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心存敬畏事奉神

03/13 撒母耳記上 第3天

經文:撒母耳記上二章12~36節

2:12 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
2:13 這二祭司待百姓是這樣的規矩:凡有人獻祭,正煮肉的時候,祭司的僕人就來,手拿三齒的叉子,
2:14 將叉子往罐裡,或鼎裡,或釜裡,或鍋裡一插,插上來的肉,祭司都取了去。凡上到示羅的以色列人,他們都是這樣看待。
2:15 又在未燒脂油以前,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將肉給祭司,叫他烤吧。他不要煮過的,要生的。」
2:16 獻祭的人若說:「必須先燒脂油,然後你可以隨意取肉。」僕人就說:「你立時給我,不然我便搶去。」
2:17 如此,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或譯:他們使人厭棄給耶和華獻祭)。
2:18 那時,撒母耳還是孩子,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華面前。
2:19 他母親每年為他做一件小外袍,同著丈夫上來獻年祭的時候帶來給他。
2:20 以利為以利加拿和他的妻祝福,說:「願耶和華由這婦人再賜你後裔,代替你從耶和華求來的孩子。」他們就回本鄉去了。
2:21 耶和華眷顧哈拿,她就懷孕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那孩子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
2:22 以利年甚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
2:23 他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
2:24 我兒啊,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
2:25 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
2:26 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
2:27 有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僕的時候,我不是向他們顯現嗎?
2:28 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人作我的祭司,使他燒香,在我壇上獻祭,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又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父家嗎?
2:29 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
2:30 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
2:31 日子必到,我要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
2:32 在 神使以色列人享福的時候,你必看見我居所的敗落。在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
2:33 我必不從我壇前滅盡你家中的人;那未滅的必使你眼目乾癟、心中憂傷。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
2:34 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所遭遇的事可作你的證據:他們二人必一日同死。
2:35 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
2:36 你家所剩下的人都必來叩拜他,求塊銀子,求個餅,說:求你賜我祭司的職分,好叫我得點餅吃。』」

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參12節),因為他們不認識耶和華。他們是亞倫的後代,是要作以色列人祭司的人,祭司怎麼會不認識神呢?這實在是太荒謬了!他們每天看著父親獻祭,當然十分清楚禮儀過程;而祭司在以色列百姓中受到的尊榮,以及從神領受的恩典,他們也在其中有分,但是,他們的生命卻極度缺乏對神的敬畏和感恩。

藐視神:以利的兒子們破壞了神所設立關於獻祭的規矩。他們強奪了當獻給神、屬於神的部分,又隨從迦南異族淫亂的風俗,與婦女苟合。他們是祭司,應守神的律法,所以這種行徑,明顯藐視神,對於神來說,是極大的悖逆。

使人厭棄敬拜神:神喜悅人向祂敬拜,因為敬拜不只是儀式,乃是生命的關係。敬拜是我們對神表示降服和渴慕的方式,而神也在其中賜福、引導屬祂的兒女。但是,以利的兩個祭司兒子,卻因為私慾及惡行,而使人不願追求與神親近。

不肯悔改:以利的兩個兒子如此嚴重得罪神、與神為敵;神警告他們,卻仍以憐憫為念,給他們機會悔改;但是,他們仍然不悔改,盡肉體淫亂之能事,隨從情慾而行,以至於神施行審判。倘若我們犯罪而不肯悔改,等到神的審判來到,就沒有機會了!

我們看見以利的兩個兒子犯下這種罪行會感到訝異、不解。但是,即使我們沒有犯下和他們同樣的罪,然而不論大罪、小罪,都是罪,所以讓我們仔細思想,自己是否也會如同他們一樣,得罪神卻不肯悔改?我們領受屬神兒女的尊榮和恩典,就應當感謝神,因為這是神的賞賜,而不是我們行得好;如果我們不向神感恩,反而覺得一切都是理所當然,這樣,很容易在不知不覺中藐視了神呢?如果我們的生命沒有改變和成長,仍然帶著許多不合宜、與世俗相同的言行,也極可能會使人厭棄神,並且攔阻人來認識親近神呢?別忘了,神的心意是要我們作祂的見證,傳揚福音。不肯悔改,就是罪;當聖靈的感動臨到,我們是否會為罪、為義、為審判責備自己呢?

當神宣告撒母耳要被興起,以利家就失去了祭司的職分。我們也要心存警醒:剛硬不肯悔改,雖然不會失去救恩,卻必會失去神的同在及祝福。

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賜我們謙卑受教的心,在恩典中心存敬畏事奉祢,好使祢的名得榮耀。奉主的名求,阿們。

禱讀

詩篇五十篇23節
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

QT經文

撒母耳記上二章12~36節

主題:讚美施恩拯救的神

03/12 撒母耳記上 第2天

經文:撒母耳記上二章1~11節

2:1 哈拿禱告說:我的心因耶和華快樂;我的角因耶和華高舉。我的口向仇敵張開;我因耶和華的救恩歡欣。
2:2 只有耶和華為聖;除他以外沒有可比的,也沒有磐石像我們的 神。
2:3 人不要誇口說驕傲的話,也不要出狂妄的言語;因耶和華是大有智識的 神,人的行為被他衡量。
2:4 勇士的弓都已折斷;跌倒的人以力量束腰。
2:5 素來飽足的,反作用人求食;飢餓的,再不飢餓。不生育的,生了七個兒子;多有兒女的,反倒衰微。
2:6 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往上升。
2:7 他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
2:8 他從灰塵裡抬舉貧寒人,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使他們與王子同坐,得著榮耀的座位。地的柱子屬於耶和華;他將世界立在其上。
2:9 他必保護聖民的腳步,使惡人在黑暗中寂然不動;人都不能靠力量得勝。
2:10 與耶和華爭競的,必被打碎;耶和華必從天上以雷攻擊他,必審判地極的人,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高舉受膏者的角。
2:11 以利加拿往拉瑪回家去了。那孩子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

這是一篇讚美詩,出自撒母耳的母親哈拿的口。哈拿將年幼的撒母耳帶到示羅,使他留在大祭司以利身邊,學習終身事奉神。作為母親,哈拿心中必定不捨,但她是真認識神的!所以,她仍心存盼望,作詩讚美神!而我們能從這首讚美詩中,學習屬靈的原則。

一、至高的真神當受讚美:哈拿的心充滿歡喜,因為她得了兒子,而她的歡喜來自於神──深知耶和華神使她誇勝,神的賞賜使她的心願滿足。事實上,我們也能和哈拿一樣被這樣的喜樂充滿;關鍵在於要以耶和華為唯一真神,將祂當作磐石中的磐石來堅定信靠,並且讚美祂奇妙榮耀的作為,因為神是用以色列的讚美為寶座的。

二、人在神面前需要謙卑:哈拿經歷神的恩典,是因為她向神非常謙卑,正如她對神的讚美:「祂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祂從灰塵裡擡舉貧寒人,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使他們與王子同坐,得著榮耀的座位」(參撒上二7~8)。神擁有至高的能力和權柄,祂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但是,神更願意垂聽謙卑人的禱告,幫助尋求祂和定意倚靠祂的人。因為耶和華「不喜悅馬的力大,不喜愛人的腿快。耶和華喜愛敬畏祂和盼望祂慈愛的人」(參詩一四七10~11)。有些時候,人無法經歷神的恩典,是因為無知和驕傲;但是,其實我們只要心存謙卑,放下自我來倚靠神,就能更多經歷神。

三、耶和華保護祂的百姓:感謝主!這是我們從神得到的保證。神絕對不會丟棄祂的百姓!凡來到神面前的,祂都拯救到底。每當士師時代的以色列人遭受攻擊時呼求神,神就興起士師來保護他們的身家性命,而神更在祂賜給哈拿的感動裡,應許受膏者(彌賽亞)的降臨。神總是保護屬祂的百姓所走的道路:雖有仇敵在黑暗中窺探,蠢蠢欲動,卻不能勝過我們。屬神的兒女有神的同在,與神的兒女為敵的,就是與神為敵,神必要打碎他們。

回應

親愛的天父,祢從不忘記祢的兒女!祢施恩的臂膀不曾縮短!因此我們要讚美和感謝祢,更要謙卑順從祢的帶領。奉主的名求,阿們。

禱讀

撒母耳記上二章9節
祂必保護聖民的腳步,使惡人在黑暗中寂然不動;人都不能靠力量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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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上二章1~11節

主題:神不忘記祂的百姓

03/11 撒母耳記上 第1天

經文:撒母耳記上一章1~28節

1:1 以法蓮山地的拉瑪.瑣非有一個以法蓮人,名叫以利加拿,是蘇弗的玄孫,託戶的曾孫,以利戶的孫子,耶羅罕的兒子。
1:2 他有兩個妻:一名哈拿,一名毘尼拿。毘尼拿有兒女,哈拿沒有兒女。
1:3 這人每年從本城上到示羅,敬拜祭祀萬軍之耶和華;在那裡有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當耶和華的祭司。
1:4 以利加拿每逢獻祭的日子,將祭肉分給他的妻毘尼拿和毘尼拿所生的兒女;
1:5 給哈拿的卻是雙分,因為他愛哈拿。無奈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
1:6 毘尼拿見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就作她的對頭,大大激動她,要使她生氣。
1:7 每年上到耶和華殿的時候,以利加拿都以雙分給哈拿;毘尼拿仍是激動她,以致她哭泣不吃飯。
1:8 她丈夫以利加拿對她說:「哈拿啊,你為何哭泣,不吃飯,心裡愁悶呢?有我不比十個兒子還好嗎?」
1:9 他們在示羅吃喝完了,哈拿就站起來。祭司以利在耶和華殿的門框旁邊,坐在自己的位上。
1:10 哈拿心裡愁苦,就痛痛哭泣,祈禱耶和華,
1:11 許願說:「萬軍之耶和華啊,你若垂顧婢女的苦情,眷念不忘婢女,賜我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
1:12 哈拿在耶和華面前不住地祈禱,以利定睛看她的嘴。
1:13 (原來哈拿心中默禱,只動嘴唇,不出聲音,因此以利以為她喝醉了。)
1:14 以利對她說:「你要醉到幾時呢?你不應該喝酒。」
1:15 哈拿回答說:「主啊,不是這樣。我是心裡愁苦的婦人,清酒濃酒都沒有喝,但在耶和華面前傾心吐意。
1:16 不要將婢女看作不正經的女子。我因被人激動,愁苦太多,所以祈求到如今。」
1:17 以利說:「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願以色列的 神允准你向他所求的!」
1:18 哈拿說:「願婢女在你眼前蒙恩。」於是婦人走去吃飯,面上再不帶愁容了。
1:19 次日清早,他們起來,在耶和華面前敬拜,就回拉瑪。到了家裡,以利加拿和妻哈拿同房,耶和華顧念哈拿,
1:20 哈拿就懷孕。日期滿足,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撒母耳,說:「這是我從耶和華那裡求來的。」
1:21 以利加拿和他全家都上示羅去,要向耶和華獻年祭,並還所許的願。
1:22 哈拿卻沒有上去,對丈夫說:「等孩子斷了奶,我便帶他上去朝見耶和華,使他永遠住在那裡。」
1:23 她丈夫以利加拿說:「就隨你的意行吧!可以等兒子斷了奶。但願耶和華應驗他的話。」於是婦人在家裡乳養兒子,直到斷了奶;
1:24 既斷了奶,就把孩子帶上示羅,到了耶和華的殿;又帶了三隻公牛,一伊法細麵,一皮袋酒。(那時,孩子還小。)
1:25 宰了一隻公牛,就領孩子到以利面前。
1:26 婦人說:「主啊,我敢在你面前起誓,從前在你這裡站著祈求耶和華的那婦人,就是我。
1:27 我祈求為要得這孩子;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
1:28 所以,我將這孩子歸與耶和華,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於是在那裡敬拜耶和華。

撒母耳記主要記載以色列人,由士師時代進入王國時代的故事。主要人物如下:先知撒母耳、掃羅王、大衛王。撒母耳是神差派膏立掃羅和大衛的先知,也是以色列最後一位士師,他引導百姓進入王國時期。

士師時代是以色列民族所經歷的一段黑暗時代──他們時刻受到各方異族的欺凌攻擊,而被攻擊的原因當然與他們時常離棄神、拜偶像和犯罪有關。以色列人似乎忘記了神的救贖和祂的心意,因此士師記結尾的最後一句經文是這樣寫的:「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參士二十一25)

雖然人常常會忘記神,神卻從來不忘記祂的百姓。神知道祂百姓所處光景的痛苦,祂不會坐視不管,總要出手相救。在士師記那個絕望的時代,神興起撒母耳來拯救以色列人。神不僅要使以色列人打仗得勝,更要透過撒母耳將眾百姓的信仰帶回正路。而撒母耳也是在一個看似絕望的光景裡,出生在這個世界上:他的母親哈拿,是一位長久無法懷孕的婦人。哈拿在神面前迫切禱告,期望能有一個孩子。神垂聽她的禱告,賜給她一個兒子,也就是撒母耳。

親愛的弟兄姊妹,即使我們的光景時常看似絕望,卻不要感到絕望。我們只要在神的心意中迫切禱告,如同約翰一書五章14~15節所寫:「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什麼,祂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祂所存坦然無懼的心。既然知道祂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祂的,無不得著。」

在神旨意中的禱告,必蒙祂垂聽。在神的旨意中禱告,意味著我們在禱告的內容和態度上,不可以自我為中心,而是要交出生命的主權,為主而活、尊主為大。哈拿是我們操練交出生命主權的榜樣;她因著神的恩典得了兒子,卻沒有忘記與神的約定,而將所愛的撒母耳獻給神;而神也使用撒母耳,來完成祂對以色列人的拯救。神顧念哈拿,神也絕對不會忘記祂的百姓;而我們需要學習的是:更在乎神的心意,不可任意而行。

回應

親愛的天父,祢從不忘記祢的兒女,總要施恩幫助我們!唯願我們更多在意且順服祢的心意,使祢的旨意成就。奉主的名求,阿們。

禱讀

約翰一書5章14~15節
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什麼,祂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祂所存坦然無懼的心。既然知道祂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祂的,無不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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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上一章1~28節

主題:經歷那位施恩的神

03/10 路得記 第10天

經文:路得記四章11~22節

4:11 在城門坐著的眾民和長老都說:「我們作見證。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利亞二人一樣。又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恆得名聲。
4:12 願耶和華從這少年女子賜你後裔,使你的家像他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
4:13 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4:14 婦人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
4:15 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
4:16 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懷中,作他的養母。
4:17 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
4:18 法勒斯的後代記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崙;
4:19 希斯崙生蘭;蘭生亞米拿達;
4:20 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
4:21 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
4:22 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

路得記最後能擁有美好的結局,是因為整個事件背後隱藏著一位充滿慈憐、厚恩待人的神。祂在人類的歷史中掌權,而且不斷向人啟示祂樂意施恩的屬性:

第一、神在平凡的家庭中掌權施恩(參11~16節)。最初伯利恆的那群婦人驚嘆:「這是拿俄米嗎?」(參得一19)這時他們卻對拿俄米歡呼:「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妳,使妳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參得四14)。這是一幅何等美好的圖畫!拿俄米過往以為,是神降禍使她受苦;但是,如今她才明白:神不撇棄人,並且樂意向人施恩!以利米勒一家在以色列的歷史中平凡無奇,但是,即便是在最平凡、困苦的家庭,神都主動掌權,又在暗中引導賜福。

第二、神在微小的以色列民中掌權施恩(參13~22節)。本書由以利米勒一家遭逢大難開始,卻以拿俄米喜獲孫兒──大衛的祖先俄備得而圓滿完結。結尾兩次提到「大衛」,為要強調他之後登基作王、建立以色列國,乃是基於神對他先祖亞伯拉罕的應許(參創十二1~3)。聖經提到,以色列「在萬民中是最少的」,神卻選擇「專愛你們,揀選你們」(參申七7)──在人看為最微小、不起眼的人事物中,都有神施恩賜福的保證。

第三、神在萬族萬邦中掌權施恩(參17~22節)。路得記以家譜作為結束,格外擁有神學上的意涵。法勒斯承接創世記由夏娃的後裔到雅各的後代;大衛則延伸至馬太福音的家譜,神應許他的後裔永遠坐在王位上(參撒下七12~13)。最後由那位「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參提前二6)的「外邦人的光」(參路二32)—耶穌基督接續永遠的國!原來,神一直在平凡、渺小的人類歷史中,執行祂慈愛的救贖計畫!

路得記的結尾告訴我們:每一個平凡的生命都有神的掌權和作為,神樂意時常向我們彰顯祂的恩惠!今天,讓我們重新在神面前獻上自己,成為祂施恩賜福的管道吧!

回應

主啊,謝謝祢在我的生命中掌權、賜福!求祢使用我,成為祢施恩賜福的管道!

禱讀

詩篇一○六篇4節
耶和華啊,祢用恩惠待祢的百姓;求祢也用這恩惠記念我,開祢的救恩眷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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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記四章11~22節

主題:無悔付出的愛

03/09 路得記 第6天

經文:路得記三章13節~四章10節

3:13 你今夜在這裡住宿,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3:14 路得便在他腳下躺到天快亮,人彼此不能辨認的時候就起來了。波阿斯說:「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
3:15 又對路得說:「打開你所披的外衣。」她打開了,波阿斯就撮了六簸箕大麥,幫她扛在肩上,她便進城去了。
3:16 路得回到婆婆那裡,婆婆說:「女兒啊,怎麼樣了?」路得就將那人向她所行的述說了一遍,
3:17 又說:「那人給了我六簸箕大麥,對我說:『你不可空手回去見你的婆婆。』」
3:18 婆婆說:「女兒啊,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
4:1 波阿斯到了城門,坐在那裡,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至近的親屬經過。波阿斯說:「某人哪,你來坐在這裡。」他就來坐下。
4:2 波阿斯又從本城的長老中揀選了十人,對他們說:「請你們坐在這裡。」他們就都坐下。
4:3 波阿斯對那至近的親屬說:「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現在要賣我們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
4:4 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沒有別人了。你可以在這裡的人面前和我本國的長老面前說明,你若肯贖就贖,若不肯贖就告訴我。」那人回答說:「我肯贖。」
4:5 波阿斯說:「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也當娶(原文是買;十節同)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
4:6 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我不能贖了。」
4:7 從前,在以色列中要定奪甚麼事,或贖回,或交易,這人就脫鞋給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為證據。
4:8 那人對波阿斯說:「你自己買吧!」於是將鞋脫下來了。
4:9 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你們今日作見證,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的,我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
4:10 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你們今日可以作見證。」

昨天我們從拿俄米和路得的互動,知道神對我們的愛彰顯在祂對我們美好的意念,以及無限的恩慈中。今天,我們要從波阿斯身上,來理解神無私的愛:

波阿斯反映神對我們無悔付出的救贖(參得三13~四10):波阿斯用錢贖回親屬所失去的地土,這事本身既耗費金錢,又得不到任何利益上的回報──因為買贖回來的地不是屬自己的;按照律法,他也有責任娶寡婦為妻,但將來出世的兒子在律法上不是屬自己的,乃是屬於死人之後的(參得四3~10)。簡單來說,這項行動完全是為著死去的親人肩負養妻立後,破財贖地之舉,對波阿斯毫無利益可言。更何況,在當時各人任意而行、輕視神律法的士師時代,拿俄米又怎敢輕易提出贖地與婚娶的要求?

在整個收割大麥、小麥共七個星期的期間,拿俄米一定觀察到波阿斯會是路得的良配,並且會盡近親的本分,代贖以利米勒一家的土地。所以,她才對路得說:「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參得三18)。為什麼拿俄米對於波阿斯,會有這麼大的把握呢?不是因為他擁有豐富的家財,而是因為她從波阿斯時常提及神的話語(參得二4、12),並且遵行律法,讓窮人分享遺落麥穗的行為(參得二8~9、14~16),看出他是流露真愛、值得信賴的男人。在那個「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世代,波阿斯活出了「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參林前十33)的無私生命。

許多解經學者相信,從新約的角度來看,波阿斯預表基督的救贖。他有權利、能力,也有意願買贖近親產業,並且迎娶路得。基督就像波阿斯一樣,無悔地付出祂的生命,傾倒祂的寶血,救贖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參西一13),使我們成為天父的兒女(參加三26)。

神無私的厚愛顯明祂的偉大,以及我們在祂眼中寶貴的價值。弟兄姊妹,我們就像波阿斯眼中的路得──神甘心樂意愛我們,視我們為珍寶。祂無悔地付上代價,為我們預備豐盛的救恩!現在,讓我們舉起手來讚美祂吧!

回應

主啊,我們要讚美祢的慈愛,歌頌祢的救恩!謝謝祢為我無悔地付出一切,我要重新獻上生命給祢。求祢使我單單為祢而活!

禱讀

歌羅西書一章13~14節
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裡;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

QT經文

路得記三章13節~四章10節

主題:無盡的恩慈 美好的愛

03/08 路得記 第5天

經文:路得記三章1~12節

3:1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啊,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嗎?
3:2 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嗎?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
3:3 你要沐浴抹膏,換上衣服,下到場上,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你等他吃喝完了,
3:4 到他睡的時候,你看準他睡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裡,他必告訴你所當做的事。」
3:5 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3:6 路得就下到場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
3:7 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裡歡暢,就去睡在麥堆旁邊。路得便悄悄地來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裡。
3:8 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
3:9 他就說:「你是誰?」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
3:10 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
3:11 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
3:12 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

我們從拿俄米、路得、波阿斯這三個人身上,看到一份難能可貴的「無私之愛」──願意為他人的益處放下自己。而這樣的愛,真實顯明了神的屬性:

拿俄米反映神對我們美好的意念(參得三1~4):拿俄米盼望路得能找到一個「安身之處」,找到愛她的丈夫,擁有幸福的歸宿。她有路得這位願意照顧她終老的好媳婦,卻因著無私的愛而甘心放手!而且,更特別的是,她主動為路得的益處細心設想,經過仔細的觀察和考慮,才向路得提議,並告知應該如何進行。而神對我們也是如此──「神啊,祢的意念向我何等寶貴!其數何等眾多!」(參詩一三九17)、「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參耶二十九11)。

路得反映神對我們無限的恩慈(參得三5~11):波阿斯並不以為路得的舉動有失婦道,反而稱讚她是「賢德的女子」,並說「願妳蒙耶和華賜福」,意即神悅納她所行的。為什麼神悅納路得所行的?是因為第10節所提到的內容:「妳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這裡的「恩」不是指神的恩典,乃是指路得對拿俄米那份忠貞的恩慈(kindness)。原來,根據律法的內容,若有人因貧窮而需賣地,至近親屬有義務贖回。倘若那人死去,留下妻子卻無兒女,至近親屬應娶寡婦為死者留後,並贖回失地(參申二十五5~6)。因此,波阿斯明白,路得的行為其實遵循了律法的要求,以致神的恩福能臨到以利米勒的家,拿俄米也能獲得律法的保障。這是一份出於無私的愛所作的付出!

弟兄姊妹,神也是用祂無私的愛對待我們:「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參羅八32)祂透過耶穌,向我們展現極致的恩慈:「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參約三16)神對我們懷抱如此美好的意念,並向我們彰顯無限的恩慈!成為祂的兒女,真好!

回應

天父,謝謝祢揀選我作祢尊貴的兒女!活在祢的眷顧和恩典裡,是何等穩妥!

禱讀

詩篇三十一篇19節
敬畏祢、投靠祢的人,祢為他們所積存的,在世人面前所施行的恩惠是何等大呢!

QT經文

路得記三章1~12節

主題:神要開道路

03/07 路得記 第4天

經文:路得記二章1~23節

2:1 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親族中,有一個人名叫波阿斯,是個大財主。
2:2 摩押女子路得對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我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拿俄米說:「女兒啊,你只管去。」
2:3 路得就去了,來到田間,在收割的人身後拾取麥穗。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裡。
2:4 波阿斯正從伯利恆來,對收割的人說:「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他們回答說:「願耶和華賜福與你!」
2:5 波阿斯問監管收割的僕人說:「那是誰家的女子?」
2:6 監管收割的僕人回答說:「是那摩押女子,跟隨拿俄米從摩押地回來的。
2:7 她說:『請你容我跟著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她從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裡坐一會兒,常在這裡。」
2:8 波阿斯對路得說:「女兒啊,聽我說,不要往別人田裡拾取麥穗,也不要離開這裡,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
2:9 我的僕人在那塊田收割,你就跟著他們去。我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裡喝僕人打來的水。」
2:10 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對他說:「我既是外邦人,怎麼蒙你的恩,這樣顧恤我呢?」
2:11 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
2:12 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 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
2:13 路得說:「我主啊,願在你眼前蒙恩。我雖然不及你的一個使女,你還用慈愛的話安慰我的心。」
2:14 到了吃飯的時候,波阿斯對路得說:「你到這裡來吃餅,將餅蘸在醋裡。」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邊坐下;他們把烘了的穗子遞給她。她吃飽了,還有餘剩的。
2:15 她起來又拾取麥穗,波阿斯吩咐僕人說:「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麥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
2:16 並要從捆裡抽出些來,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嚇她。」
2:17 這樣,路得在田間拾取麥穗,直到晚上,將所拾取的打了,約有一伊法大麥。
2:18 她就把所拾取的帶進城去給婆婆看,又把她吃飽了所剩的給了婆婆。
2:19 婆婆問她說:「你今日在哪裡拾取麥穗,在哪裡做工呢?願那顧恤你的得福。」路得就告訴婆婆說:「我今日在一個名叫波阿斯的人那裡做工。」
2:20 拿俄米對兒婦說:「願那人蒙耶和華賜福,因為他不斷地恩待活人死人。」拿俄米又說:「那是我們本族的人,是一個至近的親屬。」
2:21 摩押女子路得說:「他對我說:『你要緊隨我的僕人拾取麥穗,直等他們收完了我的莊稼。』」
2:22 拿俄米對兒婦路得說:「女兒啊,你跟著他的使女出去,不叫人遇見你在別人田間,這才為好。」
2:23 於是路得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拾取麥穗,直到收完了大麥和小麥。路得仍與婆婆同住。

知名的基督徒音樂敬拜家唐蒙恩(Don Moen),創作了一首詩歌,歌詞寫道:「神要開道路,在曠野無路之處。雖未看見,祂已看顧,祂要為我開道路!」

神是「雖未看見,祂已看顧」的神!路得記進入第二章,在第1節就提到:神預備了以利米勒親族中的波阿斯,來為這對信心的婆媳開道路!今天,神也要讓你從這段經文,看見祂如何透過路得美好的生命,來精心鋪設祂的恩典之路:

第一、神透過她的積極態度開道路(參2~7節):路得向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拾取麥穗」
(參2節)。後來,路得見到監管收割的僕人,她也向他說:「容我跟著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參7節)。這兩句話的原文都使用態度很強烈的字眼,表明面對人生困境的路得,內心十分堅定,並且積極進取。路得不顧卑微,屈身作工,活在當下。她的態度之所以積極,是因著一份堅固的信念:那位帶領我們千里迢迢歸回的神,是「活著」的神!因此,神就透過拾穗的過程為她開路,讓她在人面前蒙恩!

第二、神透過她的活潑信心開道路(參2、7、12節):路得經歷到神為她開路,不只是因為她抱持積極的人生態度,更是因為她對神的話存著活潑的信心。路得為何不懼怕危險,也不理會人的輕視,就去拾取麥穗?因為她明白舊約的律法:「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十九9~10)。她明白神的話,就憑著信心行動。因此,神透過波阿斯告訴她:「願耶和華照妳所行的賞賜妳,妳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妳滿得祂的賞賜」(參12節)。

第三、神透過她的忠貞和謙卑開道路(參10~17節):波阿斯看見路得對家庭、對以色列真神的忠貞,因而恩待她。第2、10、13節出現了三次關於「蒙恩」的字眼,說明神何等願意賜福謙卑的人,而且祂的賜福出乎想像!光是路得一個弱女子,從早到晚拾取麥穗,竟能拾取一伊法大麥,即二十二公升之多(參17節)!只要我們懷抱對的態度和生命,神就樂意為我們開路!

回應

主啊,求祢煉淨、塑造我,使我的生命討祢的喜悅,能夠常常經歷祢奇妙的作為!

禱讀

詩篇三十三篇21~22節
我們的心必靠祂歡喜,因為我們向來倚靠祂的聖名。耶和華啊,求祢照著我們所仰望祢的,向我們施行慈愛!

QT經文

路得記二章1~23節

主題:永恆歸宿的抉擇

03/06 路得記 第3天

經文:路得記一章6~22節(下)

1:6 她就與兩個兒婦起身,要從摩押地歸回;因為她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
1:7 於是她和兩個兒婦起行離開所住的地方,要回猶大地去。
1:8 拿俄米對兩個兒婦說:「你們各人回娘家去吧。願耶和華恩待你們,像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
1:9 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於是拿俄米與她們親嘴。她們就放聲而哭,
1:10 說:「不然,我們必與你一同回你本國去。」
1:11 拿俄米說:「我女兒們哪,回去吧!為何要跟我去呢?我還能生子作你們的丈夫嗎?
1:12 我女兒們哪,回去吧!我年紀老邁,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說,我還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
1:13 你們豈能等著他們長大呢?你們豈能等著他們不嫁別人呢?我女兒們哪,不要這樣。我為你們的緣故甚是愁苦,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
1:14 兩個兒婦又放聲而哭,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
1:15 拿俄米說:「看哪,你嫂子已經回她本國和她所拜的神那裡去了,你也跟著你嫂子回去吧!」
1:16 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 神就是我的 神。
1:17 你在哪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
1:18 拿俄米見路得定意要跟隨自己去,就不再勸她了。
1:19 於是二人同行,來到伯利恆。她們到了伯利恆,合城的人就都驚訝。婦女們說:「這是拿俄米嗎?」
1:20 拿俄米對他們說:「不要叫我拿俄米(就是甜的意思),要叫我瑪拉(就是苦的意思),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
1:21 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這樣,你們為何還叫我拿俄米呢?」
1:22 拿俄米和她兒婦摩押女子路得,從摩押地回來到伯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

這段經文提醒我們所蒙的救恩何等寶貴──因著一個外邦女子的信心,外邦人得以納入彌賽亞的家族血統,進而得著神拯救的盼望。路得這「永恆歸宿的抉擇」,為她帶來三方面的信心獎賞:

一、轉換主宰──從假神到真神(參15~16節)。拿俄米原先鼓勵她的兩個兒媳,回到摩押和摩押的神那裡。但是,我們看到路得擁有極大的信心:「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妳。」她不只是決定在地域上跟隨婆婆回到以色列,更是決定在屬靈上跟隨以色列的神──「妳的國就是我的國,妳的神就是我的神。」這樣的宣告,表明她轉換了人生的主宰──從假神到真神──也進而改變了她永恆的歸宿!

二、轉換身分──從外邦人成為神的選民(參16~17節)。路得因著信心,從原先「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參弗二12)的外邦身分,被賦予成為神的選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參彼前二9)!當人以信心回應神,神就樂意賜下恩惠!

三、轉換命運──從困苦到豐盛(參18、19、22節)。「於是二人同行,來到伯利恆。」當她們抵達伯利恆,便經歷神特意的安排:「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伯利恆」這個名字的意思,是「糧倉之家」,反映出遍地都是肥沃的田野和果園。由此可見,路得不僅在屬靈上得到信心的報償,也在地上的生活經歷神改變她的命運,讓她從困苦進入「糧倉之家」。

弟兄姊妹,神做在路得身上的,今天祂也樂意做在以信心和祂建立關係的人身上!耶穌清楚告訴我們:「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參太六33)。你是否深信,神所賜的救恩不只是擔保你的永恆歸宿,也應許你在地上的每一天,要供應你豐盛的恩典?

回應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讓我領受祢的奇妙救恩,使我得著永恆歸宿,成為萬王之王的兒女。求祢保守我,天天以信心經歷祢豐盛的恩典!

禱讀

以弗所書二章13節
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

QT經文

路得記一章15~22節

主題:神恩領路

03/05 路得記 第2天

經文:路得記一章6~22節(上)

1:6 她就與兩個兒婦起身,要從摩押地歸回;因為她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
1:7 於是她和兩個兒婦起行離開所住的地方,要回猶大地去。
1:8 拿俄米對兩個兒婦說:「你們各人回娘家去吧。願耶和華恩待你們,像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
1:9 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於是拿俄米與她們親嘴。她們就放聲而哭,
1:10 說:「不然,我們必與你一同回你本國去。」
1:11 拿俄米說:「我女兒們哪,回去吧!為何要跟我去呢?我還能生子作你們的丈夫嗎?
1:12 我女兒們哪,回去吧!我年紀老邁,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說,我還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
1:13 你們豈能等著他們長大呢?你們豈能等著他們不嫁別人呢?我女兒們哪,不要這樣。我為你們的緣故甚是愁苦,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
1:14 兩個兒婦又放聲而哭,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
1:15 拿俄米說:「看哪,你嫂子已經回她本國和她所拜的神那裡去了,你也跟著你嫂子回去吧!」
1:16 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 神就是我的 神。
1:17 你在哪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
1:18 拿俄米見路得定意要跟隨自己去,就不再勸她了。
1:19 於是二人同行,來到伯利恆。她們到了伯利恆,合城的人就都驚訝。婦女們說:「這是拿俄米嗎?」
1:20 拿俄米對他們說:「不要叫我拿俄米(就是甜的意思),要叫我瑪拉(就是苦的意思),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
1:21 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這樣,你們為何還叫我拿俄米呢?」
1:22 拿俄米和她兒婦摩押女子路得,從摩押地回來到伯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

雖然我們有時候會落到「沒有神的日子」中遭受痛苦,但神會使我們甦醒過來,回轉歸向祂。今天,我們將看到「神恩領路」:神如何伸手帶領一個平凡、困苦的家庭,回到祂所賜的應許之地。

第一、神使人甦醒回轉(6節):拿俄米之所以歸回本國,乃是因為她「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神使拿俄米徹底意識到,只有「歸回」眷顧以色列的神,才是唯一的希望!「歸回」這個字在希伯來文的意思,不單是地域上的歸回,也指心靈上的「悔改」或「回轉」。神時常藉著苦難,甦醒人昏睡的心靈。神讓拿俄米最終領悟到,她之所以遭遇困苦,是因為離開了神的同在和眷顧。而我們也從她對兩個媳婦的祝福曉得,她重新意識到自己需要神的恩典和平安(參8~9節)。

第二、神賜下美好的陪伴(參14~18節):神不單甦醒拿俄米,更將一個美好的「同伴」(這是「路得」希伯來文的意思)放在她的身邊,伴她歸回!第14節提到:路得「捨不得」拿俄米;第18節提到:路得「定意要『跟隨』」拿俄米。這些描述都一致強調,神透過路得對拿俄米彰顯極大的憐愛和委身。

弟兄姊妹,無論你正處在什麼樣的光景,即使前面黑暗無望,神的愛仍然永遠陪伴你,不離不棄!

第三、神賜下及時的供應(參19~22節):當她們二人回到伯利恆,我們看到神的手藉環境預備美善的幫助和供應。一方面,我們知道拿俄米哭得淒涼,埋怨神不愛她:「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參20~21節)。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拿俄米和她兒婦摩押女子路得,從摩押地回來到伯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參22節)「正是」這兩個字,說明了神特意安排此收割的時候,好供應歸回的拿俄米和路得。

神默然的愛何等奇妙!祂不單引導歸途,更及時供應一切所需。

回應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的恩典夠用!願我常常經歷祢的光照、同在和供應。不論遇到什麼處境,幫助我總是回轉仰望祢,緊緊抓住祢的恩手!

禱讀

耶利米書三十一章18節
我聽見以法蓮為自己悲歎說:「祢責罰我,我便受責罰,像不慣負軛的牛犢一樣。求祢使我回轉,我便回轉,因為祢是耶和華──我的神。」

QT經文

路得記一章6~14節

主題:沒有「祢」的日子

03/04 路得記 第1天

經文:路得記一章1~5節

1:1 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在猶大的伯利恆,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
1:2 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一個名叫基連,都是猶大伯利恆的以法他人。他們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裡。
1:3 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婦人和她兩個兒子。
1:4 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
1:5 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

路得記從第一章短短的前五節,就傳遞出一個強烈的訊息:沒有經歷「神」的同在、賜福、引導的日子,是非常虛空痛苦的!首先,「沒有神的日子」是貧窮、饑餓的。第1節告訴我們,路得記的背景是「當士師秉政的時候」,那是「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參士二十一25)的一個敗壞時代。當時,這樣靈性墮落的光景,也透過物質上的「饑荒」狀態反映出來(另外,我們也可以思考:台灣經濟的衰退,是不是也在反映靈性墮落的迫切危機?)。

另外,「沒有神的日子」是喪失祝福的。我們從路得記曉得,神的選民以利米勒一家搬離神同在的應許之地,結果遭遇一連串的噩事:以利米勒「死了」(參3節),兒子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參5節),剩下妻子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參5節)。當我們離開神,就會步入(靈性)死亡的危險;活在「沒有神的日子」裡,肯定也沒有祝福。人認為離開神,就可以掌握生活和命運,絕對是從撒但而來最大的謊言!

以利米勒這名字的希伯來文意思,是「神是我的王」。他的父母如此為他命名,很可能正是希望他能敬畏神,順服神的心意生活。然而,可惜的是,以利米勒卻沒有活出他名字的意義,反而離開神所賜福的應許地,進入摩押地。以利米勒的問題乃在於他的選擇。他選擇偏離神的真理和旨意的軌道:他沒有將他的內心和家庭交給神來管理。

弟兄姊妹,當你面對每天的生活,你的選擇是什麼呢?

儘管如此,以利米勒並非一開始就丟棄神的旨意──因為沒有「讓神作王」並非瞬間,而是逐步的遠離,以致他逐漸以自己取代了神作王的地位!他和全家就這樣在「沒有神的日子」中過了空虛愁苦的十年,活在神的旨意和祝福之外!

如今,《每日親近神》進入路得記的分享篇幅。願神透過祂的話語慈愛地告訴你:天天親近神,你就是有福的!不要讓你生活中的任何一天,是「沒有神的日子」!

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吸引我、引導我,天天活在祢的同在裡!幫助我在生活的大小事上尊祢為王,活在祢的管理和祝福中。

禱讀

詩篇九十一篇14~15節
神說:「因為他專心愛我,我就要搭救他;因為他知道我的名,我要把他安置在高處。他若求告我,我就應允他;他在急難中,我要與他同在;我要搭救他,使他尊貴。」

QT經文

路得記一章1~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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