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愛與順服
11/21 以斯帖記 第3天
經文:以斯帖記二章1~11節
本段經文一開始就說「這事以後」(參1節),若我們根據以斯帖入宮見王的時間(參16節)應該是在亞哈隨魯遠征希臘之後。由於戰事失利,亞哈隨魯也從此不再進軍小亞細亞,相對的王因此可能變得鬱悶,所以寄情後宮,因此冊立新后之事就重新被提出來,這些侍臣建議王在全國中找美貌的處女來,如果讓王喜悅的,就可立為王后代替瓦實提,王也以這事為美(參2~4節)。結果諭旨傳出就招聚許多女子到書珊城,以斯帖也被送入王宮(8節)。人的需要是非被造之物可以滿足的(參19節)。弟兄姊妹們,我們一定要看清楚一件事,就是除了神以外,沒有任何的人或物可以滿足你,解決你生命最深處的需要,因此當我們面對任何需要時,讓我們轉向神吧!祂必能滿足你。
這段經文的5~7節是在介紹本書的主角人物末底改和以斯帖,第5節的經文記述當年被尼布甲尼撒擄到巴比倫時,末底改的先祖也在其內,後來末底改在當地出生,所以他也在被擄的人士當中。以斯帖是末底改叔叔的女兒,在以斯帖的父母死了以後,末底改就撫養以斯帖,收她為自己的女兒(參7節)。收養兒女在以色列人中算是相當普遍的,而聖經也常用來比喻神和祂子民的關係(參出四22、撒下七14、耶三19);我們每一個神的子民都是祂所收養的兒女。
從經文中我們看到末底改和以斯帖這對父女的關係,這位養父對女兒除了照顧、撫養她長大外,相信他也教導並培養她成為有美好德性的人,以致以斯帖成為討人喜悅的人(參9、15節)。並且這位父親對這女兒的愛和關心是那麼的深厚,以致當以斯帖被送入王宮後,聖經說他天天在女院前邊行走,要知道以斯帖平安不平安,並後事如何(參11節)。而這個作女兒的以斯帖對父親的態度又是如何呢?她對父親的教養就是以「順服」來做回應(參10節);她不但在家中順服,甚至她當上王后了,聖經說「以斯帖遵末底改的命如撫養她的時候一樣」(參20節)。
以斯帖外表的美麗除了天生之外,我想更重要的是因為她對父親的教導順服,箴言一章8~9節說「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因為這要作你頭上的華冠,你項上的金鍊」。今天我們的神收養我們成為祂的兒女,祂對我們的愛一定是遠遠超過末底改對以斯帖的愛和關心的。我們能否也學像以斯帖那樣的聽從父親、順服父親,使我們在天父的面前可以成為孝子,是祂眼中獨一的嬌兒?
回應
天父,感謝祢收養我作祢的兒女,感謝祢如此的愛我和眷顧我,求祢幫助我立定心志無論在何種境遇都要聽從祢、順服祢到底,阿們。
禱讀
箴言一章8~9節
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因為這要作你頭上的華冠,你項上的金鍊。
QT經文
以斯帖記二章1~11節
主題:王后被貶
11/20 以斯帖記 第2天
經文:以斯帖記一章10~22節
亞哈隨魯王以王后的美麗為榮,想要讓各等臣民一睹她的美貌,但是王后卻不肯聽命於王,這對王是一種極大的打擊與羞辱(參10~12節)。亞哈隨魯為了處理王后抗命的事,他接受七位大臣的意見(參13~20節),其中米母干為首要的發言人,他認為王后乃母儀天下,當是眾婦女的模範,而她這次卻當著各等臣民面前,抗拒王命。這不僅是挑戰國王的權威,而且也給全國的女性同胞做了不良的示範,會威脅到帝國中的男性權威,不如殺一儆百。藉此事件不單可以加強朝廷的男尊女卑體制,更規範家庭中的夫妻關係。
亞哈隨魯王歡喜的採納了米母干的見解,於是透過波斯著名、效率高的郵遞系統迅速的將王的旨意通告全國,主要是用當時通用的亞蘭語昭告天下。從此,王后和全國的婦女同胞都被限定扮演著順命、聽話的角色,亞哈隨魯和瓦實提他們夫妻的權力鬥爭,演變成國中尊卑體制的強化。我們看到當夫妻的關係沒有神在當中作主時,每個人都想得到掌控權,想作對方的主,結果就會失去在夫妻關係中神所定的愛與順服的原則(參弗五21~25)。這樣的夫妻關係不但沒有幸福,反而可能成為重擔,讓自己及別人都陷入更大的不自由中。在神的順序中,領導與被領導並不是尊卑的關係,而是愛的關係,因著愛而領導,因著愛而順服,這樣的順序所帶來的就是愛與合一。
從這段經文中,我們也看見,瓦實提得著王后的位分,比眾婦人更尊貴也更有權力,由於她站在高位上,因此她的舉動所帶來的影響力也是更大的(參16~18節),因此,相對的,她也被賦予更高的要求(參9節)。今天我們成為基督徒,我們擁有作神兒女的權利(參約十二12),我們也有一個尊貴的身分就是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參彼前二9),因此我們的一舉一動也在影響著我們周遭的人、事、物。瓦實提的決定使得她國中的婦女可能都淪為卑,從此只能聽命、順服,而我們的行事為人是使人進到祝福中或痛苦中呢?
回應
主啊!感謝祢抬舉我,使我可以成為祢的兒女,求祢幫助我活出君尊祭司的生活,叫我周圍的人得益處。
禱讀
哥林多前書十章31節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QT經文
以斯帖記一章10~22節
主題:大筵席的結果
11/19 以斯帖記 第1天
經文:以斯帖記一章1~12節
以斯帖記和但以理書同屬於被擄時期的書卷,以斯帖記所記載的事件是發生在波斯王亞哈隨魯年間,即主前486~465年,是在猶大人第一次歸回之後(猶大人第一次歸回是隨著所羅巴伯回的)。這個故事是發生在外邦人之地-波斯王的冬宮書珊城。從這裡也再次讓我們看見,歷史是在神的掌管中,猶大人無論是在本地或外邦之地,神的作為都隨他們在那裡,神的眷顧都沒有改變。弟兄姊妹們,神在你我身上的作為和眷顧也是如此,祂是猶大人的神,也是你我的神。
根據希臘史學家希羅多德(和亞哈隨魯同時代)的記載,亞哈隨魯是一位頗具野心、性情殘忍、器量狹小、忌妒心強的勇士與統治者,主前465年在寢宮被刺身亡。後由亞達薛西一世(主前464~425)接續作波斯王,他是王后瓦實提的兒子也是以斯拉、尼希米時代的波斯王。歷史人物、王位與權勢在不斷的更替,而神永遠堅立,祂的旨意不更改。祂救贖的工作繼續在進行中。祂是所有政治舞台背後的主導者。因此在我們生命歷史中,神也是那位主導者,所以我們可以放心,只要專心愛祂,就必能經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參羅八28)。
亞哈隨魯即位第三年,為一切臣屬舉辦大筵席(參3節),這筵席的規模相當盛大,時間竟長達半年之久(參4節),很可能是為著稍後即將展開遠征希臘的行動而聚集,以便商討戰略。但在大筵席中,卻發生了不愉快的事情(參10~12節),結果不但改變了皇宮的生態,強化了男尊女卑的社會體制(參19~22節),同時也影響了猶太人的歷史(參斯九29~32)。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國王、王后都各自設筵席,筵席是歡樂,是慶祝,也是享受之意,但由於王上想要向臣民展示王后的美貌,王后卻不肯答應而讓整個歡樂的氣氛變成「王甚發怒,心如火燒」(參10~12節)。這種權力的鬥爭帶來了自己及別人的傷害,難怪箴言十七章1節說「設筵滿屋、大家相爭,不如有塊乾餅,大家相安」。王后瓦實提是美麗的,她也比其他女人擁有更多的權力和尊貴,但是這些如果讓她心中有驕傲,以致連國王的命令都拒絕時,那美麗、權力和尊貴恐怕就不是祝福而是災禍。今天神給我們每個人擁有不同的產業,一切都是神給的,讓我們不要因有這些就驕傲,反而應當善用這些來服事神與人,好讓我們可以一直活在祝福中。
回應
神啊!感謝祢賜我一切,求祢幫助我善用祢所給的一切來服事祢、服事人。阿們。
禱讀
哥林多前書四章7節 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
QT經文
以斯帖記一章1~12節
主題:過分別的生活
11/18 尼希米記 第21天
經文:尼希米記十三章15~31節
在外邦及商業化的社會中,守安息日能使身為神子民的猶大人與別人分別出來。守安息日表示承認神是創造者,我要來頌讚祂;在整個禮拜之中的供應與賜福,更是在神面前來確認及表明,生命的屬靈層面比物質的需求來得重要而且急切。另外守安息日可以讓人及牲口在日常工作中得到休息,身、心、靈重新得力。安息日是神所定的聖日,在這日什麼工都不可做,但我們也真的發現,人要對神有信心和過分別的生活是何等的難啊!
所以這些歸回的以色列民也像他們的先祖一樣,想善用時間在安息日也出去工作,看能否多收一點(參出十六27),結果只是證明一件事,耶和華神必供應安息日不做工時的收入和需要,而在不必多得的日子去多取,多得的部份只是會長蟲腐敗掉而已。守安息日不只是規定的問題,其實它是信心的問題。
猶大人娶亞實突、亞捫、摩押人的女子為妻,使得孩子們只會說各族的話和亞實突話,不會說猶大的話(他們祖先的話),這使得他們和世俗沒有什麼分別,就很難有聖別的觀念,而聖別是神要祂子民特有的記號。因此我們看到尼希米用極嚴厲的手段來處理異族通婚的問題。甚至提到所羅門王的下場作為鑑戒(參25~27節)。在這事上我們也當謹慎。
今天我們因為信靠神的緣故,而願意分別主日,分別一些時間、分別我們的生活方式,甚至分別我們的婚姻,其實這些都是信心的問題。我們若信「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參羅八32)。這樣我們面對神的要求就沒有什麼不能順服的了。
回應
主啊!求祢讓我認識祢的慈愛及豐富,以致我有信心過分別為聖的生活。
禱讀
羅馬書八章32節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
QT經文
尼希米記十三章15~31節
主題:當謹慎的事
11/17 尼希米記 第20天
經文:尼希米記十三章1~14節
以色列人是神所揀選的,是神特別把他們從列國之中分別出來的,當年亞捫人和摩押人沒有善待以色列人,且雇了那位貪財的先知巴蘭來咒詛他們,所以神對他們的審判就是永不可入神的會(參1~3節)。「神的會」是指敬拜的群體,回歸的會眾(參拉十8、12)。所以就是指亞捫人和摩押人不可以在敬拜神的猶大群體當中,而猶大群體當然也不能與他們來往。因此當百姓們聽見這律法,他們就與一切閒雜人絕交(參3節),也就是指他們把自己分別出來了。他們這樣做,其實是在表明神的聖潔屬性和祂的公義;今天,神也是把我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作屬祂的子民,因此,言語行為就該分別為聖,好叫我們的生命可以見證神的聖潔屬性和祂的公義。
多比雅是亞捫人(參尼二10),且是當年最反對建造城牆的人(參尼六17~19),而在這裡我們卻看到庫房的祭司以利亞實不但和他結親,甚至還為他在聖殿中預備一間房子,而這房子從前是收存素祭、乳香、器皿,並照命令供給利未人、歌唱的、守門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歸祭司舉祭的屋子(參4~5節),這房子原本是屬神的,裡面所裝的也是歸給神的東西,但現在因著有人和這個神的敵人結親,結果就讓多比雅一點一點的把屬神的東西搬出去,再一點一點的把屬自己的東西搬進來。最後我們看到仇敵真是大大的得勝,讓利未人所當得的無人供給,結果他們各自回去做自己的事了,整個聖殿的服事都走了樣(參10節)。
仇敵最可怕的工作,不是正面的攻擊,而是一點一點的滲透。當年多比雅大力的反對建牆的工作,並沒有產生什麼影響,但是當他和以利亞實結親後,透過一點一點的滲透,以致完全佔據甚至影響聖殿的敬拜。仇敵對付我們和教會也是如此;牠用世俗的價值觀一點一點腐化我們的信仰。我們真是需要謹慎啊!免得被牠吞蝕了,我們都還不知道。
回應
主啊!求祢光照我的生命,使我看見我裡面有哪些「多比雅的東西」需要搬出去,也幫助我決心把它丟出去,且接受祢進來。阿們。
禱讀
尼希米記十三章9節
吩咐人潔淨這屋子,遂將神殿的器皿和素祭、乳香又搬進去。
QT經文
尼希米記十三章1~14節
主題:奉獻城牆的典禮
11/16 尼希米記 第19天
經文:尼希米記十二章27~47節
在第六章記載城牆修建的工程五十二天內完成了,而到了12章才記述城牆奉獻的情況,中間的五章作了人口普查(參第七章),誦讀律法(參第八章)團體認罪(參第九章),立誓簽約(參第十章),移居耶路撒冷的政策(參第十一章),以及本章開頭二十六節記述服事聖殿的祭司和利未人的任職情況(參1~26節),主要是要把重建城牆的真義帶出來-預備神子民存敬畏神的心,過分別為聖的生活。在本段經文中我們大概可以看到1.奉獻典禮的籌備(參27~30節);2.奉獻典禮之情況(參31~43節);3.奉獻典禮所帶出的結果(44~47節)。
為城牆修建完成而舉行奉獻禮,是表明分別出來為神使用,在這裡我們看到他們奉獻的第一件事是先做潔淨的工作,先潔淨自己、百姓,然後才是城牆和城門(參30節)。潔淨就是把自己分別為聖,聖經說,非聖潔就不能見神的面,因此當我們來到神面前奉獻自己時,最需要做的就是潔淨自己,把自己先從各樣污穢及世俗之中分別出來,好讓我們可以蒙神喜悅。
第二,他們的奉獻是極大的奉獻,整個奉獻城牆的典禮都沒有提到宰殺牲畜,而是提到他們的讚美敬拜(參31~43節),經文說,眾人獻大祭而歡樂,且神使他們大大歡樂(參43節),這也提醒我們奉獻應當是一件喜樂的事,且在我們的奉獻中,神會給我們更大的喜樂,而我們最該奉獻的是我們對神的讚美及敬拜,神說這是大祭(參43節)。
第三,他們的奉獻帶出專一的事奉(參44~47節),以色列人在歡樂中舉行城牆的奉獻禮,並且執行律法上奉獻的制度和大衛的命令,使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和守門的在聖工上專心事奉,聖殿裡的事奉人員安心在自己崗位上工作,他們各盡其職,必然也會使百姓更敬畏神,過分別為聖的生活。因此也讓我們學習更多的在財物上奉獻給神,好讓各樣的事奉人員可以更專一的事奉,使我們也一直活在祝福中。
回應
主啊!求祢幫助我天天自潔在祢面前,且讓我喜悅用讚美敬拜及財物當作祭物來獻給祢。阿們。
禱讀
尼希米記十二章43節
那日,眾人獻大祭而歡樂;因為 神使他們大大歡樂,連婦女帶孩童也都歡樂,甚至耶路撒冷中的歡聲聽到遠處。
QT經文
尼希米記十二章27~47節
主題:歸回之祭司利未人
11/15 尼希米記 第18天
經文:尼希米記十二章1~26節
以色列人第一次被擄是在主前605年,約雅敬王的時候,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攻打耶路撒冷(代下三十六6);第二次被擄是在主前597年發生,那時約雅斤在位,巴比倫王圍城,約雅斤率臣民出城投降(參王下二十四10~12、代下三十六10);第三次被擄是在主前586年,是西底家作王的時代,猶大終於亡於巴比倫(參王下25章、代下三十六13~21)。而七十年後以色列人也分三次歸回,第一次歸回是由所羅巴伯等人率領,時間是在主前536年;第二次是文士以斯拉帶領歸回的,是在主前458年;第三次是由尼希米率領歸回,是在主前444年。聖經說以色列人的被擄與歸回,都是應驗神藉先知耶利米所說的話(參耶二十五11、二十九10、代下三十六22~23)。神的話句句都定準,祂所說的,也必然會成就,從歷史中我們不斷的看到神應驗祂的話。因此,我們實在需要以敬畏的態度,來面對神的話,當我們有敬畏的心,我們的行事為人就會不一樣了。
這段經文是記錄祭司和利未人的名單,1~7節是記錄與所羅巴伯和耶書亞一起歸回的二十二名祭司,他們經歷過聖殿的重建。在約雅斤時代(另一位大祭司),這二十二名祭司家庭仍然忠心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名單上的名字仍然以他們的名字,記錄他們家庭成員事奉的狀況(參12~21節)。以色列人剛回來時,他們建殿的工程,並不是順利的,甚至中間還停了十六年的工。另外,大祭司也更換了,而這些祭司仍然忠心在自己的崗位上,他們的名字、他們的家庭成員都被神記念。我們在服事神的事上也當學習他們,不論環境如何,或是領袖的更換,我們都只有一件事,就是要忠心的服事神,做祂要我們做的事。
名單上的另一群人是利未人,他們也是一群服事神的人,在這裡還特別提到稱謝的事奉,並且他們的讚美、稱謝是一班一班的,是照神人大衛的命令(參8、24節)(神人是專門用於與神親近的人或奉差遣辦理屬神事工的人),我們看到利未人的讚美、稱謝是在聖殿中的,是獻給神的,而且是一班一班沒有停止的,這也是在告訴我們每當我們來到神面前,就當把讚美稱謝歸給神,而且我們對神的讚美稱謝應該是不間斷的。
回應
主啊!感謝祢是信實的,祢的話句句都會成就,因此幫助我信靠祢的話,忠心服事祢,且常在祢面前把讚美稱謝歸給祢。阿們。
禱讀
詩篇一百三十五篇20節
利未家啊,你們要稱頌耶和華!你們敬畏耶和華的,要稱頌耶和華!
QT經文
尼希米記十二章1~26節
主題:重建百姓的生活
11/14 尼希米記 第17天
經文:尼希米記十一章1~36節
安排好聖殿的服事,接下來就是要處理「聖城廣大,居民稀少」(參尼七4)的問題。但耶路撒冷荒涼已經太久了,所以多數人並不喜歡住在那裡,因此尼希米要求事奉神的人及作領袖的人要先有好的榜樣,帶頭住進去,另外就是用掣籤的方式十取一的將百姓從城外遷入城內,而凡甘心樂意住進去的更是被祝福的(參1~2節)。
耶路撒冷是一座「聖城」(參1、18節),城裡有神的殿(參12、16節),就是神的聖所,也就是神的所在之處,所以能住在城內應是神子民的福分,就好像詩人說「在祢的院宇住一日,勝似在別處住千日,寧可在我神殿中看門,不願住在惡人的帳棚裡」(參詩八十四10)。因此在本章中,我們看到那些住在城內的,不論是因責任,或是抽到了不得不去,及甘心樂意之人的名字都特別被記錄下來,不但是記錄而已,且是詳盡的記錄,甚至追溯他們的譜系或祖籍,尤其是住在城內的領袖,有的還追溯到他們的祖宗。可見神是多麼記念那些願意進入祂同在的人啊!
在這一章中3~24節是記錄住在耶路撒冷城裡的人,25~36節是記載住在城外的猶大人和便雅憫人所居住的地方。城裡、城外都是神所賜的產業,各歸自己的產業是神應許的實現。而選擇住進耶路撒冷的人是「住」進去,就有了固定的住處及安定的生活(因城牆已經修造完成了),而在城外的是「安營」(參30節「所住的地方」直譯是「安營」)過著沒有保障的遊牧生活。親愛的弟兄姊妹們,讓我們選擇進入神的同在吧!好讓我們可以一直活在神所賜的平安中。
回應
主啊!感謝祢記念那些願意進入祢同在中的人,求祢幫助我像馬利亞一樣,要選擇那上好的福分。
禱讀
尼希米記十一章2節 凡甘心樂意住在耶路撒冷的,百姓都為他們祝福。
QT經文
尼希米記十一章1~36節
主題:不離棄我們神的殿
11/13 尼希米記 第16天
經文:尼希米記十章32~39節
聖殿代表神同在,以色列人是神的子民,但因列祖所犯的罪及他們選擇不事奉神(參尼九35),所以在以西結書就說到,神的榮耀離開了聖殿(參結十18)。神的榮耀離開了聖殿,是說神的同在已經離開了。聖殿沒有了神同在,只剩下一個空殼而已,結局是以色列人被擄、聖殿被毀。
這群被擄歸回之民,當他們在神面前認罪悔改之後,記取先祖們所受的教訓,決定不離棄神的殿,表明他們要事奉神。他們要怎樣來服事神呢?他們決定依據摩西律法的規則來事奉。
每年每人三分之一舍客勒的「人頭稅」(參32節)作為贖生命的禮物獻給神,有錢的不能多出,沒有錢的人也不能少出;這是表明每個生命在神面前有同樣價值(參出三十13~14)。
祭司、利未人和百姓的服事也要恢復常態,每人都要照著各族順序抽籤輪值,按著定期把柴帶到神的殿來,並按律法上的規矩燒在神的壇上。準備木柴是為獻祭,也就是說要恢復獻祭的制度。人只有藉著獻祭才能親近神,得神的喜悅(參利六12~13)。
另外,為了維持聖殿的服事,初熟的土產、果子都要奉到神的殿中,好支持祭司和利未人的生活(參出二十三19、三十四26、申二十六1~11);而律法也規定所有頭生的都要歸給耶和華。若要作為一般用也可以,但必須買贖(參出十三13、15;利二十七26~33;民三44~51),因為首生的要歸給神,所以他們也就把頭胎的兒子、首生的牛羊,都奉到耶和華的殿中交給祭司(參36節)。
十分之一奉獻的制度也是律法上規定的,所以一切城邑中土產的十分之一要歸給利末人;利未人也要將什一中取出十分之一,奉到神的殿中收在庫房裡(參37~39節)。此外他們也規定以色列人和利未人都要將五穀、新酒等都奉到祭司、守門等人所住的屋裡,供應他們的需要;使他們可以專心不間斷的事奉神。
當以色列人選擇事奉神時,他們就開始以神的話來作為他們服事的依據。在這一段經文中說到的,都是有關奉獻方面的事。以色列人在奉獻上是實實在在的,且是人人都參與。今天因耶穌的救贖,我們基督徒應作全人的奉獻(參羅十二1、羅十四7~8),但實際上是否做到了呢?至少在十分之一這最基本的奉獻上有否守住呢?
回應
主啊!感謝祢將我買贖回來,求祢幫助我時刻過一個奉獻的生活,讓我在十分之一的基本奉獻上學習忠心。阿們。
禱讀
瑪拉基書三章10節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QT經文
尼希米記十章32~39節
主題:立約宣誓遵從神
11/12 尼希米記 第15天
經文:尼希米記九章38節~10章31節
以色列人在神面前認罪後,他們眾人都立定心志要遵從神,不再像從前的列祖們那樣悖逆神;所以他們就藉著立約宣誓的行動,來表明他們的決心。在這段經文中,他們不只是口頭宣告決心而已,還把立約的程序、內容和約書都做成記錄(參38節)。這樣不但可以提醒自己,也可以讓後代知道與神立約,表示要堅定遵從神。為自己與神的關係做記錄,可以記念神施恩之手的幫助,也可以讓後代知道過往歷史,清楚過去先民的足跡;使每一個世代都可以在失敗時,回到原點重新出發。神給先民重來的機會,也同樣會賜給我們,只要我們願意回轉歸從神。今天我們來到神面前禱告,求神賜下話語啟示光照,幫助我們建立與神的關係。以色列人把他們的感動化成立約宣誓的行動,在群體中彼此提醒;我們如何回應神呢?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除了代表簽署的官長、祭司、利未人及百姓的首領外,也包括了(1)其餘的百姓(2)祭司利未人等服事聖殿的人(3)一切離絕鄰邦居民歸服神律法的,並他們的妻兒(4)有知識能明白的人(參28節)。總括來說是以色列民整體都與神立約。立約的目的是為了要將神的話實現在每天的生活中,所以他們根據律法的教導1.決心將自己分別為聖,與外邦人隔離,不嫁女兒給他們、也不娶他們的女兒,以保持自己的聖潔和純淨(參29~30節);2.將安息日分別為聖,不作買賣(參31節);3.執行禧年的制度,每逢第七年必不耕種,凡欠他們債的必不追討(參31節)。
當以色列人決定遵從神,他們面對各種狀況時,就不再以自身的利益為考量。所以決定不嫁娶外邦人,守安息日,不在安息日作買賣,要照神的規定,在第七年讓土地休息不耕種,且豁免人的債。今天我們也須思考,如何在活中確實遵從跟隨神。
回應
主啊!我既然決定要遵從祢,求祢幫助我能按祢的心意和標準來待自己與別人。阿們。
禱讀
尼希米記十章29節 都隨從他們貴冑的弟兄,發咒起誓,必遵行 神藉他僕人摩西所傳的律法,謹守遵行耶和華─我們主的一切誡命、典章、律例。
QT經文
尼希米記九章38節~10章31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