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知識與愛心

03/20 哥林多前書 第18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八章1~13節

8:1 論到祭偶像之物,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
8:2 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甚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
8:3 若有人愛 神,這人乃是 神所知道的。
8:4 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也知道 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 神。
8:5 雖有稱為 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 神,許多的主;
8:6 然而我們只有一位 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
8:7 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
8:8 其實食物不能叫 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
8:9 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
8:10 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裡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嗎?
8:11 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
8:12 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8:13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今天的經文是有關「禁吃祭偶像之物」的講論。在此,使徒保羅教導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三件重要的原則:第一、知識只會叫人自高自大,唯有愛心能造就人(參1節),第二、神只有一位,萬物都本於祂,也歸於祂,所以偶像算不得什麼(參4~6節)。第三,要謹慎,不要因著自由,成為他人的絆腳石(參9節)。

保羅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時,他沒有說該吃或不該吃,卻提到知識和愛心。『知識』本身原是美好的(參箴二10),可以使人充滿各樣美物(參箴廿四4),但知識有一個危險的副作用,就是叫人錯誤地引以為傲,而驕傲將使人自以為是,因此看不起別人,定罪別人,甚至絆倒別人(參9,13節),拆毀別人(參11節);而愛心乃是出於神,因為神就是愛(參約壹四8),所以愛不僅能造就信徒個人,並且也造就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參弗四16)。由此可知,保羅所關注的是對他人是否有益處,對別人是否有造就,因此當我們在生活中碰到任何問題時,也要學習從「可不可以」轉變為「能不能造就」的觀點來進行辨別,否則就算我們有了各種奧袐的知識,也有移山倒海的恩賜,但卻沒有愛,這樣知識和恩賜就算不得甚麼,也沒有任何價值。因為知識和恩賜有一天都要歸於無有,惟獨愛是永遠長存(參林前十三2、8)。

其次,保羅也強調,當我們運用基督徒的自由去作任何事時,不能單顧自己對這事的感受與看法,而要小心不給軟弱的弟兄放下絆腳石,避免使其受慫恿去做違反自己良知的事(參10~12節)。倘若我們不願聽勸,一意孤行,這等人就是不愛神,也不愛人的,那麼雖有知識,卻仍等於沒有知識一樣;雖有自由,也等於作魔鬼的奴隸。弟兄姊妹,基督不但為剛強的信徒死,也為軟弱的死;不但為有屬靈知識的死,也為沒有屬靈知識的死。因此,我們對待每一位神的兒女,都要小心翼翼,免得不知不覺中得罪了人,也得罪了神(參12節)。

親愛的弟兄姊妹,「謹慎」的使用知識和恩賜是非常的重要,雖然我們在基督裡是「完全自由」的,但是這自由卻不可以變成別人的絆腳石,願神賜下智慧給我們。

回應

主啊,我感謝祢在基督耶穌裡賜下真正的自由,讓我的自由和知識不但不會使人絆跌,且能使人更認識你,並因此有合宜的行為。

禱讀

哥林多前書八章6節

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祂;我們也歸於祂──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祂有的;我們也是藉著祂有的。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八章1~13節

主題:論守獨身

03/19 哥林多前書 第17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七章25~40節

7:25 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
7:26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7:27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7:28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7:29 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7: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
7:31 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
7:32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7: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7: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7: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7:36 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
7:37 倘若人心裡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裡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如此行也好。
7:38 這樣看來,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7:39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
7:40 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 神的靈感動了。

今天讀的這段經文是講到守獨身的問題。在使徒保羅的觀念中,似乎守童身、守節不嫁娶是比較「有福氣」的,但是我們不能以表面意義來解釋真理,那麼為什麼他看起來比較鼓勵「不嫁娶」呢?原因有三個:第一、是現今的艱難,所以守素安常比較好(參26節)。第二、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參31節)。第三、為了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參35節)。

保羅在主面前「蒙憐恤,能作忠心的人」,所以他雖沒有主的明文「命令」,但卻有神的靈感動印證(參40節),這也說出神對那向祂忠誠的人,是何等的信託。了解了以上的三個原因,我們就能明白保羅這樣教導哥林多教會的緣由。然而,雖然守獨身對我們有益處,但卻不能將之視為聖潔或自傲的理由。更不可高舉任何守童身或守節的人,且凡事效法、尊崇他,這樣,將使守獨身成為挾制人的牢籠。

聖經也很清楚的描述末世的光景,所以身為基督徒,應該將注意力放在最緊要且具永恆價值的事情上,而不要將眼光定睛在婚姻、權力、地位和財富…等短暫的事務上,因為世上的一切終將過去,唯有屬靈的事永遠長存,所以我們要追求主,努力完成神的託付,好贏得那能存到永恆的冠冕。再一次強調,雖然保羅認為守獨身很好,可以帶來上述的三項好處,但這並不是意味著結婚不好,守獨身才是有福的,因為守童身或守節本身不能為我們帶來任何的價值,它的價值在於它可以使我們能夠更沒有攪擾的專心愛主,討主的喜悅。因此,我們應該擁有的態度是,無論神量給我們甚麼身分,我們都能為主的緣故,在自己的本分上盡己所能,因此,做妻子的就要盡妻子的職責,好叫丈夫喜悅;做丈夫的也要盡力愛妻子,使妻子歡心,二人同心建立一個愛主的家庭,這樣也能討主的歡心。故此,無論獨身與否,只要凡事為主而行、遵主命而行,在神看來都是美好的。

回應

主啊,求祢幫助我們當照著祢的旨意去愛妻子、愛丈夫,或孩子,凡事討主的喜悅。

禱讀

哥林多前書七章35節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七章25~40節

主題:守住身分

03/18 哥林多前書 第16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七章18~24節

7:18 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廢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禮。
7:19 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 神的誡命就是了。
7:20 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
7:21 你是作奴隸蒙召的嗎?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
7:22 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
7:23 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
7:24 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在 神面前守住這身分。

今天的經文是講到基督徒身分的問題。首先討論的是「割禮」的問題,使徒保羅告訴我們,一個人蒙神揀選成為神的兒女,完全與此人所處的環境或文化無關,因為神不憑外在條件揀選人。所以儘管猶太人有割禮的文化,但對於沒有這樣文化的非猶太人來說,就不需要在這樣的事上被轄制!這也是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二章26節所說:「所以那未受割禮的,若遵守律法的條例,他雖然未受割禮,豈不算是有割禮嗎?」加拉太書六章15節也說:「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因此基督徒要活出真信仰,最重要的是「遵守神的誡命」。

保羅再次提醒我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這意思是安於原來的身分,若是環境允許,能夠求得更好的身分當然並無不可(參21節),但不可用激烈的手段去爭取改變。因此不要因為我們沒有好的外在條件、面貌、生活環境…等,而每天怨聲載道,別忘了「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就應堅定我們的身分是屬於主,不要再被外在的一切所綑綁轄制。因為主的呼召並不改變信徒外面的身分,卻改變他們裏面的實際。所以保羅說:外面原本作奴僕的人,蒙召後,裏面改變,成自由的人;外面原本是自由的人,蒙召後,裏面改變,成作奴僕的人。

當你信主後,在基督裡是被釋放的,是得著自由的,同時,我們也都是基督的奴僕,因此無論我們的外在身分是不是奴僕都要知道,我們不再是人的奴僕了。然而,以弗所書六章5~7節進一步說道:「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那些在俗世社會中為奴的,不要只在主人面前殷勤,為要討主人歡喜,更重要的是,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親愛的弟兄姊妹,想一想,世上的自由,並不是真自由,因為人的心受到許多人事物的轄制;惟有天父的兒子能使我們得著真自由(參約八36)。所以我們不需要去計較外面的身分,而應注意裏面與神的關係,和在基督面前屬靈的光景。

回應

主啊,求祢扶持我,拉我到屬靈的高峰,讓我的眼睛只關注要怎樣事奉祢,而不是為世上的成功或舞台而拼命,我樂意作祢的僕人,單單事奉祢,討神的喜悅。

禱讀

哥林多前書七章23~24節

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七章18~24節

主題:論離婚

03/17 哥林多前書 第15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七章8~17節

7: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7: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7: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7:11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7:12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7: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
7: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原文是弟兄)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
7: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 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
7:16 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7:17 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 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

今天這段經文講到的是離婚的原則,使徒保羅很清楚並且仔細地回答哥林多教會,離婚原則的核心是15節後半「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這『和睦』不單指外面的和平,也指裏面的平安;神拯救我們,使我們因著與神和好,得以享受與人的和睦(參弗二15~17),以及心靈的平安與安息(參林前一3;太十一28),故無論遭遇甚麼事,即便是像離婚這樣的大事,也要讓基督的平安在我們的心裏作主(參西三15)。因此,無論如何,我們務求與人平安相處,特別是我們的家中若還有不信的親人,那麼我們更應該與他們和睦相處;不可因我們的信主而與他們不和,反要盡力的好好待他們,使他們因我們的行為所感,也願歸向主。

當然在婚姻生活中並不是樣樣都順利,倘若有不信的一方因著信仰的緣故執意要「離棄」有信仰的一方,這樣我們也不要受到轄制,因為神不願意祂的兒女,把祂僕人在教會中所交通的話,當作死的規條來遵守,受其束縛、控告;卻願意祂的兒女們在那些事上,能活在平安的感覺中。

回到經文一開始,保羅提到那沒有嫁娶與寡婦的情況,『沒有嫁娶的』原文是男性,在此指喪偶的鰥夫,而不是指從未結過婚的人,面對鰥夫和寡婦,保羅處理的原則是「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一個沒有守獨身恩賜的人,難免因『慾火攻心』,而感到苦惱;如果是這樣,『倒不如嫁娶為妙』,免得不能自制――『自己禁止不住』,反而被試探所勝。

弟兄姊妹,神創造人是因著愛,所以神希望人能活在愛中,而且不僅是活在與主相連的愛中,也活在夫妻彼此成為一體的愛中,因此,願我們能常與我們未信的家人分享主的愛,使他們因我們而成為蒙愛的兒女。

回應

主啊,謝謝祢愛我、求祢幫助我成為和睦的人,真實的帶給人真正的和平,使他們能夠認識祢是唯一的救主,愛我們保護我們的神。

禱讀

以弗所書四章2~3節

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七章8~17節

主題:合宜之分

03/16 哥林多前書 第14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七章1~7節

7: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7: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7: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7: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7: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7: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7:7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 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從第七章開始,使徒保羅一一回答哥林多教會給保羅的信上所提的問題。首先,保羅對於基督徒的婚姻提出三點原則:

第一、保羅說:「我說男不近女倒好」。「男不近女」不是指一般人際往來,而是指男女有肌膚之親的事。當時的極端禁慾主義者認為守獨身是「絕對的好」,但保羅使用「倒好」的意思,卻不是指絕對的好,僅是表示適當與合宜。我們要注意保羅的立場並非提倡禁慾主義,因此必須避免扭曲了保羅的思想觀念—保羅自己雖然守獨身,但他並不提倡禁慾主義(參提前四3、西二23)。保羅說這話的意思是指,在教會中弟兄姊妹相交要有界限,以免遭受撒但的試探。

第二、保羅在這裡提出兩點避免發生淫亂的方法,(一)消極方面:男不近女倒好。(二)積極方面: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參2節)。因此他也提出了夫妻彼此相待原則,就是彼此要以合宜之分相待(參3節),也不可彼此虧負(參4~5節上),免得受到撒旦試探(參5節下)。夫妻雙方在性生活當中要以合宜之分彼此相待,也就是說夫妻要互相尊重,互相適應,兩者都要為對方的滿足和幸福著想,不可自私自利。若需暫時分房,也要雙方同意,並遵守彼此交通後所定下的規則,「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任何不正常的夫妻生活方式,乃是給魔鬼留地步,導致家庭破裂。所以應當捍衛我們家庭,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參弗四27),免得牠有機可趁。

第三、保羅提出守獨身是有條件的,這條件是「有神的恩賜」。所以保羅說:「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守獨身不嫁娶,並不是單靠自己的想法就可以,而是要照著神所賜的恩典異象去行。因此在跟隨主的道路上,不是仿效別人的模式去行,而是要清楚領受神對自己的心意,並照著神的旨意行,如同保羅所說:「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參17節)

弟兄姊妹,願我們凡事清潔、謹守分際,以合宜之分彼此相待,凡事不可虧負人,使我們得以遠離撒旦的試探,在主的保守裡身心靈都得強健,婚姻美滿,有好的見證。

回應

主啊,求祢保守孩子的心,凡事都看得「合宜」、行得「合宜」不虧負任何人,全心全意一生榮耀祢。

禱讀

以弗所書五章24~25節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七章1~7節

主題:基督徒的真自由

03/15 哥林多前書 第13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六章12~20節

6: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6:13 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 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
6:14 並且 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
6:15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
6:16 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
6:17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6:18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6:19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 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
6: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 神。

在此段經文中,使徒保羅談到基督徒的真自由。當時有些信徒誤解了『基督徒的自由』,因此認為基督徒行事不受拘束與限制,故『凡事我都可行』幾乎成了一種口號。所以保羅提出了基督徒運用自由的第一個原則,就是凡無益的事都不可行,因為自由並不等於放縱,必須是『有益處』的事才可行。基督徒運用自由的第二個原則:凡是會變成你的主人,反過來轄制你的事,就不可行。換句話說,運用自由,也須注意去保守自由,否則反而會失去自由。所以基督徒的生活為人,並不在於外面的行動;沒有甚麼是一定不可行的―『凡事我都可行』,也沒有甚麼是非行不可的―『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是否該行,乃看其中有否基督的成分和基督的益處,也就是那真實的『益處』。

其次,神透過保羅提醒我們,我們不是以消極面去逃避淫行,而是要更積極的知道我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因此要保持聖潔,遠避淫行。每一個基督徒都是主耶穌用祂的寶血重價買贖回來的,當我們被買贖回來的時候,神也將聖靈賜給我們,住在我們裡頭,我們的身子就成了聖靈的殿。所以,基督徒的真自由,是一個愛的約定,就是與主聯合,如同枝子連結在葡萄樹上,這也是神保護我們、愛我們的唯一約定。我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身體,與主聯合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因此,我們不再是自己的人了,也就是說,我們不再擁有自己生命的主權了。身體就像一個房間,我是房客,神才是房東,房子屬於房東的,因此得救後的身體要完全的獻給主用,而且有一天,神會使身體復活,並改變身體。信主後的身體所有權重新歸與神,所以我們要愛惜身體。要在我們的身子上榮耀神!這就是「與主聯合」,也就是聖經所說的:「與主成為一靈」。

親愛的弟兄姊妹,或許我們沒有像哥林多教會的荒誕,但你也有可能正漸漸走進情慾的試探中,盼望今天主有話提醒你,身子是聖靈的殿,你是主用重價買贖回來的!所以不要任憑自己任意妄為、給魔鬼留地步!總要儆醒,倚靠聖靈的大能大力,讓你行善有能、拒惡有力,一生為榮耀主名而活!

回應

主啊,求祢幫助我與祢聯合,求聖靈天天潔淨我、更新我、引導我,讓我一生都能榮耀祢。

禱讀

哥林多前書六章19~20節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 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六章12~20節

主題:傲慢與無知

03/14 哥林多前書 第12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六章1~11節

6:1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
6:2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
6:3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
6:4 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
6:5 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嗎?
6:6 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
6:7 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
6:8 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
6: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
6: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 神的國。
6: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 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第六章是第五章的延續,以信徒彼此打官司和嫖妓兩件事情,來責備教會容忍罪的存在。在1-8節中描述了信徒間彼此訴訟,使徒保羅在第5節憤怒的說:「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這是一句嚴厲的話,原因是哥林多教會信徒彼此在不義的外邦人面前相爭求審。因此他嚴厲的提出兩個質疑:

第一、弟兄間的問題為何不能由教會中的聖徒來處理?

第二、為何要爭到如此激烈的地步,沒有一方願意退讓呢?

接著,保羅非常嚴厲地指出,「難道我們不知道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這句話指出信徒既有資格審判這麼大的世界,當然更有資格來審判信徒個人之間這樣的小事,怎麼反而因今生的一點小事而彼此對簿公堂。是的,對於基督徒來說,「今生的事」應該都是「最小的事」,因為它無法帶到永恆裡去,所以沒有任何的價值。我們日常所在意、所抓住的事,都是極小的事,沒有哪一件事是在教會中無法透過交通、禱告來解決的,也沒有哪些事是無法在基督耶穌的十字架底下被平息的,所以不需要非得爭得頭破血流,來證明誰是誰非。各位弟兄姊妹,在神的面前相互告狀,已經違背了神彼此相愛的真理了,更何況還要請不認識真理的非基督徒來評審對錯。因此要認清自己的位份,我們將來都是神的法官,要為神審斷天使,所以不要遇到一點小事,就訴諸世界的法律。請想想,在教會生活中遇到衝突時,我們是否心甘情願放下自己的權利、委屈和個人的益處,在基督裡尋求與他人和睦?還是堅持要別人給個交代,把話說清楚、講明白呢?

最後保羅提醒我們,義人與不義的人的分別。不義的人是指非基督徒,他們不能承受神的國,所以不要自欺欺人。義人指的則是基督徒,因為我們已受洗歸入基督的名下,有得救的確據,所以不管我們以前有多麼污穢,只要我們到神的面前來,誠心的認罪悔改,聖子耶穌基督的寶血會洗淨我們,使我們潔白如雪,可以恢復跟天父上帝的關係。求神保守我們認識真理、遵守真理的準則,使我們有智慧的走在神的心意中。

回應

主啊,求祢幫助我,使我成為一個和睦的人,讓我能夠成為我弟兄姐妹們的祝福,彼此建立美好的品德、討主的歡心與滿足!

禱讀

哥林多前書六章11節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六章1~8節

主題:正視罪惡的嚴重性

03/13 哥林多前書 第11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五章1~13節

5:1 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
5:2 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5:3 我身子雖不在你們那裡,心卻在你們那裡,好像我親自與你們同在,已經判斷了行這事的人。
5:4 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
5:5 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5:6 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
5:7 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
5:8 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或譯:陰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
5:9 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
5:10 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
5:11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5:12 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
5:13 至於外人有 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在此段經文當中,我們看見一件駭人聽聞的事,這不單是個人行為,可怕的是它關乎教會整體,因為教會居然無視於會友與繼母亂倫的罪存在。即使在羅馬世界中,這罪都被視為可憎的,所以犯這罪的人將會被放逐到外島。然而,教會竟然容許它長久存在,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想想看,連外邦人都如此憎惡的罪,為什麼教會居然容許它發生呢?這豈不是令人匪夷所思的事?因此使徒保羅要求潔淨教會,杜絕這些淫亂的事,即便要祭出逐出教會的重罰,也要徹底執行,好讓教會重回聖潔,也讓犯罪之人有機會悔改認罪,而在神前保有得救的指望。

在第6至8節中,保羅採用麵酵的比喻說明,基督已經成為我們的祭物獻上了;祂的獻上,就拯救我們脫離罪,得著潔淨了,正如上帝拯救舊約的以色列民脫離埃及,所以教會須警醒,誠實面對神。此外,這麵酵的比喻也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意思,即使在我們生活中僅存餘著那一點點的小罪惡,但它可能成為那星星之火,引誘我們犯下大罪,所以除惡務盡。故我們不要容讓不良的影響存留在教會中,即使它可能只是一個不起眼的小罪,但也可能使整個教會日趨腐敗,正如酵使一團麵發起來一樣。同時,保羅也提醒我們,有一些「顯著的」罪更是與基督徒信仰不相容的,它會使人無分於神的國(參林前六9~10)。基督徒應用真正的無酵餅來侍奉神,常常省察自己,然後按真理而行來回應神。

在第11節中,保羅還告誡我們,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在這裡保羅對於與罪人相處的教導,看似嚴厲、無情,卻仍是出於愛。對於那些惡行屢犯不改,不聽勸戒的基督徒,保羅認為不要接待他,也不要受他接待,並且信徒和教會有責任對他加以審察判斷,甚至將他革除於教會之外,目的是:(1)為著維護教會的見證;(2)為著他本人和眾聖徒的好處。至於那些貪婪、拜偶像的非基督徒,則交由神來審判,但是為了傳福音的緣故,基督徒必須與世界接觸,只是要謹慎而行,不要受到這世界的影響,反而要用真理去影響世界(參太五13~16)。親愛的弟兄姊妹,基督徒要彼此相愛,因此我們要在主愛裡相互幫助、彼此勸戒,但倘若有人行惡,我們也不可視若無睹,對罪妥協。

回應

主啊,我需要有祢在我的生命中,求神幫助我更多在行事為人上儆醒,並且讓我對罪更敏銳,以至於可以成為肢體的幫助和祝福。

禱讀

哥林多前書五章7~8節

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 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五章1~13節

主題:神的權能

03/12 哥林多前書 第10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四章17~21節

4:17 因此我已打發提摩太到你們那裡去。他在主裡面,是我所親愛、有忠心的兒子。他必提醒你們,記念我在基督裡怎樣行事,在各處各教會中怎樣教導人。
4:18 有些人自高自大,以為我不到你們那裡去;
4:19 然而,主若許我,我必快到你們那裡去,並且我所要知道的,不是那些自高自大之人的言語,乃是他們的權能。
4:20 因為 神的國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
4:21 你們願意怎麼樣呢?是願意我帶著刑杖到你們那裡去呢?還是要我存慈愛溫柔的心呢?

今天所讀的經文幫助我們思想,到底神的國所在乎的是什麼?使徒保羅說,「神的國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所謂言語,就是哥林多人的高言大智。哥林多人的光景很容易與「神的國」遠離,因我們人有「分」於神的國,乃是「見」於神的權能,也就是聖靈真實的能力彰顯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而不是只光靠口頭的承認或空洞虛空的言語。換言之,一個越親近神、認識神的人,就必越能從聖靈得到真實的能力,因為權能乃在於神。

此外,哥林多教會「有些人自高自大,以為我不到你們那裡去。」「有些人」是指反對保羅,試圖削弱他使徒權柄的哥林多信徒;他們指控他反覆無常(參林後一17)、言語粗俗(參林後十10) 等,這些人抹黑主僕,是因為他們以為保羅不會再前往哥林多,但保羅早已看穿他們詭詐的心,所以他早計劃讓提摩太先去哥林多,之後,自己再前往處理教會內部的各種問題(參林前十六3~9)。接著,保羅指出那些自高自大、喜愛批評的人,雖多有言語,但這並非表示他們真有權柄,所以他們如同台語的俚語說「只出一張嘴」,意思是只能天花亂墜的耍嘴皮子,卻甚麼都作不到,因為生命尚未提升到一定的程度。面對哥林多信徒這般稚嫩不成熟的生命景況,保羅拿出屬靈的權柄,以嚴厲的言語訓斥他們,然而這樣的訓斥並不是出於轄管的野心,乃是出於關懷信徒靈性的真實愛心。各位弟兄姊妹,試想:如果我們握有牧者的屬靈權柄,像是小組長或區長等,我們是否願意像保羅一樣苦口婆心地教導與陪伴弟兄姊妹呢?反之,若我們是個稚嫩不成熟的信徒,當屬靈前輩以這樣的方式勸導我們,我們是否願意聽從?

今天我們基督徒如何作工、如何生活,都關係到將來我們如何蒙神的對待—是受神公義的懲罰呢?還是得神慈愛的賞賜?求神幫助我們更渴慕讀神的話,並藉著聖靈的運行,活出榮耀神的基督徒生活來見證神的豐盛和慈愛!

回應

主啊,我需要有祢在我的生命中彰顯祢的權能,我不要做只會講道理,卻活不出真理的人,求祢幫助我,有分於神國的事,我願意完全獻上,作討祢所喜悅的兒女!

禱讀

哥林多前書四章20節

因為神的國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四章17~21節

主題:壓軸大戲

03/11 哥林多前書 第9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四章6~16節

4:6 弟兄們,我為你們的緣故,拿這些事轉比自己和亞波羅,叫你們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免得你們自高自大,貴重這個,輕看那個。
4:7 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
4:8 你們已經飽足了!已經豐富了!不用我們,自己就作王了!我願意你們果真作王,叫我們也得與你們一同作王。
4:9 我想 神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為我們成了一臺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
4:10 我們為基督的緣故算是愚拙的,你們在基督裡倒是聰明的;我們軟弱,你們倒強壯;你們有榮耀,我們倒被藐視。
4:11 直到如今,我們還是又飢又渴,又赤身露體,又挨打,又沒有一定的住處,
4:12 並且勞苦,親手做工。被人咒罵,我們就祝福;被人逼迫,我們就忍受;
4:13 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
4:14 我寫這話,不是叫你們羞愧,乃是警戒你們,好像我所親愛的兒女一樣。
4:15 你們學基督的,師傅雖有一萬,為父的卻是不多,因我在基督耶穌裡用福音生了你們。
4:16 所以,我求你們效法我。

保羅又再一次提醒我們一旦有「自高自大」的心態,就會「貴重這個,輕看那個。」相對地就會對人有差別待遇,然後開始分門結黨。換言之,教會的分門結黨就是信徒驕傲的結果;自高自大通常是促使教會分裂的主要原因之一。「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保羅引導我們眼目要轉向神,因為我們所有的一切、所獲得的成就,都是從神所領受的。我們蒙主恩的人,一切也都是從神白白領受的,並且我們能脫離犯罪作惡的光景,也都是神恩典。如此,我們還不該全心來感謝神嗎?我們切記不可自高自大。

當保羅用諷刺的語氣說:「不用我們,自己就作王了。」這提醒了我們,當人驕傲到目中無神,就自以為不再需要主工人的供應與餵養,好像神國已完全實現,他們已得到了與主一同作王的榮耀。保羅當然真巴不得信徒達到作王的地步,所以他說:「我願意…。」倘若真是這樣,身為主工人的保羅也可以與他們同得作工的果效,但事實並非如此。最後保羅說到神把使徒明明列在末後,這「列在末後」的意思就是指「最後的壓軸戲」,就像羅馬帝國的競技場,他們最後將死囚放進競技場,使其與兇殘的野獸搏鬥,直鬥到死,以娛樂觀眾。如今使徒們也被放在最後的壓軸戲碼中,只為「給世人和天使觀看。」基督徒與世俗、情慾、魔鬼的搏鬥,是有觀眾的,所以我們不但要在世人眼前活出見證,還要記得有天使在天上觀看。因此,我們要勇往直前,向著標竿直跑,就可以得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們來得的獎賞。

總而言之,若我們盼望將來可以與主一同作王,就應先讓耶穌基督在我們的生命中作王,活出一個不自誇,不自大,榮耀神的生命,即便這過程中有許多的逼迫、咒罵,我們也不該以牙還牙的報復(參太五38~42),反而應以德報怨,以祝福回應逼迫。這樣,在見主的面時,我們便可以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此刻,讓我們低頭禱告,邀請耶穌基督在我們生命當中掌王權,讓我們的生命能越來越滿有耶穌基督長成的身量。

回應

主啊,求祢在我的生命中作王,讓我活出祢的榮美,讓我生命滿有耶穌基督長成的身量。

禱讀

哥林多前書四章15節

你們學基督的,師傅雖有一萬,為父的卻是不多,因我在基督耶穌裏用福音生了你們。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四章6~1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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