙』(參羅十六18)這樣,才能使人與我們同得福音的好處。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是否願意學效保羅呢?「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起來,行吧!

回應

主啊,我求祢將那傳揚福音的火賜給我,讓我不再為己而活,乃是為主的緣故傳揚基督,我願意和保羅一樣,凡所行的,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福音的好處。

禱讀

哥林多前書九章22~23節

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九章16~23節

主題:權柄與自由

03/21 哥林多前書 第19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九章1~15節

9:1 我不是自由的嗎?我不是使徒嗎?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你們不是我在主裡面所做之工嗎?
9:2 假若在別人,我不是使徒,在你們,我總是使徒,因為你們在主裡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證。
9:3 我對那盤問我的人就是這樣分訴:
9:4 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靠福音吃喝嗎?
9:5 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彷彿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
9:6 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做工嗎?
9:7 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有誰栽葡萄園不吃園裡的果子呢?有誰牧養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
9:8 我說這話,豈是照人的意見;律法不也是這樣說嗎?
9:9 就如摩西的律法記著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難道 神所掛念的是牛嗎?
9:10 不全是為我們說的嗎?分明是為我們說的。因為耕種的當存著指望去耕種;打場的也當存得糧的指望去打場。
9:11 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嗎?
9:12 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
9:13 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
9:14 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
9:15 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我寫這話,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因為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

在今天所讀的經文中,一開始就有四個「我不是…?」,而所提出的四個問題,答案都是「是的」—保羅有基督徒的自由;保羅是使徒;保羅見過復活的主耶穌;保羅建立了哥林多教會。為什麼使徒保羅以相當激動的語氣來回應哥林多教會?因為在當時的情況下,他被哥林多教會「盤問」。還記得第一章中,我們介紹到哥林多教會正處於分門結黨的狀況,四派中有三個派別聲稱他們不是屬保羅的(參林前一12),顯然有不少信徒對保羅的使徒身分抱持懷疑的態度,因此當面盤問他。批評論斷聲四起:「他不是真的使徒」、「他沒有權柄作工」、「他沒有帶妻子,是不是有問題?」、「他的經濟來源大部分來自於自己製造帳棚賺得的」等等。故本章的一開頭就是保羅對於這四個問題激烈的回應,令當時的批評者為之羞愧,同時我們也對保羅事奉主的決心與意志深受感動。

當保羅向質疑他的哥林多信徒表明自己是神所蒙召的使徒身分時,他並不是要用權柄壓制他們,而是像個慈父對他們勸說,為要得著他們。「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保羅曾接受其他教會的饋贈(參腓四15~16),獨獨在哥林多時,完全以織帳棚維生(參徒十八3),不接受哥林多教會的供給,因此當他說「我寫這話,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時,其目的不是要爭取信徒的同情,而是要成為榜樣,教導他們要學習為別人放棄權利,好活出生命的見證。

最後,保羅再次說明,他有權利接受教會在侍奉上的供應。在第7節中描述道:「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有誰栽葡萄園,不喫園裏的果子呢?有誰牧養牛羊,不喫牛羊的奶呢?」第9節中,他更引用摩西的律法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所以使徒保羅就如同利未人在聖事上勞碌,就吃殿中的物;祭司侍奉祭壇,可分領壇上的物,以及主耶穌所吩咐的「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參14節),但緊接著,保羅卻強調,他為著福音的緣故從來沒有用過這樣的權柄,並且他堅持永遠不用這樣的自由與權柄,好叫軟弱的弟兄不因他的自由(即權利)而絆倒 (參林前八9~13)。

親愛的弟兄姊妹,主耶穌來是要服事人,不是要受人的服事;祂服事人不要代價,這是跟隨祂的人最崇高的服事表現。因此為著福音的緣故,你甘願捨己,以維護基督的見證嗎?願我們都願意捨己為耶穌,以回報祂賜給我們的奇異恩典。

回應

主啊,求主幫助我,讓我能夠為主而活、為主放下一切,榮耀主名。

禱讀

哥林多前書八章9節

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九章1~1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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