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法外開恩
03/03 士師記 第42天
經文:士師記二十一章1~25節
以色列人經過激烈的戰爭之後,看見便雅憫支派幾乎滅絕,才發現事態嚴重。不過,神雖然任憑以色列人自食其果,卻仍然法外開恩,沒有使便雅憫人全然滅絕。這段記載使我們得到了以下的省思:
一、悔改認罪:本段經文兩次提到:百姓「為便雅憫人後悔」(參6、15節),因為耶和華使以色列人缺了一個支派。原先以色列人完全沒有料想,會得到這樣的結果。他們為此感到後悔,在神面前痛哭、築壇、獻祭。
詩篇如此寫道:「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祢必不輕看。」(參詩五十一17)基督徒並非不會犯錯!當我們硬著頸項、憑己意行,神會讓我們自食惡果。然而,神是有恩典、有憐憫的。我們只要願意承認錯誤,在神面前認罪悔改,必蒙祂悅納。
二、補救錯誤:戰爭的結果是殘酷的,沒有任何一方贏得真正的勝利。雖然以色列人造成令人扼腕的結果,神卻沒有讓便雅憫支派滅絕;因著祂的慈愛,他們最終得以恢復元氣,甚至全以色列第一任的君王掃羅、拯救他們免於滅亡的王后以斯帖以及使徒保羅,都是從便雅憫支派出來的人。
而到了今天,神也是這樣對待我們!如同以賽亞書寫道:「若不是萬軍之耶和華給我們稍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參賽一9)我們本是該滅亡的罪人,但是,耶穌「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參羅五8)!
三、珍惜所有:以色列人面對便雅憫支派幾乎滅絕的景況,就在神面前痛哭,渴望想盡方法彌補──倘若我們平時不懂得珍惜所有,等到失去時才發現其可貴,往往已經付上極大的代價。
我們要從以色列人的錯誤中學教訓:珍惜現在所擁有的人事物。而當面對軟弱或犯錯的肢體,要學習原諒,如保羅所說:「這樣的人受了眾人的責罰也就夠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參林後二6~7)、「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參加六1)。但願我們不要犯下以色列人所犯的錯誤,而是能用愛心彼此包容,在律法之外仍有恩典。
回應
主啊!謝謝祢對我法外開恩。求祢幫助我作一個懂得感恩、珍惜和施恩的人!
禱讀
詩篇一○三篇8~9節
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祂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
QT經文
士師記二十一章1~25節
主題:神允許
03/02 士師記 第41天
經文:士師記二十章18~48節
以色列各支派義正嚴詞、萬眾一心,且在人數上佔優勢,對付包庇罪惡的便雅憫人本該輕而易舉。但是,結果他們竟然連連敗北。神為什麼允許這樣的事發生?
一、恢復獻祭:以色列聯軍大張旗鼓,要懲罰不願配合的便雅憫人。但是,神卻沒有讓以色列聯軍勢如破竹,反而使他們連續兩次都輸給人數較少的敵方。即使如此,我們能從他們在爭戰前三次求問神的態度,看見神藉著戰爭失利,使他們敬拜的態度有所轉變──第一次,他們求問神;第二次,他們哭號直到晚上再求問;第三次,他們不但哭號,還整日禁食祈禱,並且獻上燔祭和平安祭。
燔祭表示願意悔改和完全獻上,平安祭表示願意與神和好。以色列人受到迦南人的影響而遠離神,停止獻祭;神就藉著這次戰爭的挫敗,使以色列人恢復獻祭,更恢復他們與祂的關係。
神未曾應許我們天色常藍,因此成功也不必然表示蒙祂祝福。當神允許我們在生命中嚐到挫敗的滋味,我們要回過頭來檢視自己與神的關係──唯有與神保持健康且真實的關係,才是真正蒙福之道。
二、尊主為大:以色列人求問神的方式,在這些爭戰的經驗中有了很多改變。第一次,他們在決定要出兵後,才求問神要先讓哪個支派出兵,這表明他們事前先有了自己的主張;經歷失敗之後,第二次他們在未擺陣之前,先退一步求問神,是否能與兄弟便雅憫人打仗,不過他們還是沒有把主權交給神;經歷了連續兩次失敗,到了第三次,他們先禁食、獻祭,更求問神,是要他們再去爭戰或者罷兵;最終,他們學習完全將主權交在神手中。
神透過戰敗,教導以色列人要尊重祂;神也透過挫折、失敗,使我們學習謙卑,調轉眼目在祂身上。馬太福音寫道:「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參太六33)當我們懂得尊主為大,即使情況並不如意,我們都能順服,相信神掌權;如此一來,我們也才能活出神美好的旨意。
回應
主啊!求祢鑒察我的心思,試煉我的意念,除去我裡面的惡行,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
禱讀
詩篇一三九篇23~24節
神啊,求祢鑑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
QT經文
士師記二十章18~48節
主題:自以為義
03/01 士師記 第40天
經文:士師記二十章1~17節
以色列人聽到利未人的分訴,都義憤填膺,想要討伐基比亞人,卻因此招來更大的災難。讓我們探討發生災難的原因:
一、自以為義的利未人:利未人是受害者,卻用錯方法為自己伸冤,他將其妾的屍身切成塊,分送至以色列全地;想透過激烈的手段,利用群眾力量來為自己出氣。
受害者心理往往是自覺受迫害,因此除了要對方認錯,還要取得旁人的支持來證明自己有理。同時,受害者在氣憤的情緒下,有可能誇大事實,隱瞞自己的錯誤,放大別人的問題。
神兒女若受委屈應仰望主,來到主的面前尋求幫助,因天父非常在乎我們的感受!祂要安慰、醫治我們;但是,我們若緊抓著受害者的心態不放,就會陷在不饒恕的綑綁當中。神總是教導我們選擇饒恕,為要使自己從不饒恕中得釋放。讓我們放心把伸冤的主權交給神,因為祂應許為我們伸冤!
二、自以為義的以色列人:當以色列眾人看到婦人的屍塊,又聽到利未人的陳述與鼓動,就都失去理智;他們沒有為這事尋求神,就在衝動中起誓征討基比亞人。
在群眾聚集時,經常看見有心人士刻意煽動,使群眾失去理智而衝動行事。唯有放下自以為義的堅持,把判斷的主權交給神,才能避免偏差的認知所帶來的傷害。
三、自以為義的便雅憫人:以色列人前去與便雅憫人交涉時,在怒氣中指責他們;這讓便雅憫人惱羞成怒,反而包庇基比亞人,並且決定對抗到底。
在群體之間發生衝突時,經常有人選邊站,義氣相挺,完全不站在雙方的立場去思考、明辨,也不從中斡旋達成和睦;因此,不但無法作出公理的判斷,還會火上加油,使事情一發不可收拾。事實上,唯有公義的神才能作出公義的判斷;將他們帶到神的面前,才是對他們最好的幫助。
面對屬靈爭戰,惡者的詭計是讓我們誤以為仇敵就是身邊的人。然而,保羅寫道:「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參弗六12)。求主開我們的心眼,到祂面前謙卑尋求分辨的智慧與恩典。
回應
主啊!當我看到別人犯錯,求祢光照我,叫我不自以為義,能謙卑地以禱告為人祝福!
禱讀
哥林多後書十章3~4節
因為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憑著血氣爭戰。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
QT經文
士師記二十章1~17節
主題:敗壞的世代 性關係的扭曲
02/29 士師記 第39天
經文:士師記十九章11~30節
利未人帶著他的妾與僕人在外過夜,他們避開外邦人的城,趕到基比亞,卻沒有人接待他們。後來,總算有一位老年人接待他們。然而,當晚卻發生了一件令當時的人都覺得駭人聽聞的事。讓我們藉這樣的事來對照、省思現代人的光景:
一、同性性關係:基比亞的匪徒圍住老年人的房子,要他把利未人交出來,為要與他發生同性性關係。根據創世記的記載,所多瑪、蛾摩拉這兩個城市也發生過類似的事,甚至人民連老到少都行這敗壞的惡事,因為他們的罪惡甚重。於是,上帝將硫磺與火從天上降下,滅了這兩座城。
神所設立的性關係是要在婚姻裡,而且是一男一女;然而,基比亞的匪徒竟然要求要與利未人「交合」,這樣的行為不只不在婚姻裡,更不是一男一女的性關係。
另外,新約的羅馬書也提到神看待同性戀的態度:「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參羅一26~27)。我們也從摩西五經與保羅書信曉得,同性戀以及任何並非神所設立的性關係,在祂眼裡都是可恥且有罪的。
二、放縱性慾:基比亞的匪徒放縱性慾,不只要與男人苟合,連女人也不放過。後來,他們得不到利未人,卻將他的妾終夜淩辱至死;他們不只行逆性的事,更是用強暴的手段來迫害別人。
今日的性觀念越來越開放,幾乎與士師記所描述的沒有差異:同居、婚前性行為、同性戀、雙性戀,已被多數人認同。支持世俗「性觀念」的人越來越多,持守聖經價值觀的人反而成為少數。因此,我們不能只想明哲保身,而是要採取積極、主動的態度,來影響這世代的價值觀。若不如此,甚至連我們或是下一代,都要面臨利未人所遭遇的逼迫。
讓我們舉起禱告的手,求主堵住破口,為這個世代的兩性關係把關!
回應
主啊!求祢醫治、潔淨這地!使這地的百姓,從錯誤性觀念的綑綁中得釋放!
禱讀
加拉太書六章8節
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
QT經文
士師記十九章11~30節
主題:敗壞的世代 婚姻的扭曲
02/28 士師記 第38天
經文:士師記十九章1~10節
士師記第十九至二十一章,記載了利未人和他的妾的遭遇,以及所引發的連鎖反應。這段記載突顯當時社會的敗壞,以及價值觀的扭曲。
一、一夫多妻:住在以法蓮山地的利未人,娶了一個妾。娶妾是當時在以色列社會所容許的事,但這並不是上帝的心意;可見當時神所設立的婚姻制度,已經遭到扭曲、破壞。神所設立的婚姻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各人離開父母、二人成為一體(參太十九4~6)。
我們看見聖經中的屬靈偉人擁有多位妻子,或許會感到困惑;世上沒有完美的人,聖經只是呈現事實;即使神的選民,也都可能犯錯。然而,從聖經所述,許多屬靈偉人在婚姻上都付出了極大的代價。
保羅以婚姻關係來形容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參弗五31~32),又說:「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參弗五24)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參弗五25)由此可見,神非常看重婚姻關係,也要藉婚姻來祝福我們。
二、婚外性關係:利未人的妾行淫離開他,他用好話勸妾回來;而妾的父親對此不聞不問,可見當時道德淪亡的程度。
十誡的第七誡是「不可姦淫」(參出二十14),摩西五經也提到懲治婚外性行為,嚴重的話要用石頭打死,可見聖經嚴厲看待婚外性關係。保羅也提到:「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參林前六18)耶穌甚至將「看見婦人就動淫念」視為犯姦淫(參太五28),標準更為嚴格。
美好的性關係不只是行為,而是要雙方在身心靈彼此契合。上帝將性關係規畫在婚姻裡,就是要讓人享受性的美好,享受真正的合一。
願主祝福已婚者,享受在祂所設立的婚姻中,成為眾人羨慕的對象;也願主祝福未婚者,預備自己成為適合進入婚姻的人;並在尚未進入婚姻時,享受並把握單身可以專心服事神的機會。
回應
愛我們的主!求祢祝福已婚者享受婚姻,未婚者享受單身生活,並且都為祢而活!
禱讀
希伯來書十三章4節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QT經文
士師記十九章1~10節
主題:敗壞的世代起於道德的敗壞
02/27 士師記 第37天
經文:士師記十八章22~31節
但人一聲不響地奪走米迦家中的神像、以弗得及祭司;米迦與其鄰舍追趕但人,而但人的回應表明了他們道德敗壞的光景。
一、強取豪奪:但人趁著米迦不在,擅自拿走了他的東西。而當米迦與鄰人追趕他們,為要討回財物時,但人竟然仗著人多勢眾,口出惡言恐嚇米迦一行人。
我們雖然不會像但人那樣強取豪奪,但要思想:生命中是否有一些東西,本不是該有的?我們取得某些利益的時機和方法,是否不合神的心意?我們是否有一些該給出去的,後來卻沒給?神是慷慨的,祂喜歡賜福給我們;然而,神要祂的兒女在小事上忠心,不給魔鬼留地步。
二、唯利是圖:但人沒有攻下應許地,反而屠殺拉億的人,將他們的土地、財產佔為己有。即便他們順利攻佔拉億,這個行動卻不合神的心意,因為神並沒有定意要他們毀滅拉億。但人見利忘義、任意而行的作為,毫無道德公義可言,簡直與盜匪無異。
但人唯利是圖、見利忘義,耶穌卻教導:「施比受更為有福」(參徒二十35)、「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參路六38)願我們把握這項屬靈原則,成為願意「給」的人。
這個世代的道德標準一直在降低,我們作為神兒女的價值觀也時常受到挑戰,甚至不知不覺也受到了影響。耶穌在主禱文中,如此向神禱告:「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參太六13),因為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參彼前五8)。
每當我們遇到與信仰不同的價值觀帶來的衝擊,十分需要主內肢體的支持與代禱,並要更積極的在真理上接受裝備。我們要常為自己禱告:求主保守我們的心懷意念,賜下屬靈的判斷力,持守真道,不與屬世的價值觀妥協。我們也要為教會禱告:求神使用教會,在這個世代發揮屬靈的影響力──有基督徒的地方,就減少腐敗;有教會的地方,就帶來盼望。
回應
主啊!願祢興起基督徒,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中,作祢無瑕疵的兒女,如同明光照耀!
禱讀
彌迦書六章8節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QT經文
士師記十八章22~31節
主題:敗壞的世代 信仰的扭曲
02/26 士師記 第36天
經文:士師記十八章1~21節
士師記第十七章強調個人及家庭的背道,第十八章則突顯但支派的任意而行。
一、生命的問答:但人的探子遇見少年利未人時,向他問了三個問題:「誰領你到這裡來?你在這裡做什麼?你在這裡得什麼?」(參3節)
這三個問題,是我們應該思考的生命問題。誰領你到這裡來──誰是你生命的主宰?誰為你的生命負責?你在這裡做什麼──你生命的異象是什麼?你人生的使命是什麼?你在這裡得什麼──你生命的價值是什麼?你人生的目標是什麼?我們的生命由神所賜,唯當我們活出受造的目的,才能活出生命真正的價值與意義。
二、錯誤的引導:但人的探子發現少年利未人是作祭司的,便請他求問神,為他們指引道路。祭司隨口說出他們盼望聽到的話:「你們可以平平安安地去,你們所行的道路是在耶和華面前的」(參6節)。後來,探子發現拉億這個世外桃源,就攻擊取得拉億更名為但,不記念耶和華,卻在這裡設立雕刻的偶像。
以西結斥責假先知時,說他們「誘惑神的百姓,說:『平安!』其實沒有平安」(參結十三10);另外,箴言也寫道:「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參箴十四12)神為我們所預備的道路,有高山和低谷,並非一帆風順;倘若我們一味追求順利、成功的表象,反而會落入滑地,陷入沉淪。
三、錯謬的信仰:但人為了利益,搶走了米迦的神像和以弗得,後來又帶走了祭司;少年利未人為了利益,不記念米迦以往如何恩待他,就轉而投靠但人。但人與少年利未人的行為,都是為了一己的利益而不擇手段;信仰對他們而言,只是用來得到好處的工具,他們從來沒有真正敬畏神。
然而,真神的信仰卻不是如此!保羅告訴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參羅十二1)過去我們自己作主時,也許像但人或少年利未人一樣,讓利益掛帥;但是,如今我們因著耶穌基督的救恩,已經成為新造的人,就不再走回頭路!讓我們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
回應
主耶穌!唯有祢是真神!祢是我生命的源頭和目標,我要單單跟隨祢。
禱讀
使徒行傳四章12節
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QT經文
士師記十八章1~21節
主題:敗壞的世代 家庭的扭曲
02/25 士師記 第35天
經文:士師記十七章1~13節
士師列傳到參孫為止,第十七至二十一章不再記載士師的作為,而是記錄以色列民內部的混亂和道德的敗壞──「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參士十七6)的敗壞光景。
一、任意而行的母親:米迦的母親發現錢被偷,沒有弄清楚便隨意咒詛;後來,當她知道是米迦拿去的,不但沒有管教,反而說祝福的話討好他。
箴言寫道:「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兒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參箴十九18)、「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參箴十三24)聖經多處提到父母有責任要管教、責備、勸戒兒女。感謝神,「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參來十二6);主的管教出於愛,願父母管教兒女時,兒女都能體會父母愛他們的心。
此外,米迦的母親雕刻偶像給他;上一輩的信仰受到扭曲,後代就不容易有敬虔的信仰。信仰的傳承是生命的傳承;求主幫助我們作父母的以身作則,活出真實敬虔的生命,並且影響下一代成為敬虔愛主的人。
二、任意而行的兒子:米迦未告知母親便私自取用她的金錢,後來因為害怕母親咒詛的話,才承認偷竊。他又在家中設神堂、造以弗得與神像,分派自己的兒子作祭司,後來還分派路過的少年利未人作祭司,以為這樣就能得到耶和華的賜福。米迦的做法完全違背摩西的律法:十誡提到不可偷盜、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惟有亞倫的後裔可以擔任祭司;敬拜的地方只能在示羅(會幕所在地)。我們根據米迦一家人的行為,可以想像當時的人任意而行的光景。
我們時常看見,許多人在家中掛著「基督是我家之主」的牌子。家庭是神賜福的基本單位,不管家中目前信主的人數是多少,我們都可以先從自己開始設立家庭祭壇,為家人禱告,讓祝福進到家中。當今的家庭受到許多扭曲、錯謬的價值觀影響,導致家庭的制度和意義逐漸崩解。但是,儘管如此,神定意要復興這世代的家庭!祂要透過祂的兒女,以及每一個讓基督作主的家庭,向這個世代見證祂的作為,傳揚祂拯救賜福的心意!
回應
主啊,願祢成為我家之主!願我的家庭、家族都能得著救恩,都能蒙祢賜福!
禱讀
約書亞記二十四章15節
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QT經文
士師記十七章1~13節
主題:求告主名
02/24 士師記 第34天
經文:士師記十六章23~31節
參孫被弄瞎眼睛,又被銅鍊鎖起來,在監裡推磨,都是因為他放縱情慾、輕忽主恩,可說是罪有應得。然而,神是有恩典、有憐憫的。在參孫生命的終點,神給他報仇雪恥的機會。
一、失敗跌倒,褻瀆主名:參孫失敗,不但自己受皮肉及精神之苦,還讓神的名受羞辱,使非利士人大肆慶祝,歸榮耀給他們的神明──因為他們認為,是他們的神大袞幫助他們,將參孫交在他們手中。言下之意,表示非利士的神明大袞勝過參孫所事奉的上帝。
大衛殺害烏利亞、娶拔示巴為妻的舉動大大得罪神。神藉先知拿單指責他:「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參撒下十二14)一旦神的兒女得罪神,沒有按著祂的吩咐而行,不只得不到別人的尊重,也會使神的名受虧損,使不信者或信心不足者受到負面的影響。因此,神的兒女要有好行為,不只是為著自己,更是為著使主的名得榮耀。
二、求告主名,永不嫌晚:經過極大的打擊與挫敗之後,參孫終於謙卑下來,徹底悔改歸向神,並且尋求神的幫助。雖然他的過去乏善可陳,神仍然愛他,垂聽他認罪悔改的禱告,並且最後一次使用他──毀掉異教的廟宇和參拜偶像的人,重創非利士人。在苦難中憑信心求告耶和華的參孫,後來也在希伯來書第十一章,被列入信心的英雄榜。
主所愛的,祂必管教。神藉著苦難來管教參孫,使他回轉。我們固然不歡迎苦難,但有時神用苦難叫我們回轉。在苦難中回轉固然是好,一直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更加是好!我們不應該只求與仇敵同歸於盡,而是要倚靠愛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能得勝有餘。
罪惡所帶來的影響,會使我們自覺有罪而不想禱告。然而,神聽禱告不是因為我們的生命已經完全,而是因為我們用心靈、誠實和謙卑的態度來尋求祂。不要讓罪疚感攔阻我們親近神!只要我們肯回轉歸向祂,永不嫌晚。祂樂意垂聽我們的呼求,成為我們隨時的幫助。
回應
愛我的主,謝謝祢樂意垂聽我隨時的禱告!使我知道自己並不孤單,更知道我有倚靠!
禱讀
詩篇一一八篇5節
我在急難中求告耶和華,祂就應允我,把我安置在寬闊之地。
QT經文
士師記十六章23~31節
主題:玩火自焚
02/23 士師記 第33天
經文:士師記十六章1~22節
參孫雖然是神所揀選的士師,而且被神呼召成為拿細耳人,他的生活卻處處違反拿細耳人的規矩。
一、執迷不悟:參孫沒有從執意娶亭拿女子為妻,所帶來的禍患記取教訓。他仍然執迷不悟,陷在女色的網羅中。
保羅提醒提摩太,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參提後二22)幾乎沒有人能夠避免情慾的誘惑。我們當存謹慎的心,不斷地將生命的主權交給神,避免處在容易受到試探的環境。
除了情慾之外,生活中還有各種的試探。雖然上帝沒有把試探從我們的生命中挪走,但祂應許我們:「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參林前十13)。
二、洩露祕密:參孫三次欺哄大利拉,表示他已經小心防範,卻還是不知醒悟。而且,他不只遭到矇蔽,還過度自信,沒有想到會因為洩密而失去與生俱來的能力。
約伯記一章21節提到,人「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從神而來,並非理所當然,所以應該珍惜。「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參提前六6)!
三、失去能力:參孫失去能力不是因為頭髮被剃,而是破壞最後一項他尚且持守的拿細耳人規
定,以致神離開他。最可悲的是,「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參20節)。失去能力的他,終於落在非利士人手中。
參孫輕看拿細耳人的身分,一再地破壞規矩而不以為意。即使神寬容他,一再給他機會,讓他還保有過人的能力,他卻視為理所當然,沒有好好珍惜。但願我們從中學習教訓:「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參加六7)神的話怎麼說,事情就怎麼成就,不容打折扣。不要等到失去神的同在,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了!
回應
主啊!我要向祢承認自己的有限和軟弱。求祢保守我的心,讓我對試探有警覺心。在我遇見試探時,求祢為我開路,幫助我得勝!
禱讀
加拉太書六章7節
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
QT經文
士師記十六章1~22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