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敗壞的世代 性關係的扭曲

02/29 士師記 第39天

經文:士師記十九章11~30節

19:11 臨近耶布斯的時候,日頭快要落了,僕人對主人說:「我們不如進這耶布斯人的城裡住宿。」
19:12 主人回答說:「我們不可進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不如過到基比亞去」;
19:13 又對僕人說:「我們可以到一個地方,或住在基比亞,或住在拉瑪。」
19:14 他們就往前走。將到便雅憫的基比亞,日頭已經落了;
19:15 他們進入基比亞要在那裡住宿,就坐在城裡的街上,因為無人接他們進家住宿。
19:16 晚上,有一個老年人從田間做工回來。他原是以法蓮山地的人,住在基比亞;那地方的人卻是便雅憫人。
19:17 老年人舉目看見客人坐在城裡的街上,就問他說:「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
19:18 他回答說:「我們從猶大的伯利恆來,要往以法蓮山地那邊去。我原是那裡的人,到過猶大的伯利恆,現在我往耶和華的殿去,在這裡無人接我進他的家。
19:19 其實我有糧草可以餵驢,我與我的妾,並我的僕人,有餅有酒,並不缺少甚麼。」
19:20 老年人說:「願你平安!你所需用的我都給你,只是不可在街上過夜。」
19:21 於是領他們到家裡,餵上驢,他們就洗腳吃喝。
19:22 他們心裡正歡暢的時候,城中的匪徒圍住房子,連連叩門,對房主老人說:「你把那進你家的人帶出來,我們要與他交合。」
19:23 那房主出來對他們說:「弟兄們哪,不要這樣作惡;這人既然進了我的家,你們就不要行這醜事。
19:24 我有個女兒,還是處女,並有這人的妾,我將她們領出來任憑你們玷辱她們,只是向這人不可行這樣的醜事。」
19:25 那些人卻不聽從他的話。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他們便與她交合,終夜凌辱她,直到天色快亮才放她去。
19:26 天快亮的時候,婦人回到她主人住宿的房門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
19:27 早晨,她的主人起來開了房門,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婦人仆倒在房門前,兩手搭在門檻上;
19:28 就對婦人說:「起來,我們走吧!」婦人卻不回答。那人便將她馱在驢上,起身回本處去了。
19:29 到了家裡,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
19:30 凡看見的人都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這樣的事沒有行過,也沒有見過。現在應當思想,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

利未人帶著他的妾與僕人在外過夜,他們避開外邦人的城,趕到基比亞,卻沒有人接待他們。後來,總算有一位老年人接待他們。然而,當晚卻發生了一件令當時的人都覺得駭人聽聞的事。讓我們藉這樣的事來對照、省思現代人的光景:

一、同性性關係:基比亞的匪徒圍住老年人的房子,要他把利未人交出來,為要與他發生同性性關係。根據創世記的記載,所多瑪、蛾摩拉這兩個城市也發生過類似的事,甚至人民連老到少都行這敗壞的惡事,因為他們的罪惡甚重。於是,上帝將硫磺與火從天上降下,滅了這兩座城。

神所設立的性關係是要在婚姻裡,而且是一男一女;然而,基比亞的匪徒竟然要求要與利未人「交合」,這樣的行為不只不在婚姻裡,更不是一男一女的性關係。

另外,新約的羅馬書也提到神看待同性戀的態度:「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參羅一26~27)。我們也從摩西五經與保羅書信曉得,同性戀以及任何並非神所設立的性關係,在祂眼裡都是可恥且有罪的。

二、放縱性慾:基比亞的匪徒放縱性慾,不只要與男人苟合,連女人也不放過。後來,他們得不到利未人,卻將他的妾終夜淩辱至死;他們不只行逆性的事,更是用強暴的手段來迫害別人。

今日的性觀念越來越開放,幾乎與士師記所描述的沒有差異:同居、婚前性行為、同性戀、雙性戀,已被多數人認同。支持世俗「性觀念」的人越來越多,持守聖經價值觀的人反而成為少數。因此,我們不能只想明哲保身,而是要採取積極、主動的態度,來影響這世代的價值觀。若不如此,甚至連我們或是下一代,都要面臨利未人所遭遇的逼迫。

讓我們舉起禱告的手,求主堵住破口,為這個世代的兩性關係把關!

回應

主啊!求祢醫治、潔淨這地!使這地的百姓,從錯誤性觀念的綑綁中得釋放!

禱讀

加拉太書六章8節
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

QT經文

士師記十九章11~30節

主題:敗壞的世代 婚姻的扭曲

02/28 士師記 第38天

經文:士師記十九章1~10節

19:1 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恆的女子為妾。
19:2 妾行淫離開丈夫,回猶大的伯利恆,到了父家,在那裡住了四個月。
19:3 她丈夫起來,帶著一個僕人、兩匹驢去見她,用好話勸她回來。女子就引丈夫進入父家。她父見了那人,便歡歡喜喜地迎接。
19:4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於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
19:5 到第四天,利未人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然後可以行路。」
19:6 於是二人坐下一同吃喝。女子的父親對那人說:「請你再住一夜,暢快你的心。」
19:7 那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強留他,他又住了一宿。
19:8 到第五天,他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等到日頭偏西再走。」於是二人一同吃飯。
19:9 那人同他的妾和僕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對他說:「看哪,日頭偏西了,請你再住一夜;天快晚了,可以在這裡住宿,暢快你的心。明天早早起行回家去。」
19:10 那人不願再住一夜,就備上那兩匹驢,帶著妾起身走了,來到耶布斯的對面(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

士師記第十九至二十一章,記載了利未人和他的妾的遭遇,以及所引發的連鎖反應。這段記載突顯當時社會的敗壞,以及價值觀的扭曲。

一、一夫多妻:住在以法蓮山地的利未人,娶了一個妾。娶妾是當時在以色列社會所容許的事,但這並不是上帝的心意;可見當時神所設立的婚姻制度,已經遭到扭曲、破壞。神所設立的婚姻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各人離開父母、二人成為一體(參太十九4~6)。

我們看見聖經中的屬靈偉人擁有多位妻子,或許會感到困惑;世上沒有完美的人,聖經只是呈現事實;即使神的選民,也都可能犯錯。然而,從聖經所述,許多屬靈偉人在婚姻上都付出了極大的代價。

保羅以婚姻關係來形容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參弗五31~32),又說:「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參弗五24)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參弗五25)由此可見,神非常看重婚姻關係,也要藉婚姻來祝福我們。

二、婚外性關係:利未人的妾行淫離開他,他用好話勸妾回來;而妾的父親對此不聞不問,可見當時道德淪亡的程度。

十誡的第七誡是「不可姦淫」(參出二十14),摩西五經也提到懲治婚外性行為,嚴重的話要用石頭打死,可見聖經嚴厲看待婚外性關係。保羅也提到:「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參林前六18)耶穌甚至將「看見婦人就動淫念」視為犯姦淫(參太五28),標準更為嚴格。

美好的性關係不只是行為,而是要雙方在身心靈彼此契合。上帝將性關係規畫在婚姻裡,就是要讓人享受性的美好,享受真正的合一。

願主祝福已婚者,享受在祂所設立的婚姻中,成為眾人羨慕的對象;也願主祝福未婚者,預備自己成為適合進入婚姻的人;並在尚未進入婚姻時,享受並把握單身可以專心服事神的機會。

回應

愛我們的主!求祢祝福已婚者享受婚姻,未婚者享受單身生活,並且都為祢而活!

禱讀

希伯來書十三章4節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QT經文

士師記十九章1~10節

主題:敗壞的世代起於道德的敗壞

02/27 士師記 第37天

經文:士師記十八章22~31節

18:22 離米迦的住宅已遠,米迦的近鄰都聚集來,追趕但人,
18:23 呼叫但人。但人回頭問米迦說:「你聚集這許多人來做甚麼呢?」
18:24 米迦說:「你們將我所做的神像和祭司都帶了去,我還有所剩的嗎?怎麼還問我說『做甚麼』呢?」
18:25 但人對米迦說:「你不要使我們聽見你的聲音,恐怕有性暴的人攻擊你,以致你和你的全家盡都喪命。」
18:26 但人還是走他們的路。米迦見他們的勢力比自己強盛,就轉身回家去了。
18:27 但人將米迦所做的神像和他的祭司都帶到拉億,見安居無慮的民,就用刀殺了那民,又放火燒了那城,
18:28 並無人搭救;因為離西頓遠,他們又與別人沒有來往。城在平原,那平原靠近伯‧利合。但人又在那裡修城居住,
18:29 照著他們始祖以色列之子但的名字,給那城起名叫但;原先那城名叫拉億。
18:30 但人就為自己設立那雕刻的像。摩西的孫子、革舜的兒子約拿單,和他的子孫作但支派的祭司,直到那地遭擄掠的日子。
18:31  神的殿在示羅多少日子,但人為自己設立米迦所雕刻的像也在但多少日子。

但人一聲不響地奪走米迦家中的神像、以弗得及祭司;米迦與其鄰舍追趕但人,而但人的回應表明了他們道德敗壞的光景。

一、強取豪奪:但人趁著米迦不在,擅自拿走了他的東西。而當米迦與鄰人追趕他們,為要討回財物時,但人竟然仗著人多勢眾,口出惡言恐嚇米迦一行人。

我們雖然不會像但人那樣強取豪奪,但要思想:生命中是否有一些東西,本不是該有的?我們取得某些利益的時機和方法,是否不合神的心意?我們是否有一些該給出去的,後來卻沒給?神是慷慨的,祂喜歡賜福給我們;然而,神要祂的兒女在小事上忠心,不給魔鬼留地步。

二、唯利是圖:但人沒有攻下應許地,反而屠殺拉億的人,將他們的土地、財產佔為己有。即便他們順利攻佔拉億,這個行動卻不合神的心意,因為神並沒有定意要他們毀滅拉億。但人見利忘義、任意而行的作為,毫無道德公義可言,簡直與盜匪無異。

但人唯利是圖、見利忘義,耶穌卻教導:「施比受更為有福」(參徒二十35)、「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參路六38)願我們把握這項屬靈原則,成為願意「給」的人。

這個世代的道德標準一直在降低,我們作為神兒女的價值觀也時常受到挑戰,甚至不知不覺也受到了影響。耶穌在主禱文中,如此向神禱告:「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參太六13),因為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參彼前五8)。

每當我們遇到與信仰不同的價值觀帶來的衝擊,十分需要主內肢體的支持與代禱,並要更積極的在真理上接受裝備。我們要常為自己禱告:求主保守我們的心懷意念,賜下屬靈的判斷力,持守真道,不與屬世的價值觀妥協。我們也要為教會禱告:求神使用教會,在這個世代發揮屬靈的影響力──有基督徒的地方,就減少腐敗;有教會的地方,就帶來盼望。

回應

主啊!願祢興起基督徒,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中,作祢無瑕疵的兒女,如同明光照耀!

禱讀

彌迦書六章8節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QT經文

士師記十八章22~31節

主題:敗壞的世代 信仰的扭曲

02/26 士師記 第36天

經文:士師記十八章1~21節

18:1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但支派的人仍是尋地居住;因為到那日子,他們還沒有在以色列支派中得地為業。
18:2 但人從瑣拉和以實陶打發本族中的五個勇士,去仔細窺探那地,吩咐他們說:「你們去窺探那地。」他們來到以法蓮山地,進了米迦的住宅,就在那裡住宿。
18:3 他們臨近米迦的住宅,聽出那少年利未人的口音來,就進去問他說:「誰領你到這裡來?你在這裡做甚麼?你在這裡得甚麼?」
18:4 他回答說:「米迦待我如此如此,請我作祭司。」
18:5 他們對他說:「請你求問 神,使我們知道所行的道路通達不通達。」
18:6 祭司對他們說:「你們可以平平安安地去,你們所行的道路是在耶和華面前的。」
18:7 五人就走了,來到拉億,見那裡的民安居無慮,如同西頓人安居一樣。在那地沒有人掌權擾亂他們;他們離西頓人也遠,與別人沒有來往。
18:8 五人回到瑣拉和以實陶,見他們的弟兄;弟兄問他們說:「你們有甚麼話?」
18:9 他們回答說:「起來,我們上去攻擊他們吧!我們已經窺探那地,見那地甚好。你們為何靜坐不動呢?要急速前往得那地為業,不可遲延。
18:10 你們到了那裡,必看見安居無慮的民,地也寬闊。 神已將那地交在你們手中;那地百物俱全,一無所缺。」
18:11 於是但族中的六百人,各帶兵器,從瑣拉和以實陶前往,
18:12 上到猶大的基列‧耶琳,在基列‧耶琳後邊安營。因此那地方名叫瑪哈尼‧但,直到今日。
18:13 他們從那裡往以法蓮山地去,來到米迦的住宅。
18:14 從前窺探拉億地的五個人對他們的弟兄說:「這宅子裡有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並雕刻的像與鑄成的像,你們知道嗎?現在你們要想一想當怎樣行。」
18:15 五人就進入米迦的住宅,到了那少年利未人的房內問他好。
18:16 那六百但人各帶兵器,站在門口。
18:17 窺探地的五個人走進去,將雕刻的像、以弗得、家中的神像,並鑄成的像,都拿了去。祭司和帶兵器的六百人,一同站在門口。
18:18 那五個人進入米迦的住宅,拿出雕刻的像、以弗得、家中的神像,並鑄成的像,祭司就問他們說:「你們做甚麼呢?」
18:19 他們回答說:「不要作聲,用手摀口,跟我們去吧!我們必以你為父、為祭司。你作一家的祭司好呢?還是作以色列一族一支派的祭司好呢?」
18:20 祭司心裡喜悅,便拿著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並雕刻的像,進入他們中間。
18:21 他們就轉身離開那裡,妻子、兒女、牲畜、財物都在前頭。

士師記第十七章強調個人及家庭的背道,第十八章則突顯但支派的任意而行。

一、生命的問答:但人的探子遇見少年利未人時,向他問了三個問題:「誰領你到這裡來?你在這裡做什麼?你在這裡得什麼?」(參3節)

這三個問題,是我們應該思考的生命問題。誰領你到這裡來──誰是你生命的主宰?誰為你的生命負責?你在這裡做什麼──你生命的異象是什麼?你人生的使命是什麼?你在這裡得什麼──你生命的價值是什麼?你人生的目標是什麼?我們的生命由神所賜,唯當我們活出受造的目的,才能活出生命真正的價值與意義。

二、錯誤的引導:但人的探子發現少年利未人是作祭司的,便請他求問神,為他們指引道路。祭司隨口說出他們盼望聽到的話:「你們可以平平安安地去,你們所行的道路是在耶和華面前的」(參6節)。後來,探子發現拉億這個世外桃源,就攻擊取得拉億更名為但,不記念耶和華,卻在這裡設立雕刻的偶像。

以西結斥責假先知時,說他們「誘惑神的百姓,說:『平安!』其實沒有平安」(參結十三10);另外,箴言也寫道:「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參箴十四12)神為我們所預備的道路,有高山和低谷,並非一帆風順;倘若我們一味追求順利、成功的表象,反而會落入滑地,陷入沉淪。

三、錯謬的信仰:但人為了利益,搶走了米迦的神像和以弗得,後來又帶走了祭司;少年利未人為了利益,不記念米迦以往如何恩待他,就轉而投靠但人。但人與少年利未人的行為,都是為了一己的利益而不擇手段;信仰對他們而言,只是用來得到好處的工具,他們從來沒有真正敬畏神。

然而,真神的信仰卻不是如此!保羅告訴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參羅十二1)過去我們自己作主時,也許像但人或少年利未人一樣,讓利益掛帥;但是,如今我們因著耶穌基督的救恩,已經成為新造的人,就不再走回頭路!讓我們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

回應

主耶穌!唯有祢是真神!祢是我生命的源頭和目標,我要單單跟隨祢。

禱讀

使徒行傳四章12節
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QT經文

士師記十八章1~21節

主題:敗壞的世代 家庭的扭曲

02/25 士師記 第35天

經文:士師記十七章1~13節

17:1 以法蓮山地有一個人名叫米迦。
17:2 他對母親說:「你那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被人拿去,你因此咒詛,並且告訴了我。看哪,這銀子在我這裡,是我拿去了。」他母親說:「我兒啊,願耶和華賜福與你!」
17:3 米迦就把這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還他母親。他母親說:「我分出這銀子來為你獻給耶和華,好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現在我還是交給你。」
17:4 米迦將銀子還他母親,他母親將二百舍客勒銀子交給銀匠,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安置在米迦的屋內。
17:5 這米迦有了神堂,又製造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分派他一個兒子作祭司。
17:6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17:7 猶大的伯利恆有一個少年人,是猶大族的利未人,他在那裡寄居。
17:8 這人離開猶大的伯利恆城,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行路的時候,到了以法蓮山地,走到米迦的家。
17:9 米迦問他說:「你從哪裡來?」他回答說:「從猶大的伯利恆來。我是利未人,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
17:10 米迦說:「你可以住在我這裡,我以你為父、為祭司。我每年給你十舍客勒銀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利未人就進了他的家。
17:11 利未人情願與那人同住;那人看這少年人如自己的兒子一樣。
17:12 米迦分派這少年的利未人作祭司,他就住在米迦的家裡。
17:13 米迦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

士師列傳到參孫為止,第十七至二十一章不再記載士師的作為,而是記錄以色列民內部的混亂和道德的敗壞──「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參士十七6)的敗壞光景。

一、任意而行的母親:米迦的母親發現錢被偷,沒有弄清楚便隨意咒詛;後來,當她知道是米迦拿去的,不但沒有管教,反而說祝福的話討好他。

箴言寫道:「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兒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參箴十九18)、「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參箴十三24)聖經多處提到父母有責任要管教、責備、勸戒兒女。感謝神,「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參來十二6);主的管教出於愛,願父母管教兒女時,兒女都能體會父母愛他們的心。

此外,米迦的母親雕刻偶像給他;上一輩的信仰受到扭曲,後代就不容易有敬虔的信仰。信仰的傳承是生命的傳承;求主幫助我們作父母的以身作則,活出真實敬虔的生命,並且影響下一代成為敬虔愛主的人。

二、任意而行的兒子:米迦未告知母親便私自取用她的金錢,後來因為害怕母親咒詛的話,才承認偷竊。他又在家中設神堂、造以弗得與神像,分派自己的兒子作祭司,後來還分派路過的少年利未人作祭司,以為這樣就能得到耶和華的賜福。米迦的做法完全違背摩西的律法:十誡提到不可偷盜、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惟有亞倫的後裔可以擔任祭司;敬拜的地方只能在示羅(會幕所在地)。我們根據米迦一家人的行為,可以想像當時的人任意而行的光景。

我們時常看見,許多人在家中掛著「基督是我家之主」的牌子。家庭是神賜福的基本單位,不管家中目前信主的人數是多少,我們都可以先從自己開始設立家庭祭壇,為家人禱告,讓祝福進到家中。當今的家庭受到許多扭曲、錯謬的價值觀影響,導致家庭的制度和意義逐漸崩解。但是,儘管如此,神定意要復興這世代的家庭!祂要透過祂的兒女,以及每一個讓基督作主的家庭,向這個世代見證祂的作為,傳揚祂拯救賜福的心意!

回應

主啊,願祢成為我家之主!願我的家庭、家族都能得著救恩,都能蒙祢賜福!

禱讀

約書亞記二十四章15節
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QT經文

士師記十七章1~13節

主題:求告主名

02/24 士師記 第34天

經文:士師記十六章23~31節

16:23 非利士人的首領聚集,要給他們的神大袞獻大祭,並且歡樂,因為他們說:「我們的神將我們的仇敵參孫交在我們手中了。」
16:24 眾人看見參孫,就讚美他們的神說:「我們的神將毀壞我們地、殺害我們許多人的仇敵交在我們手中了。」
16:25 他們正宴樂的時候,就說:「叫參孫來,在我們面前戲耍戲耍。」於是將參孫從監裡提出來,他就在眾人面前戲耍。他們使他站在兩柱中間。
16:26 參孫向拉他手的童子說:「求你讓我摸著托房的柱子,我要靠一靠。」
16:27 那時房內充滿男女,非利士人的眾首領也都在那裡。房的平頂上約有三千男女觀看參孫戲耍。
16:28 參孫求告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求你眷念我。 神啊,求你賜我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報那剜我雙眼的仇。」
16:29 參孫就抱住托房的那兩根柱子:左手抱一根,右手抱一根,
16:30 說:「我情願與非利士人同死!」就盡力屈身,房子倒塌,壓住首領和房內的眾人。這樣,參孫死時所殺的人比活著所殺的還多。
16:31 參孫的弟兄和他父的全家都下去取他的屍首,抬上來葬在瑣拉和以實陶中間,在他父瑪挪亞的墳墓裡。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

參孫被弄瞎眼睛,又被銅鍊鎖起來,在監裡推磨,都是因為他放縱情慾、輕忽主恩,可說是罪有應得。然而,神是有恩典、有憐憫的。在參孫生命的終點,神給他報仇雪恥的機會。

一、失敗跌倒,褻瀆主名:參孫失敗,不但自己受皮肉及精神之苦,還讓神的名受羞辱,使非利士人大肆慶祝,歸榮耀給他們的神明──因為他們認為,是他們的神大袞幫助他們,將參孫交在他們手中。言下之意,表示非利士的神明大袞勝過參孫所事奉的上帝。

大衛殺害烏利亞、娶拔示巴為妻的舉動大大得罪神。神藉先知拿單指責他:「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參撒下十二14)一旦神的兒女得罪神,沒有按著祂的吩咐而行,不只得不到別人的尊重,也會使神的名受虧損,使不信者或信心不足者受到負面的影響。因此,神的兒女要有好行為,不只是為著自己,更是為著使主的名得榮耀。

二、求告主名,永不嫌晚:經過極大的打擊與挫敗之後,參孫終於謙卑下來,徹底悔改歸向神,並且尋求神的幫助。雖然他的過去乏善可陳,神仍然愛他,垂聽他認罪悔改的禱告,並且最後一次使用他──毀掉異教的廟宇和參拜偶像的人,重創非利士人。在苦難中憑信心求告耶和華的參孫,後來也在希伯來書第十一章,被列入信心的英雄榜。

主所愛的,祂必管教。神藉著苦難來管教參孫,使他回轉。我們固然不歡迎苦難,但有時神用苦難叫我們回轉。在苦難中回轉固然是好,一直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更加是好!我們不應該只求與仇敵同歸於盡,而是要倚靠愛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能得勝有餘。

罪惡所帶來的影響,會使我們自覺有罪而不想禱告。然而,神聽禱告不是因為我們的生命已經完全,而是因為我們用心靈、誠實和謙卑的態度來尋求祂。不要讓罪疚感攔阻我們親近神!只要我們肯回轉歸向祂,永不嫌晚。祂樂意垂聽我們的呼求,成為我們隨時的幫助。

回應

愛我的主,謝謝祢樂意垂聽我隨時的禱告!使我知道自己並不孤單,更知道我有倚靠!

禱讀

詩篇一一八篇5節
我在急難中求告耶和華,祂就應允我,把我安置在寬闊之地。

QT經文

士師記十六章23~31節

主題:玩火自焚

02/23 士師記 第33天

經文:士師記十六章1~22節

16:1 參孫到了迦薩,在那裡看見一個妓女,就與她親近。
16:2 有人告訴迦薩人說:「參孫到這裡來了!」他們就把他團團圍住,終夜在城門悄悄埋伏,說:「等到天亮我們便殺他。」
16:3 參孫睡到半夜,起來,將城門的門扇、門框、門閂,一齊拆下來,扛在肩上,扛到希伯崙前的山頂上。
16:4 後來,參孫在梭烈谷喜愛一個婦人,名叫大利拉。
16:5 非利士人的首領上去見那婦人,對她說:「求你誆哄參孫,探探他因何有這麼大的力氣,我們用何法能勝他,捆綁剋制他。我們就每人給你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
16:6 大利拉對參孫說:「求你告訴我,你因何有這麼大的力氣,當用何法捆綁剋制你。」
16:7 參孫回答說:「人若用七條未乾的青繩子捆綁我,我就軟弱像別人一樣。」
16:8 於是非利士人的首領拿了七條未乾的青繩子來,交給婦人,她就用繩子捆綁參孫。
16:9 有人預先埋伏在婦人的內室裡。婦人說:「參孫哪,非利士人拿你來了!」參孫就掙斷繩子,如掙斷經火的麻線一般。這樣,他力氣的根由人還是不知道。
16:10 大利拉對參孫說:「你欺哄我,向我說謊言。現在求你告訴我當用何法捆綁你。」
16:11 參孫回答說:「人若用沒有使過的新繩捆綁我,我就軟弱像別人一樣。」
16:12 大利拉就用新繩捆綁他,對他說:「參孫哪,非利士人拿你來了!」有人預先埋伏在內室裡。參孫將臂上的繩掙斷了,如掙斷一條線一樣。
16:13 大利拉對參孫說:「你到如今還是欺哄我,向我說謊言。求你告訴我,當用何法捆綁你。」參孫回答說:「你若將我頭上的七條髮綹,與緯線同織就可以了。」
16:14 於是大利拉將他的髮綹與緯線同織,用橛子釘住,對他說:「參孫哪,非利士人拿你來了!」參孫從睡中醒來,將機上的橛子和緯線一齊都拔出來了。
16:15 大利拉對參孫說:「你既不與我同心,怎麼說你愛我呢?你這三次欺哄我,沒有告訴我,你因何有這麼大的力氣。」
16:16 大利拉天天用話催逼他,甚至他心裡煩悶要死。
16:17 參孫就把心中所藏的都告訴了她,對她說:「向來人沒有用剃頭刀剃我的頭,因為我自出母胎就歸 神作拿細耳人;若剃了我的頭髮,我的力氣就離開我,我便軟弱像別人一樣。」
16:18 大利拉見他把心中所藏的都告訴了她,就打發人到非利士人的首領那裡,對他們說:「他已經把心中所藏的都告訴了我,請你們再上來一次。」於是非利士人的首領手裡拿著銀子,上到婦人那裡。
16:19 大利拉使參孫枕著她的膝睡覺,叫了一個人來剃除他頭上的七條髮綹。於是大利拉剋制他,他的力氣就離開他了。
16:20 大利拉說:「參孫哪,非利士人拿你來了!」參孫從睡中醒來,心裡說:「我要像前幾次出去活動身體」;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
16:21 非利士人將他拿住,剜了他的眼睛,帶他下到迦薩,用銅鍊拘索他;他就在監裡推磨。
16:22 然而他的頭髮被剃之後,又漸漸長起來了。

參孫雖然是神所揀選的士師,而且被神呼召成為拿細耳人,他的生活卻處處違反拿細耳人的規矩。

一、執迷不悟:參孫沒有從執意娶亭拿女子為妻,所帶來的禍患記取教訓。他仍然執迷不悟,陷在女色的網羅中。

保羅提醒提摩太,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參提後二22)幾乎沒有人能夠避免情慾的誘惑。我們當存謹慎的心,不斷地將生命的主權交給神,避免處在容易受到試探的環境。

除了情慾之外,生活中還有各種的試探。雖然上帝沒有把試探從我們的生命中挪走,但祂應許我們:「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參林前十13)。

二、洩露祕密:參孫三次欺哄大利拉,表示他已經小心防範,卻還是不知醒悟。而且,他不只遭到矇蔽,還過度自信,沒有想到會因為洩密而失去與生俱來的能力。 

約伯記一章21節提到,人「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從神而來,並非理所當然,所以應該珍惜。「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參提前六6)!

三、失去能力:參孫失去能力不是因為頭髮被剃,而是破壞最後一項他尚且持守的拿細耳人規
定,以致神離開他。最可悲的是,「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參20節)。失去能力的他,終於落在非利士人手中。

參孫輕看拿細耳人的身分,一再地破壞規矩而不以為意。即使神寬容他,一再給他機會,讓他還保有過人的能力,他卻視為理所當然,沒有好好珍惜。但願我們從中學習教訓:「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參加六7)神的話怎麼說,事情就怎麼成就,不容打折扣。不要等到失去神的同在,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了!

回應

主啊!我要向祢承認自己的有限和軟弱。求祢保守我的心,讓我對試探有警覺心。在我遇見試探時,求祢為我開路,幫助我得勝!

禱讀

加拉太書六章7節
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

QT經文

士師記十六章1~22節

主題:不完全的人

02/22 士師記 第32天

經文:士師記十五章9~20節

15:9 非利士人上去安營在猶大,布散在利希。
15:10 猶大人說:「你們為何上來攻擊我們呢?」他們說:「我們上來是要捆綁參孫;他向我們怎樣行,我們也要向他怎樣行。」
15:11 於是有三千猶大人下到以坦磐的穴內,對參孫說:「非利士人轄制我們,你不知道嗎?你向我們行的是甚麼事呢?」他回答說:「他們向我怎樣行,我也要向他們怎樣行。」
15:12 猶大人對他說:「我們下來是要捆綁你,將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參孫說:「你們要向我起誓,應承你們自己不害死我。」
15:13 他們說:「我們斷不殺你,只要將你捆綁交在非利士人手中。」於是用兩條新繩捆綁參孫,將他從以坦磐帶上去。
15:14 參孫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著喧嚷。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臂上的繩就像火燒的麻一樣,他的綁繩都從他手上脫落下來。
15:15 他見一塊未乾的驢腮骨,就伸手拾起來,用以擊殺一千人。
15:16 參孫說:我用驢腮骨殺人成堆,用驢腮骨殺了一千人。
15:17 說完這話,就把那腮骨從手裡拋出去了。那地便叫拉末‧利希。
15:18 參孫甚覺口渴,就求告耶和華說:「你既藉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豈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呢?」
15:19  神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復原;因此那泉名叫隱‧哈歌利,那泉直到今日還在利希。
15:20 當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的時候,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

參孫雖然被神揀選成為拿細耳人,後來又藉他拯救了以色列,但他的生命卻與他的身分相違背。讓我們參考他生活的態度,以為鑑戒:

一、離群索居(參9~13節):參孫平時就離群索居,不與人往來,以致於當以色列人遭到非利士人的攻擊,他們寧願聚眾捆綁參孫,把他交給非利士人,而不肯團結和他一起抵抗。

詩篇第一三三篇寫道:「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地善,何等地美!」耶穌也說:「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參約十三35)神喜悅祂的兒女和睦同居、彼此相愛;而教會設立小組的目的也在於此,使神的眾兒女學習彼此相愛,廣傳福音,合祂心意。

二、孤軍作戰(參14~16節):參孫與其他的士師很不一樣。其他的士師帶領眾人一起對抗敵人,但是參孫自始至終都是孤軍作戰,沒有任何戰友。

參孫雖然有力量戰勝非利士人,卻在情慾上毫無招架之力。在屬靈的爭戰中,惡者的攻擊是猛烈的,沒有人能靠自己站立得住。所以,我們需要屬靈的戰友,一起同奔天路,特別在我們軟弱的時候,能夠扶持我們重新站立。小組的弟兄姊妹就是我們的屬靈戰友,而若是個人能有相互扶持的屬靈同伴,更是極大的祝福。

三、用驢腮骨(參15~17節):參孫自願被猶太人捆綁交給非利士人。當他被帶到非利士人當中,神的靈大大感動他,他便掙開繩子,用一塊新鮮的驢腮骨作武器,打死一千人。驢腮骨並非理想的兵器,參孫也不是完全人,他能夠得勝,乃是因為神的靈與他同在。

我們就像神手中的驢腮骨,可能只是不起眼的器皿,神卻要使用我們。祂不是照我們所沒有的,乃是照我們所有的,只要我們有願做的心(林後八12)。祂必將我們放在最適合的地方,藉著我們成就奇妙的作為。

四、口渴求主(參18~19節):這是參孫第一次求告耶和華!在這之前,他的言行與外邦人無異,但當他願意尋求神,即使只是因為口渴,神都樂意幫助他。

我們的神是用笑臉幫助我們的!只要我們願意謙卑尋求祂,祂就樂意幫助我們。祂是我們在患難中隨時的幫助!

回應

主啊!我雖然不完全,仍求祢使用我!因為服事祢是最甘甜、最有福的事!

禱讀

哥林多後書八章12節
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

QT經文

士師記十五章9~20節

主題:生氣卻不犯罪

02/21 士師記 第31天

經文:士師記十五章1~8節

15:1 過了些日子,到割麥子的時候,參孫帶著一隻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說:「我要進內室見我的妻。」他岳父不容他進去,
15:2 說:「我估定你是極其恨她,因此我將她給了你的陪伴。她的妹子不是比她還美麗嗎?你可以娶來代替她吧!」
15:3 參孫說:「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
15:4 於是參孫去捉了三百隻狐狸(或譯:野狗),將狐狸尾巴一對一對地捆上,將火把捆在兩條尾巴中間,
15:5 點著火把,就放狐狸進入非利士人站著的禾稼,將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並橄欖園盡都燒了。
15:6 非利士人說:「這事是誰做的呢?」有人說:「是亭拿人的女婿參孫,因為他岳父將他的妻給了他的陪伴。」於是非利士人上去,用火燒了婦人和她的父親。
15:7 參孫對非利士人說:「你們既然這樣行,我必向你們報仇才肯罷休。」
15:8 參孫就大大擊殺他們,連腿帶腰都砍斷了。他便下去,住在以坦磐的穴內。

參孫因發怒而離開岳父家,後來他要見妻子,岳父卻已經把她給別人了,參孫就發怒擊殺非利士人。他任意發洩自己的怒氣,導致不可收拾的後果:

一、冤冤相報:由於參孫的非利士妻子洩露他的謎底,所以他未待婚宴結束,便憤而離去(參士十四19~20)。他的岳父以為女兒的婚姻破裂了,便將她改嫁。當參孫再來尋妻而未尋見,便歸咎於全體非利士人,放火燒了他們的田園;非利士人又用火燒了婦人和她的父親,參孫殘殺非利士人。

參孫隨己意行事,不約束自我,把私怨與國仇混雜在一起,造成接二連三的報復行動。人與人之間的恩怨、誤會或不合,一定會對身旁的人造成影響;因此摩西律法禁止人用私刑報復,或是刑罰程度超過罪行應得的分量,而立下「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參出二十一24)的原則;意思是說刑罰與罪行要相等,並應由公正之人裁決執行。然而,主耶穌的教訓更是勝過律法,叫我們以愛待人,饒恕人七十個七次,因為天父也是如此饒恕我們。

二、害人害己:參孫任憑怒氣一發不可收拾,不僅帶來極大的傷害,甚至波及岳家,最終也不能得回他的妻子。

我們從參孫身上看見,當人不能控制怒氣,就容易失去理智和判斷的能力;若是任意發洩情緒,更會造成自己及他人身、心、靈的傷害,甚至波及無辜。

以弗所書提到:「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參弗四26)聖經並沒有禁止人生氣,卻提醒人:憤怒需要受到控制。生氣是情緒的發洩,而即便肉體的情緒也是神的創造,使我們能表達自己對環境中人、事、物的感受。情緒既是神所賜,我們就要學習接納情緒,認識自己及他人的情緒反應;作情緒的好管家,不僅管理好自己的情緒,也能倚靠神去化解他人的情緒,學習耶穌柔和謙卑的與人相處,一起跟隨神。

回應

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的主啊!求祢賜我智慧、節制與愛心,作情緒的好管家! 

禱讀

箴言十六章32節
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

QT經文

士師記十五章1~8節

主題:放縱私慾

02/20 士師記 第30天

經文:士師記十四章10~20節

14:10 他父親下去見女子。參孫在那裡設擺筵宴,因為向來少年人都有這個規矩。
14:11 眾人看見參孫,就請了三十個人陪伴他。
14:12 參孫對他們說:「我給你們出一個謎語,你們在七日筵宴之內,若能猜出意思告訴我,我就給你們三十件裡衣,三十套衣裳;
14:13 你們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訴我,你們就給我三十件裡衣,三十套衣裳。」他們說:「請將謎語說給我們聽。」
14:14 參孫對他們說:吃的從吃者出來;甜的從強者出來。他們三日不能猜出謎語的意思。
14:15 到第七天,他們對參孫的妻說:「你誆哄你丈夫,探出謎語的意思告訴我們,免得我們用火燒你和你父家。你們請了我們來,是要奪我們所有的嗎?」
14:16 參孫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說:「你是恨我,不是愛我,你給我本國的人出謎語,卻沒有將意思告訴我。」參孫回答說:「連我父母我都沒有告訴,豈可告訴你呢?」
14:17 七日筵宴之內,她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著他,他才將謎語的意思告訴他妻,他妻就告訴本國的人。
14:18 到第七天,日頭未落以前,那城裡的人對參孫說:有甚麼比蜜還甜呢?有甚麼比獅子還強呢?參孫對他們說:你們若非用我的母牛犢耕地,就猜不出我謎語的意思來。
14:19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就下到亞實基倫,擊殺了三十個人,奪了他們的衣裳,將衣裳給了猜出謎語的人。參孫發怒,就上父家去了。
14:20 參孫的妻便歸了參孫的陪伴,就是作過他朋友的。

我們在參孫娶非利士女子的事上,發現他的行為與外邦人幾乎沒有差別:

一、外邦人行事以自私為出發點:

1.非利士人威脅參孫的妻子(參15節):非利士人因為猜不出參孫所出的謎語,同時也不甘願失去財物及面子,所以用威脅的手段來逼問參孫的妻子。世人會為了名利、地位,和自己的生存,而不惜採用不正當的手段強取豪奪,置他人的權益甚至生死不顧。
2.參孫之妻用啼哭逼問丈夫(參16~17節):參孫之妻沒有智慧面對族人的威脅,也沒有與丈夫站在同一陣線,更不認識神,因而在面臨威脅時不懂得倚靠耶和華。人若不認識神而失控、失去盼望、找不到出路,很容易讓自己陷入情緒的漩渦,不可自拔。
3.參孫的岳父將其妻給了別人(參20節):參孫岳父見他發怒離開,以為他恨惡自己的女兒,便把女兒嫁給別人。這表示他不明白婚姻的真諦,也不看重婚姻的忠誠,輕易地將已婚的女兒給別人為妻。

二、參孫行事與外邦人無異:

1.娶妻(參2節)──眼目的情慾:參孫看見非利士女子便喜悅她,硬是要娶她,不顧律法不能娶外邦女子的規定。
2.取蜜(參9節)──肉體的情慾:參孫因為貪吃,不惜破壞拿細耳人不能碰觸死屍的誡命,從死獅子體內取蜜來吃,甚至給他的父母吃。
3.設謎(參12~14節)──今生的驕傲:參孫為了炫耀自己,故意出謎語刁難參加宴席的非利士人,引發一連串的報復事件(參士十五1~8),加深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之間的仇恨(參士十五9~11)。

參孫雖然有恩賜,卻放縱私慾,將恩賜作為自私的用途,讓人無法從他身上看見神,並歸榮耀給祂。事奉神的人若貪愛世界,放縱私慾,不敬畏神,便會羞辱神的名。因此,教會必須謹慎,選擇領袖不僅要有恩賜,更要有屬靈的品德,才能為教會帶來真正的祝福。此外,弟兄姊妹應該更多為屬靈領袖守望禱告,求主保守他們不致落入試探;因為屬靈領袖敬虔愛主,才能帶領教會榮神益人。

回應

主啊,求祢給我愛祢的心!我以認識主耶穌基督為至寶,將萬事看作糞土。 

禱讀

加拉太書五章13節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QT經文

士師記十四章10~2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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