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經歷那位施恩的神

03/10 路得記 第10天

經文:路得記四章11~22節

4:11 在城門坐著的眾民和長老都說:「我們作見證。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利亞二人一樣。又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恆得名聲。
4:12 願耶和華從這少年女子賜你後裔,使你的家像他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
4:13 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4:14 婦人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
4:15 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
4:16 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懷中,作他的養母。
4:17 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
4:18 法勒斯的後代記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崙;
4:19 希斯崙生蘭;蘭生亞米拿達;
4:20 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
4:21 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
4:22 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

路得記最後能擁有美好的結局,是因為整個事件背後隱藏著一位充滿慈憐、厚恩待人的神。祂在人類的歷史中掌權,而且不斷向人啟示祂樂意施恩的屬性:

第一、神在平凡的家庭中掌權施恩(參11~16節)。最初伯利恆的那群婦人驚嘆:「這是拿俄米嗎?」(參得一19)這時他們卻對拿俄米歡呼:「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妳,使妳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參得四14)。這是一幅何等美好的圖畫!拿俄米過往以為,是神降禍使她受苦;但是,如今她才明白:神不撇棄人,並且樂意向人施恩!以利米勒一家在以色列的歷史中平凡無奇,但是,即便是在最平凡、困苦的家庭,神都主動掌權,又在暗中引導賜福。

第二、神在微小的以色列民中掌權施恩(參13~22節)。本書由以利米勒一家遭逢大難開始,卻以拿俄米喜獲孫兒──大衛的祖先俄備得而圓滿完結。結尾兩次提到「大衛」,為要強調他之後登基作王、建立以色列國,乃是基於神對他先祖亞伯拉罕的應許(參創十二1~3)。聖經提到,以色列「在萬民中是最少的」,神卻選擇「專愛你們,揀選你們」(參申七7)──在人看為最微小、不起眼的人事物中,都有神施恩賜福的保證。

第三、神在萬族萬邦中掌權施恩(參17~22節)。路得記以家譜作為結束,格外擁有神學上的意涵。法勒斯承接創世記由夏娃的後裔到雅各的後代;大衛則延伸至馬太福音的家譜,神應許他的後裔永遠坐在王位上(參撒下七12~13)。最後由那位「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參提前二6)的「外邦人的光」(參路二32)—耶穌基督接續永遠的國!原來,神一直在平凡、渺小的人類歷史中,執行祂慈愛的救贖計畫!

路得記的結尾告訴我們:每一個平凡的生命都有神的掌權和作為,神樂意時常向我們彰顯祂的恩惠!今天,讓我們重新在神面前獻上自己,成為祂施恩賜福的管道吧!

回應

主啊,謝謝祢在我的生命中掌權、賜福!求祢使用我,成為祢施恩賜福的管道!

禱讀

詩篇一○六篇4節
耶和華啊,祢用恩惠待祢的百姓;求祢也用這恩惠記念我,開祢的救恩眷顧我。

QT經文

路得記四章11~22節

主題:無悔付出的愛

03/09 路得記 第6天

經文:路得記三章13節~四章10節

3:13 你今夜在這裡住宿,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3:14 路得便在他腳下躺到天快亮,人彼此不能辨認的時候就起來了。波阿斯說:「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
3:15 又對路得說:「打開你所披的外衣。」她打開了,波阿斯就撮了六簸箕大麥,幫她扛在肩上,她便進城去了。
3:16 路得回到婆婆那裡,婆婆說:「女兒啊,怎麼樣了?」路得就將那人向她所行的述說了一遍,
3:17 又說:「那人給了我六簸箕大麥,對我說:『你不可空手回去見你的婆婆。』」
3:18 婆婆說:「女兒啊,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
4:1 波阿斯到了城門,坐在那裡,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至近的親屬經過。波阿斯說:「某人哪,你來坐在這裡。」他就來坐下。
4:2 波阿斯又從本城的長老中揀選了十人,對他們說:「請你們坐在這裡。」他們就都坐下。
4:3 波阿斯對那至近的親屬說:「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現在要賣我們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
4:4 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沒有別人了。你可以在這裡的人面前和我本國的長老面前說明,你若肯贖就贖,若不肯贖就告訴我。」那人回答說:「我肯贖。」
4:5 波阿斯說:「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也當娶(原文是買;十節同)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
4:6 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我不能贖了。」
4:7 從前,在以色列中要定奪甚麼事,或贖回,或交易,這人就脫鞋給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為證據。
4:8 那人對波阿斯說:「你自己買吧!」於是將鞋脫下來了。
4:9 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你們今日作見證,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的,我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
4:10 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你們今日可以作見證。」

昨天我們從拿俄米和路得的互動,知道神對我們的愛彰顯在祂對我們美好的意念,以及無限的恩慈中。今天,我們要從波阿斯身上,來理解神無私的愛:

波阿斯反映神對我們無悔付出的救贖(參得三13~四10):波阿斯用錢贖回親屬所失去的地土,這事本身既耗費金錢,又得不到任何利益上的回報──因為買贖回來的地不是屬自己的;按照律法,他也有責任娶寡婦為妻,但將來出世的兒子在律法上不是屬自己的,乃是屬於死人之後的(參得四3~10)。簡單來說,這項行動完全是為著死去的親人肩負養妻立後,破財贖地之舉,對波阿斯毫無利益可言。更何況,在當時各人任意而行、輕視神律法的士師時代,拿俄米又怎敢輕易提出贖地與婚娶的要求?

在整個收割大麥、小麥共七個星期的期間,拿俄米一定觀察到波阿斯會是路得的良配,並且會盡近親的本分,代贖以利米勒一家的土地。所以,她才對路得說:「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參得三18)。為什麼拿俄米對於波阿斯,會有這麼大的把握呢?不是因為他擁有豐富的家財,而是因為她從波阿斯時常提及神的話語(參得二4、12),並且遵行律法,讓窮人分享遺落麥穗的行為(參得二8~9、14~16),看出他是流露真愛、值得信賴的男人。在那個「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世代,波阿斯活出了「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參林前十33)的無私生命。

許多解經學者相信,從新約的角度來看,波阿斯預表基督的救贖。他有權利、能力,也有意願買贖近親產業,並且迎娶路得。基督就像波阿斯一樣,無悔地付出祂的生命,傾倒祂的寶血,救贖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參西一13),使我們成為天父的兒女(參加三26)。

神無私的厚愛顯明祂的偉大,以及我們在祂眼中寶貴的價值。弟兄姊妹,我們就像波阿斯眼中的路得──神甘心樂意愛我們,視我們為珍寶。祂無悔地付上代價,為我們預備豐盛的救恩!現在,讓我們舉起手來讚美祂吧!

回應

主啊,我們要讚美祢的慈愛,歌頌祢的救恩!謝謝祢為我無悔地付出一切,我要重新獻上生命給祢。求祢使我單單為祢而活!

禱讀

歌羅西書一章13~14節
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裡;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

QT經文

路得記三章13節~四章10節

主題:無盡的恩慈 美好的愛

03/08 路得記 第5天

經文:路得記三章1~12節

3:1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啊,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嗎?
3:2 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嗎?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
3:3 你要沐浴抹膏,換上衣服,下到場上,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你等他吃喝完了,
3:4 到他睡的時候,你看準他睡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裡,他必告訴你所當做的事。」
3:5 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3:6 路得就下到場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
3:7 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裡歡暢,就去睡在麥堆旁邊。路得便悄悄地來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裡。
3:8 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
3:9 他就說:「你是誰?」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
3:10 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
3:11 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
3:12 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

我們從拿俄米、路得、波阿斯這三個人身上,看到一份難能可貴的「無私之愛」──願意為他人的益處放下自己。而這樣的愛,真實顯明了神的屬性:

拿俄米反映神對我們美好的意念(參得三1~4):拿俄米盼望路得能找到一個「安身之處」,找到愛她的丈夫,擁有幸福的歸宿。她有路得這位願意照顧她終老的好媳婦,卻因著無私的愛而甘心放手!而且,更特別的是,她主動為路得的益處細心設想,經過仔細的觀察和考慮,才向路得提議,並告知應該如何進行。而神對我們也是如此──「神啊,祢的意念向我何等寶貴!其數何等眾多!」(參詩一三九17)、「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參耶二十九11)。

路得反映神對我們無限的恩慈(參得三5~11):波阿斯並不以為路得的舉動有失婦道,反而稱讚她是「賢德的女子」,並說「願妳蒙耶和華賜福」,意即神悅納她所行的。為什麼神悅納路得所行的?是因為第10節所提到的內容:「妳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這裡的「恩」不是指神的恩典,乃是指路得對拿俄米那份忠貞的恩慈(kindness)。原來,根據律法的內容,若有人因貧窮而需賣地,至近親屬有義務贖回。倘若那人死去,留下妻子卻無兒女,至近親屬應娶寡婦為死者留後,並贖回失地(參申二十五5~6)。因此,波阿斯明白,路得的行為其實遵循了律法的要求,以致神的恩福能臨到以利米勒的家,拿俄米也能獲得律法的保障。這是一份出於無私的愛所作的付出!

弟兄姊妹,神也是用祂無私的愛對待我們:「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參羅八32)祂透過耶穌,向我們展現極致的恩慈:「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參約三16)神對我們懷抱如此美好的意念,並向我們彰顯無限的恩慈!成為祂的兒女,真好!

回應

天父,謝謝祢揀選我作祢尊貴的兒女!活在祢的眷顧和恩典裡,是何等穩妥!

禱讀

詩篇三十一篇19節
敬畏祢、投靠祢的人,祢為他們所積存的,在世人面前所施行的恩惠是何等大呢!

QT經文

路得記三章1~12節

主題:神要開道路

03/07 路得記 第4天

經文:路得記二章1~23節

2:1 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親族中,有一個人名叫波阿斯,是個大財主。
2:2 摩押女子路得對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我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拿俄米說:「女兒啊,你只管去。」
2:3 路得就去了,來到田間,在收割的人身後拾取麥穗。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裡。
2:4 波阿斯正從伯利恆來,對收割的人說:「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他們回答說:「願耶和華賜福與你!」
2:5 波阿斯問監管收割的僕人說:「那是誰家的女子?」
2:6 監管收割的僕人回答說:「是那摩押女子,跟隨拿俄米從摩押地回來的。
2:7 她說:『請你容我跟著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她從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裡坐一會兒,常在這裡。」
2:8 波阿斯對路得說:「女兒啊,聽我說,不要往別人田裡拾取麥穗,也不要離開這裡,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
2:9 我的僕人在那塊田收割,你就跟著他們去。我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裡喝僕人打來的水。」
2:10 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對他說:「我既是外邦人,怎麼蒙你的恩,這樣顧恤我呢?」
2:11 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
2:12 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 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
2:13 路得說:「我主啊,願在你眼前蒙恩。我雖然不及你的一個使女,你還用慈愛的話安慰我的心。」
2:14 到了吃飯的時候,波阿斯對路得說:「你到這裡來吃餅,將餅蘸在醋裡。」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邊坐下;他們把烘了的穗子遞給她。她吃飽了,還有餘剩的。
2:15 她起來又拾取麥穗,波阿斯吩咐僕人說:「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麥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
2:16 並要從捆裡抽出些來,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嚇她。」
2:17 這樣,路得在田間拾取麥穗,直到晚上,將所拾取的打了,約有一伊法大麥。
2:18 她就把所拾取的帶進城去給婆婆看,又把她吃飽了所剩的給了婆婆。
2:19 婆婆問她說:「你今日在哪裡拾取麥穗,在哪裡做工呢?願那顧恤你的得福。」路得就告訴婆婆說:「我今日在一個名叫波阿斯的人那裡做工。」
2:20 拿俄米對兒婦說:「願那人蒙耶和華賜福,因為他不斷地恩待活人死人。」拿俄米又說:「那是我們本族的人,是一個至近的親屬。」
2:21 摩押女子路得說:「他對我說:『你要緊隨我的僕人拾取麥穗,直等他們收完了我的莊稼。』」
2:22 拿俄米對兒婦路得說:「女兒啊,你跟著他的使女出去,不叫人遇見你在別人田間,這才為好。」
2:23 於是路得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拾取麥穗,直到收完了大麥和小麥。路得仍與婆婆同住。

知名的基督徒音樂敬拜家唐蒙恩(Don Moen),創作了一首詩歌,歌詞寫道:「神要開道路,在曠野無路之處。雖未看見,祂已看顧,祂要為我開道路!」

神是「雖未看見,祂已看顧」的神!路得記進入第二章,在第1節就提到:神預備了以利米勒親族中的波阿斯,來為這對信心的婆媳開道路!今天,神也要讓你從這段經文,看見祂如何透過路得美好的生命,來精心鋪設祂的恩典之路:

第一、神透過她的積極態度開道路(參2~7節):路得向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拾取麥穗」
(參2節)。後來,路得見到監管收割的僕人,她也向他說:「容我跟著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參7節)。這兩句話的原文都使用態度很強烈的字眼,表明面對人生困境的路得,內心十分堅定,並且積極進取。路得不顧卑微,屈身作工,活在當下。她的態度之所以積極,是因著一份堅固的信念:那位帶領我們千里迢迢歸回的神,是「活著」的神!因此,神就透過拾穗的過程為她開路,讓她在人面前蒙恩!

第二、神透過她的活潑信心開道路(參2、7、12節):路得經歷到神為她開路,不只是因為她抱持積極的人生態度,更是因為她對神的話存著活潑的信心。路得為何不懼怕危險,也不理會人的輕視,就去拾取麥穗?因為她明白舊約的律法:「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十九9~10)。她明白神的話,就憑著信心行動。因此,神透過波阿斯告訴她:「願耶和華照妳所行的賞賜妳,妳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妳滿得祂的賞賜」(參12節)。

第三、神透過她的忠貞和謙卑開道路(參10~17節):波阿斯看見路得對家庭、對以色列真神的忠貞,因而恩待她。第2、10、13節出現了三次關於「蒙恩」的字眼,說明神何等願意賜福謙卑的人,而且祂的賜福出乎想像!光是路得一個弱女子,從早到晚拾取麥穗,竟能拾取一伊法大麥,即二十二公升之多(參17節)!只要我們懷抱對的態度和生命,神就樂意為我們開路!

回應

主啊,求祢煉淨、塑造我,使我的生命討祢的喜悅,能夠常常經歷祢奇妙的作為!

禱讀

詩篇三十三篇21~22節
我們的心必靠祂歡喜,因為我們向來倚靠祂的聖名。耶和華啊,求祢照著我們所仰望祢的,向我們施行慈愛!

QT經文

路得記二章1~23節

主題:永恆歸宿的抉擇

03/06 路得記 第3天

經文:路得記一章6~22節(下)

1:6 她就與兩個兒婦起身,要從摩押地歸回;因為她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
1:7 於是她和兩個兒婦起行離開所住的地方,要回猶大地去。
1:8 拿俄米對兩個兒婦說:「你們各人回娘家去吧。願耶和華恩待你們,像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
1:9 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於是拿俄米與她們親嘴。她們就放聲而哭,
1:10 說:「不然,我們必與你一同回你本國去。」
1:11 拿俄米說:「我女兒們哪,回去吧!為何要跟我去呢?我還能生子作你們的丈夫嗎?
1:12 我女兒們哪,回去吧!我年紀老邁,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說,我還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
1:13 你們豈能等著他們長大呢?你們豈能等著他們不嫁別人呢?我女兒們哪,不要這樣。我為你們的緣故甚是愁苦,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
1:14 兩個兒婦又放聲而哭,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
1:15 拿俄米說:「看哪,你嫂子已經回她本國和她所拜的神那裡去了,你也跟著你嫂子回去吧!」
1:16 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 神就是我的 神。
1:17 你在哪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
1:18 拿俄米見路得定意要跟隨自己去,就不再勸她了。
1:19 於是二人同行,來到伯利恆。她們到了伯利恆,合城的人就都驚訝。婦女們說:「這是拿俄米嗎?」
1:20 拿俄米對他們說:「不要叫我拿俄米(就是甜的意思),要叫我瑪拉(就是苦的意思),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
1:21 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這樣,你們為何還叫我拿俄米呢?」
1:22 拿俄米和她兒婦摩押女子路得,從摩押地回來到伯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

這段經文提醒我們所蒙的救恩何等寶貴──因著一個外邦女子的信心,外邦人得以納入彌賽亞的家族血統,進而得著神拯救的盼望。路得這「永恆歸宿的抉擇」,為她帶來三方面的信心獎賞:

一、轉換主宰──從假神到真神(參15~16節)。拿俄米原先鼓勵她的兩個兒媳,回到摩押和摩押的神那裡。但是,我們看到路得擁有極大的信心:「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妳。」她不只是決定在地域上跟隨婆婆回到以色列,更是決定在屬靈上跟隨以色列的神──「妳的國就是我的國,妳的神就是我的神。」這樣的宣告,表明她轉換了人生的主宰──從假神到真神──也進而改變了她永恆的歸宿!

二、轉換身分──從外邦人成為神的選民(參16~17節)。路得因著信心,從原先「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參弗二12)的外邦身分,被賦予成為神的選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參彼前二9)!當人以信心回應神,神就樂意賜下恩惠!

三、轉換命運──從困苦到豐盛(參18、19、22節)。「於是二人同行,來到伯利恆。」當她們抵達伯利恆,便經歷神特意的安排:「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伯利恆」這個名字的意思,是「糧倉之家」,反映出遍地都是肥沃的田野和果園。由此可見,路得不僅在屬靈上得到信心的報償,也在地上的生活經歷神改變她的命運,讓她從困苦進入「糧倉之家」。

弟兄姊妹,神做在路得身上的,今天祂也樂意做在以信心和祂建立關係的人身上!耶穌清楚告訴我們:「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參太六33)。你是否深信,神所賜的救恩不只是擔保你的永恆歸宿,也應許你在地上的每一天,要供應你豐盛的恩典?

回應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讓我領受祢的奇妙救恩,使我得著永恆歸宿,成為萬王之王的兒女。求祢保守我,天天以信心經歷祢豐盛的恩典!

禱讀

以弗所書二章13節
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

QT經文

路得記一章15~22節

主題:神恩領路

03/05 路得記 第2天

經文:路得記一章6~22節(上)

1:6 她就與兩個兒婦起身,要從摩押地歸回;因為她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
1:7 於是她和兩個兒婦起行離開所住的地方,要回猶大地去。
1:8 拿俄米對兩個兒婦說:「你們各人回娘家去吧。願耶和華恩待你們,像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
1:9 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於是拿俄米與她們親嘴。她們就放聲而哭,
1:10 說:「不然,我們必與你一同回你本國去。」
1:11 拿俄米說:「我女兒們哪,回去吧!為何要跟我去呢?我還能生子作你們的丈夫嗎?
1:12 我女兒們哪,回去吧!我年紀老邁,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說,我還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
1:13 你們豈能等著他們長大呢?你們豈能等著他們不嫁別人呢?我女兒們哪,不要這樣。我為你們的緣故甚是愁苦,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
1:14 兩個兒婦又放聲而哭,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
1:15 拿俄米說:「看哪,你嫂子已經回她本國和她所拜的神那裡去了,你也跟著你嫂子回去吧!」
1:16 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 神就是我的 神。
1:17 你在哪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
1:18 拿俄米見路得定意要跟隨自己去,就不再勸她了。
1:19 於是二人同行,來到伯利恆。她們到了伯利恆,合城的人就都驚訝。婦女們說:「這是拿俄米嗎?」
1:20 拿俄米對他們說:「不要叫我拿俄米(就是甜的意思),要叫我瑪拉(就是苦的意思),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
1:21 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這樣,你們為何還叫我拿俄米呢?」
1:22 拿俄米和她兒婦摩押女子路得,從摩押地回來到伯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

雖然我們有時候會落到「沒有神的日子」中遭受痛苦,但神會使我們甦醒過來,回轉歸向祂。今天,我們將看到「神恩領路」:神如何伸手帶領一個平凡、困苦的家庭,回到祂所賜的應許之地。

第一、神使人甦醒回轉(6節):拿俄米之所以歸回本國,乃是因為她「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神使拿俄米徹底意識到,只有「歸回」眷顧以色列的神,才是唯一的希望!「歸回」這個字在希伯來文的意思,不單是地域上的歸回,也指心靈上的「悔改」或「回轉」。神時常藉著苦難,甦醒人昏睡的心靈。神讓拿俄米最終領悟到,她之所以遭遇困苦,是因為離開了神的同在和眷顧。而我們也從她對兩個媳婦的祝福曉得,她重新意識到自己需要神的恩典和平安(參8~9節)。

第二、神賜下美好的陪伴(參14~18節):神不單甦醒拿俄米,更將一個美好的「同伴」(這是「路得」希伯來文的意思)放在她的身邊,伴她歸回!第14節提到:路得「捨不得」拿俄米;第18節提到:路得「定意要『跟隨』」拿俄米。這些描述都一致強調,神透過路得對拿俄米彰顯極大的憐愛和委身。

弟兄姊妹,無論你正處在什麼樣的光景,即使前面黑暗無望,神的愛仍然永遠陪伴你,不離不棄!

第三、神賜下及時的供應(參19~22節):當她們二人回到伯利恆,我們看到神的手藉環境預備美善的幫助和供應。一方面,我們知道拿俄米哭得淒涼,埋怨神不愛她:「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參20~21節)。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拿俄米和她兒婦摩押女子路得,從摩押地回來到伯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參22節)「正是」這兩個字,說明了神特意安排此收割的時候,好供應歸回的拿俄米和路得。

神默然的愛何等奇妙!祂不單引導歸途,更及時供應一切所需。

回應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的恩典夠用!願我常常經歷祢的光照、同在和供應。不論遇到什麼處境,幫助我總是回轉仰望祢,緊緊抓住祢的恩手!

禱讀

耶利米書三十一章18節
我聽見以法蓮為自己悲歎說:「祢責罰我,我便受責罰,像不慣負軛的牛犢一樣。求祢使我回轉,我便回轉,因為祢是耶和華──我的神。」

QT經文

路得記一章6~14節

主題:沒有「祢」的日子

03/04 路得記 第1天

經文:路得記一章1~5節

1:1 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在猶大的伯利恆,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
1:2 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一個名叫基連,都是猶大伯利恆的以法他人。他們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裡。
1:3 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婦人和她兩個兒子。
1:4 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
1:5 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

路得記從第一章短短的前五節,就傳遞出一個強烈的訊息:沒有經歷「神」的同在、賜福、引導的日子,是非常虛空痛苦的!首先,「沒有神的日子」是貧窮、饑餓的。第1節告訴我們,路得記的背景是「當士師秉政的時候」,那是「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參士二十一25)的一個敗壞時代。當時,這樣靈性墮落的光景,也透過物質上的「饑荒」狀態反映出來(另外,我們也可以思考:台灣經濟的衰退,是不是也在反映靈性墮落的迫切危機?)。

另外,「沒有神的日子」是喪失祝福的。我們從路得記曉得,神的選民以利米勒一家搬離神同在的應許之地,結果遭遇一連串的噩事:以利米勒「死了」(參3節),兒子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參5節),剩下妻子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參5節)。當我們離開神,就會步入(靈性)死亡的危險;活在「沒有神的日子」裡,肯定也沒有祝福。人認為離開神,就可以掌握生活和命運,絕對是從撒但而來最大的謊言!

以利米勒這名字的希伯來文意思,是「神是我的王」。他的父母如此為他命名,很可能正是希望他能敬畏神,順服神的心意生活。然而,可惜的是,以利米勒卻沒有活出他名字的意義,反而離開神所賜福的應許地,進入摩押地。以利米勒的問題乃在於他的選擇。他選擇偏離神的真理和旨意的軌道:他沒有將他的內心和家庭交給神來管理。

弟兄姊妹,當你面對每天的生活,你的選擇是什麼呢?

儘管如此,以利米勒並非一開始就丟棄神的旨意──因為沒有「讓神作王」並非瞬間,而是逐步的遠離,以致他逐漸以自己取代了神作王的地位!他和全家就這樣在「沒有神的日子」中過了空虛愁苦的十年,活在神的旨意和祝福之外!

如今,《每日親近神》進入路得記的分享篇幅。願神透過祂的話語慈愛地告訴你:天天親近神,你就是有福的!不要讓你生活中的任何一天,是「沒有神的日子」!

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吸引我、引導我,天天活在祢的同在裡!幫助我在生活的大小事上尊祢為王,活在祢的管理和祝福中。

禱讀

詩篇九十一篇14~15節
神說:「因為他專心愛我,我就要搭救他;因為他知道我的名,我要把他安置在高處。他若求告我,我就應允他;他在急難中,我要與他同在;我要搭救他,使他尊貴。」

QT經文

路得記一章1~5節

主題:法外開恩

03/03 士師記 第42天

經文:士師記二十一章1~25節

21:1 以色列人在米斯巴曾起誓說:「我們都不將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
21:2 以色列人來到伯特利,坐在 神面前直到晚上,放聲痛哭,
21:3 說:「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啊,為何以色列中有這樣缺了一支派的事呢?」
21:4 次日清早,百姓起來,在那裡築了一座壇,獻燔祭和平安祭。
21:5 以色列人彼此問說:「以色列各支派中,誰沒有同會眾上到耶和華面前來呢?」先是以色列人起過大誓說,凡不上米斯巴到耶和華面前來的,必將他治死。
21:6 以色列人為他們的弟兄便雅憫後悔,說:「如今以色列中絕了一個支派了。
21:7 我們既在耶和華面前起誓說,必不將我們的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現在我們當怎樣辦理、使他們剩下的人有妻呢?」
21:8 又彼此問說:「以色列支派中誰沒有上米斯巴到耶和華面前來呢?」他們就查出基列‧雅比沒有一人進營到會眾那裡;
21:9 因為百姓被數的時候,沒有一個基列‧雅比人在那裡。
21:10 會眾就打發一萬二千大勇士,吩咐他們說:「你們去用刀將基列‧雅比人連婦女帶孩子都擊殺了。
21:11 所當行的就是這樣:要將一切男子和已嫁的女子盡行殺戮。」
21:12 他們在基列‧雅比人中,遇見了四百個未嫁的處女,就帶到迦南地的示羅營裡。
21:13 全會眾打發人到臨門磐的便雅憫人那裡,向他們說和睦的話。
21:14 當時便雅憫人回來了,以色列人就把所存活基列‧雅比的女子給他們為妻,還是不夠。
21:15 百姓為便雅憫人後悔,因為耶和華使以色列人缺了一個支派(原文是使以色列中有了破口)。
21:16 會中的長老說:「便雅憫中的女子既然除滅了,我們當怎樣辦理、使那餘剩的人有妻呢?」
21:17 又說:「便雅憫逃脫的人當有地業,免得以色列中塗抹了一個支派。
21:18 只是我們不能將自己的女兒給他們為妻;因為以色列人曾起誓說,有將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的,必受咒詛。」
21:19 他們又說:「在利波拿以南,伯特利以北,在示劍大路以東的示羅,年年有耶和華的節期」;
21:20 就吩咐便雅憫人說:「你們去,在葡萄園中埋伏。
21:21 若看見示羅的女子出來跳舞,就從葡萄園出來,在示羅的女子中各搶一個為妻,回便雅憫地去。
21:22 他們的父親或是弟兄若來與我們爭競,我們就說:『求你們看我們的情面,施恩給這些人,因我們在爭戰的時候沒有給他們留下女子為妻。這也不是你們將女子給他們的;若是你們給的,就算有罪。』」
21:23 於是便雅憫人照樣而行,按著他們的數目從跳舞的女子中搶去為妻,就回自己的地業去,又重修城邑居住。
21:24 當時以色列人離開那裡,各歸本支派、本宗族、本地業去了。
21:25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以色列人經過激烈的戰爭之後,看見便雅憫支派幾乎滅絕,才發現事態嚴重。不過,神雖然任憑以色列人自食其果,卻仍然法外開恩,沒有使便雅憫人全然滅絕。這段記載使我們得到了以下的省思:

一、悔改認罪:本段經文兩次提到:百姓「為便雅憫人後悔」(參6、15節),因為耶和華使以色列人缺了一個支派。原先以色列人完全沒有料想,會得到這樣的結果。他們為此感到後悔,在神面前痛哭、築壇、獻祭。

詩篇如此寫道:「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祢必不輕看。」(參詩五十一17)基督徒並非不會犯錯!當我們硬著頸項、憑己意行,神會讓我們自食惡果。然而,神是有恩典、有憐憫的。我們只要願意承認錯誤,在神面前認罪悔改,必蒙祂悅納。

二、補救錯誤:戰爭的結果是殘酷的,沒有任何一方贏得真正的勝利。雖然以色列人造成令人扼腕的結果,神卻沒有讓便雅憫支派滅絕;因著祂的慈愛,他們最終得以恢復元氣,甚至全以色列第一任的君王掃羅、拯救他們免於滅亡的王后以斯帖以及使徒保羅,都是從便雅憫支派出來的人。

而到了今天,神也是這樣對待我們!如同以賽亞書寫道:「若不是萬軍之耶和華給我們稍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參賽一9)我們本是該滅亡的罪人,但是,耶穌「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參羅五8)!

三、珍惜所有:以色列人面對便雅憫支派幾乎滅絕的景況,就在神面前痛哭,渴望想盡方法彌補──倘若我們平時不懂得珍惜所有,等到失去時才發現其可貴,往往已經付上極大的代價。

我們要從以色列人的錯誤中學教訓:珍惜現在所擁有的人事物。而當面對軟弱或犯錯的肢體,要學習原諒,如保羅所說:「這樣的人受了眾人的責罰也就夠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參林後二6~7)、「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參加六1)。但願我們不要犯下以色列人所犯的錯誤,而是能用愛心彼此包容,在律法之外仍有恩典。

回應

主啊!謝謝祢對我法外開恩。求祢幫助我作一個懂得感恩、珍惜和施恩的人!

禱讀

詩篇一○三篇8~9節
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祂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

QT經文

士師記二十一章1~25節

主題:神允許

03/02 士師記 第41天

經文:士師記二十章18~48節

20:18 以色列人就起來,到伯特利去求問 神說:「我們中間誰當首先上去與便雅憫人爭戰呢?」耶和華說:「猶大當先上去。」
20:19 以色列人早晨起來,對著基比亞安營。
20:20 以色列人出來,要與便雅憫人打仗,就在基比亞前擺陣。
20:21 便雅憫人就從基比亞出來,當日殺死以色列人二萬二千。
20:22 以色列人彼此奮勇,仍在頭一日擺陣的地方又擺陣。
20:23 未擺陣之先,以色列人上去,在耶和華面前哭號,直到晚上,求問耶和華說:「我們再去與我們弟兄便雅憫人打仗可以不可以?」耶和華說:「可以上去攻擊他們。」
20:24 第二日,以色列人就上前攻擊便雅憫人。
20:25 便雅憫人也在這日從基比亞出來,與以色列人接戰,又殺死他們一萬八千,都是拿刀的。
20:26 以色列眾人就上到伯特利,坐在耶和華面前哭號,當日禁食直到晚上;又在耶和華面前獻燔祭和平安祭。
20:27 那時, 神的約櫃在那裡;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侍立在約櫃前。以色列人問耶和華說:「我們當再出去與我們弟兄便雅憫人打仗呢?還是罷兵呢?」耶和華說:「你們當上去,因為明日我必將他們交在你們手中。」
20:28 【併於上節】
20:29 以色列人在基比亞的四圍設下伏兵。
20:30 第三日,以色列人又上去攻擊便雅憫人,在基比亞前擺陣,與前兩次一樣。
20:31 便雅憫人也出來迎敵,就被引誘離城;在田間兩條路上,一通伯特利,一通基比亞,像前兩次,動手殺死以色列人約有三十個。
20:32 便雅憫人說:「他們仍舊敗在我們面前。」但以色列人說:「我們不如逃跑,引誘他們離開城到路上來。」
20:33 以色列眾人都起來,在巴力‧他瑪擺陣,以色列的伏兵從馬利‧迦巴埋伏的地方衝上前去。
20:34 有以色列人中的一萬精兵,來到基比亞前接戰,勢派甚是凶猛;便雅憫人卻不知道災禍臨近了。
20:35 耶和華使以色列人殺敗便雅憫人。那日,以色列人殺死便雅憫人二萬五千一百,都是拿刀的。
20:36 於是便雅憫人知道自己敗了。先是以色列人;因為靠著在基比亞前所設的伏兵,就在便雅憫人面前詐敗。
20:37 伏兵急忙闖進基比亞,用刀殺死全城的人。
20:38 以色列人預先同伏兵約定在城內放火,以煙氣上騰為號。
20:39 以色列人臨退陣的時候,便雅憫人動手殺死以色列人,約有三十個,就說:「他們仍像前次被我們殺敗了。」
20:40 當煙氣如柱從城中上騰的時候,便雅憫人回頭觀看,見全城的煙氣沖天。
20:41 以色列人又轉身回來,便雅憫人就甚驚惶,因為看見災禍臨到自己了。
20:42 他們在以色列人面前轉身往曠野逃跑;以色列人在後面追殺。那從各城裡出來的,也都夾攻殺滅他們。
20:43 以色列人圍繞便雅憫人,追趕他們,在他們歇腳之處、對著日出之地的基比亞踐踏他們。
20:44 便雅憫人死了的有一萬八千,都是勇士。
20:45 其餘的人轉身向曠野逃跑,往臨門磐去。以色列人在道路上殺了他們五千人,如拾取遺穗一樣,追到基頓又殺了他們二千人。
20:46 那日便雅憫死了的共有二萬五千人,都是拿刀的勇士。
20:47 只剩下六百人,轉身向曠野逃跑,到了臨門磐,就在那裡住了四個月。
20:48 以色列人又轉到便雅憫地,將各城的人和牲畜,並一切所遇見的,都用刀殺盡,又放火燒了一切城邑。

以色列各支派義正嚴詞、萬眾一心,且在人數上佔優勢,對付包庇罪惡的便雅憫人本該輕而易舉。但是,結果他們竟然連連敗北。神為什麼允許這樣的事發生?

一、恢復獻祭:以色列聯軍大張旗鼓,要懲罰不願配合的便雅憫人。但是,神卻沒有讓以色列聯軍勢如破竹,反而使他們連續兩次都輸給人數較少的敵方。即使如此,我們能從他們在爭戰前三次求問神的態度,看見神藉著戰爭失利,使他們敬拜的態度有所轉變──第一次,他們求問神;第二次,他們哭號直到晚上再求問;第三次,他們不但哭號,還整日禁食祈禱,並且獻上燔祭和平安祭。

燔祭表示願意悔改和完全獻上,平安祭表示願意與神和好。以色列人受到迦南人的影響而遠離神,停止獻祭;神就藉著這次戰爭的挫敗,使以色列人恢復獻祭,更恢復他們與祂的關係。

神未曾應許我們天色常藍,因此成功也不必然表示蒙祂祝福。當神允許我們在生命中嚐到挫敗的滋味,我們要回過頭來檢視自己與神的關係──唯有與神保持健康且真實的關係,才是真正蒙福之道。

二、尊主為大:以色列人求問神的方式,在這些爭戰的經驗中有了很多改變。第一次,他們在決定要出兵後,才求問神要先讓哪個支派出兵,這表明他們事前先有了自己的主張;經歷失敗之後,第二次他們在未擺陣之前,先退一步求問神,是否能與兄弟便雅憫人打仗,不過他們還是沒有把主權交給神;經歷了連續兩次失敗,到了第三次,他們先禁食、獻祭,更求問神,是要他們再去爭戰或者罷兵;最終,他們學習完全將主權交在神手中。

神透過戰敗,教導以色列人要尊重祂;神也透過挫折、失敗,使我們學習謙卑,調轉眼目在祂身上。馬太福音寫道:「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參太六33)當我們懂得尊主為大,即使情況並不如意,我們都能順服,相信神掌權;如此一來,我們也才能活出神美好的旨意。

回應

主啊!求祢鑒察我的心思,試煉我的意念,除去我裡面的惡行,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

禱讀

詩篇一三九篇23~24節
神啊,求祢鑑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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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二十章18~48節

主題:自以為義

03/01 士師記 第40天

經文:士師記二十章1~17節

20:1 於是以色列從但到別是巴,以及住基列地的眾人都出來,如同一人,聚集在米斯巴耶和華面前。
20:2 以色列民的首領,就是各支派的軍長,都站在 神百姓的會中;拿刀的步兵共有四十萬。
20:3 以色列人上到米斯巴,便雅憫人都聽見了。以色列人說:「請你將這件惡事的情由對我們說明。」
20:4 那利未人,就是被害之婦人的丈夫,回答說:「我和我的妾到了便雅憫的基比亞住宿。
20:5 基比亞人夜間起來,圍了我住的房子,想要殺我,又將我的妾強姦致死。
20:6 我就把我妾的屍身切成塊子,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得為業的全地,因為基比亞人在以色列中行了兇淫醜惡的事。
20:7 你們以色列人都當籌劃商議。」
20:8 眾民都起來如同一人,說:「我們連一人都不回自己帳棚、自己房屋去。
20:9 我們向基比亞人必這樣行,照所掣的籤去攻擊他們。
20:10 我們要在以色列各支派中,一百人挑取十人,一千人挑取百人,一萬人挑取千人,為民運糧,等大眾到了便雅憫的基比亞,就照基比亞人在以色列中所行的醜事征伐他們。」
20:11 於是以色列眾人彼此連合如同一人,聚集攻擊那城。
20:12 以色列眾支派打發人去,問便雅憫支派的各家說:「你們中間怎麼做了這樣的惡事呢?
20:13 現在你們要將基比亞的那些匪徒交出來,我們好治死他們,從以色列中除掉這惡。」便雅憫人卻不肯聽從他們弟兄以色列人的話。
20:14 便雅憫人從他們的各城裡出來,聚集到了基比亞,要與以色列人打仗。
20:15 那時便雅憫人從各城裡點出拿刀的,共有二萬六千;另外還有基比亞人點出七百精兵。
20:16 在眾軍之中有揀選的七百精兵,都是左手便利的,能用機弦甩石打人,毫髮不差。
20:17 便雅憫人之外,點出以色列人拿刀的,共有四十萬,都是戰士。

以色列人聽到利未人的分訴,都義憤填膺,想要討伐基比亞人,卻因此招來更大的災難。讓我們探討發生災難的原因:
一、自以為義的利未人:利未人是受害者,卻用錯方法為自己伸冤,他將其妾的屍身切成塊,分送至以色列全地;想透過激烈的手段,利用群眾力量來為自己出氣。

受害者心理往往是自覺受迫害,因此除了要對方認錯,還要取得旁人的支持來證明自己有理。同時,受害者在氣憤的情緒下,有可能誇大事實,隱瞞自己的錯誤,放大別人的問題。

神兒女若受委屈應仰望主,來到主的面前尋求幫助,因天父非常在乎我們的感受!祂要安慰、醫治我們;但是,我們若緊抓著受害者的心態不放,就會陷在不饒恕的綑綁當中。神總是教導我們選擇饒恕,為要使自己從不饒恕中得釋放。讓我們放心把伸冤的主權交給神,因為祂應許為我們伸冤!

二、自以為義的以色列人:當以色列眾人看到婦人的屍塊,又聽到利未人的陳述與鼓動,就都失去理智;他們沒有為這事尋求神,就在衝動中起誓征討基比亞人。

在群眾聚集時,經常看見有心人士刻意煽動,使群眾失去理智而衝動行事。唯有放下自以為義的堅持,把判斷的主權交給神,才能避免偏差的認知所帶來的傷害。

三、自以為義的便雅憫人:以色列人前去與便雅憫人交涉時,在怒氣中指責他們;這讓便雅憫人惱羞成怒,反而包庇基比亞人,並且決定對抗到底。

在群體之間發生衝突時,經常有人選邊站,義氣相挺,完全不站在雙方的立場去思考、明辨,也不從中斡旋達成和睦;因此,不但無法作出公理的判斷,還會火上加油,使事情一發不可收拾。事實上,唯有公義的神才能作出公義的判斷;將他們帶到神的面前,才是對他們最好的幫助。

面對屬靈爭戰,惡者的詭計是讓我們誤以為仇敵就是身邊的人。然而,保羅寫道:「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參弗六12)。求主開我們的心眼,到祂面前謙卑尋求分辨的智慧與恩典。

回應

主啊!當我看到別人犯錯,求祢光照我,叫我不自以為義,能謙卑地以禱告為人祝福!

禱讀

哥林多後書十章3~4節
因為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憑著血氣爭戰。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

QT經文

士師記二十章1~1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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