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崁主日–誰是我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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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約翰福音19:26-28a
- 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原文作婦人),看,你的兒子!
- 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他到自己家裡去了。
- 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
以弗所書2:19
- 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
約翰福音1:12,29-34
-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 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負)世人罪孽的!
- 這就是我曾說:有一位在我以後來、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
- 我先前不認識他,如今我來用水施洗,為要叫他顯明給以色列人。
- 約翰又作見證說:我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
- 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
- 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
路加福音8:21
- 耶穌回答說:聽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親,我的弟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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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 弗2:19 是台北基督之家的年度異象,同時也是我在南崁基督之家一年服事以後,
第一個心理的感動。
- 那誰是我的家人呢?誰是你的家人呢?誰又是耶穌的家人?
- 一、信祂名,就是神兒女
- 『凡接待祂,就是信祂名的…』這樣的人,耶穌就讓他們享受一個權柄。那就是『You are child of God』你是神的兒女。這是一個怎麼樣的權柄呢?(約1:29-34)
- 這是一個勝過罪的權柄(過去、現在以及將來的)
- 這是擁有聖靈同在的權柄(幫助、力量和保護)
ex:學鋼琴(能力與練習)
- 二、聽見並遵行的,是神兒女:
- 先要聽道,然後行道。
- 我們不能只是知道很多的道理;法利賽人也知道許多的道理,但他們不被稱為神的兒女,反倒是粉飾的墳墓。意思是看起來外面光鮮亮麗,但裡面沒有生命。
- 然而在行道的過程,你會發現靠你自己「你做不到」!然而這就是在操練、學習行使神兒女的權柄(勝過罪與聖靈同在)。
- 三、看那!那是你的家人!
- 耶穌在十字架上做了不少事、說了不少話。但祂要完成的最後一件事情,就是把祂哀傷、痛苦、心都要碎了的母親,一個需要被照顧、被安慰的母親交給一個可信任的門徒。信任這個門徒會像愛自己的家人一樣愛他的母親。
- 耶穌現在有沒有將一個人、一個群體、一個有需要的族群、牧區、有需要的兄弟教會放在你的心中。
- 這些人很可能對你來說很不可愛,但是很可愛的為什麼需要你去愛呢?相反的真正不可愛的往往才是真正有需要的。
- 怎麼去愛不可愛的人呢?我們愛因神先愛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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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 還不定自己是否是神兒女,但我今天確定我相要享受這一份恩典、享受成為神兒女的權柄。
- 我願意回應耶穌,去愛那些被放在我手上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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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詩歌:愛是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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