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成為聖潔
12/10 申命記 第28天
經文:申命記二十三章1~25節
一、 成為神的聖潔子民
有三種人不被允許進入神的殿中獻祭、聚會,甚至被列為不聖潔的子民:
1.外腎受傷和被閹割的人:可能蓄意破壞生殖系統,想長大進入宮廷作太監,或在偶像廟中服事。
2.私生子:不是一般私生子,是迦南廟妓所生之子。
3.亞捫人和摩押人:原來是羅得與女兒亂倫所生的後裔,而且拒絕幫助在曠野漂流的以色列人。後來,他們又收買先知巴蘭來咒詛以色列。
上帝沒有說明這三種人為何不能進入耶和華的聚會,但他們都跟迦南的宗教有關聯。神是聖潔的,絕不容許沾染不潔的子民進入祂的聚會。如今,神也期待我們分別為聖,恢復心中的聖潔,作祂尊貴的兒女。
二、預備聖潔之地與神同在
「你出兵攻打仇敵,就要遠避諸惡。」(參9節)因為耶和華是以色列軍隊的元帥,率領他們與敵人作戰。「我要在你們中間立我的帳幕;我的心也不厭惡你們。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參利二十六11~12)上帝最深的心意是要作以色列人的神,而以色列人要作神的子民。神要在他們中間立「帳幕」,設立「居所」,住在其中。因此,在軍營中要潔淨、除去一切不道德與邪惡的事,以免神看見污穢而離開。另外,「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常在你營中行走,要救護你,將仇敵交給你,所以你的營理當聖潔」(參14節)。神要在營中行走,要救護我們,拯救我們、保護我們,並將仇敵交在我們手中,使我們爭戰得勝,所以我們的生命一定要聖潔。
我們期待生活的每個層面都有神的拯救與保護。所以,我們要立定心志,成為神聖潔的子民,並預備聖潔的場所來與神同在。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求祢幫助我,使我成為祢的聖潔子民,並預備我的居所成為聖潔之地,好讓祢行走在其中。感謝主,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
申命記二十三章14節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常在你營中行走,要救護你,將仇敵交給你,所以你的營理當聖潔,免得祂見你那裡有污穢,就離開你。
QT經文
申命記二十三章1~25節
主題:如何看待姦淫的罪行
12/09 申命記 第27天
經文:申命記二十二章1~30節
一、舊約如何看待姦淫的罪行?(參13~30節)
何謂「姦淫」?在舊約律法中,婚姻以外的性關係就是姦淫,必須當刑事案件處理,不可用民事和解,被定罪者必被治死。因此,在古代,女方家長可在女兒新婚之夜後要求保存染血的布,作為貞節的憑據,保護父母和女子的名譽。如果新婚之後,丈夫因恨新娶的妻子,信口誣告她在新婚之前已失去貞操,女子的父母就可以拿出那染血的布,給本城的長老證明清白。最後,那女子仍作他的妻,男子也終身不可休她。然而,倘若那女子沒有貞節的憑據,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她打死。
古時很看重女子的貞節,當男子與處女發生性關係,一般有以下的處理方式:
1.在「城裡」與已許婚的處女發生關係──因在城裡,如果沒聽見呼叫聲,就是她甘心與人行淫。因此,這女子與這男子要一同被石頭打死(參23~24節)。
2.在「郊外」向已許婚的處女施暴──因在城外,人煙稀少,女子的呼救聲無人聽見,只要治死那男子(參25~27節)。
3.向未曾許婚的處女施暴──強姦她的人就要付聘金,娶她為妻(參28~29節)。
以上條例表示,舊約律法十分看重女子的貞節。
二、新約如何看待姦淫的罪行?
在新約中,耶穌如何定義「姦淫」?「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參太五28)。耶穌對姦淫的定義,不僅「行」姦淫,而是當人心中「動」淫念,就已經犯罪,這比起舊約的規定更加嚴格。當人一動淫念,他在心中就已經行姦淫和犯罪。
現今電視、電影、網路充滿色情的誘惑,加上男女性關係的混亂,一夜情、婚前性行為、同性戀……等錯誤的觀念或行為,正不斷地被社會合理化。身為基督徒的我們,要保守自己心思意念的純正,不受錯誤價值觀的影響,並且求神叫我們不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色情的誘惑與綑綁。願我們作神聖潔的器皿,被神所使用!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求祢保守我的心勝過保守一切。幫助我不遇見試探,不受情慾的誘惑與綑綁。感謝主,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
提摩太後書二章21節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QT經文
申命記二十二章1~30節
主題:維護長子權益與懲罰悖逆之子
12/08 申命記 第26天
經文:申命記二十一章15~23節
本段經文談到維護長子的權益,以及如何懲罰悖逆之子。根據聖經的原則,神特別提到父母應如何對待長子與悖逆之子:
一、維護長子權益(參15~17節)
神的律法規定長子要繼承雙倍產業,也要肩負雙倍的責任。他要繼承父親的職責,供養家裡的需要,埋葬父母,完成父親的遺志等。不論長子是所愛或所惡之妻所生,絕不可以偏待,因為這孩子是他力量強壯時所生的,長子的名分本當歸給他。絕不可因為偏愛某個孩子而虧待長子,要維護長子的權益,給他雙倍的產業。
今天,在台灣的法律中,無論財產是父母賺來的或是繼承而來,父母有責任平均分配給各個孩子;不論孩子是男孩或是女孩,都不能照著父母個人的偏愛來分配,這樣才不會導致兒女爭產。
二、懲罰悖逆之子(參18~23節)
父母的權柄是神所授與的,不聽從父母的悖逆之子,就是藐視神權,應受懲罰。「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參出二十12)若孩子不受管教,父母有權把他們交給長老來執行審判。律法上註明:「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參出二十一17)「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參申二十七16)。倘若兒子頑梗悖逆、不順服,又貪食好酒,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才能將那罪惡從他們中間除掉,並警戒他人不再犯下同樣的罪。
為什麼神要賜給父母管教的權柄呢?箴言二十二章15節寫道:「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為人父母的,你是否捨得管教孩子,使他走在真理的道路上呢?而為人子女的,是否願意接受父母的管教與勸戒,作個順命的兒女呢?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幫助我成為願意用杖來管教孩子的父母,或是受管教的孩子,使我的生命更完全。感謝主,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
箴言二十二章15節
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
QT經文
申命記二十一章15~23節
主題:謀殺與娶女俘虜應負的責任
12/07 申命記 第25天
經文:申命記二十一章1~14節
一、發生謀殺案應負的責任(1~9節)
以色列是神聖約的團體,所處的環境必須是潔淨的。如果發生謀殺案,在抓不到兇手的情況下,以色列全體要一同負起責任。這時,平時負責那地區治安的長老和審判官要測量四圍的城邑,看哪座城最靠近事發地點,然後再請那座城的長老出來,代表全城贖罪。
如何代表全城贖罪呢?。第一、那城的長老要將母牛犢帶到郊外的河谷,然後將其頸項打斷,使牠成為代罪羔羊,為那地除罪。第二、請祭司利未人的子孫來,因為他們最親近神、最懂得神的心意,也擁有最終判決權(參申十七9)。第三、離被殺之人最近的那城的眾長老都要出來,在被打死的母牛犢上洗手,表明他們對這命案並不知情,雖然不知情,但還是承認罪是罪,不因為不知道,便不以罪為罪,然後再宣告與該罪案完全無關,表明其潔白和公正。這樣就能除掉這流無辜人血的罪,恢復那城的聖潔,神才會再次與那城同在。
每位以色列人都應負起行神律法的責任,好除掉謀殺流無辜人血的罪。在我們的生活中,也有一些罪是別人犯下的,但身為生命共同體,我們也需要擔負責任來除罪。
二、娶女俘虜為妻後所應負的責任(10~14節)
以色列人「看見」美貌的女俘虜,就「愛慕」她們,想要「娶」她們為妻。他們把女俘虜帶回家之後,要為她們剃頭髪、修指甲、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這代表棄掉舊有的身分和習俗,並有一個月的時間讓她們為父母哀哭、思念家人,以及適應新環境。之後,以色列人可以與女俘虜結婚。之後,若變心不喜歡她了,要讓她恢復自由,不可將她當作奴隸賣掉;因為感情上的背叛就已經使她受侮辱了,因此絕不能再以戰勝者的身份去對待她,她一次得了自由,就永久享用自由。
請思想:在我個人的生活中,哪些結果、責任是我招惹來的呢?願神幫助我們,無論如何,「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林前九17)。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無論是替別人或是為自己擔負責任,求祢給我力量、智慧、能力,甘心擔負責任。感謝主,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
哥林多前書九章17節
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
QT經文
申命記二十一章1~14節
主題:耶和華為民爭戰
12/06 申命記 第24天
經文:申命記二十章1~20節
一、以色列的爭戰是耶和華的爭戰(參1~9節)
以色列人要進入神所賜的應許之地,必與當地的迦南人爭戰。耶和華應許他們,每場爭戰必與他們同在,幫助他們取勝,因為以色列人定居在迦南地是祂的旨意。另外,以色列的王是耶和華。每次軍隊出戰之前,祭司要舉行宣戰儀式,勸勉人不要膽怯、懼怕、驚恐,因為戰勝敵人的祕訣是神的同在,祂必為以色列人爭戰,故爭戰的得勝不在乎軍隊人數的多寡或武器的精良及強大。
在爭戰時,有四種人可以得到豁免,不必出戰。這些人包含建造新屋、栽培新葡萄園、訂親尚未迎娶,與一些膽怯的人。神為何容許這四種人不必出戰?主要原因是以色列人的爭戰,就是耶和華的爭戰,神要親自為祂的子民作戰。爭戰得勝不在乎人數多寡,而在乎耶和華。其次,軍隊的質量比數量更重要,出兵打仗需要完全委身於神的軍人,不然無法得勝。
二、對一般城邑,要先談和,若對方不肯,就消滅全城的男丁(參10~15節)
對於那些非迦南人的城邑,以色列人在未攻城之先,需要與那城的居民談和。如果他們願意接受和平協議,就可以成為以色列人的奴僕,一同和睦的生活。如果不肯,以色列人就要將他們滅盡,並奪取那城。但是可以留下婦女、孩子、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因為神把這些仇敵的財物賜給以色列人,讓他們可以吃用。
三、消滅迦南人(參16-20節)
進入迦南之後,神的攻城策略是什麼?就是徹底消滅。但為什麼神要以色列人徹底毀滅迦南人,不可存留一人呢?這樣做是否有欠人道?這是因為迦南人一直在崇拜偶像,不肯悔改,已經到了惡貫滿盈要受審判的時刻。此外,神命令以色列人滅絕迦南人的第二個因素是,要避免祂的子民學習異教和惡俗,好使他們能保持純正的信仰,以免後代子孫離棄神。
在生活中所發生的每一件事,求神幫助我相信,耶和華必為我爭戰,只要我順服在祂的引導之下。爭戰得勝全在乎耶和華,不靠自己的血氣。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感謝祢永遠是我爭戰得勝的能力源頭。讓我不倚靠人的勢力與才能,單單倚靠祢。感謝主,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
撒母耳記上十七章47節
又使這眾人知道耶和華使人得勝,不是用刀用槍,因為爭戰的勝敗全在乎耶和華。祂必將你們交在我們手裡。
QT經文
申命記二十章1~20節
主題:逃城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
12/05 申命記 第23天
經文:申命記十九章1~21節
一、神因慈愛而設立逃城
上帝吩咐以色列人,在進迦南地之後要設立六座逃城,並且「分定」三座城在約旦河的東邊,就是比悉、拉末、哥蘭。另外三座城在約但河的西邊,就是基低斯、示劍、基列亞巴。在約書亞記二十章7~8節,「分定」的意思是劃分地區,在相等距離之處設立逃城,讓居住在不同地方的逃難者,可以及時逃到那裡避難。上帝設立逃城,主要是讓意外殺人者能找到安全的避難所,在那裡等候審判;無論事件在何處發生,誤殺者都可以在神所應許之地找到避難所。因此,逃城可說彰顯了上帝的慈愛與恩典。
二、因神的公義在逃城作審判
什麼人是「誤殺者」?誤殺者沒有任何謀殺動機,與受害者之間也沒有怨恨,卻在沒有預謀的情境下,意外造成別人的死亡。誤殺者抵達逃城,必須在城門口向長老交代事情原委。眾長老要在城門口審問,如果誤殺者所說的話屬實,他就可以居住在城裡,等候進一步的審訊。一旦確定他是無罪的,他就可以住在逃城,直到大祭司死了,再回到自己得為業之地居住(參民三十五25~28)。
但是,如果他是蓄意殺人,長老應該怎麼做呢?「若有人恨他的鄰舍,埋伏著起來擊殺他,以致於死,便逃到這些城的一座城,本城的長老就要打發人去,從那裡帶出他來,交在報血仇的手中,將他治死。你眼不可顧惜他」(參申十九11~13)。人若有罪,長老不可憐憫、顧惜,而不執法,應要彰顯神的公義,將這人處死。
神的屬性是既有慈愛,也有公義。我們不能只要神的慈愛,而忘記神也是公義的審判者。一旦犯罪,祂絕不留情,必要處罰,為要叫我們悔改。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感謝祢常以慈愛待我,讓我感受到祢的恩典滿溢。在我做錯事時,祢也以公義的杖處罰我,使我悔改歸正。感謝主,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
詩篇三十六篇10節
願祢常施慈愛給認識祢的人,常以公義待心裡正直的人。
QT經文
申命記十九章1~21節
主題:如何認識神的旨意
12/04 申命記 第22天
經文:申命記十八章1~22節
我們要如何認識神的旨意呢?有兩種途徑:
一、藉著先知的話
上帝在以色列人中興起先知,使他們可以認識神的旨意。如18~19節提到:「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真先知要像摩西一樣,先從耶和華那裡「領受」祂的話,再「傳給」以色列人聽。而且,先知是上帝的代表,凡不聽從他的話的人,必遭受嚴重後果。
假先知不是奉耶和華神的名說話,因此所說的話就不準確,不能完全成就。換作是真先知,會如同撒母耳一樣:「耶和華與他同在,使他所說的話,一句都不落空」(參撒上三19)。
歷代教會一直出現假先知,因此信徒需要辨明,不輕易相信自稱是從先知來的話。約翰壹書四章1節寫道:「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如何試驗先知是真是假?先知需要以上帝為中心。他的事奉是為了榮耀上帝,而不是引導人來尊崇他。
二、藉著聖經上的話
我們除了藉真先知所說的話來認識神的旨意,最好的方法是每天讀經,讓神藉著經文對我們說話。「祢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參詩一一九105)聖靈可藉著神的話感動我們的心,引導我們前面的路程。在現今的世代,只要我們每天靈修、親近神,祂就透過經文對我們說話,讓我們明白祂的旨意。我們可以不去追求先知預言的大型聚會,卻要扎扎實實地每天靈修、親近神、讀神的話語,並且按著行。我們在遵行神話語的過程中,就能經歷祂奇妙的作為。
讓我們每天早上起床後,先遇見神,再遇見人。天天先遇見神,將成為我們最看重的事。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我要藉著讀祢的話來明白祢的旨意,並在靈修中遇見祢,得知祢的心意。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
詩篇一一九篇105節
105 祢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QT經文
申命記十八章1~22節
主題:選立屬神的君王
12/03 申命記 第21天
經文:申命記十七章14~20節
摩西知道人民定居迦南地後,會期待像世界上其他的國家一樣,由君王來領導他們。於是,他教導以色列百姓,如何選立君王。摩西提出兩個立王的條件:1.君王必須由耶和華來選立。2.不可挑選外邦人作君王。以下這段經文寫得很清楚:「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參申十七15)為什麼神一定要這樣做呢?因為以色列是由耶和華的神權所統治的國家,耶和華才是真正統治他們的王,地上的君王只是祂在地上的代表。以色列人進迦南後,要選立神所揀選的人作君王,而不是靠血氣打下江山的人。另外,被選立的王必須擁有以色列人的血統,絕不可選立外邦人。因為以色列人是神的選民,有神的屬靈基因(屬靈DNA),才能合格。
擁有屬靈基因的君王,必須與神保持良好的關係,他的王權才能被神永遠膏立。因此他要以謙卑的心倚靠萬軍之耶和華,不可與埃及結盟,為要得著他們的強壯馬匹;他也不可心裡偏邪,多立妃嬪,犯下貪戀女色的罪,而遠離神;更不可多積金銀,肥了自己的荷包,卻苦了百姓。更重要的一件事是:君王必須為自己抄錄一本律法書,如申命記十七章19節寫道:「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君王要一生誦讀這本律法書,好學習敬畏神,並且還要按書上的話行,好能擁有屬神的智慧和能力,這樣他的國便能永遠被神堅立。就如同神對大衛所應許的,說:「你的子孫若謹慎自己的行為,盡心盡意誠誠實實地行在我面前,就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幫助我依照祢的話語而行,不偏離左右。好使我蒙祢的祝福,道路亨通,凡事順利。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
約書亞記一章8節
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總要晝夜思想,好使你謹守遵行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如此,你的道路就可以亨通,凡事順利。
QT經文
申命記十七章14~20節
主題:神的聖潔與公義
12/02 申命記 第20天
經文:申命記十七章1~13節
一、神是聖潔的(申十七1~7)
耶和華神吩咐祂的子民要聖潔。在利未記十一章44節,耶和華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神要祂的子民成為聖潔,因為祂就是聖潔的。「聖潔」有被分別出來的意思,是要人從世界被分別出來,與神相交。人獻禮物給上帝時,要真心誠意,不可隨便,不可獻有殘疾、惡病的牛羊;更不可對上帝不忠,而事奉敬拜別神,如日頭、月亮、天象或其它偶像。上帝要祂的子民專一、沒有二心,以聖潔的心單單事奉祂、敬拜祂。求主幫助我們,讓我們的心不被世界所迷惑,轉身追求世上的金錢、名利、享受,而願意以聖潔為裝飾來追求主,讓主成為我們唯一的渴慕。
二、神是公義的(申十七8~13)
耶和華神是公義的神。「公義」的意思,是給予每個人所當得的。以色列民在進入應許之地之前,上帝在他們當中按立百夫長、千夫長來管理,申命記第一章也對此詳述。若以色列民有難以判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參申十七8~9)。而祭司、利未人、審判官就當按公義判斷──審判不看人的外貌,聽訟也不分貴賤,不懼怕人的權勢;因為上帝是公義的神,要給予每個人所當得的,絕不放縱也不包庇。由於人心無法像神一樣的公義,難免有偏好,因此必須求神賜下智慧與能力,讓他們作出公義的審判。審判之後,他們更要進一步「挽回」被審判人的心,讓他仍在主的裡面,不因此喪志而離開神。這樣做彰顯了上帝的公義,也同時保有祂的憐憫與慈愛。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願祢的聖潔與公義建立在我們當中,使我們的生活能彰顯出祢屬天的榮耀,能常常以聖潔的靈敬拜祢,並以聖潔的心事奉祢。若需要判定人的罪惡,也能彰顯祢的公義。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
利未記十一章44節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
QT經文
申命記十七章1~13節
主題:遵守三大節期
12/01 申命記 第19天
經文:申命記十六章1~22節
猶太人的年曆是由「耶和華的節期」為準,目的在於重溫神對他們永久的供應,或是記念歷史中所發生的大事。百姓遵守這些節期,表示他們記念神的拯救,並且尋求祂的赦免。在這段經文中,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要遵守三大節期:在春季舉行的逾越節和無酵節,在秋季舉行的七七節和住棚節。
1. 逾越節和無酵節:是在陽曆的三、四月間(為迦南曆的亞筆月,即一月)舉行。實際上,以色列人將這兩個節期合併,因為逾越節在亞筆月的第十四日,而無酵節是在亞筆月的第十五至二十一日。以色列人守逾越節,是要記念神帶領他們出埃及,而守無酵節是為了提醒選民離棄罪,過聖潔的生活。
2.七七節:又稱「收割節」,在新約時代稱為「五旬節」。這個節期的意義,是要慶祝農作物的收成,並將作物獻給神。
3.住棚節:又稱「收藏節」,表示一年農事的結束,在七月十五日舉行,約在陽曆的九月和十月之間。百姓用樹枝搭成帳棚,並住在棚內七日,記念過去在曠野住帳棚的日子,也對神賜下的豐盛收成獻上感恩。
每一年,男丁要在這三個節期,到耶和華的聖殿獻上禮物:
「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一年三次,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祂,卻不可空手朝見。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華──你神所賜的福分,奉獻禮物。」(參申十六16~17)每年,在這三大節期,以色列人要集體慶祝,並且根據律法規定:男人要帶著奉獻的禮物,來到神所指定的聖所敬拜。不可空手而來,必須按照自己的力量,獻上祭物給神,因為上帝在這一年,豐豐富富地賜恩給他們,他們就要表示回饋,向神獻上感恩。人若空手朝見上帝,就表示不懂得何為感恩。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感謝祢賜給我機會,可以奉獻金錢、時間與恩賜來服事祢。願我每次的奉獻,都蒙祢的悅納。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
申命記十六章17節
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華──你神所賜的福分,奉獻禮物。
QT經文
申命記十六章1~22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