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經歷那位施恩的神
03/10 路得記 第10天
經文:路得記四章11~22節
路得記最後能擁有美好的結局,是因為整個事件背後隱藏著一位充滿慈憐、厚恩待人的神。祂在人類的歷史中掌權,而且不斷向人啟示祂樂意施恩的屬性:
第一、神在平凡的家庭中掌權施恩(參11~16節)。最初伯利恆的那群婦人驚嘆:「這是拿俄米嗎?」(參得一19)這時他們卻對拿俄米歡呼:「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妳,使妳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參得四14)。這是一幅何等美好的圖畫!拿俄米過往以為,是神降禍使她受苦;但是,如今她才明白:神不撇棄人,並且樂意向人施恩!以利米勒一家在以色列的歷史中平凡無奇,但是,即便是在最平凡、困苦的家庭,神都主動掌權,又在暗中引導賜福。
第二、神在微小的以色列民中掌權施恩(參13~22節)。本書由以利米勒一家遭逢大難開始,卻以拿俄米喜獲孫兒──大衛的祖先俄備得而圓滿完結。結尾兩次提到「大衛」,為要強調他之後登基作王、建立以色列國,乃是基於神對他先祖亞伯拉罕的應許(參創十二1~3)。聖經提到,以色列「在萬民中是最少的」,神卻選擇「專愛你們,揀選你們」(參申七7)──在人看為最微小、不起眼的人事物中,都有神施恩賜福的保證。
第三、神在萬族萬邦中掌權施恩(參17~22節)。路得記以家譜作為結束,格外擁有神學上的意涵。法勒斯承接創世記由夏娃的後裔到雅各的後代;大衛則延伸至馬太福音的家譜,神應許他的後裔永遠坐在王位上(參撒下七12~13)。最後由那位「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參提前二6)的「外邦人的光」(參路二32)—耶穌基督接續永遠的國!原來,神一直在平凡、渺小的人類歷史中,執行祂慈愛的救贖計畫!
路得記的結尾告訴我們:每一個平凡的生命都有神的掌權和作為,神樂意時常向我們彰顯祂的恩惠!今天,讓我們重新在神面前獻上自己,成為祂施恩賜福的管道吧!
回應
主啊,謝謝祢在我的生命中掌權、賜福!求祢使用我,成為祢施恩賜福的管道!
禱讀
詩篇一○六篇4節
耶和華啊,祢用恩惠待祢的百姓;求祢也用這恩惠記念我,開祢的救恩眷顧我。
QT經文
路得記四章11~22節
主題:無悔付出的愛
03/09 路得記 第6天
經文:路得記三章13節~四章10節
昨天我們從拿俄米和路得的互動,知道神對我們的愛彰顯在祂對我們美好的意念,以及無限的恩慈中。今天,我們要從波阿斯身上,來理解神無私的愛:
波阿斯反映神對我們無悔付出的救贖(參得三13~四10):波阿斯用錢贖回親屬所失去的地土,這事本身既耗費金錢,又得不到任何利益上的回報──因為買贖回來的地不是屬自己的;按照律法,他也有責任娶寡婦為妻,但將來出世的兒子在律法上不是屬自己的,乃是屬於死人之後的(參得四3~10)。簡單來說,這項行動完全是為著死去的親人肩負養妻立後,破財贖地之舉,對波阿斯毫無利益可言。更何況,在當時各人任意而行、輕視神律法的士師時代,拿俄米又怎敢輕易提出贖地與婚娶的要求?
在整個收割大麥、小麥共七個星期的期間,拿俄米一定觀察到波阿斯會是路得的良配,並且會盡近親的本分,代贖以利米勒一家的土地。所以,她才對路得說:「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參得三18)。為什麼拿俄米對於波阿斯,會有這麼大的把握呢?不是因為他擁有豐富的家財,而是因為她從波阿斯時常提及神的話語(參得二4、12),並且遵行律法,讓窮人分享遺落麥穗的行為(參得二8~9、14~16),看出他是流露真愛、值得信賴的男人。在那個「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世代,波阿斯活出了「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參林前十33)的無私生命。
許多解經學者相信,從新約的角度來看,波阿斯預表基督的救贖。他有權利、能力,也有意願買贖近親產業,並且迎娶路得。基督就像波阿斯一樣,無悔地付出祂的生命,傾倒祂的寶血,救贖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參西一13),使我們成為天父的兒女(參加三26)。
神無私的厚愛顯明祂的偉大,以及我們在祂眼中寶貴的價值。弟兄姊妹,我們就像波阿斯眼中的路得──神甘心樂意愛我們,視我們為珍寶。祂無悔地付上代價,為我們預備豐盛的救恩!現在,讓我們舉起手來讚美祂吧!
回應
主啊,我們要讚美祢的慈愛,歌頌祢的救恩!謝謝祢為我無悔地付出一切,我要重新獻上生命給祢。求祢使我單單為祢而活!
禱讀
歌羅西書一章13~14節
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裡;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
QT經文
路得記三章13節~四章10節
主題:無盡的恩慈 美好的愛
03/08 路得記 第5天
經文:路得記三章1~12節
我們從拿俄米、路得、波阿斯這三個人身上,看到一份難能可貴的「無私之愛」──願意為他人的益處放下自己。而這樣的愛,真實顯明了神的屬性:
拿俄米反映神對我們美好的意念(參得三1~4):拿俄米盼望路得能找到一個「安身之處」,找到愛她的丈夫,擁有幸福的歸宿。她有路得這位願意照顧她終老的好媳婦,卻因著無私的愛而甘心放手!而且,更特別的是,她主動為路得的益處細心設想,經過仔細的觀察和考慮,才向路得提議,並告知應該如何進行。而神對我們也是如此──「神啊,祢的意念向我何等寶貴!其數何等眾多!」(參詩一三九17)、「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參耶二十九11)。
路得反映神對我們無限的恩慈(參得三5~11):波阿斯並不以為路得的舉動有失婦道,反而稱讚她是「賢德的女子」,並說「願妳蒙耶和華賜福」,意即神悅納她所行的。為什麼神悅納路得所行的?是因為第10節所提到的內容:「妳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這裡的「恩」不是指神的恩典,乃是指路得對拿俄米那份忠貞的恩慈(kindness)。原來,根據律法的內容,若有人因貧窮而需賣地,至近親屬有義務贖回。倘若那人死去,留下妻子卻無兒女,至近親屬應娶寡婦為死者留後,並贖回失地(參申二十五5~6)。因此,波阿斯明白,路得的行為其實遵循了律法的要求,以致神的恩福能臨到以利米勒的家,拿俄米也能獲得律法的保障。這是一份出於無私的愛所作的付出!
弟兄姊妹,神也是用祂無私的愛對待我們:「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參羅八32)祂透過耶穌,向我們展現極致的恩慈:「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參約三16)神對我們懷抱如此美好的意念,並向我們彰顯無限的恩慈!成為祂的兒女,真好!
回應
天父,謝謝祢揀選我作祢尊貴的兒女!活在祢的眷顧和恩典裡,是何等穩妥!
禱讀
詩篇三十一篇19節
敬畏祢、投靠祢的人,祢為他們所積存的,在世人面前所施行的恩惠是何等大呢!
QT經文
路得記三章1~12節
主題:神要開道路
03/07 路得記 第4天
經文:路得記二章1~23節
知名的基督徒音樂敬拜家唐蒙恩(Don Moen),創作了一首詩歌,歌詞寫道:「神要開道路,在曠野無路之處。雖未看見,祂已看顧,祂要為我開道路!」
神是「雖未看見,祂已看顧」的神!路得記進入第二章,在第1節就提到:神預備了以利米勒親族中的波阿斯,來為這對信心的婆媳開道路!今天,神也要讓你從這段經文,看見祂如何透過路得美好的生命,來精心鋪設祂的恩典之路:
第一、神透過她的積極態度開道路(參2~7節):路得向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拾取麥穗」
(參2節)。後來,路得見到監管收割的僕人,她也向他說:「容我跟著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參7節)。這兩句話的原文都使用態度很強烈的字眼,表明面對人生困境的路得,內心十分堅定,並且積極進取。路得不顧卑微,屈身作工,活在當下。她的態度之所以積極,是因著一份堅固的信念:那位帶領我們千里迢迢歸回的神,是「活著」的神!因此,神就透過拾穗的過程為她開路,讓她在人面前蒙恩!
第二、神透過她的活潑信心開道路(參2、7、12節):路得經歷到神為她開路,不只是因為她抱持積極的人生態度,更是因為她對神的話存著活潑的信心。路得為何不懼怕危險,也不理會人的輕視,就去拾取麥穗?因為她明白舊約的律法:「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十九9~10)。她明白神的話,就憑著信心行動。因此,神透過波阿斯告訴她:「願耶和華照妳所行的賞賜妳,妳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妳滿得祂的賞賜」(參12節)。
第三、神透過她的忠貞和謙卑開道路(參10~17節):波阿斯看見路得對家庭、對以色列真神的忠貞,因而恩待她。第2、10、13節出現了三次關於「蒙恩」的字眼,說明神何等願意賜福謙卑的人,而且祂的賜福出乎想像!光是路得一個弱女子,從早到晚拾取麥穗,竟能拾取一伊法大麥,即二十二公升之多(參17節)!只要我們懷抱對的態度和生命,神就樂意為我們開路!
回應
主啊,求祢煉淨、塑造我,使我的生命討祢的喜悅,能夠常常經歷祢奇妙的作為!
禱讀
詩篇三十三篇21~22節
我們的心必靠祂歡喜,因為我們向來倚靠祂的聖名。耶和華啊,求祢照著我們所仰望祢的,向我們施行慈愛!
QT經文
路得記二章1~23節
主題:永恆歸宿的抉擇
03/06 路得記 第3天
經文:路得記一章6~22節(下)
這段經文提醒我們所蒙的救恩何等寶貴──因著一個外邦女子的信心,外邦人得以納入彌賽亞的家族血統,進而得著神拯救的盼望。路得這「永恆歸宿的抉擇」,為她帶來三方面的信心獎賞:
一、轉換主宰──從假神到真神(參15~16節)。拿俄米原先鼓勵她的兩個兒媳,回到摩押和摩押的神那裡。但是,我們看到路得擁有極大的信心:「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妳。」她不只是決定在地域上跟隨婆婆回到以色列,更是決定在屬靈上跟隨以色列的神──「妳的國就是我的國,妳的神就是我的神。」這樣的宣告,表明她轉換了人生的主宰──從假神到真神──也進而改變了她永恆的歸宿!
二、轉換身分──從外邦人成為神的選民(參16~17節)。路得因著信心,從原先「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參弗二12)的外邦身分,被賦予成為神的選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參彼前二9)!當人以信心回應神,神就樂意賜下恩惠!
三、轉換命運──從困苦到豐盛(參18、19、22節)。「於是二人同行,來到伯利恆。」當她們抵達伯利恆,便經歷神特意的安排:「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伯利恆」這個名字的意思,是「糧倉之家」,反映出遍地都是肥沃的田野和果園。由此可見,路得不僅在屬靈上得到信心的報償,也在地上的生活經歷神改變她的命運,讓她從困苦進入「糧倉之家」。
弟兄姊妹,神做在路得身上的,今天祂也樂意做在以信心和祂建立關係的人身上!耶穌清楚告訴我們:「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參太六33)。你是否深信,神所賜的救恩不只是擔保你的永恆歸宿,也應許你在地上的每一天,要供應你豐盛的恩典?
回應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讓我領受祢的奇妙救恩,使我得著永恆歸宿,成為萬王之王的兒女。求祢保守我,天天以信心經歷祢豐盛的恩典!
禱讀
以弗所書二章13節
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
QT經文
路得記一章15~22節
主題:神恩領路
03/05 路得記 第2天
經文:路得記一章6~22節(上)
雖然我們有時候會落到「沒有神的日子」中遭受痛苦,但神會使我們甦醒過來,回轉歸向祂。今天,我們將看到「神恩領路」:神如何伸手帶領一個平凡、困苦的家庭,回到祂所賜的應許之地。
第一、神使人甦醒回轉(6節):拿俄米之所以歸回本國,乃是因為她「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神使拿俄米徹底意識到,只有「歸回」眷顧以色列的神,才是唯一的希望!「歸回」這個字在希伯來文的意思,不單是地域上的歸回,也指心靈上的「悔改」或「回轉」。神時常藉著苦難,甦醒人昏睡的心靈。神讓拿俄米最終領悟到,她之所以遭遇困苦,是因為離開了神的同在和眷顧。而我們也從她對兩個媳婦的祝福曉得,她重新意識到自己需要神的恩典和平安(參8~9節)。
第二、神賜下美好的陪伴(參14~18節):神不單甦醒拿俄米,更將一個美好的「同伴」(這是「路得」希伯來文的意思)放在她的身邊,伴她歸回!第14節提到:路得「捨不得」拿俄米;第18節提到:路得「定意要『跟隨』」拿俄米。這些描述都一致強調,神透過路得對拿俄米彰顯極大的憐愛和委身。
弟兄姊妹,無論你正處在什麼樣的光景,即使前面黑暗無望,神的愛仍然永遠陪伴你,不離不棄!
第三、神賜下及時的供應(參19~22節):當她們二人回到伯利恆,我們看到神的手藉環境預備美善的幫助和供應。一方面,我們知道拿俄米哭得淒涼,埋怨神不愛她:「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參20~21節)。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拿俄米和她兒婦摩押女子路得,從摩押地回來到伯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參22節)「正是」這兩個字,說明了神特意安排此收割的時候,好供應歸回的拿俄米和路得。
神默然的愛何等奇妙!祂不單引導歸途,更及時供應一切所需。
回應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的恩典夠用!願我常常經歷祢的光照、同在和供應。不論遇到什麼處境,幫助我總是回轉仰望祢,緊緊抓住祢的恩手!
禱讀
耶利米書三十一章18節
我聽見以法蓮為自己悲歎說:「祢責罰我,我便受責罰,像不慣負軛的牛犢一樣。求祢使我回轉,我便回轉,因為祢是耶和華──我的神。」
QT經文
路得記一章6~14節
主題:沒有「祢」的日子
03/04 路得記 第1天
經文:路得記一章1~5節
路得記從第一章短短的前五節,就傳遞出一個強烈的訊息:沒有經歷「神」的同在、賜福、引導的日子,是非常虛空痛苦的!首先,「沒有神的日子」是貧窮、饑餓的。第1節告訴我們,路得記的背景是「當士師秉政的時候」,那是「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參士二十一25)的一個敗壞時代。當時,這樣靈性墮落的光景,也透過物質上的「饑荒」狀態反映出來(另外,我們也可以思考:台灣經濟的衰退,是不是也在反映靈性墮落的迫切危機?)。
另外,「沒有神的日子」是喪失祝福的。我們從路得記曉得,神的選民以利米勒一家搬離神同在的應許之地,結果遭遇一連串的噩事:以利米勒「死了」(參3節),兒子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參5節),剩下妻子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參5節)。當我們離開神,就會步入(靈性)死亡的危險;活在「沒有神的日子」裡,肯定也沒有祝福。人認為離開神,就可以掌握生活和命運,絕對是從撒但而來最大的謊言!
以利米勒這名字的希伯來文意思,是「神是我的王」。他的父母如此為他命名,很可能正是希望他能敬畏神,順服神的心意生活。然而,可惜的是,以利米勒卻沒有活出他名字的意義,反而離開神所賜福的應許地,進入摩押地。以利米勒的問題乃在於他的選擇。他選擇偏離神的真理和旨意的軌道:他沒有將他的內心和家庭交給神來管理。
弟兄姊妹,當你面對每天的生活,你的選擇是什麼呢?
儘管如此,以利米勒並非一開始就丟棄神的旨意──因為沒有「讓神作王」並非瞬間,而是逐步的遠離,以致他逐漸以自己取代了神作王的地位!他和全家就這樣在「沒有神的日子」中過了空虛愁苦的十年,活在神的旨意和祝福之外!
如今,《每日親近神》進入路得記的分享篇幅。願神透過祂的話語慈愛地告訴你:天天親近神,你就是有福的!不要讓你生活中的任何一天,是「沒有神的日子」!
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吸引我、引導我,天天活在祢的同在裡!幫助我在生活的大小事上尊祢為王,活在祢的管理和祝福中。
禱讀
詩篇九十一篇14~15節
神說:「因為他專心愛我,我就要搭救他;因為他知道我的名,我要把他安置在高處。他若求告我,我就應允他;他在急難中,我要與他同在;我要搭救他,使他尊貴。」
QT經文
路得記一章1~5節
主題:法外開恩
03/03 士師記 第42天
經文:士師記二十一章1~25節
以色列人經過激烈的戰爭之後,看見便雅憫支派幾乎滅絕,才發現事態嚴重。不過,神雖然任憑以色列人自食其果,卻仍然法外開恩,沒有使便雅憫人全然滅絕。這段記載使我們得到了以下的省思:
一、悔改認罪:本段經文兩次提到:百姓「為便雅憫人後悔」(參6、15節),因為耶和華使以色列人缺了一個支派。原先以色列人完全沒有料想,會得到這樣的結果。他們為此感到後悔,在神面前痛哭、築壇、獻祭。
詩篇如此寫道:「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祢必不輕看。」(參詩五十一17)基督徒並非不會犯錯!當我們硬著頸項、憑己意行,神會讓我們自食惡果。然而,神是有恩典、有憐憫的。我們只要願意承認錯誤,在神面前認罪悔改,必蒙祂悅納。
二、補救錯誤:戰爭的結果是殘酷的,沒有任何一方贏得真正的勝利。雖然以色列人造成令人扼腕的結果,神卻沒有讓便雅憫支派滅絕;因著祂的慈愛,他們最終得以恢復元氣,甚至全以色列第一任的君王掃羅、拯救他們免於滅亡的王后以斯帖以及使徒保羅,都是從便雅憫支派出來的人。
而到了今天,神也是這樣對待我們!如同以賽亞書寫道:「若不是萬軍之耶和華給我們稍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參賽一9)我們本是該滅亡的罪人,但是,耶穌「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參羅五8)!
三、珍惜所有:以色列人面對便雅憫支派幾乎滅絕的景況,就在神面前痛哭,渴望想盡方法彌補──倘若我們平時不懂得珍惜所有,等到失去時才發現其可貴,往往已經付上極大的代價。
我們要從以色列人的錯誤中學教訓:珍惜現在所擁有的人事物。而當面對軟弱或犯錯的肢體,要學習原諒,如保羅所說:「這樣的人受了眾人的責罰也就夠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參林後二6~7)、「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參加六1)。但願我們不要犯下以色列人所犯的錯誤,而是能用愛心彼此包容,在律法之外仍有恩典。
回應
主啊!謝謝祢對我法外開恩。求祢幫助我作一個懂得感恩、珍惜和施恩的人!
禱讀
詩篇一○三篇8~9節
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祂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
QT經文
士師記二十一章1~25節
主題:神允許
03/02 士師記 第41天
經文:士師記二十章18~48節
以色列各支派義正嚴詞、萬眾一心,且在人數上佔優勢,對付包庇罪惡的便雅憫人本該輕而易舉。但是,結果他們竟然連連敗北。神為什麼允許這樣的事發生?
一、恢復獻祭:以色列聯軍大張旗鼓,要懲罰不願配合的便雅憫人。但是,神卻沒有讓以色列聯軍勢如破竹,反而使他們連續兩次都輸給人數較少的敵方。即使如此,我們能從他們在爭戰前三次求問神的態度,看見神藉著戰爭失利,使他們敬拜的態度有所轉變──第一次,他們求問神;第二次,他們哭號直到晚上再求問;第三次,他們不但哭號,還整日禁食祈禱,並且獻上燔祭和平安祭。
燔祭表示願意悔改和完全獻上,平安祭表示願意與神和好。以色列人受到迦南人的影響而遠離神,停止獻祭;神就藉著這次戰爭的挫敗,使以色列人恢復獻祭,更恢復他們與祂的關係。
神未曾應許我們天色常藍,因此成功也不必然表示蒙祂祝福。當神允許我們在生命中嚐到挫敗的滋味,我們要回過頭來檢視自己與神的關係──唯有與神保持健康且真實的關係,才是真正蒙福之道。
二、尊主為大:以色列人求問神的方式,在這些爭戰的經驗中有了很多改變。第一次,他們在決定要出兵後,才求問神要先讓哪個支派出兵,這表明他們事前先有了自己的主張;經歷失敗之後,第二次他們在未擺陣之前,先退一步求問神,是否能與兄弟便雅憫人打仗,不過他們還是沒有把主權交給神;經歷了連續兩次失敗,到了第三次,他們先禁食、獻祭,更求問神,是要他們再去爭戰或者罷兵;最終,他們學習完全將主權交在神手中。
神透過戰敗,教導以色列人要尊重祂;神也透過挫折、失敗,使我們學習謙卑,調轉眼目在祂身上。馬太福音寫道:「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參太六33)當我們懂得尊主為大,即使情況並不如意,我們都能順服,相信神掌權;如此一來,我們也才能活出神美好的旨意。
回應
主啊!求祢鑒察我的心思,試煉我的意念,除去我裡面的惡行,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
禱讀
詩篇一三九篇23~24節
神啊,求祢鑑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
QT經文
士師記二十章18~48節
主題:自以為義
03/01 士師記 第40天
經文:士師記二十章1~17節
以色列人聽到利未人的分訴,都義憤填膺,想要討伐基比亞人,卻因此招來更大的災難。讓我們探討發生災難的原因:
一、自以為義的利未人:利未人是受害者,卻用錯方法為自己伸冤,他將其妾的屍身切成塊,分送至以色列全地;想透過激烈的手段,利用群眾力量來為自己出氣。
受害者心理往往是自覺受迫害,因此除了要對方認錯,還要取得旁人的支持來證明自己有理。同時,受害者在氣憤的情緒下,有可能誇大事實,隱瞞自己的錯誤,放大別人的問題。
神兒女若受委屈應仰望主,來到主的面前尋求幫助,因天父非常在乎我們的感受!祂要安慰、醫治我們;但是,我們若緊抓著受害者的心態不放,就會陷在不饒恕的綑綁當中。神總是教導我們選擇饒恕,為要使自己從不饒恕中得釋放。讓我們放心把伸冤的主權交給神,因為祂應許為我們伸冤!
二、自以為義的以色列人:當以色列眾人看到婦人的屍塊,又聽到利未人的陳述與鼓動,就都失去理智;他們沒有為這事尋求神,就在衝動中起誓征討基比亞人。
在群眾聚集時,經常看見有心人士刻意煽動,使群眾失去理智而衝動行事。唯有放下自以為義的堅持,把判斷的主權交給神,才能避免偏差的認知所帶來的傷害。
三、自以為義的便雅憫人:以色列人前去與便雅憫人交涉時,在怒氣中指責他們;這讓便雅憫人惱羞成怒,反而包庇基比亞人,並且決定對抗到底。
在群體之間發生衝突時,經常有人選邊站,義氣相挺,完全不站在雙方的立場去思考、明辨,也不從中斡旋達成和睦;因此,不但無法作出公理的判斷,還會火上加油,使事情一發不可收拾。事實上,唯有公義的神才能作出公義的判斷;將他們帶到神的面前,才是對他們最好的幫助。
面對屬靈爭戰,惡者的詭計是讓我們誤以為仇敵就是身邊的人。然而,保羅寫道:「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參弗六12)。求主開我們的心眼,到祂面前謙卑尋求分辨的智慧與恩典。
回應
主啊!當我看到別人犯錯,求祢光照我,叫我不自以為義,能謙卑地以禱告為人祝福!
禱讀
哥林多後書十章3~4節
因為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憑著血氣爭戰。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
QT經文
士師記二十章1~17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