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互不信任的家人

03/12 創世記 第82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七章1~17節

27:1 以撒年老,眼睛昏花,不能看見,就叫了他大兒子以掃來,說:「我兒。」以掃說:「我在這裡。」
27:2 他說:「我如今老了,不知道那一天死。
27:3 現在拿你的器械,就是箭囊和弓,往田野去為我打獵,
27:4 照我所愛的做成美味,拿來給我吃,使我在未死之先給你祝福。」
27:5 以撒對他兒子以掃說話,利百加也聽見了。以掃往田野去打獵,要得野味帶來。
27:6 利百加就對她兒子雅各說:「我聽見你父親對你哥哥以掃說:
27:7 『你去把野獸帶來,做成美味給我吃,我好在未死之先,在耶和華面前給你祝福。』
27:8 現在,我兒,你要照著我所吩咐你的,聽從我的話。
27:9 你到羊群裡去,給我拿兩隻肥山羊羔來,我便照你父親所愛的給他做成美味。
27:10 你拿到你父親那裡給他吃,使他在未死之先給你祝福。」
27:11 雅各對他母親利百加說:「我哥哥以掃渾身是有毛的,我身上是光滑的;
27:12 倘若我父親摸著我,必以我為欺哄人的,我就招咒詛,不得祝福。」
27:13 他母親對他說:「我兒,你招的咒詛歸到我身上;你只管聽我的話,去把羊羔給我拿來。」
27:14 他便去拿來,交給他母親;他母親就照他父親所愛的做成美味。
27:15 利百加又把家裡所存大兒子以掃上好的衣服給她小兒子雅各穿上,
27:16 又用山羊羔皮包在雅各的手上和頸項的光滑處,
27:17 就把所做的美味和餅交在她兒子雅各的手裡。

我們看到一個失敗的家庭。在這個家庭中,家人之間都彼此說謊,彼此不信任,我們如果對自己的家人都不能誠實,卻對外人顯得誠實,那種誠實必是虛假、偽裝的。

第一個不誠實的人是父親──以撒。他私下要他所愛的長子以掃獵野味給他吃,然後為他祝福。臨終的「祝福」在族長時代是極為重要的,他們認為這不僅是父親願望的表達,更是一種帶有能力的預言,必會一字一句的應驗在領受祝福者的身上,下一代的未來幸福或遭難全繫於父親的祝福或咒詛。其實這不過是神給父親的權柄,讓子孫走在神的道上,但以撒卻利用這個機會,要求兒子先獵野味給他吃,然後才給兒子祝福。

身為神兒女的我們應該知道,如果神給我們什麼屬靈的恩賜,或別人所沒有的本事,或給我們什麼責任和職位,都當完全歸榮耀與神,不應藉此為自己求什麼好處。家中父親臨終時會給與遺言和祝福,通常應召集全家人一起領受,但以撒卻私下為以掃祝福,顯然是怕妻子利百加會反對,所以想暗暗地做了這事;可見他們夫妻之間彼此有所隱瞞。在一個家庭中,夫妻雙方應當彼此坦誠,解釋疑惑,不應遮瞞、欺騙,因為欺騙的結果會造成更大的痛苦及可悲後果。

其次我們看到利百加也不信任她的丈夫,她甚至主導一個欺騙的行動。利百加偏愛雅各的心是很明顯的,她甚至願意替兒子受咒詛,但卻沒有倚靠神行事,只憑著自己的方法去愛雅各,正是「作惡以成善」的愛。雅各雖然不誠實,但他母親要負更大的責任,因為她教導兒子欺騙父親,給他膽量去說謊。第八節的「吩咐」這個字是希伯來文的「命令」。她對雅各用嚴格的命令,說服他照她的話去做。

用愛心對待弟兄姊妹固然重要,但不可用自私的愛去愛人,更不可包庇別人的罪。愛心要在真理的軌道上才有價值。如果愛心不在真理範圍之內,這愛心就很容易被肉體所取代,不是助人,乃是害人。

回應

主啊!我將我的家庭交在祢的手中,教導我們在祢的愛中相處,無論是配偶或是親子之間的溝通都能坦誠,滿有從祢那裡來真誠的愛。

禱讀

約翰ㄧ書三章18節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QT經文

創世記二十七章1~17節

主題:在別是巴的祝福

03/11 創世記 第81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六章23~35節

26:23 以撒從那裡上別是巴去。
26:24 當夜耶和華向他顯現,說:「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 神,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要賜福給你,並要為我僕人亞伯拉罕的緣故,使你的後裔繁多。」
26:25 以撒就在那裡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並且支搭帳棚;他的僕人便在那裡挖了一口井。
26:26 亞比米勒,同他的朋友亞戶撒和他的軍長非各,從基拉耳來見以撒。
26:27 以撒對他們說:「你們既然恨我,打發我走了,為甚麼到我這裡來呢?」
26:28 他們說:「我們明明地看見耶和華與你同在,便說,不如我們兩下彼此起誓,彼此立約,
26:29 使你不害我們,正如我們未曾害你,一味地厚待你,並且打發你平平安安地走。你是蒙耶和華賜福的了。」
26:30 以撒就為他們設擺筵席,他們便吃了喝了。
26:31 他們清早起來彼此起誓。以撒打發他們走,他們就平平安安地離開他走了。
26:32 那一天,以撒的僕人來,將挖井的事告訴他說:「我們得了水了。」
26:33 他就給那井起名叫示巴;因此那城叫做別是巴,直到今日。
26:34 以掃四十歲的時候娶了赫人比利的女兒猶滴,與赫人以倫的女兒巴實抹為妻。
26:35 她們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裡愁煩。

當神第一次向以撒顯現時,曾對他說:「我必與你同在。」(參3節),但這次神對他說:「我與你同在」(參24節),這是神對他的肯定。並且從時態來看,這句話也確定神與以撒的關係,因為原文時態所採用的是現在式。以撒像他的父親一樣(參創十二7、8,十三18),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參25節),他的信心不再只是一種象徵的行動、傳統的禮儀或家庭的習慣,他變得剛強。有了神的同在,我們可以面對任何的困難和迫害。我們要真心的相信並接受這應許,將一切憂慮卸給神。以撒向神禱告表明他的信心,結果神又讓他挖得一口井。在無法改變環境時,他選擇先改變自己的內心。這很不容易,但他做到了,因他相信神在背後有更美好的預備。

當亞比米勒和他的朋友、軍長來見以撒,與他立約的時候(參26~27節),以撒勇敢地質疑亞比米勒的突然造訪、他的動機和過去的惡待。以撒不是那種輕易就受騙、受脅迫或被說服的人;他不是那種不敢說話或不敢面對惡人的懦夫。當時機成熟的時候,他毫不含糊地,使用希伯來文的「恨」字來質問亞比米勒過去如何惡待他,並質問亞比米勒為甚麼這樣恨他,要趕他走(參27節)。當他弄清楚之後,他們才談立約的事。跟當地人和好不是一件壞事,亞伯拉罕也曾這樣做過(參創十四13)。亞比米勒雖然曾經辱罵並且威脅以撒,但最後都沒有傷害以撒(參29節)。

當雙方得以和平之後,以撒善待陌生人,甚至為他們設擺筵席,請他們吃喝,他不願意客人們空手離開。以撒是聖經中第一個和平的締結者,也是第一個能平平安安與鄰居相處的聖經人物(參29,31節)。神的祝福總是隨著以撒這位和平之子。

回應

基督我主,我謝謝祢賞賜我勇氣去改變可以改變的事情,給我祢的胸懷去接受那些不能改變的事情,更有祢的智慧幫助我分辨兩者的不同。謝謝祢。

禱讀

詩篇三十七篇11節
但謙卑人必承受地土,以豐盛的平安為樂。

QT經文

創世記二十六章23~35節

主題:退一步海闊天空

03/10 創世記 第80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六章12~22節

26:12 以撒在那地耕種,那一年有百倍的收成。耶和華賜福給他,
26:13 他就昌大,日增月盛,成了大富戶。
26:14 他有羊群牛群,又有許多僕人,非利士人就嫉妒他。
26:15 當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的日子,他父親的僕人所挖的井,非利士人全都塞住,填滿了土。
26:16 亞比米勒對以撒說:「你離開我們去吧。因為你比我們強盛得多。」
26:17 以撒就離開那裡,在基拉耳谷支搭帳棚,住在那裡。
26:18 當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之日所挖的水井因非利士人在亞伯拉罕死後塞住了,以撒就重新挖出來,仍照他父親所叫的叫那些井的名字。
26:19 以撒的僕人在谷中挖井,便得了一口活水井。
26:20 基拉耳的牧人與以撒的牧人爭競,說:「這水是我們的。」以撒就給那井起名叫埃色(就是相敵的意思),因為他們和他相爭。
26:21 以撒的僕人又挖了一口井,他們又為這井爭競,因此以撒給這井起名叫西提拿(就是為敵的意思)。
26:22 以撒離開那裡,又挖了一口井,他們不為這井爭競了,他就給那井起名叫利河伯(就是寬闊的意思)。他說:「耶和華現在給我們寬闊之地,我們必在這地昌盛。」

以撒順服神留在基拉耳,結果在饑荒之年竟有百倍的收成,神的賜福超越環境。神定意要賜福的人,工作會有百倍的收成,而且日增月盛(參12~13節)。但神的賜福卻為以撒帶來困擾──非利士人嫉妒他,為了阻止他繼續發達,竟然把他父親以往所挖得的井全塞住了。這是要他全家人的命,當地雨量很少,沒有井水,禾田及牲畜很快都會死亡。

以撒用了一個最好的方法來解決問題,他沒有和非利士人拚命,他用退讓來解決問題,果然退一步海闊天空。以撒美好的品德在於他能忍受欺壓;離開那裡,又重新挖井,照先前他父親給這井的名字命名。亞伯拉罕留給以撒的都是活水井,雖然上面被非利士人用土塞住了,但水仍在裡面湧流,把土挖掉,就有活水湧流出來。生命也是這樣,只要我們裡面的活水還在,外面的難處,無法阻止生命活水湧流。一旦神為我們開了門,就沒有人可以關這扇門。不要懼怕外面的難處,怕的是我們裡面的活水斷絕了。

以撒在谷中挖井成功,卻兩次被基拉耳的牧人搶去,他便給井起名為「相爭」和「為敵」。從這些名字可見別人如何惡待他,一心與他相爭,與他為敵。到了第三次挖井成功,他們不再爭了,因神使以撒寬闊,這也是以撒的體會,便給那井起名是「寬闊」的意思(參22節)。

世人以為「讓」是吃虧,神卻使退讓者得以寬闊。讓,不是懦弱,也不是愚蠢,乃是得勝和智慧。我們常喜歡據理力爭,結果常弄巧成拙;我們常用自己的方法來解決問題,卻反而把問題弄得更複雜嚴重。有敵對、相爭的地方就不寬闊,到處樹敵導致寸步難行。井名寬闊,代表心也很寬闊,如同馬太福音五章5節說:「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這真是有寬闊心的以撒最佳寫照。

回應

我要像葡萄樹的枝子,緊緊連於葡萄樹;我要竭力保守神所賜活水江河湧流在我的裡面。主啊!這是我的心意,求祢保守,不容讓小狐狸來破壞我的葡萄園,保守我常在祢的愛中。

禱讀

馬太福音五章5節
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

QT經文

創世記二十六章12~22節

主題:以撒住在基拉耳

03/09 創世記 第79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六章1~11節

26:1 在亞伯拉罕的日子,那地有一次饑荒;這時又有饑荒,以撒就往基拉耳去,到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那裡。
26:2 耶和華向以撒顯現,說:「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
26:3 你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因為我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我必堅定我向你父亞伯拉罕所起的誓。
26:4 我要加增你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又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26:5 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
26:6 以撒就住在基拉耳。
26:7 那地方的人問到他的妻子,他便說:「那是我的妹子。」原來他怕說:「是我的妻子」;他心裡想:「恐怕這地方的人為利百加的緣故殺我」,因為她容貌俊美。
26:8 他在那裡住了許久。有一天,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從窗戶裡往外觀看,見以撒和他的妻子利百加戲玩。
26:9 亞比米勒召了以撒來,對他說:「她實在是你的妻子,你怎麼說她是你的妹子?」以撒說:「我心裡想,恐怕我因她而死。」
26:10 亞比米勒說:「你向我們做的是甚麼事呢?民中險些有人和你的妻同寢,把我們陷在罪裡。」
26:11 於是亞比米勒曉諭眾民說:「凡沾著這個人,或是他妻子的,定要把他治死。」

耶和華曾向亞伯拉罕顯現、立約;如今祂向以撒顯現,再度堅定祂向亞伯拉罕所立的約。這是神第一次向以撒顯現,並應許要賜福給他。至此,亞伯拉罕的神就成了以撒的神,亞伯拉罕的約就成了以撒的約。以撒也開始經歷神如何賜福予他,在生命的風風雨雨中,觀看神的作為。神只有屬靈的兒子,沒有屬靈的孫子,我們每一個人都必須自己去面對信仰,親自和神立約。

父親的約成為兒子的約,不是藉著肉體的遺傳,必須通過信心傳承。神揀選我們未必就一定會揀選我們的孩子,不要以為孩子自然會跟隨主。基督徒父母對孩子最大的責任,是幫助他們建立對神的信心,不因沒有帶領孩子們認識神,而成為虧欠和遺憾。

即使一個蒙神賜福的人也會犯錯,或面對災難。亞伯拉罕遇到饑荒,按己意下埃及去(參創十二10)發生問題;以撒順服神停留在基拉耳,但也同樣有危機。以撒重蹈覆轍以妻作妹,他的軟弱和他父親一模一樣,他們共同的擔憂是妻子太美了。妻子漂亮不是導致他們說謊主因,他們真正的問題是他們怕死(參7節)。死亡並沒有那麼可怕,想像著自己被殺死、妻子被搶走,那才是一件可怕的事。非利士人不是以撒最大的敵人,「恐懼」才是他最大的敵人。這裡讓我們看到父母的榜樣,是會影響孩子的;懼怕往往讓我們忘記了神的應許(參2~6節),而要以自己的方法來保護自己。

想像常常比事實來得可怕,恐懼使我們做錯事,害怕也會將小事情擴大。我們必須「置之死地而後生」,做最壞的打算,把自己放在底線上,靠主得勝。

回應

主!我謝謝祢願意成為我個人的主,我將我的情緒以及情緒表現的主權交給祢,請祢作我情緒的主,教導我如何判斷,讓我全心相信祢,全心倚靠祢,使我日常生活的呈現討祢的喜悅。

禱讀

雅各書一章3~4節
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

QT經文

創世記二十六章1~11節

主題:以掃賣長子的名分

03/08 創世記 第78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五章27~34節

25:27 兩個孩子漸漸長大,以掃善於打獵,常在田野;雅各為人安靜,常住在帳棚裡。
25:28 以撒愛以掃,因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卻愛雅各。
25:29 有一天,雅各熬湯,以掃從田野回來累昏了。
25:30 以掃對雅各說:「我累昏了,求你把這紅湯給我喝。」因此以掃又叫以東(就是紅的意思)。
25:31 雅各說:「你今日把長子的名分賣給我吧。」
25:32 以掃說:「我將要死,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甚麼益處呢?」
25:33 雅各說:「你今日對我起誓吧。」以掃就對他起了誓,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
25:34 於是雅各將餅和紅豆湯給了以掃,以掃吃了喝了,便起來走了。這就是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

以掃和雅各這對孿生兄弟,長大後性格和工作都不同:以掃是打獵高手,喜歡在野外活動;雅各卻好靜,常留在帳棚裡照料牲畜。性格的不同再加上父母的偏愛,這家不知不覺就充斥著暗鬥的氣氛。

一天的勞累狩獵造成以掃身體的疲憊,為了一飽口腹之慾,他出賣了寶貴的長子名分。這絕不是如他所說的:「我將要死」(參32節),好像當時他已死到臨頭、無路可走,迫使他必須這樣做以保存自己的性命。而是因為他根本「輕看了長子的名分」(參34節)所以不珍惜它。我們要謹慎,不要只顧滿足身體暫時的需要,而放棄將來那更大的福分。要學習遲延滿足,要控制自己,不可一有需要就要立刻得到滿足的想法。若我們不能控制自己需要的衝動,就會受自己的需要所控制,且被能滿足我們需要的人所轄制。「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參林後四18)顧念所不見的,才是真有智慧的人;只顧眼前好處的,那是愚昧人。

所謂「長子的名分」包括兩種權利:1.在家中位列第二,僅次於父親,可繼承父親為家庭的「保護者」,作一家之主(可代表全家向神禱告)。2.比其他兄弟多得一倍的財產。在族長時代,父親可隨己意把這名分給予他任何一個兒子,如雅各把長子名分給了約瑟(參創四十九22~26;代上五1~2)。這長子的名分可以轉讓給其他家人,當他賣出或放棄這名分時,也就失去雙份產業和作領袖的地位。

雅各知道他生命中想要得到什麼,以掃卻不在乎,生命給什麼他就接受什麼;但是我們不能為了得到想要的而不擇手段。我們不要忘記:雅各怎樣對待以掃,後來他也受到拉班「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參創二十九25~26)。我們要學習雅各喜愛安靜,因為安靜是得力的來源(參賽三十15);但不要像他對人工於心計、趁火打劫,要樂於與人分享自己所有的。

回應

主啊!我要定睛在祢身上,這世上的事都如花如草,會枯乾凋謝,我要一心追求有關祢的事、祢所在意的事,那些才是永遠的。

禱讀

哥林多後書四章18節
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

QT經文

創世記二十五章27~34節

主題:神回應禱告

03/07 創世記 第77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五章19~26節

25:19 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記在下面。亞伯拉罕生以撒。
25:20 以撒娶利百加為妻的時候正四十歲。利百加是巴旦‧亞蘭地的亞蘭人彼土利的女兒,是亞蘭人拉班的妹子。
25:21 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為她祈求耶和華;耶和華應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懷了孕。
25:22 孩子們在她腹中彼此相爭,她就說:「若是這樣,我為甚麼活著呢(或譯:我為甚麼如此呢)?」她就去求問耶和華。
25:23 耶和華對她說:兩國在你腹內;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
25:24 生產的日子到了,腹中果然是雙子。
25:25 先產的身體發紅,渾身有毛,如同皮衣,他們就給他起名叫以掃(就是有毛的意思)。
25:26 隨後又生了以掃的兄弟,手抓住以掃的腳跟,因此給他起名叫雅各(就是抓住的意思)。利百加生下兩個兒子的時候,以撒年正六十歲。

蒙神賜福,並非永遠天色常藍、花香常漫,也會遇到不如意的事,如同以撒和利百加。以撒是亞伯拉罕唯一的繼承人,他不只繼承父親在世的產業(參5節),也蒙神賜福(參11節)。他與妻子利百加的婚姻是天作之合,但這婚姻有一個難以接受的缺憾,就是利百加不能生育。二十年之久,這對夫妻為此耿耿於懷,在這不算短的日子裡,他們一定流過不少淚,也為此禱告不知多少回,神卻沉默,遲遲沒有行動。以撒沒有像父親亞伯拉罕用自己的方法(娶夏甲為妾)解決,而是繼續在神前以信心等候,相信神對於後裔的應許必要應驗。聖經說:「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為她祈求耶和華;耶和華應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懷了孕。」(參21節),以撒沒有孩子,他就向神求,神聽了以撒的懇求,使利百加懷孕了。

利百加懷孕後難忍懷胎十月之苦,因腹中二子以她的肚腹為戰場,讓她痛不欲生(參22節)。在幾乎忍不下去的時候,她就去求問耶和華(參22節),結果她得了回應──耶和華對她說話(參23節)。神樂意回應人的祈求,只在乎你願不願去求問神。

以撒和利百加面對人生的不如意和痛苦,都用禱告、求問耶和華來解決;這是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祂顧念你們。」(參彼前五7) 神是聽禱告的神,但祂不一定按我們所求的去做;就算祂按我們所求的去做,也不一定按我們的時間表去做。以撒等了二十年才得到神採取行動,使利百加懷孕。祂也回應利百加的禱告,把她所求問的告訴她,使她知道日後會發生的事,讓她有力量忍受懷胎的苦楚。禱告加上耐心等候,乃是面對痛苦和困難時的妙方。

回應

神啊!我要將生命中每一項令我憂慮的事交給祢,因知祢顧念我;我要學習以撒和利百加的樣式,將大小事都帶到祢的面前,為己、為人祈求,因祢樂意回應我。

禱讀

腓立比書四章6~7節
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

QT經文

創世記二十五章19~26節

主題:神的應許必然兌現

03/06 創世記 第76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五章12~18節

25:12 撒拉的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是以實瑪利。
25:13 以實瑪利兒子們的名字,按著他們的家譜記在下面。以實瑪利的長子是尼拜約,又有基達、亞德別、米比衫、
25:14 米施瑪、度瑪、瑪撒、
25:15 哈大、提瑪、伊突、拿非施、基底瑪。
25:16 這是以實瑪利眾子的名字,照著他們的村莊、營寨,作了十二族的族長。
25:17 以實瑪利享壽一百三十七歲,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原文是本民)那裡。
25:18 他子孫的住處在他眾弟兄東邊,從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書珥,正在亞述的道上。

以實瑪利並不是神所指定從撒拉所生的兒子,乃是撒拉的使女埃及人夏甲所生的(參12節);所以他不能成為亞伯拉罕的「繼承人」,但他同樣是亞伯拉罕的兒子,是同樣蒙福的。他共有十二個兒子,這些兒子成為十二族阿拉伯人的先祖(參12~18節)。

神的應許必然兌現,亞伯拉罕果然有很多子孫,不單以撒的後裔成為以色列國,以實瑪利的後裔也成了大國;一般認為以實瑪利是今日阿拉伯人的祖先,而另外基土拉的兒子也成為一些民族之祖。亞伯拉罕成了多國之父。(參創十七5) 神也成就對以實瑪利後代的應許(參創十七20)。以實瑪利蒙福生了許多兒子,應驗了他必「昌盛,極其繁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參創十七20)、「後裔成為大國」(參創二十一18)。他果然「住在眾弟兄的東邊」(參創十六12)。所以雖然以實瑪利並不是那個「蒙揀選」的,神仍然對他守信。

神是可信的,祂必會兌現祂的應許;「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參提後二13)我們需要更多認識祂的話、記得祂的應許,且因為信得過祂必履行祂的應許而剛強,免於恐懼。

「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參太五45) 神不但賜福給那蒙揀選的以色列人,更賜福給我們這些原本不蒙揀選的外邦人,使我們可以像他們一樣蒙福,藉著耶穌基督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神並不偏待人,祂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參羅九25)。

回應

主啊,祢是守約施慈愛的神,不是因著我的所作所為,乃單因著祢的揀選使我成為祢的兒女。主,我謝謝祢。因著祢的守約,我相信我所交託祢的,必定成就,我謝謝祢。

禱讀

提摩太後書二章13節
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

QT經文

創世記二十五章12~18節

主題:亞伯拉罕死了

03/05 創世記 第75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五章1~11節

25:1 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
25:2 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
25:3 約珊生了示巴和底但。底但的子孫是亞書利族、利都是族,和利烏米族。
25:4 米甸的兒子是以法、以弗、哈諾、亞比大,和以勒大。這都是基土拉的子孫。
25:5 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
25:6 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趁著自己還在世的時候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往東方去。
25:7 亞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七十五歲。
25:8 亞伯拉罕壽高年邁,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原文是本民)那裡。
25:9 他兩個兒子以撒、以實瑪利把他埋葬在麥比拉洞裡。這洞在幔利前、赫人瑣轄的兒子以弗崙的田中,
25:10 就是亞伯拉罕向赫人買的那塊田。亞伯拉罕和他妻子撒拉都葬在那裡。
25:11 亞伯拉罕死了以後, 神賜福給他的兒子以撒。以撒靠近庇耳‧拉海‧萊居住。

神賜給亞伯拉罕不少兒孫,他的妾基土拉給他生了六個兒子和許多孫兒,他們都是和阿拉伯人有關的先祖;亞伯拉罕成了「多國的父」(參創十七4)。神讓亞伯拉罕得享高壽(參創十五15),且滿足、安樂的死去,又得兩個兒子埋葬他的遺體。亞伯拉罕在應許之地住了100年,這地仍不是他的,他也死了,但神沒有死,神繼續在他的後裔以撒的身上帶領。「神賜福給他的兒子以撒」(參11節),這是最大的產業。亞伯拉罕有許多兒子,但只有以撒得到最多的產業,也只有以撒得到神的賜福,因為唯有以撒才是神所揀選的,他要繼承神給亞伯拉罕的一切福氣。神在此所做的,乃兌現祂的話:「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參申五10)

亞伯拉罕做事很有智慧,他在死前就已經把遺產分配好,供應再娶的妾基土拉所生的兒子們,免得家庭悲劇重演。儘管亞伯拉罕活著的時候,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但他也把財物分給庶出的眾子,並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往東方去(參5~6節)。明智的亞伯拉罕防止兒子們延續母親所引發的戰爭。最美麗的一幅畫,就是在他離世的時候,有以實瑪利和以撒共同埋葬他們的父親(參9節),他們兩位都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亞伯拉罕在世的時候看重和睦的關係,死後也為別人帶來和好。

我們不能控制離世的日子,但是我們可以效法他死得「好」和「滿足」,也就是把握在世的年日,盡力發揮恩賜、用盡生命。巴不得我們離世時都可以像保羅一樣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參提後四7~8)

我們都會像亞伯拉罕一樣離開這個世界,重要的是,在我們逝世之前,可以通過自己的「見證」和教育下一代,讓他們能夠繼續得到神賜福。

回應

因著信,我和以撒一樣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繼承神給亞伯拉罕的一切福氣。恩主,我謝謝祢,讓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而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

禱讀

提摩太後書四章7~8節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

QT經文

創世記二十五章1~11節

主題:以撒在田間默想

03/04 創世記 第74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四章62~67節

24:62 那時,以撒住在南地,剛從庇耳‧拉海‧萊回來。
24:63 天將晚,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舉目一看,見來了些駱駝。
24:64 利百加舉目看見以撒,就急忙下了駱駝,
24:65 問那僕人說:「這田間走來迎接我們的是誰?」僕人說:「是我的主人。」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臉。
24:66 僕人就將所辦的一切事都告訴以撒。
24:67 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娶了她為妻,並且愛她。以撒自從他母親不在了,這才得了安慰。

當僕人帶著利百加抵達迦南時,以撒已代替年老體弱的亞伯拉罕成為一家之主(參65~66節),但他仍願意順服父親對他婚事的安排──娶老僕人為他所聘的女子為妻。以撒生命中的特殊記號,就是「順服」。他願意娶一個先前沒有見過面的女子為妻,婚後才開始彼此認識和相愛;因此他們的婚姻得著上帝的祝福,兩人感情甜蜜恩愛,而這甜蜜的恩愛醫治了以撒喪母三年的創傷,從此利百加代替了撒拉的地位,成為一家之母。「順服就是蒙福」,以撒實在是一個蒙福的人。聖經中沒有多寫,為何以撒能如此的順服,但這裡卻有一句話,可能就是他生命蒙福的最大祕訣──「天將晚,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參63節)。

默想是細細思想主的恩言,如同牛倒嚼一樣。詩人嚐到了主恩言的滋味,所以說:「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參詩一2),默想就是讓神向我們說話。詩篇告訴我們,詩人怎樣默想神的慈愛(參詩四十八9)、神的訓詞(參詩一一九15,78節)、神的奇事(參詩一一九27)、神的話語(參詩一一九148)、神的作為(參詩一四三5,一四五5,七十七12……)。總之,默想神的話,使人更愛神,更認識神的永活,更感受人生的短促,而無視於轉眼成空的世俗榮華。天晚日落,夕陽西下的時候,以撒獨自一人,在田間漫步,追思亡母,靜待神恩。在斜陽餘暉的映照下,神為他預備了利百加。在悲痛中進到神跟前的人,神為他開出路,賜他意外的平安。

在忙亂的生活中,能夠找到片刻安靜是不容易的。但主說:「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參賽三十15),安穩與能力是連在一起的。動是能力的消耗,靜才是能力的來源。今天基督徒生活要有能力,我們必須學會在主面前安靜。

回應

現今世界講究的是快!快!快!,但我要定意選擇安靜在主裡。神啊!我要將我的心思意念安靜在祢的話語中,經常思想祢的話,默念祢的作為,等候祢向我說話,指引我前面的道路。

禱讀

以賽亞書三十章15節
主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曾如此說: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你們竟自不肯。

QT經文

創世記二十四章62~67節

主題:神使道路通達

03/03 創世記 第73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四章50~61節

24:50 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說:「這事乃出於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
24:51 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將她帶去,照著耶和華所說的,給你主人的兒子為妻。」
24:52 亞伯拉罕的僕人聽見他們這話,就向耶和華俯伏在地。
24:53 當下僕人拿出金器、銀器,和衣服送給利百加,又將寶物送給她哥哥和她母親。
24:54 僕人和跟從他的人吃了喝了,住了一夜。早晨起來,僕人就說:「請打發我回我主人那裡去吧。」
24:55 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親說:「讓女子同我們再住幾天,至少十天,然後她可以去。」
24:56 僕人說:「耶和華既賜給我通達的道路,你們不要耽誤我,請打發我走,回我主人那裡去吧。」
24:57 他們說:「我們把女子叫來問問她」,
24:58 就叫了利百加來,問她說:「你和這人同去嗎?」利百加說:「我去。」
24:59 於是他們打發妹子利百加和她的乳母,同亞伯拉罕的僕人,並跟從僕人的,都走了。
24:60 他們就給利百加祝福說:我們的妹子啊,願你作千萬人的母!願你的後裔得著仇敵的城門!
24:61 利百加和她的使女們起來,騎上駱駝,跟著那僕人,僕人就帶著利百加走了。

老僕人指出來到這裡是神的引導,以及這婚事是耶和華的旨意時,彼土利和拉班也就看出這事出於神的帶領(參50節)。既是神的旨意,只有聽從照辦,順服神(參50~52節),把利百加交給這僕人,帶往他的主人之子。這顯明出於神的事,誰也無法阻擋;出於神的事,一定會成就;出於神的事,我們不一定會喜歡,但卻要順服,因為對我們一定有好處出於神的事,神一定會負責。

老僕人堅決要求儘快起程回去,利百加很配合地回答:「我去!」(參58節)。利百加的願意和她家人的同意,再次肯定僕人的禱告得蒙應許。我們真的很難想像利百加為何如此勇敢,只聽這老僕人的一面之詞就跟他去,去到陌生的地方,嫁給一個未曾謀面的人。她的勇氣、順服、信心是我們跟隨主的榜樣。從這整個事件的發展中,真知道我們的神是預備人心,使道路通達的神。

在這整件事情上,我們看見都是神在帶領,神會這樣做,乃因忠於和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我們信的神,是一位守約施慈愛的神(參申七9),祂必兌現祂的應許。

當神的手介入,即使透過人安排的婚姻,也可以帶來幸福。重點在於,負責安排的人願意藉著祈禱,照著神所計畫的去進行。只要憑著信心跟隨、順從神的引導,即使親情或其他個人因素,都無法成為攔阻。主耶穌曾說:「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參太十九29)利百加、亞伯拉罕都如此蒙福,因此,當明白是神的帶領時,我們也當如此回應神說:「我去!」。

回應

主啊!教導我不看環境、不看自己而攔阻祢的工作,讓我有從祢而來的信心,就勇敢的走上祢所為我預備的道路。讓我學習利百加、亞伯拉罕、老僕人,作個順命的兒女。

禱讀

創世記二十四章60節
他們就給利百加祝福說:「我們的妹子啊,願你作千萬人的母!願你的後裔得著仇敵的城門!」

QT經文

創世記二十四章50~60節

Page 119 of 200 1 ... 117 118 119 120 121 ...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