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真信心的榜樣
01/29 羅馬書 第10天
經文:羅馬書四章17~25節
4: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 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4:18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4: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4:20 並且仰望 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 神,
4:21 且滿心相信 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4:22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4:23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4:24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 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
4: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譯: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
亞伯拉罕真是我們信心的榜樣,他對於神的信心,是一種在絕望中仍存著盼望的信心,而且信心並不搖動。相信亞伯拉罕是真認識神,他認識神是全能的神、是創造天地海的主宰,神說有,就有,命立,就立。在神沒有難成的事,所以真實的信心就如同亞伯拉罕一樣,必須有正確的對象,不是什麼都信,而是單單相信這位創造萬物的神是永恆的神、全能的神,也是信實的神和慈愛的神。
神是使人在絕望中有盼望的神,當亞伯拉罕在領受神應許的時候,他沒有任何後嗣又年紀老邁,再經過這麼多年,連妻子都已經失去生育能力了,還是沒有任何後嗣,那應許的大國在哪裡?多國又從何而來?但是亞伯拉罕不因眼前所見的而絕望,這才是一個真實對神的相信。因此真實的信心除了必須有正確的對象,還應當是不受環境搖動的。許多時候人遇事直接的反應是先理性的分析,然後做出考量判斷,然而神是不受人理性限制的神,神超越在一切之上,而信心就是把我們的『指望』,不放在人或環境上,而放在神身上,且要持續的相信。
我們要將信心的基礎建立在神的話語上,因為神的應許是不改變的,神的話每一句都是信實,就如同雨雪從天而降並不返還。亞伯拉罕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成就,神就算為他的義,我們也需要如此的信心。今天我們如同亞伯拉罕是因信而被神稱義,我們所信的是耶穌基督已為我們贖罪而死,我們的罪已被洗淨。但如果我們的信只在耶穌的死,那救恩就不夠完全,因為我們仍然會有軟弱的時刻,因此可能再度與神隔絕;但耶穌的復活證明祂勝過了死亡,也證明神公義的要求在耶穌身上已經得著滿足。只要我們相信耶穌的死和復活並神的應許,我們就得以進入稱義的地位,所以我們可以不再被罪轄制,這是多麼浩大的恩典!主為我們死又為我們復活,當我們思念主的愛,我們更應當在信心中追求生命的成聖,好與我們所蒙的恩相稱。
回應
親愛的天父,我們今日成了何等人,都是蒙祢的恩所致,祢使我們因信稱義,得救重生,我們要在信心中剛強站立,過合神心意的生活,面對挑戰也不退縮。
禱讀
羅馬書四章20~21節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QT經文
羅馬書四章17~25節
主題:因信稱義,赦罪之恩
01/28 羅馬書 第9天
經文:羅馬書四章1~16節
4:1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
4: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 神面前並無可誇。
4:3 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4:4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4:5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4: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 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4:7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4:8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4:9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4:10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4: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4: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4:13 因為 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4:14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4:15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或譯:叫人受刑的);哪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
4: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亞伯拉罕是以色列人先祖,在以色列歷史上有極重要地位,而亞伯拉罕也是今天所有基督徒在信仰與屬靈上的先祖,他是我們重生得救的榜樣,也是神賜下應許,人得以「因信稱義」的見證。
原來神稱亞伯拉罕是義的,是因為他的信心而不是行為;亞伯拉罕一生中,「信心」一直是他鮮明的記號。他領受神的呼召就立刻攜家帶眷往應許之地去,滿心相信神的應許,不管那地方如何,也不怕過程中有什麼艱難險阻。因為信心而使亞伯拉罕大大經歷神,並且神應許他不只得地為業,還要成為多產、倍增的大國,甚至萬國要因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蒙福。亞伯拉罕因為信神所說的,神就以他的信作為他的義,在那時律法還未賜下。
其實亞伯拉罕在行為上也有軟弱跌倒的時候,但神仍然因他的信服神就稱他為義。亞伯拉罕的子孫也在這因信稱義的真理中,可見人因信而稱義真是在律法之上,不是靠自己肉體的行為,也不是因為擁有律法,而是要相信神的應許;相信耶穌基督是神賜下的救主才能稱義。原來這是神在永恆中已經預備的恩典,不論是誰,或許是得著律法的以色列人,或是以色列之外的外邦人,世人都必須因著信才能稱義。不論是誰只要是通過因信稱義,都可成為神的兒女,人因信被神歸算為義真是白白的恩典哪!
今日我們都享受在這應許和恩典中,真是何等蒙福,靠著自己努力我們永遠無法洗淨自己的罪,也無法達到神義的標準,但是恩典和慈愛的神在人的不可能之處,為了要人回到祂的身邊而另外預備一條恩典的路,使我們可以通過這條路罪得赦免、與父神和好。今日我們因著信而得救了,要格外感恩,因為這真不是我們的功勞,也不是人配得的,只有在感恩中,憑著信心繼續倚靠神活出榮美的生命。耶穌已經為我們完成律法的要求,今日雖然不必再守律法儀文,但是對於律法的生命價值觀和道德要求,我們卻更要去活出來,並且是在感恩中歡歡喜喜的為主而活,因為我們不再被定罪,因信稱義已使我們得著永遠的救恩了。
回應
親愛的天父,祢使我們因信稱義,有得救的恩典,我要一生回應祢,在恩典之路上與主同行,一生歡喜為主而活。
禱讀
羅馬書四章16節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QT經文
羅馬書四章1~16節
主題:基督的救贖是神外加的義
01/27 羅馬書 第8天
經文:羅馬書三章21~31節
3:21 但如今,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3:22 就是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3:24 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3: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3: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3:27 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3:28 所以(有古卷: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3:29 難道 神只作猶太人的 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 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 神。
3:30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3:31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神按著祂榮耀的形象、樣式創造我們,但世人都犯了罪,不論士農工商、販夫走卒,所有人都得罪神,在神的心意上我們都離得太遠。神賜下律法,希望人能守律法稱義,但沒有人能靠守全律法而被神稱義,或許有些許善行義舉,但它們往往都帶著個人的私意,況且這些善行義舉,根本遠不及神的標準,差得遠呢!所以我們根本無法自救,但感謝神,慈愛永不變的神為我們預備出路,使我們在不義的生命中得以被改變,原來神把祂的義外加在我們身上,那就是神使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神使用基督的寶血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所以所有人真的都沒有分別,因我們要脫離罪惡都只有倚靠神外加的義,然而,人若要得神所賜外加的義,就只有回到神的心意中,全心相信基督的救贖,沒有其他得救的方式。
神愛世人,為我們設立耶穌作「挽回祭」,它原來的意思是「滿足神義怒的祭物」。在希伯來書九章5節裡同一個字也譯做「施恩座」或「遮蔽座」,就是至聖所中約櫃上方的蓋子,是大祭司一年一次贖罪日獻祭時,要將祭牲的血灑在其上的地方。原來神不是對罪無所謂,神絕對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而是因為神愛子耶穌基督的寶血遮蔽了我們的罪,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使神對於罪的烈怒不再繼續加在我們身上,而完全由基督為我們承擔。基督就是神加給我們的義,基督的救贖既顯明也完成了神的義,神果然是絕對公義的。
神與人原本是隔絕的,卻在基督耶穌裡,使神與祂百姓的關係得以挽回。其實連回應神的信心也是神所賞賜的,可見我們真是活在恩典中,神不但是公義,祂同時也是慈愛而信實的神。這白白的恩典實在不是我們配得,因此我們更加不能驕傲,人稱義是因為相信耶穌基督,不是靠儀式或行為。因此,我們當越發把自己的心不斷歸向神,神喜悅我們用心靈和誠實向祂敬拜,凡事從心裡先尋求神,凡事定意討神喜悅,如此我們才能活出與所蒙的恩相稱的生活。
回應
親愛的天父,我們是活在主寶血遮蓋底下,我們向您感恩及回應,一生一世要活在主的慈愛裡,不斷信靠主,行公義好憐憫,跟隨主而行,一生都榮耀祢的名。
禱讀
羅馬書三章23~24節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QT經文
羅馬書三章21~31節
主題:世人皆在罪惡之下
01/26 羅馬書 第7天
經文:羅馬書三章1~20節
3:1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甚麼長處?割禮有甚麼益處呢?
3:2 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 神的聖言交託他們。
3:3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 神的信嗎?
3:4 斷乎不能!不如說, 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3:5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 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他不義嗎?
3:6 斷乎不是!若是這樣, 神怎能審判世界呢?
3:7 若 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甚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
3:8 為甚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
3:9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
3:10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3: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
3: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3: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
3:14 滿口是咒罵苦毒。
3:15 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
3:16 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3:17 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3:18 他們眼中不怕 神。
3:19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審判之下。
3: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神揀選了猶太人,把舊約聖經交付他們,這真是神的恩典!應當要格外珍惜,而且是要去活出來及傳揚真理的,但是猶太人卻沒有真心誠實的按真理而行,反而有許多的虛謊及詭詐。這也顯出他們很多人其實是不信神的,因為沒有把神當獨一的真神來尊崇和敬拜。
神是信實的,神也是守約施慈愛的,即使祂的百姓沒有信實守約,但是神卻依然信實,絕不改變,而且神也不會廢止與祂百姓所立的約。神與我們所立的約是一個永約,可是人以自我為中心,甚至為自己的背約及不義做出歪曲荒謬的解釋,強詞奪理的說是因自己的不義才顯出神的義來,所以神似乎不該定罪及審判這實在是罪人可笑又可怒之處,竟然從相對比較的角度來看自己和神。其實神是至高的神、獨一的神,也是創造萬有的神,祂是絕對的聖潔、公義及美善,我們的不義既不能損傷神的義,我們一點點的義也不能加添神的義,所以神有至高的權柄可以審判世界,神的百姓若有虛謊及悖逆是應當要受審判的。
猶太人與外邦人是相同的,不需要在罪上比較;今天信主與未信主之人也不必比較,因為我們皆是神所造,也都偏離神的心意甚遠。自從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與神性是明明可知,但是所有的人都一樣,故意不認識神,也都以自我為中心地徧行私慾之路,有律法的不遵守律法,沒有律法的也一樣悖逆神,在道德、行為上處處犯罪、處處違背神。我們都一樣是偏離神的心意甚遠,所以實在沒有可誇之處,只有心存謙卑地感恩及降服。因為在基督徒身上,我們得著的救恩是神所賜白白的恩典,所以我們更加需要謹慎小心,不要糟蹋了救恩。救恩是不會失去的,因神與我們立的是永約,祂是不會改變的,故此我們必須在感恩中存謙卑的心與主同行,時時刻刻尊主為大,免得我們又回到自我中心的道路上,往罪惡裡狂奔了。
回應
親愛的天父,我們都是蒙祢救贖的,不可驕傲自義,又偏行己路卻不自知,求天父的赦免,也求主幫助我們,倚靠主勝過罪惡的試探,過聖潔的生活。
禱讀
羅馬書三章20節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QT經文
羅馬書三章1~20節
主題:神的兒女要真心愛神
01/25 羅馬書 第6天
經文:羅馬書二章12~29節
2: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2:13 (原來在 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2: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2: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2:16 就在 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2:17 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 神誇口;
2:18 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 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或譯:也喜愛那美好的事);
2:19 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
2:20 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
2:21 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
2:22 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
2:23 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 神嗎?
2:24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
2:25 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禮固然於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禮就算不得割禮。
2:26 所以那未受割禮的,若遵守律法的條例,他雖然未受割禮,豈不算是有割禮嗎?
2:27 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若能全守律法,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嗎?
2:28 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
2:29 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 神來的。
神藉著使徒保羅繼續責備猶太人,他們是神的選民,有舊約的律法賜給他們,他們也自稱是神的百姓並以此誇口,按理應當是最曉得神旨意的。因此,相對於那世代不信主的人來說,他們真應該是給瞎子領路的,或是愚昧不識真理之人的師傅,但事實並非如此。猶太人可說是明知故犯,因他們本應行出真理,成為列國的榜樣,反倒在自己所得的律法上不斷犯罪;律法是神所賜的,當時猶太人的行為真是大大褻瀆了神。今日的我們也應當警醒,不要容讓違背真理的言行一直存在卻不肯悔改,這是會讓人跌倒的,主耶穌責備行這樣事的人,說:「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裡。」(參太十八6)
神責備猶太人不守律法,但猶太人卻自以為十分守律法,至少在禮儀的規矩上,他們覺得自己無可挑剔。每一位猶太男子出生後的第八天就要受割禮,這是與神立約的記號,也是律法儀文的規定,這表示他們是在這個與神立約的群體中,所以當時所有的猶太人都要受割禮。但是重點不在於外在的記號,而在於心中是否真的把耶和華當真神敬拜,凡事敬畏事奉耶和華。若是心中真的有神,那麼就應當活出一個合真理的生命,不是對神的旨意陽奉陰違,所以神真是鑒察我們的內心啊!一位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應當是從裡到外,不論內心的價值觀或是外在的生活,不管在任何層面、任何地方都要尊主為大,凡事順服神,這才是神真實的百姓,也是將來主在基督台前所要稱許的。
過去猶太人以受割禮作為群體得救的記號,認為只要行了割禮就是加入了神選民的行列,其實我們從來就不是光靠加入了一個群體就會得救,也不是因為在教會參加主日禮拜就有永生,而是內心是否真認耶穌基督作我個人生命的救主。而這正是聖靈在我們生命中的工作記號,因為當我們信耶穌受洗後,聖靈就住在我們裡面成為印記(弗1:13),使我們在現今世代能靠著聖靈活出耶穌基督的榮美,真實成為神的兒女和主的門徒。
回應
親愛的天父,祢是獨一的真神,我們要用心靈和誠實來敬拜祢,不僅是聚會中,更是要在聚會結束之後,因為我們的一生活著就是要榮耀祢。
禱讀
羅馬書二章28~29節
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 惟有裏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裏的,在成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
QT經文
羅馬書二章12~29節
主題:不可自義,主施行審判
01/24 羅馬書 第5天
經文:羅馬書二章1~11節
2:1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2:2 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 神必照真理審判他。
2:3 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 神的審判嗎?
2:4 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
2:5 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 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
2:6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2:7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2:8 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2:9 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2:10 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2:11 因為 神不偏待人。
保羅嚴厲的口氣責備:「你這論斷人的…」,他指的是誰?原來他所責備的對象是自義的猶太人。猶太人在過去的歷史裡,自認是得天獨厚,是神特別揀選的,有神所賜的律法,因此時常有著一份優越感。當猶太人舉起責備的手指,責備批判不信神之外邦人所行諸惡的時候,其實他們忘了自己也是行惡的、拜偶像的、淫亂的,其種種所行早已大大得罪神,甚至是超越不認識神的外邦人,這是在舊約歷史和耶穌在世上的時候,所不斷看見的。
其實凡被神所揀選的都是得天獨厚的,因為人被揀選和得救都不是因為自己的功勞,完全是神白白賞賜的恩典。所有的基督徒都是因救恩真理得救,因為耶穌基督就是道路、真理、生命,人只有藉著耶穌基督才能重生得救,才能與神和好。而我們既站在恩典之中,當然就更應當按真理而行,因為耶和華是按真理審判的神,而且當時候到了,神的審判要從神的家先起首(參彼前四17)。所以我們真是要注意自己的心思意念和言語行為,收起指責的手,閉上論斷的口,先從自己生命的檢視開始,主耶穌說過:「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參太七1~2)主也繼續用比喻教導我們:「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參太七3~5)
在聖靈提醒中要查驗自己是否有剛硬的心,是否偏行己路又不肯悔改!神是鑒察一切的神,祂全知也全在,所以千萬不要想逃避祂或是以為神不會審判。神是寬容憐恤我們的神,祂總是光照我們又給我們悔改機會,既然如此我們就更應當抓住機會,願意生命被修剪,去除得罪神的意念和行為,免得惹動神的怒氣,只要肯認罪及悔改,沒有神不能赦免的罪,也沒有神不可能改變的生命。
回應
親愛的天父,祢所賜的恩典是何等浩大,今日我們活著應當要與所蒙的恩相稱,不容讓過去的罪惡玷污,一生要學習主,追求生命的成聖。
禱讀
羅馬書二章7~8節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QT經文
羅馬書二章1~11節
主題:心中有神,遠離罪惡
01/23 羅馬書 第4天
經文:羅馬書第一章18~32節
1:18 原來, 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1: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1:20 自從造天地以來,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1: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 神,卻不當作 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1:22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1:23 將不能朽壞之 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1:24 所以, 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1:25 他們將 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1:26 因此, 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1:27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1:28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 神, 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1:29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譯:陰毒);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
1:30 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 神的(或譯:被 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1:31 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1:32 他們雖知道 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當人仰望穹蒼,觀看壯麗的大自然,細察百物的奇妙,其實很容易明白在這一切的背後,必然有一位超自然的神在其中掌權。然而人最大的問題就是不把神當神,甚至以自我的私慾及驕傲為中心,企圖凌駕在神之上,這是人惹動神極大憤怒的原因。
我們需要來認識神,而且是竭力追求認識祂,因為耶和華是至高的神、聖潔和公義的神,也是滿有憐恤及慈愛的神。但神對於罪惡是極為憤怒的,人若要存邪僻的心去犯罪,就要自己承擔罪惡所帶來的苦果,像是苦毒、怨恨、兇殺…等等。雖然神說「任憑」(參羅一24、26、28),但任憑不是神不管我們了,也不是因為神任憑我們就有了犯罪的藉口,而是要瞭解神的心對我們的犯罪是極為傷痛的;傷痛難過到一個地步祂幾乎掩面不看,容讓人暫時停留在罪惡中,或許罪惡的痛苦能把人帶回到神的身邊。而神果然是慈愛及憐恤的,祂也為我們預備這條回轉的路,通過對救恩真理的相信,我們可以脫離罪的轄制,只是我們需要在自由意志裡,全然相信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
因此我們需要把心歸向神,真心把耶和華當作是獨一的真神來敬拜,敬畏祂、尊崇祂,明白祂慈愛的心意,遠離一切的罪惡,我們才真實稱得上是有智慧聰明,因我們的一生沒有與神斷絕。
回應
親愛的天父,祢是至高的神,創造天地萬有,唯獨祢是獨一的真神,我們需要將生命的主權交託,全心全意的來跟從袮,求主幫助我們,一生追求存謙卑順服的心與主同行。
禱讀
羅馬書一章20節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QT經文
羅馬書一章18~32節
主題:義人必因信得生
01/22 羅馬書 第3天
經文:羅馬書一章16~17節
1: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1:17 因為 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保羅傳揚神的福音,卻突然說出「不以福音為恥」這句話,福音難道有可恥之處嗎?可見當時許多人是輕視福音或是基督徒的,但保羅曾經深深的經歷神,所以他知道這福音不是人所編撰的,不是虛構想像的,而是出自於至高的神。
福音是神的大能:福音的內容就是耶穌基督所完成的救贖,神差派了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取了跟我們一樣的肉身,卻是從聖靈感孕又經童貞女馬利亞懷胎而降生,耶穌彰顯神的權能又傳揚天國福音,更是為著世人的罪而死,但神卻叫祂從死裡復活,顯明勝過罪惡及死亡的權勢,所以這一切當然是神的大能,因為只有神能赦免人的罪又叫一個人生命改變。保羅正是如此經歷神,從逼迫基督徒的罪魁變為愛主,願意為主捨命傳福音的使徒,顯明這福音本身擁有翻轉生命的能力,這完全是來自於神。
福音顯明了神的義:「義」的意思是指「公義」、或與神有『正當、正確』關係,這就是「義」。神是聖潔的,所以神看見人有罪的問題,這就是不好的,完全不合於神。但是要滿足神對聖潔和公義的期待,卻不是靠著人自己的努力,或是遵守律法的要求就可以完成的,唯有耶穌基督的救贖可以完全神公義聖潔的標準,所以福音真是完全出自於神的恩典。神真是公義又充滿慈愛的,神為我們預備耶穌基督,又讓我們因耶穌的救贖而使神聖潔公義的心意可以滿足。
福音所顯明的的救恩,必須通過信心才能得著。人若是靠自己可以得救,就不需要耶穌也不需要福音了,但是所有人都無法靠自己得救。既然福音的一切都是出自於神,而神也預備救恩的管道,就是走信心的道路,所以我們必須一生堅持對救恩真理的相信,相信唯有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並且將此信心堅持到底,相信神的拯救永不改變,我們必因為信心而經歷神更大的榮耀,因著信神使我們得著永生。
回應
親愛的救主,我一生信靠祢,這福音是神的大能,堅定的信靠祢必然使我的生命改變,使我經歷復活的大能而生命更新變化,我願意更多榮耀神,更要一生傳揚主的福音。
禱讀
羅馬書第一章16~17節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QT經文
羅馬書第一章16~17節
主題:我心急切,弘揚主恩
01/21 羅馬書 第2天
經文:羅馬書第一章8~15節
1:8 第一,我靠著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 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
1:9 我在他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 神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地提到你們;
1:10 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或者照 神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裡去。
1:11 因為我切切地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
1:12 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
1:13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裡去,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
1:14 無論是希臘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
1:15 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在寫羅馬書前,保羅其實未曾到過羅馬,他與羅馬基督徒可說是素昧平生,但是保羅裡面有一個急切,希望能快快去到羅馬,保羅這個急切乃是為著神,是按著神心意產生的。
保羅為羅馬信徒感恩,因為羅馬信徒在信心的道路上有美好見證。在基督徒的生命中,令未信之人羨慕之處,不是因為不會遭受苦難,也不是因為問題被解決,而是在難處中的信心。信心好像鑰匙,為我們開啟恩典的門,使我們常常經歷神、榮耀神。保羅因為羅馬信徒有信心,使神得著榮耀而感恩,我們也需要在信心上彼此勉勵,在信心中一起前進,好歸榮耀與神。
保羅十分期待與人分享信仰。我們的神不是木石所刻的假神,乃是又真又活引領我們的獨一真神。基督徒所說的經歷神,乃是指我們的生命中充滿著神同在的痕跡,以及神賜福的經歷。當保羅聽見羅馬信徒的見證,也很樂意分享自己從信仰中得著的恩典賞賜,藉著分享,一同經歷、一同見證神,就是那位創造萬有的神,是生命和賜福的源頭。所以要把自己蒙恩的見證預備好,期待能常與人分享,見證中的生命影響力,會吸引人來追求認識神。
保羅希望能在羅馬傳福音,因為他知道在這帝國的首都,仍有太多的人未能信主,活在罪惡與死亡中無法得救,所以他急切的想讓福音在這地被廣傳。這為靈魂得救而急切的心也正是神的心:「祂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參提前二4),神願意人人都要悔改(參彼後三9)。這願意萬人得救的心,並不限制種族或品格本質,所以保羅說希臘人、非希臘人、不論聰明或愚拙,他都欠了福音的債,因此期待可以快快去完成神的託付,把福音傳給他們。在你我的周圍,也仍有許多人徘徊在恩典的門外,他們需要神救恩的福音、生命的見證,以及信心的榜樣。
回應
親愛救主,我願意我的心更貼近祢,有對靈魂的負擔,願意把所得著的恩典與人分享,在這個世代成為福音的出口,作主生命的見證。
禱讀
羅馬書一章14~15節
無論是希臘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QT經文
羅馬書一章8~15節
主題:忠心事主,傳揚真理
01/20 羅馬書 第1天
經文:羅馬書一章1~7節
1:1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 神的福音。
1:2 這福音是 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1:3 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1:4 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 神的兒子。
1:5 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
1:6 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
1:7 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 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 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保羅還未去羅馬前,就非常期待能前往羅馬服事,然後再繼續前行,往更遠的西班牙服事,因此寫了這封書信給羅馬的信徒。這封信一開始,保羅就說明自己的身分和福音的原委,而這一切原來都與神的恩典和呼召有關。保羅不僅是一位建立教會、受人尊敬的使徒,更是一位謙卑在神面前,完全屬於主的僕人,因他的一生都忠心為主做工。我們的生命也應當如此,因為我們和保羅一樣,都同蒙耶穌基督的救恩與呼召。
耶穌基督就是神的獨生聖子,因為耶穌這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拯救」,而基督則是「彌賽亞」,也就是「救世主」之意。耶穌基督降世為人,是為要拯救我們這些罪人,因祂是神在亙古之前就已應許,且已藉著先知和聖經啟示給我們的救主。因此,按著神的信實和慈愛,祂來到了世上並完成了救恩,如今坐在父神寶座的右邊,繼續為信徒禱告,所以我們真看見神的應許不改變,祂賜下的救恩也絕不收回,因神的慈愛存到永遠,福音真理更是永不動搖的。
我們應該相信也必須回應主的呼召,專心作主耶穌的僕人,就如同使徒保羅一樣。保羅願意一生忠心謙卑的服事主,再大的艱難也不逃避,因為他明白自己是被神呼召的,「特派」要傳神的福音,是天國特派員,神向他所要的就是忠心及謙卑。
保羅陳明自己是耶穌基督的僕人,僕人所做的事都必須按主人心意,連最後所得的成果或榮耀都是主的。「不為自己求」正是僕人忠心事奉的生命,因舉凡神所重用的僕人都是如此。民數記十二章7節記載,神親自為摩西證明:「他是在我全家盡忠的。」耶穌基督在地上道成肉身的服事,更是完全忠心於父神所託付的使命,凡事專心以父神的事為念,故寧願承受最大的苦楚也不願意照自己的意思。此外,保羅不僅自己忠心服事主,他也告訴所有的眾聖徒,就是我們這些在基督耶穌裡的人,要對主有忠心(參弗一1),因為主耶穌極重無比的救恩成就在我們身上,我們就是主的人,都需要為主而活。
回應
親愛救主,我生命的主權不再是屬於自己,乃是屬於祢,因祢以重價將我買贖,使我不再受罪惡轄制,成為聖潔和自由,因此我要為祢而活,一生忠心跟隨救主。
禱讀
羅馬書十四章7~8節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QT經文
羅馬書一章1~7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