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愛與順服

11/21 以斯帖記 第3天

經文:以斯帖記二章1~11節

2:1 這事以後,亞哈隨魯王的忿怒止息,就想念瓦實提和她所行的,並怎樣降旨辦她。
2:2 於是王的侍臣對王說:「不如為王尋找美貌的處女。
2:3 王可以派官在國中的各省招聚美貌的處女到書珊城的女院,交給掌管女子的太監希該,給她們當用的香品。
2:4 王所喜愛的女子可以立為王后,代替瓦實提。」王以這事為美,就如此行。
2:5 書珊城有一個猶大人,名叫末底改,是便雅憫人基士的曾孫,示每的孫子,睚珥的兒子。
2:6 從前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將猶大王耶哥尼雅和百姓從耶路撒冷擄去,末底改也在其內。
2:7 末底改撫養他叔叔的女兒哈大沙(後名以斯帖),因為她沒有父母。這女子又容貌俊美;她父母死了,末底改就收她為自己的女兒。
2:8 王的諭旨傳出,就招聚許多女子到書珊城,交給掌管女子的希該;以斯帖也送入王宮,交付希該。
2:9 希該喜悅以斯帖,就恩待她,急忙給她需用的香品和她所當得的分,又派所當得的七個宮女服事她,使她和她的宮女搬入女院上好的房屋。
2:10 以斯帖未曾將籍貫宗族告訴人,因為末底改囑咐她不可叫人知道。
2:11 末底改天天在女院前邊行走,要知道以斯帖平安不平安,並後事如何。

本段經文一開始就說「這事以後」(參1節),若我們根據以斯帖入宮見王的時間(參16節)應該是在亞哈隨魯遠征希臘之後。由於戰事失利,亞哈隨魯也從此不再進軍小亞細亞,相對的王因此可能變得鬱悶,所以寄情後宮,因此冊立新后之事就重新被提出來,這些侍臣建議王在全國中找美貌的處女來,如果讓王喜悅的,就可立為王后代替瓦實提,王也以這事為美(參2~4節)。結果諭旨傳出就招聚許多女子到書珊城,以斯帖也被送入王宮(8節)。人的需要是非被造之物可以滿足的(參19節)。弟兄姊妹們,我們一定要看清楚一件事,就是除了神以外,沒有任何的人或物可以滿足你,解決你生命最深處的需要,因此當我們面對任何需要時,讓我們轉向神吧!祂必能滿足你。

這段經文的5~7節是在介紹本書的主角人物末底改和以斯帖,第5節的經文記述當年被尼布甲尼撒擄到巴比倫時,末底改的先祖也在其內,後來末底改在當地出生,所以他也在被擄的人士當中。以斯帖是末底改叔叔的女兒,在以斯帖的父母死了以後,末底改就撫養以斯帖,收她為自己的女兒(參7節)。收養兒女在以色列人中算是相當普遍的,而聖經也常用來比喻神和祂子民的關係(參出四22、撒下七14、耶三19);我們每一個神的子民都是祂所收養的兒女。

從經文中我們看到末底改和以斯帖這對父女的關係,這位養父對女兒除了照顧、撫養她長大外,相信他也教導並培養她成為有美好德性的人,以致以斯帖成為討人喜悅的人(參9、15節)。並且這位父親對這女兒的愛和關心是那麼的深厚,以致當以斯帖被送入王宮後,聖經說他天天在女院前邊行走,要知道以斯帖平安不平安,並後事如何(參11節)。而這個作女兒的以斯帖對父親的態度又是如何呢?她對父親的教養就是以「順服」來做回應(參10節);她不但在家中順服,甚至她當上王后了,聖經說「以斯帖遵末底改的命如撫養她的時候一樣」(參20節)。

以斯帖外表的美麗除了天生之外,我想更重要的是因為她對父親的教導順服,箴言一章8~9節說「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因為這要作你頭上的華冠,你項上的金鍊」。今天我們的神收養我們成為祂的兒女,祂對我們的愛一定是遠遠超過末底改對以斯帖的愛和關心的。我們能否也學像以斯帖那樣的聽從父親、順服父親,使我們在天父的面前可以成為孝子,是祂眼中獨一的嬌兒?

回應

天父,感謝祢收養我作祢的兒女,感謝祢如此的愛我和眷顧我,求祢幫助我立定心志無論在何種境遇都要聽從祢、順服祢到底,阿們。

禱讀

箴言一章8~9節
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因為這要作你頭上的華冠,你項上的金鍊。

QT經文

以斯帖記二章1~11節

主題:王后被貶

11/20 以斯帖記 第2天

經文:以斯帖記一章10~22節

1:10 第七日,亞哈隨魯王飲酒,心中快樂,就吩咐在他面前侍立的七個太監米戶幔、比斯他、哈波拿、比革他、亞拔他、西達、甲迦,
1:11 請王后瓦實提頭戴王后的冠冕到王面前,使各等臣民看她的美貌,因為她容貌甚美。
1:12 王后瓦實提卻不肯遵太監所傳的王命而來,所以王甚發怒,心如火燒。
1:13 那時,在王左右常見王面、國中坐高位的,有波斯和米底亞的七個大臣,就是甲示拿、示達、押瑪他、他施斯、米力、瑪西拿、米母干,都是達時務的明哲人。按王的常規,辦事必先詢問知例明法的人。王問他們說:
1:14 併於上節
1:15 「王后瓦實提不遵太監所傳的王命,照例應當怎樣辦理呢?」
1:16 米母干在王和眾首領面前回答說:「王后瓦實提這事,不但得罪王,並且有害於王各省的臣民;
1:17 因為王后這事必傳到眾婦人的耳中,說:『亞哈隨魯王吩咐王后瓦實提到王面前,她卻不來』,她們就藐視自己的丈夫。
1:18 今日波斯和米底亞的眾夫人聽見王后這事,必向王的大臣(照樣)行;從此必大開藐視和忿怒之端。
1:19 王若以為美,就降旨寫在波斯和米底亞人的例中,永不更改,不准瓦實提再到王面前,將她王后的位分賜給比她還好的人。
1:20 所降的旨意傳遍通國(國度本來廣大),所有的婦人,無論丈夫貴賤都必尊敬他。」
1:21 王和眾首領都以米母干的話為美,王就照這話去行,
1:22 發詔書,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通知各省,使為丈夫的在家中作主,各說本地的方言。

亞哈隨魯王以王后的美麗為榮,想要讓各等臣民一睹她的美貌,但是王后卻不肯聽命於王,這對王是一種極大的打擊與羞辱(參10~12節)。亞哈隨魯為了處理王后抗命的事,他接受七位大臣的意見(參13~20節),其中米母干為首要的發言人,他認為王后乃母儀天下,當是眾婦女的模範,而她這次卻當著各等臣民面前,抗拒王命。這不僅是挑戰國王的權威,而且也給全國的女性同胞做了不良的示範,會威脅到帝國中的男性權威,不如殺一儆百。藉此事件不單可以加強朝廷的男尊女卑體制,更規範家庭中的夫妻關係。

亞哈隨魯王歡喜的採納了米母干的見解,於是透過波斯著名、效率高的郵遞系統迅速的將王的旨意通告全國,主要是用當時通用的亞蘭語昭告天下。從此,王后和全國的婦女同胞都被限定扮演著順命、聽話的角色,亞哈隨魯和瓦實提他們夫妻的權力鬥爭,演變成國中尊卑體制的強化。我們看到當夫妻的關係沒有神在當中作主時,每個人都想得到掌控權,想作對方的主,結果就會失去在夫妻關係中神所定的愛與順服的原則(參弗五21~25)。這樣的夫妻關係不但沒有幸福,反而可能成為重擔,讓自己及別人都陷入更大的不自由中。在神的順序中,領導與被領導並不是尊卑的關係,而是愛的關係,因著愛而領導,因著愛而順服,這樣的順序所帶來的就是愛與合一。

從這段經文中,我們也看見,瓦實提得著王后的位分,比眾婦人更尊貴也更有權力,由於她站在高位上,因此她的舉動所帶來的影響力也是更大的(參16~18節),因此,相對的,她也被賦予更高的要求(參9節)。今天我們成為基督徒,我們擁有作神兒女的權利(參約十二12),我們也有一個尊貴的身分就是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參彼前二9),因此我們的一舉一動也在影響著我們周遭的人、事、物。瓦實提的決定使得她國中的婦女可能都淪為卑,從此只能聽命、順服,而我們的行事為人是使人進到祝福中或痛苦中呢?

回應

主啊!感謝祢抬舉我,使我可以成為祢的兒女,求祢幫助我活出君尊祭司的生活,叫我周圍的人得益處。

禱讀

哥林多前書十章31節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QT經文

以斯帖記一章10~22節

主題:大筵席的結果

11/19 以斯帖記 第1天

經文:以斯帖記一章1~12節

1:1 亞哈隨魯作王,從印度直到古實,統管一百二十七省。
1:2 亞哈隨魯王在書珊城的宮登基;
1:3 在位第三年,為他一切首領臣僕設擺筵席,有波斯和米底亞的權貴,就是各省的貴冑與首領,在他面前。
1:4 他把他榮耀之國的豐富和他美好威嚴的尊貴給他們看了許多日,就是一百八十日。
1:5 這日子滿了,又為所有住書珊城的大小人民在御園的院子裏設擺筵席七日。
1:6 有白色、綠色、藍色的(帳子),用細麻繩、紫色繩從銀環內繫在白玉石柱上;有金銀的床榻擺在紅、白、黃、黑玉石的鋪石地上。
1:7 用金器皿賜酒,器皿各有不同。御酒甚多,足顯王的厚意。
1:8 喝酒有例,不准勉強人,因王吩咐宮裏的一切臣宰,讓人各隨己意。
1:9 王后瓦實提在亞哈隨魯王的宮內也為婦女設擺筵席。
1:10 第七日,亞哈隨魯王飲酒,心中快樂,就吩咐在他面前侍立的七個太監米戶幔、比斯他、哈波拿、比革他、亞拔他、西達、甲迦,
1:11 請王后瓦實提頭戴王后的冠冕到王面前,使各等臣民看她的美貌,因為她容貌甚美。
1:12 王后瓦實提卻不肯遵太監所傳的王命而來,所以王甚發怒,心如火燒。

以斯帖記和但以理書同屬於被擄時期的書卷,以斯帖記所記載的事件是發生在波斯王亞哈隨魯年間,即主前486~465年,是在猶大人第一次歸回之後(猶大人第一次歸回是隨著所羅巴伯回的)。這個故事是發生在外邦人之地-波斯王的冬宮書珊城。從這裡也再次讓我們看見,歷史是在神的掌管中,猶大人無論是在本地或外邦之地,神的作為都隨他們在那裡,神的眷顧都沒有改變。弟兄姊妹們,神在你我身上的作為和眷顧也是如此,祂是猶大人的神,也是你我的神。

根據希臘史學家希羅多德(和亞哈隨魯同時代)的記載,亞哈隨魯是一位頗具野心、性情殘忍、器量狹小、忌妒心強的勇士與統治者,主前465年在寢宮被刺身亡。後由亞達薛西一世(主前464~425)接續作波斯王,他是王后瓦實提的兒子也是以斯拉、尼希米時代的波斯王。歷史人物、王位與權勢在不斷的更替,而神永遠堅立,祂的旨意不更改。祂救贖的工作繼續在進行中。祂是所有政治舞台背後的主導者。因此在我們生命歷史中,神也是那位主導者,所以我們可以放心,只要專心愛祂,就必能經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參羅八28)。

亞哈隨魯即位第三年,為一切臣屬舉辦大筵席(參3節),這筵席的規模相當盛大,時間竟長達半年之久(參4節),很可能是為著稍後即將展開遠征希臘的行動而聚集,以便商討戰略。但在大筵席中,卻發生了不愉快的事情(參10~12節),結果不但改變了皇宮的生態,強化了男尊女卑的社會體制(參19~22節),同時也影響了猶太人的歷史(參斯九29~32)。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國王、王后都各自設筵席,筵席是歡樂,是慶祝,也是享受之意,但由於王上想要向臣民展示王后的美貌,王后卻不肯答應而讓整個歡樂的氣氛變成「王甚發怒,心如火燒」(參10~12節)。這種權力的鬥爭帶來了自己及別人的傷害,難怪箴言十七章1節說「設筵滿屋、大家相爭,不如有塊乾餅,大家相安」。王后瓦實提是美麗的,她也比其他女人擁有更多的權力和尊貴,但是這些如果讓她心中有驕傲,以致連國王的命令都拒絕時,那美麗、權力和尊貴恐怕就不是祝福而是災禍。今天神給我們每個人擁有不同的產業,一切都是神給的,讓我們不要因有這些就驕傲,反而應當善用這些來服事神與人,好讓我們可以一直活在祝福中。

回應

神啊!感謝祢賜我一切,求祢幫助我善用祢所給的一切來服事祢、服事人。阿們。

禱讀

哥林多前書四章7節 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

QT經文

以斯帖記一章1~12節

主題:過分別的生活

11/18 尼希米記 第21天

經文:尼希米記十三章15~31節

13:15 那些日子,我在猶大見有人在安息日醡酒,搬運禾捆馱在驢上,又把酒、葡萄、無花果,和各樣的擔子在安息日擔入耶路撒冷,我就在他們賣食物的那日警戒他們。
13:16 又有泰爾人住在耶路撒冷;他們把魚和各樣貨物運進來,在安息日賣給猶大人。
13:17 我就斥責猶大的貴冑說:「你們怎麼行這惡事犯了安息日呢?
13:18 從前你們列祖豈不是這樣行,以致我們 神使一切災禍臨到我們和這城嗎?現在你們還犯安息日,使忿怒越發臨到以色列!」
13:19 在安息日的前一日,耶路撒冷城門有黑影的時候,我就吩咐人將門關鎖,不過安息日不准開放。我又派我幾個僕人管理城門,免得有人在安息日擔甚麼擔子進城。
13:20 於是商人和販賣各樣貨物的,一兩次住宿在耶路撒冷城外。
13:21 我就警戒他們說:「你們為何在城外住宿呢?若再這樣,我必下手拿辦你們。」從此以後,他們在安息日不再來了。
13:22 我吩咐利未人潔淨自己,來守城門,使安息日為聖。我的 神啊,求你因這事記念我,照你的大慈愛憐恤我。
13:23 那些日子,我也見猶大人娶了亞實突、亞捫、摩押的女子為妻。
13:24 他們的兒女說話,一半是亞實突的話,不會說猶大的話,所說的是照着各族的方言。
13:25 我就斥責他們,咒詛他們,打了他們幾個人,拔下他們的頭髮,叫他們指着 神起誓,必不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外邦人的兒子,也不為自己和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13:26 我(又說):「以色列王所羅門不是在這樣的事上犯罪嗎?在多國中並沒有一王像他,且蒙他 神所愛, 神立他作以色列全國的王;然而連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誘犯罪。
13:27 如此,我豈聽你們行這大惡,娶外邦女子干犯我們的 神呢?」
13:28 大祭司以利亞實的孫子、耶何耶大的一個兒子是和倫人參巴拉的女婿,我就從我這裏把他趕出去。
13:29 我的 神啊,求你記念他們的罪;因為他們玷污了祭司的職任,違背你與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
13:30 這樣,我潔淨他們,使他們離絕一切外邦人,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使他們各盡其職。
13:31 我又派(百姓)按定期獻柴和初熟的土產。我的 神啊,求你記念我,施恩與我。

在外邦及商業化的社會中,守安息日能使身為神子民的猶大人與別人分別出來。守安息日表示承認神是創造者,我要來頌讚祂;在整個禮拜之中的供應與賜福,更是在神面前來確認及表明,生命的屬靈層面比物質的需求來得重要而且急切。另外守安息日可以讓人及牲口在日常工作中得到休息,身、心、靈重新得力。安息日是神所定的聖日,在這日什麼工都不可做,但我們也真的發現,人要對神有信心和過分別的生活是何等的難啊!

所以這些歸回的以色列民也像他們的先祖一樣,想善用時間在安息日也出去工作,看能否多收一點(參出十六27),結果只是證明一件事,耶和華神必供應安息日不做工時的收入和需要,而在不必多得的日子去多取,多得的部份只是會長蟲腐敗掉而已。守安息日不只是規定的問題,其實它是信心的問題。

猶大人娶亞實突、亞捫、摩押人的女子為妻,使得孩子們只會說各族的話和亞實突話,不會說猶大的話(他們祖先的話),這使得他們和世俗沒有什麼分別,就很難有聖別的觀念,而聖別是神要祂子民特有的記號。因此我們看到尼希米用極嚴厲的手段來處理異族通婚的問題。甚至提到所羅門王的下場作為鑑戒(參25~27節)。在這事上我們也當謹慎。

今天我們因為信靠神的緣故,而願意分別主日,分別一些時間、分別我們的生活方式,甚至分別我們的婚姻,其實這些都是信心的問題。我們若信「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參羅八32)。這樣我們面對神的要求就沒有什麼不能順服的了。

回應

主啊!求祢讓我認識祢的慈愛及豐富,以致我有信心過分別為聖的生活。

禱讀

羅馬書八章32節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

QT經文

尼希米記十三章15~31節

主題:當謹慎的事

11/17 尼希米記 第20天

經文:尼希米記十三章1~14節

13:1 當日,人念摩西的(律法)書給百姓聽,遇見書上寫着說,亞捫人和摩押人永不可入 神的會;
13:2 因為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來迎接以色列人,且雇了巴蘭咒詛他們,但我們的 神使那咒詛變為祝福。
13:3 以色列民聽見這律法,就與一切閒雜人絕交。
13:4 先是蒙派管理我們 神殿中庫房的祭司以利亞實與多比雅結親,
13:5 便為他預備一間大屋子,就是從前收存素祭、乳香、器皿,和照命令供給利未人、歌唱的、守門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歸祭司舉祭的屋子。
13:6 那時我不在耶路撒冷;因為巴比倫王亞達薛西三十二年,我回到王那裏。過了多日,我向王告假。
13:7 我來到耶路撒冷,就知道以利亞實為多比雅在 神殿的院內預備屋子的那件惡事。
13:8 我甚惱怒,就把多比雅的一切家具從屋裏都拋出去,
13:9 吩咐人潔淨這屋子,遂將 神殿的器皿和素祭、乳香又搬進去。
13:10 我見利未人所當得的分無人供給他們,甚至供職的利未人與歌唱的俱各奔回自己的田地去了。
13:11 我就斥責官長說:「為何離棄 神的殿呢?」我便招聚利未人,使他們照舊供職。
13:12 猶大眾人就把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送入庫房。
13:13 我派祭司示利米雅、文士撒督,和利未人毗大雅作庫官管理庫房;副官是哈難。哈難是撒刻的兒子;撒刻是瑪他尼的兒子。這些人都是忠信的,他們的職分是將(所供給的)分給他們的弟兄。
13:14 我的 神啊,求你因這事記念我,不要塗抹我為 神的殿與其中的禮節所行的善。

以色列人是神所揀選的,是神特別把他們從列國之中分別出來的,當年亞捫人和摩押人沒有善待以色列人,且雇了那位貪財的先知巴蘭來咒詛他們,所以神對他們的審判就是永不可入神的會(參1~3節)。「神的會」是指敬拜的群體,回歸的會眾(參拉十8、12)。所以就是指亞捫人和摩押人不可以在敬拜神的猶大群體當中,而猶大群體當然也不能與他們來往。因此當百姓們聽見這律法,他們就與一切閒雜人絕交(參3節),也就是指他們把自己分別出來了。他們這樣做,其實是在表明神的聖潔屬性和祂的公義;今天,神也是把我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作屬祂的子民,因此,言語行為就該分別為聖,好叫我們的生命可以見證神的聖潔屬性和祂的公義。

多比雅是亞捫人(參尼二10),且是當年最反對建造城牆的人(參尼六17~19),而在這裡我們卻看到庫房的祭司以利亞實不但和他結親,甚至還為他在聖殿中預備一間房子,而這房子從前是收存素祭、乳香、器皿,並照命令供給利未人、歌唱的、守門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歸祭司舉祭的屋子(參4~5節),這房子原本是屬神的,裡面所裝的也是歸給神的東西,但現在因著有人和這個神的敵人結親,結果就讓多比雅一點一點的把屬神的東西搬出去,再一點一點的把屬自己的東西搬進來。最後我們看到仇敵真是大大的得勝,讓利未人所當得的無人供給,結果他們各自回去做自己的事了,整個聖殿的服事都走了樣(參10節)。

仇敵最可怕的工作,不是正面的攻擊,而是一點一點的滲透。當年多比雅大力的反對建牆的工作,並沒有產生什麼影響,但是當他和以利亞實結親後,透過一點一點的滲透,以致完全佔據甚至影響聖殿的敬拜。仇敵對付我們和教會也是如此;牠用世俗的價值觀一點一點腐化我們的信仰。我們真是需要謹慎啊!免得被牠吞蝕了,我們都還不知道。

回應

主啊!求祢光照我的生命,使我看見我裡面有哪些「多比雅的東西」需要搬出去,也幫助我決心把它丟出去,且接受祢進來。阿們。

禱讀

尼希米記十三章9節
吩咐人潔淨這屋子,遂將神殿的器皿和素祭、乳香又搬進去。

QT經文

尼希米記十三章1~14節

主題:奉獻城牆的典禮

11/16 尼希米記 第19天

經文:尼希米記十二章27~47節

12:27 耶路撒冷城牆告成的時候,眾民就把各處的利未人招到耶路撒冷,要稱謝、歌唱、敲鈸、鼓瑟、彈琴,歡歡喜喜地行告成之禮。
12:28 歌唱的人從耶路撒冷的周圍和尼陀法的村莊與伯‧吉甲,又從迦巴和押瑪弗的田地聚集,因為歌唱的人在耶路撒冷四圍為自己立了村莊。
12:29 併於上節
12:30 祭司和利未人就潔淨自己,也潔淨百姓和城門,並城牆。
12:31 我帶猶大的首領上城,使稱謝的人分為兩大隊,排列而行:第一隊在城上往右邊向糞廠門行走,
12:32 在他們後頭的有何沙雅與猶大首領的一半,
12:33 又有亞撒利雅、以斯拉、米書蘭、
12:34 猶大、便雅憫、示瑪雅、耶利米。
12:35 還有些吹號之祭司的子孫,約拿單的兒子撒迦利亞。約拿單是示瑪雅的兒子;示瑪雅是瑪他尼的兒子;瑪他尼是米該亞的兒子;米該亞是撒刻的兒子;撒刻是亞薩的兒子;
12:36 又有撒迦利亞的弟兄示瑪雅、亞撒利、米拉萊、基拉萊、瑪艾、拿坦業、猶大、哈拿尼,都拿着神人大衛的樂器,文士以斯拉引領他們。
12:37 他們經過泉門往前,從大衛城的臺階隨地勢而上,在大衛宮殿以上,直行到朝東的水門。
12:38 第二隊稱謝的人要與那一隊相迎而行。我和民的一半跟隨他們,在城牆上過了爐樓,直到寬牆;
12:39 又過了以法蓮門、古門、魚門、哈楠業樓、哈米亞樓,直到羊門,就在護衛門站住。
12:40 於是,這兩隊稱謝的人連我和官長的一半,站在 神的殿裏。
12:41 還有祭司以利亞金、瑪西雅、米拿民、米該亞、以利約乃、撒迦利亞、哈楠尼亞吹號;
12:42 又有瑪西雅、示瑪雅、以利亞撒、烏西、約哈難、瑪基雅、以攔,和以謝(奏樂)。歌唱的就大聲歌唱,伊斯拉希雅管理他們。
12:43 那日,眾人獻大祭而歡樂;因為 神使他們大大歡樂,連婦女帶孩童也都歡樂,甚至耶路撒冷中的歡聲聽到遠處。
12:44 當日,派人管理庫房,將舉祭、初熟之物和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按各城田地,照律法所定歸給祭司和利未人的分,都收在裏頭。猶大人因祭司和利未人供職,就歡樂了。
12:45 祭司利未人遵守 神所吩咐的,並守潔淨的禮。歌唱的、守門的,照着大衛和他兒子所羅門的命令(也如此行)。
12:46 古時,在大衛和亞薩的日子,有歌唱的伶長,並有讚美稱謝 神的詩歌。
12:47 當所羅巴伯和尼希米的時候,以色列眾人將歌唱的、守門的,每日所當得的分供給他們,又給利未人當得的分;利未人又給亞倫的子孫當得的分。

在第六章記載城牆修建的工程五十二天內完成了,而到了12章才記述城牆奉獻的情況,中間的五章作了人口普查(參第七章),誦讀律法(參第八章)團體認罪(參第九章),立誓簽約(參第十章),移居耶路撒冷的政策(參第十一章),以及本章開頭二十六節記述服事聖殿的祭司和利未人的任職情況(參1~26節),主要是要把重建城牆的真義帶出來-預備神子民存敬畏神的心,過分別為聖的生活。在本段經文中我們大概可以看到1.奉獻典禮的籌備(參27~30節);2.奉獻典禮之情況(參31~43節);3.奉獻典禮所帶出的結果(44~47節)。

為城牆修建完成而舉行奉獻禮,是表明分別出來為神使用,在這裡我們看到他們奉獻的第一件事是先做潔淨的工作,先潔淨自己、百姓,然後才是城牆和城門(參30節)。潔淨就是把自己分別為聖,聖經說,非聖潔就不能見神的面,因此當我們來到神面前奉獻自己時,最需要做的就是潔淨自己,把自己先從各樣污穢及世俗之中分別出來,好讓我們可以蒙神喜悅。

第二,他們的奉獻是極大的奉獻,整個奉獻城牆的典禮都沒有提到宰殺牲畜,而是提到他們的讚美敬拜(參31~43節),經文說,眾人獻大祭而歡樂,且神使他們大大歡樂(參43節),這也提醒我們奉獻應當是一件喜樂的事,且在我們的奉獻中,神會給我們更大的喜樂,而我們最該奉獻的是我們對神的讚美及敬拜,神說這是大祭(參43節)。

第三,他們的奉獻帶出專一的事奉(參44~47節),以色列人在歡樂中舉行城牆的奉獻禮,並且執行律法上奉獻的制度和大衛的命令,使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和守門的在聖工上專心事奉,聖殿裡的事奉人員安心在自己崗位上工作,他們各盡其職,必然也會使百姓更敬畏神,過分別為聖的生活。因此也讓我們學習更多的在財物上奉獻給神,好讓各樣的事奉人員可以更專一的事奉,使我們也一直活在祝福中。

回應

主啊!求祢幫助我天天自潔在祢面前,且讓我喜悅用讚美敬拜及財物當作祭物來獻給祢。阿們。

禱讀

尼希米記十二章43節
那日,眾人獻大祭而歡樂;因為 神使他們大大歡樂,連婦女帶孩童也都歡樂,甚至耶路撒冷中的歡聲聽到遠處。

QT經文

尼希米記十二章27~47節

主題:歸回之祭司利未人

11/15 尼希米記 第18天

經文:尼希米記十二章1~26節

12:1 同着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和耶書亞回來的祭司與利未人記在下面:祭司是西萊雅、耶利米、以斯拉、
12:2 亞瑪利雅、瑪鹿、哈突、
12:3 示迦尼、利宏、米利末、
12:4 易多、近頓、亞比雅、
12:5 米雅民、瑪底雅、璧迦、
12:6 示瑪雅、約雅立、耶大雅、
12:7 撒路、亞木、希勒家、耶大雅。這些人在耶書亞的時候作祭司和他們弟兄的首領。
12:8 利未人是耶書亞、賓內、甲篾、示利比、猶大、瑪他尼。這瑪他尼和他的弟兄管理稱謝的事。
12:9 他們的弟兄八布迦和烏尼照自己的班次與他們相對。
12:10 耶書亞生約雅金;約雅金生以利亞實;以利亞實生耶何耶大;
12:11 耶何耶大生約拿單;約拿單生押杜亞。
12:12 在約雅金的時候,祭司作族長的西萊雅族有米拉雅;耶利米族有哈拿尼雅;
12:13 以斯拉族有米書蘭;亞瑪利雅族有約哈難;
12:14 米利古族有約拿單;示巴尼族有約瑟;
12:15 哈琳族有押拿;米拉約族有希勒愷;
12:16 易多族有撒迦利亞;近頓族有米書蘭;
12:17 亞比雅族有細基利;米拿民族(某);摩亞底族有毗勒太;
12:18 璧迦族有沙母亞;示瑪雅族有約拿單;
12:19 約雅立族有瑪特乃;耶大雅族有烏西;
12:20 撒來族有加萊;亞木族有希伯;
12:21 希勒家族有哈沙比雅;耶大雅族有拿坦業。
12:22 至於利未人,當以利亞實、耶何耶大、約哈難、押杜亞的時候,他們的族長記在冊上。波斯王大流士在位的時候,(作族長的)祭司也記在冊上。
12:23 利未人作族長的記在歷史上,直到以利亞實的兒子約哈難的時候。
12:24 利未人的族長是哈沙比雅、示利比、甲篾的兒子耶書亞,與他們弟兄的班次相對,照着神人大衛的命令一班一班地讚美稱謝。
12:25 瑪他尼、八布迦、俄巴底亞、米書蘭、達們、亞谷是守門的,就是在庫房那裏守門。
12:26 這都是在約撒達的孫子、耶書亞的兒子約雅金和省長尼希米,並祭司文士以斯拉的時候,(有職任的)。

以色列人第一次被擄是在主前605年,約雅敬王的時候,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攻打耶路撒冷(代下三十六6);第二次被擄是在主前597年發生,那時約雅斤在位,巴比倫王圍城,約雅斤率臣民出城投降(參王下二十四10~12、代下三十六10);第三次被擄是在主前586年,是西底家作王的時代,猶大終於亡於巴比倫(參王下25章、代下三十六13~21)。而七十年後以色列人也分三次歸回,第一次歸回是由所羅巴伯等人率領,時間是在主前536年;第二次是文士以斯拉帶領歸回的,是在主前458年;第三次是由尼希米率領歸回,是在主前444年。聖經說以色列人的被擄與歸回,都是應驗神藉先知耶利米所說的話(參耶二十五11、二十九10、代下三十六22~23)。神的話句句都定準,祂所說的,也必然會成就,從歷史中我們不斷的看到神應驗祂的話。因此,我們實在需要以敬畏的態度,來面對神的話,當我們有敬畏的心,我們的行事為人就會不一樣了。

這段經文是記錄祭司和利未人的名單,1~7節是記錄與所羅巴伯和耶書亞一起歸回的二十二名祭司,他們經歷過聖殿的重建。在約雅斤時代(另一位大祭司),這二十二名祭司家庭仍然忠心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名單上的名字仍然以他們的名字,記錄他們家庭成員事奉的狀況(參12~21節)。以色列人剛回來時,他們建殿的工程,並不是順利的,甚至中間還停了十六年的工。另外,大祭司也更換了,而這些祭司仍然忠心在自己的崗位上,他們的名字、他們的家庭成員都被神記念。我們在服事神的事上也當學習他們,不論環境如何,或是領袖的更換,我們都只有一件事,就是要忠心的服事神,做祂要我們做的事。

名單上的另一群人是利未人,他們也是一群服事神的人,在這裡還特別提到稱謝的事奉,並且他們的讚美、稱謝是一班一班的,是照神人大衛的命令(參8、24節)(神人是專門用於與神親近的人或奉差遣辦理屬神事工的人),我們看到利未人的讚美、稱謝是在聖殿中的,是獻給神的,而且是一班一班沒有停止的,這也是在告訴我們每當我們來到神面前,就當把讚美稱謝歸給神,而且我們對神的讚美稱謝應該是不間斷的。

回應

主啊!感謝祢是信實的,祢的話句句都會成就,因此幫助我信靠祢的話,忠心服事祢,且常在祢面前把讚美稱謝歸給祢。阿們。

禱讀

詩篇一百三十五篇20節
利未家啊,你們要稱頌耶和華!你們敬畏耶和華的,要稱頌耶和華!

QT經文

尼希米記十二章1~26節

主題:重建百姓的生活

11/14 尼希米記 第17天

經文:尼希米記十一章1~36節

11:1 百姓的首領住在耶路撒冷。其餘的百姓掣籤,每十人中使一人來住在聖城耶路撒冷,那九人住在(別的)城邑。
11:2 凡甘心樂意住在耶路撒冷的,百姓都為他們祝福。
11:3 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尼提寧,和所羅門僕人的後裔都住在猶大城邑,各在自己的地業中。本省的首領住在耶路撒冷的記在下面:
11:4 其中有些猶大人和便雅憫人。猶大人中有法勒斯的子孫、烏西雅的兒子亞他雅。烏西雅是撒迦利雅的兒子;撒迦利雅是亞瑪利雅的兒子;亞瑪利雅是示法提雅的兒子;示法提雅是瑪勒列的兒子。
11:5 又有巴錄的兒子瑪西雅。巴錄是谷何西的兒子;谷何西是哈賽雅的兒子;哈賽雅是亞大雅的兒子;亞大雅是約雅立的兒子;約雅立是撒迦利雅的兒子;撒迦利雅是示羅尼的兒子。
11:6 住在耶路撒冷、法勒斯的子孫共四百六十八名,都是勇士。
11:7 便雅憫人中有米書蘭的兒子撒路。米書蘭是約葉的兒子;約葉是毗大雅的兒子;毗大雅是哥賴雅的兒子;哥賴雅是瑪西雅的兒子;瑪西雅是以鐵的兒子;以鐵是耶篩亞的兒子。
11:8 其次有迦拜、撒來(的子孫),共九百二十八名。
11:9 細基利的兒子約珥是他們的長官。哈西努亞的兒子猶大是耶路撒冷的副官。
11:10 祭司中有雅斤,又有約雅立的兒子耶大雅;
11:11 還有管理 神殿的西萊雅。西萊雅是希勒家的兒子;希勒家是米書蘭的兒子;米書蘭是撒督的兒子;撒督是米拉約的兒子;米拉約是亞希突的兒子。
11:12 還有他們的弟兄在殿裏供職的,共八百二十二名;又有耶羅罕的兒子亞大雅。耶羅罕是毗拉利的兒子;毗拉利是暗洗的兒子;暗洗是撒迦利亞的兒子;撒迦利亞是巴施戶珥的兒子;巴施戶珥是瑪基雅的兒子。
11:13 還有他的弟兄作族長的,二百四十二名;又有亞薩列的兒子亞瑪帥。亞薩列是亞哈賽的兒子;亞哈賽是米實利末的兒子;米實利末是音麥的兒子。
11:14 還有他們弟兄、大能的勇士共一百二十八名。哈基多琳的兒子撒巴第業是他們的長官。
11:15 利未人中有哈述的兒子示瑪雅。哈述是押利甘的兒子;押利甘是哈沙比雅的兒子;哈沙比雅是布尼的兒子。
11:16 又有利未人的族長沙比太和約撒拔管理 神殿的外事。
11:17 祈禱的時候,為稱謝領首的是米迦的兒子瑪他尼。米迦是撒底的兒子;撒底是亞薩的兒子;又有瑪他尼弟兄中的八布迦為副。還有沙母亞的兒子押大。沙母亞是加拉的兒子;加拉是耶杜頓的兒子。
11:18 在聖城的利未人共二百八十四名。
11:19 守門的是亞谷和達們,並守門的弟兄,共一百七十二名。
11:20 其餘的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都住在猶大的一切城邑,各在自己的地業中。
11:21 尼提寧卻住在俄斐勒;西哈和基斯帕管理他們。
11:22 在耶路撒冷、利未人的長官,管理 神殿事務的是歌唱者亞薩的子孫、巴尼的兒子烏西。巴尼是哈沙比雅的兒子;哈沙比雅是瑪他尼的兒子;瑪他尼是米迦的兒子。
11:23 王為歌唱的出命令,每日供給他們必有一定之糧。
11:24 猶大兒子謝拉的子孫、米示薩別的兒子毗他希雅輔助王辦理猶大民的事。
11:25 至於村莊和屬村莊的田地,有猶大人住在基列‧亞巴和屬基列‧亞巴的鄉村;底本和屬底本的鄉村;葉甲薛和屬葉甲薛的村莊;
11:26 耶書亞、摩拉大、伯‧帕列、
11:27 哈薩‧書亞、別是巴,和屬別是巴的鄉村;
11:28 洗革拉、米哥拿,和屬米哥拿的鄉村;
11:29 音‧臨門、瑣拉、耶末、
11:30 撒挪亞、亞杜蘭,和屬這兩處的村莊;拉吉和屬拉吉的田地;亞西加和屬亞西加的鄉村。他們所住的地方是從別是巴直到欣嫩谷。
11:31 便雅憫人從迦巴起,住在密抹、亞雅、伯特利和屬伯特利的鄉村。
11:32 亞拿突、挪伯、亞難雅、
11:33 夏瑣、拉瑪、基他音、
11:34 哈疊、洗編、尼八拉、
11:35 羅德、阿挪、匠人之谷。
11:36 利未人中有幾班曾住在猶大地歸於便雅憫的。

安排好聖殿的服事,接下來就是要處理「聖城廣大,居民稀少」(參尼七4)的問題。但耶路撒冷荒涼已經太久了,所以多數人並不喜歡住在那裡,因此尼希米要求事奉神的人及作領袖的人要先有好的榜樣,帶頭住進去,另外就是用掣籤的方式十取一的將百姓從城外遷入城內,而凡甘心樂意住進去的更是被祝福的(參1~2節)。

耶路撒冷是一座「聖城」(參1、18節),城裡有神的殿(參12、16節),就是神的聖所,也就是神的所在之處,所以能住在城內應是神子民的福分,就好像詩人說「在祢的院宇住一日,勝似在別處住千日,寧可在我神殿中看門,不願住在惡人的帳棚裡」(參詩八十四10)。因此在本章中,我們看到那些住在城內的,不論是因責任,或是抽到了不得不去,及甘心樂意之人的名字都特別被記錄下來,不但是記錄而已,且是詳盡的記錄,甚至追溯他們的譜系或祖籍,尤其是住在城內的領袖,有的還追溯到他們的祖宗。可見神是多麼記念那些願意進入祂同在的人啊!

在這一章中3~24節是記錄住在耶路撒冷城裡的人,25~36節是記載住在城外的猶大人和便雅憫人所居住的地方。城裡、城外都是神所賜的產業,各歸自己的產業是神應許的實現。而選擇住進耶路撒冷的人是「住」進去,就有了固定的住處及安定的生活(因城牆已經修造完成了),而在城外的是「安營」(參30節「所住的地方」直譯是「安營」)過著沒有保障的遊牧生活。親愛的弟兄姊妹們,讓我們選擇進入神的同在吧!好讓我們可以一直活在神所賜的平安中。

回應

主啊!感謝祢記念那些願意進入祢同在中的人,求祢幫助我像馬利亞一樣,要選擇那上好的福分。

禱讀

尼希米記十一章2節 凡甘心樂意住在耶路撒冷的,百姓都為他們祝福。

QT經文

尼希米記十一章1~36節

主題:不離棄我們神的殿

11/13 尼希米記 第16天

經文:尼希米記十章32~39節

10:32 我們又為自己定例,每年各人捐銀一舍客勒三分之一,為我們 神殿的使用,
10:33 就是為陳設餅、常獻的素祭,和燔祭,安息日、月朔、節期所獻的與聖物,並以色列人的贖罪祭,以及我們 神殿裏一切的費用。
10:34 我們的祭司、利未人,和百姓都掣籤,看每年是哪一族按定期將(獻祭的)柴奉到我們 神的殿裏,照着律法上所寫的,燒在耶和華-我們 神的壇上。
10:35 又定每年將我們地上初熟的土產和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都奉到耶和華的殿裏。
10:36 又照律法上所寫的,將我們頭胎的兒子和首生的牛羊都奉到我們 神的殿,交給我們 神殿裏供職的祭司;
10:37 並將初熟之麥子所磨的麵和舉祭、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新酒與油奉給祭司,收在我們 神殿的庫房裏,把我們地上所產的十分之一奉給利未人,因利未人在我們一切城邑的土產中當取十分之一。
10:38 利未人取十分之一的時候,亞倫的子孫中,當有一個祭司與利未人同在。利未人也當從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奉到我們 神殿的屋子裏,收在庫房中。
10:39 以色列人和利未人要將五穀、新酒,和油為舉祭,奉到收存聖所器皿的屋子裏,就是供職的祭司、守門的、歌唱的所住的屋子。這樣,我們就不離棄我們 神的殿。

聖殿代表神同在,以色列人是神的子民,但因列祖所犯的罪及他們選擇不事奉神(參尼九35),所以在以西結書就說到,神的榮耀離開了聖殿(參結十18)。神的榮耀離開了聖殿,是說神的同在已經離開了。聖殿沒有了神同在,只剩下一個空殼而已,結局是以色列人被擄、聖殿被毀。

這群被擄歸回之民,當他們在神面前認罪悔改之後,記取先祖們所受的教訓,決定不離棄神的殿,表明他們要事奉神。他們要怎樣來服事神呢?他們決定依據摩西律法的規則來事奉。

每年每人三分之一舍客勒的「人頭稅」(參32節)作為贖生命的禮物獻給神,有錢的不能多出,沒有錢的人也不能少出;這是表明每個生命在神面前有同樣價值(參出三十13~14)。

祭司、利未人和百姓的服事也要恢復常態,每人都要照著各族順序抽籤輪值,按著定期把柴帶到神的殿來,並按律法上的規矩燒在神的壇上。準備木柴是為獻祭,也就是說要恢復獻祭的制度。人只有藉著獻祭才能親近神,得神的喜悅(參利六12~13)。

另外,為了維持聖殿的服事,初熟的土產、果子都要奉到神的殿中,好支持祭司和利未人的生活(參出二十三19、三十四26、申二十六1~11);而律法也規定所有頭生的都要歸給耶和華。若要作為一般用也可以,但必須買贖(參出十三13、15;利二十七26~33;民三44~51),因為首生的要歸給神,所以他們也就把頭胎的兒子、首生的牛羊,都奉到耶和華的殿中交給祭司(參36節)。

十分之一奉獻的制度也是律法上規定的,所以一切城邑中土產的十分之一要歸給利末人;利未人也要將什一中取出十分之一,奉到神的殿中收在庫房裡(參37~39節)。此外他們也規定以色列人和利未人都要將五穀、新酒等都奉到祭司、守門等人所住的屋裡,供應他們的需要;使他們可以專心不間斷的事奉神。

當以色列人選擇事奉神時,他們就開始以神的話來作為他們服事的依據。在這一段經文中說到的,都是有關奉獻方面的事。以色列人在奉獻上是實實在在的,且是人人都參與。今天因耶穌的救贖,我們基督徒應作全人的奉獻(參羅十二1、羅十四7~8),但實際上是否做到了呢?至少在十分之一這最基本的奉獻上有否守住呢?

回應

主啊!感謝祢將我買贖回來,求祢幫助我時刻過一個奉獻的生活,讓我在十分之一的基本奉獻上學習忠心。阿們。

禱讀

瑪拉基書三章10節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QT經文

尼希米記十章32~39節

主題:立約宣誓遵從神

11/12 尼希米記 第15天

經文:尼希米記九章38節~10章31節

9:38 因這一切的事,我們立確實的約,寫在冊上。我們的首領、利未人,和祭司都簽了名。
10:1 簽名的是:哈迦利亞的兒子-省長尼希米,和西底家;
10:2 祭司:西萊雅、亞撒利雅、耶利米、
10:3 巴施戶珥、亞瑪利雅、瑪基雅、
10:4 哈突、示巴尼、瑪鹿、
10:5 哈琳、米利末、俄巴底亞、
10:6 但以理、近頓、巴錄、
10:7 米書蘭、亞比雅、米雅民、
10:8 瑪西亞、璧該、示瑪雅;
10:9 又有利未人,就是亞散尼的兒子耶書亞、希拿達的子孫賓內、甲篾;
10:10 還有他們的弟兄示巴尼、荷第雅、基利他、毗萊雅、哈難、
10:11 米迦、利合、哈沙比雅、
10:12 撒刻、示利比、示巴尼、
10:13 荷第雅、巴尼、比尼努;
10:14 又有民的首領,就是巴錄、巴哈‧摩押、以攔、薩土、巴尼、
10:15 布尼、押甲、比拜、
10:16 亞多尼雅、比革瓦伊、亞丁、
10:17 亞特、希西家、押朔、
10:18 荷第雅、哈順、比賽、
10:19 哈拉、亞拿突、尼拜、
10:20 抹比押、米書蘭、希悉、
10:21 米示薩別、撒督、押杜亞、
10:22 毗拉提、哈難、亞奈雅、
10:23 何細亞、哈拿尼雅、哈述、
10:24 哈羅黑、毗利哈、朔百、
10:25 利宏、哈沙拿、瑪西雅、
10:26 亞希雅、哈難、亞難、
10:27 瑪鹿、哈琳、巴拿。
10:28 其餘的民、祭司、利未人、守門的、歌唱的、尼提寧,和一切離絕鄰邦居民歸服 神律法的,並他們的妻子、兒女,凡有知識能明白的,
10:29 都隨從他們貴冑的弟兄,發咒起誓,必遵行 神藉他僕人摩西所傳的律法,謹守遵行耶和華-我們主的一切誡命、典章、律例;
10:30 並不將我們的女兒嫁給這地的居民,也不為我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10:31 這地的居民若在安息日,或甚麼聖日,帶了貨物或糧食來賣給我們,我們必不買。每逢第七年必不耕種,凡欠我們債的必不追討。

以色列人在神面前認罪後,他們眾人都立定心志要遵從神,不再像從前的列祖們那樣悖逆神;所以他們就藉著立約宣誓的行動,來表明他們的決心。在這段經文中,他們不只是口頭宣告決心而已,還把立約的程序、內容和約書都做成記錄(參38節)。這樣不但可以提醒自己,也可以讓後代知道與神立約,表示要堅定遵從神。為自己與神的關係做記錄,可以記念神施恩之手的幫助,也可以讓後代知道過往歷史,清楚過去先民的足跡;使每一個世代都可以在失敗時,回到原點重新出發。神給先民重來的機會,也同樣會賜給我們,只要我們願意回轉歸從神。今天我們來到神面前禱告,求神賜下話語啟示光照,幫助我們建立與神的關係。以色列人把他們的感動化成立約宣誓的行動,在群體中彼此提醒;我們如何回應神呢?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除了代表簽署的官長、祭司、利未人及百姓的首領外,也包括了(1)其餘的百姓(2)祭司利未人等服事聖殿的人(3)一切離絕鄰邦居民歸服神律法的,並他們的妻兒(4)有知識能明白的人(參28節)。總括來說是以色列民整體都與神立約。立約的目的是為了要將神的話實現在每天的生活中,所以他們根據律法的教導1.決心將自己分別為聖,與外邦人隔離,不嫁女兒給他們、也不娶他們的女兒,以保持自己的聖潔和純淨(參29~30節);2.將安息日分別為聖,不作買賣(參31節);3.執行禧年的制度,每逢第七年必不耕種,凡欠他們債的必不追討(參31節)。

當以色列人決定遵從神,他們面對各種狀況時,就不再以自身的利益為考量。所以決定不嫁娶外邦人,守安息日,不在安息日作買賣,要照神的規定,在第七年讓土地休息不耕種,且豁免人的債。今天我們也須思考,如何在活中確實遵從跟隨神。

回應

主啊!我既然決定要遵從祢,求祢幫助我能按祢的心意和標準來待自己與別人。阿們。

禱讀

尼希米記十章29節 都隨從他們貴冑的弟兄,發咒起誓,必遵行 神藉他僕人摩西所傳的律法,謹守遵行耶和華─我們主的一切誡命、典章、律例。

QT經文

尼希米記九章38節~10章3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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