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忠心為主

03/02 創世記 第72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四章29~49節

24:29 利百加有一個哥哥,名叫拉班,看見金環,又看見金鐲在他妹子的手上,並聽見他妹子利百加的話,說那人對我如此如此說。拉班就跑出來往井旁去,到那人跟前,見他仍站在駱駝旁邊的井旁那裡,
24:30 【併於上節】
24:31 便對他說:「你這蒙耶和華賜福的,請進來,為甚麼站在外邊?我已經收拾了房屋,也為駱駝預備了地方。」
24:32 那人就進了拉班的家。拉班卸了駱駝,用草料餵上,拿水給那人和跟隨的人洗腳;
24:33 把飯擺在他面前,叫他吃,他卻說:「我不吃,等我說明白我的事情再吃。」拉班說:「請說。」
24:34 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僕人。
24:35 耶和華大大地賜福給我主人,使他昌大,又賜給他羊群、牛群、金銀、僕婢、駱駝,和驢。
24:36 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時候給我主人生了一個兒子;我主人也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這個兒子。
24:37 我主人叫我起誓說:『你不要為我兒子娶迦南地的女子為妻。
24:38 你要往我父家、我本族那裡去,為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
24:39 我對我主人說:『恐怕女子不肯跟我來。』
24:40 他就說:『我所事奉的耶和華必要差遣他的使者與你同去,叫你的道路通達,你就得以在我父家、我本族那裡,給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
24:41 只要你到了我本族那裡,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他們若不把女子交給你,我使你起的誓也與你無干。』
24:42 「我今日到了井旁,便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啊,願你叫我所行的道路通達。
24:43 我如今站在井旁,對哪一個出來打水的女子說:請你把你瓶裡的水給我一點喝;
24:44 她若說:你只管喝,我也為你的駱駝打水;願那女子就作耶和華給我主人兒子所預定的妻。』
24:45 我心裡的話還沒有說完,利百加就出來,肩頭上扛著水瓶,下到井旁打水。我便對她說:『請你給我水喝。』
24:46 她就急忙從肩頭上拿下瓶來,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我便喝了;她又給我的駱駝喝了。
24:47 我問她說:『你是誰的女兒?』她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我就把環子戴在她鼻子上,把鐲子戴在她兩手上。
24:48 隨後我低頭向耶和華下拜,稱頌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因為他引導我走合適的道路,使我得著我主人兄弟的孫女,給我主人的兒子為妻。
24:49 現在你們若願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就告訴我;若不然,也告訴我,使我可以或向左,或向右。」

僕人接受了利百加哥哥拉班的邀請,前往他們家住宿,但在說明來意之前,他拒絕入席進食,直到他表明自己是要為以撒提親。這真是一個忠心的僕人,他一心要先辦好主人所託之事,才顧到自己的需要。其實他已經進到利百加的家中了,所以他大可以先吃喝、休息後,再來談這事,但他沒有這樣做。一個忠於職守的僕人,應以主人的利益為優先,無論自己如何辛苦,都必要先完成主人的託付,才再去滿足自己的需要。

我們要作一個忠心的僕人,除了要對神忠心、也要對自己的雇主忠心。對神忠心最重要的是要發揮神給我們的恩賜,盡心盡力地去做、去完成祂所交付的使命。而對自己的雇主盡忠,除了要盡力做事之外,更是要遵守所許下的諾言。僕人介紹自己只說:「我是亞伯拉罕的僕人。」當我們向別人介紹自己時,是強調世俗的經歷、學識、地位,抑或是指出自己與神的關係呢?「我是神所愛的人」、「我是神的兒女」、「我是神的僕人」我會如何自我介紹呢?

在僕人整個述說的過程中,表面上是述及主人的豐富,其實是在高舉神──耶和華大大賜福給我主人(參35節);耶和華是亞伯拉罕所事奉的神(參40節);並說自己如何向神禱告(參42節);神又如何賜他通達的道路,他為神的作為深深的敬拜(參48節)。僕人所述說的,在在表明一切都是神的帶領與安排,也以此暗示拉班和家人,當效法耶和華以慈愛誠實待亞伯拉罕(參49節)。一個屬神、信靠神的人,應當以屬神的生命來高舉主、見證主的作為。

回應

我要學習亞伯拉罕的老僕人,忠心、有見識的事奉主;也像服事基督一樣,在職場上服事我肉身的主人,並時時高舉基督、榮耀基督。

禱讀

以弗所書六章6~7節
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裏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QT經文

創世記二十四章28~49節

主題:找到利百加

03/01 創世記 第71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四章10~28節

24:10 那僕人從他主人的駱駝裡取了十匹駱駝,並帶些他主人各樣的財物,起身往美索不達米亞去,到了拿鶴的城。
24:11 天將晚,眾女子出來打水的時候,他便叫駱駝跪在城外的水井那裡。
24:12 他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啊,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
24:13 我現今站在井旁,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
24:14 我向那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
24:15 話還沒有說完,不料,利百加肩頭上扛著水瓶出來。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彼土利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妻子密迦的兒子。
24:16 那女子容貌極其俊美,還是處女,也未曾有人親近她。她下到井旁,打滿了瓶,又上來。
24:17 僕人跑上前去迎著她,說:「求你將瓶裡的水給我一點喝。」
24:18 女子說:「我主請喝!」就急忙拿下瓶來,托在手上給他喝。
24:19 女子給他喝了,就說:「我再為你的駱駝打水,叫駱駝也喝足。」
24:20 她就急忙把瓶裡的水倒在槽裡,又跑到井旁打水,就為所有的駱駝打上水來。
24:21 那人定睛看她,一句話也不說,要曉得耶和華賜他通達的道路沒有。
24:22 駱駝喝足了,那人就拿一個金環,重半舍客勒,兩個金鐲,重十舍客勒,給了那女子,
24:23 說:「請告訴我,你是誰的女兒?你父親家裡有我們住宿的地方沒有?」
24:24 女子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
24:25 又說:「我們家裡足有糧草,也有住宿的地方。」
24:26 那人就低頭向耶和華下拜,
24:27 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不斷地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至於我,耶和華在路上引領我,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裡。」
24:28 女子跑回去,照著這些話告訴她母親和她家裡的人。

神為以撒預備了利百加,如同祂為亞當預備夏娃。但在這個人生地不熟之地,老僕人要如何找到神為以撒所預備的那位新娘呢?他祈禱倚靠神,而且不忘感恩。

僕人抵達後,就像當時的旅客一樣,先尋覓水井。他抵達的時間是「天將晚」,即黃昏時分,這是城中女子們扛水瓶到井旁打水之時,而井旁是邂逅女子的最佳地點。

僕人到井旁沒有打水,而是禱告,求神預備,讓他遇到想遇見的(參12,20節);並給他一個兆頭(參14節),讓他知道誰是以撒的準新娘。禱告求神預備,求神引導,這是對主的依靠,更是對主的信任。他向神要求的兆頭,是顯明女子的品性是否具有「惻隱之心」,願意幫助有需要的人。他要找的不是外貌美麗的,而是願意服事人,盡心不怕勞苦工作的人。打水的瓶子又大又重,要給走了一個星期路程的駱駝喝水,需要來回打多少趟呢?一匹駱駝長途跋涉後須喝水二十五加侖才夠,要讓十匹駱駝「喝足」,就要打二百五十加侖的水。可見這女子必是體力好、辦事能力高、充滿愛心,且有主動樂意服事的精神。

僕人禱告尚未完畢,女子就出現了,而且所行的都符合禱告所求的兆頭。僕人一直是耐心等候神的引導(參21節),不以人的方法去干預神。在這過程中,老僕人都以禱告、感恩的心等候神,卻看見神以驚人的速度回應他的禱告,甚至禱告尚未完成已蒙應允。正如以賽亞先知所說的:「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參賽六十五24)僕人見證了禱告可蒙神賜下大能。

神的話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祂引領我們如同引領亞伯拉罕的僕人。因祂本是慈愛、誠實,所以無論大小事上,我們都可以求祂帶領和顯明祂的心意。神如何打發使者在僕人面前引領,也同樣差遣使者在我們面前,使我們可以放心前進。我們要做的,就是謹記聖經的教訓:「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參箴三6)

回應

慈愛的主!謝謝祢,許多時候祢顧念我信心的軟弱,常在極短的時間裡,按我所求的回應我,在尋求的道路上,除去了我的疑惑,我謝謝祢。

禱讀

箴言三章6節
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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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二十四章10~27節

主題: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

02/28 創世記 第70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四章1~9節

24:1 亞伯拉罕年紀老邁,向來在一切事上耶和華都賜福給他。
24:2 亞伯拉罕對管理他全業最老的僕人說:「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
24:3 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
24:4 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
24:5 僕人對他說:「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這地方來,我必須將你的兒子帶回你原出之地嗎?」
24:6 亞伯拉罕對他說:「你要謹慎,不要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
24:7 耶和華─天上的主曾帶領我離開父家和本族的地,對我說話,向我起誓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從那裡為我兒子娶一個妻子。
24:8 倘若女子不肯跟你來,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了,只是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
24:9 僕人就把手放在他主人亞伯拉罕的大腿底下,為這事向他起誓。

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他的家鄉,並且應許把迦南地賜給他的後裔,雖然他並未親眼看見,但他深信神必按祂所說的成就。他從自己以往失敗的經驗中,學到婚姻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不可輕率,必須審慎行事。因此當他年老,面對兒子的終身大事時,亞伯拉罕堅決要求以撒未來的妻子,決不可是一個迦南女子。因為迦南人的祖先迦南,被詛咒永遠作他弟兄的奴僕(參創九25~27)。而娶迦南女子的行為,將會導致以撒和後代在信仰和道德上的崩潰。同時以撒也不可為了妻子而離開迦南,搬回米所波大米,因為神已經呼召他離開了,他和他的子孫就是要住在應許之地。亞伯拉罕的信心建基於以往的經驗,而這種在信仰上,不為了某些需要而有任何妥協的堅持態度值得我們學習和效法。

在這段經文中兩次強調:不要、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參6,8節),這樣要為以撒娶妻似乎就更困難了,但亞伯拉罕確信神對他的應許,因此在他兒子的婚姻上神必引導,也必早已預備。所以他對僕人說:「祂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從那裡為我兒子娶一個妻子。」(參7節)而另一方面,他也抱定女子若不肯來,我兒子也不能回去,因為寧可不娶也不要走回頭路。

亞伯拉罕重視兒子婚姻的態度值得我們學習,有些事情可以錯了再改,但婚姻卻不能這樣,所以擇偶時要留意對方的信仰狀況──他與神的關係,以及他的品格──他與人的關係,這些才是可長存的,因此不可貪戀虛浮的外表、學識、地位,因為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榮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謝;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參彼前一24~25) 我們不但對自己的婚姻要小心謹慎,對子女的婚姻也要關心,必須為他們的婚事代求。

回應

神啊!我將我婚姻的主權交還給祢,我只單單在祢兒女中尋找祢所為我預備的那位,求祢幫助我在等待的時刻做好預備,直到祢的應許成就在我身上。

禱讀

彼得前書一章24節
因為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榮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謝。

QT經文

創世記二十四章1~9節

主題:撒拉的死與安葬

02/27 創世記 第69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三章1~20節

23:1 撒拉享壽一百二十七歲,這是撒拉一生的歲數。
23:2 撒拉死在迦南地的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亞伯拉罕為她哀慟哭號。
23:3 後來亞伯拉罕從死人面前起來,對赫人說:
23:4 「我在你們中間是外人,是寄居的。求你們在這裡給我一塊地,我好埋葬我的死人,使她不在我眼前。」
23:5 赫人回答亞伯拉罕說:
23:6 「我主請聽。你在我們中間是一位尊大的王子,只管在我們最好的墳地裡埋葬你的死人;我們沒有一人不容你在他的墳地裡埋葬你的死人。」
23:7 亞伯拉罕就起來,向那地的赫人下拜,
23:8 對他們說:「你們若有意叫我埋葬我的死人,使她不在我眼前,就請聽我的話,為我求瑣轄的兒子以弗崙,
23:9 把田頭上那麥比拉洞給我,他可以按著足價賣給我,作我在你們中間的墳地。」
23:10 當時以弗崙正坐在赫人中間。於是,赫人以弗崙在城門出入的赫人面前對亞伯拉罕說:
23:11 「不然,我主請聽。我送給你這塊田,連田間的洞也送給你,在我同族的人面前都給你,可以埋葬你的死人。」
23:12 亞伯拉罕就在那地的人民面前下拜,
23:13 在他們面前對以弗崙說:「你若應允,請聽我的話。我要把田價給你,求你收下,我就在那裡埋葬我的死人。」
23:14 以弗崙回答亞伯拉罕說:
23:15 「我主請聽。值四百舍客勒銀子的一塊田,在你我中間還算甚麼呢?只管埋葬你的死人吧!」
23:16 亞伯拉罕聽從了以弗崙,照著他在赫人面前所說的話,把買賣通用的銀子平了四百舍客勒給以弗崙。
23:17 於是,麥比拉、幔利前、以弗崙的那塊田和其中的洞,並田間四圍的樹木,
23:18 都定準歸與亞伯拉罕,乃是他在赫人面前並城門出入的人面前買妥的。
23:19 此後,亞伯拉罕把他妻子撒拉埋葬在迦南地幔利前的麥比拉田間的洞裡。(幔利就是希伯崙)。
23:20 從此,那塊田和田間的洞就藉著赫人定準歸與亞伯拉罕作墳地。

本段經文敘述了亞伯拉罕與人相處時謙卑有禮,被人視為尊貴的王子(參6節),但他卻自謙是外人、寄居者(參4節)。他在生活中讓人看見神的保護與賜福,因他從不隨便接受餽贈,所以他不肯接受以弗崙無條件的送出墓地,而他會這樣做是因為他知道他所蒙的福氣不是來自人,乃是神所賜。

亞伯拉罕信得過神的應許必定兌現,因此他堅持要在去世前得到一塊迦南的土地。這是亞伯拉罕買的第一塊地,目的是埋葬妻子。而這塊地後來就做為希伯來人的祖墳──亞伯拉罕、撒拉、以撒、利百加、雅各、利亞都葬在這裡(參二十五9,四十九31,五十13)。神對亞伯拉罕必得迦南地、有許多子孫、名為大的應許,已一步步的應驗,死亡並不能影響神的應許。

亞伯拉罕要買的這塊地,雖然地主以當時慣用外交詞令和例行禮儀說要餽贈於他,但他拒絕了。而這個地主就漫天開價要求四百舍客勒銀子,這價格是十分昂貴的,因耶利米只用十七舍客勒就購置了一塊土地(參耶三十二9);而大衛買入準備建築聖殿用的禾場也才花五十舍客勒,還附送牛(參撒下二十四24),足見以弗崙開了一個非常離譜的價格,但亞伯拉罕並沒有討價還價,他二話不說,就照著地主所要的價格來買。在當時的人看來他或許太傻、吃虧了,但他生命的見證是不動搖的──正直、正當、誠實的做人。

本段經文也暗示了迦南地價的高昂,日後以色列得此地為業,並非他們付得起龐大的地價,而是神已經把地賜給他們了,他們只須接受。同樣地,神賜給我們最好的禮物就是救贖的恩典,那是我們付不起的代價,而如今我們只要像以色列人一樣用信心白白的領受就好了。

回應

死亡並不能阻礙神的應許,也沒有一件事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我要勇敢的活出屬神的生命──正直、正當、誠實的做人。只求神的榮耀彰顯,而不在乎自己的虧損。

禱讀

羅馬書三章23~24節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QT經文

創世記二十三章1~20節

主題:亞伯拉罕之約

02/26 創世記 第68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二章15~24節

22:15 耶和華的使者第二次從天上呼叫亞伯拉罕說:
22:16 「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
22:17 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
22:18 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22:19 於是亞伯拉罕回到他僕人那裡,他們一同起身往別是巴去,亞伯拉罕就住在別是巴。
22:20 這事以後,有人告訴亞伯拉罕說:「密迦給你兄弟拿鶴生了幾個兒子,
22:21 長子是烏斯,他的兄弟是布斯和亞蘭的父親基母利,
22:22 並基薛、哈瑣、必達、益拉、彼土利(彼土利生利百加)。」
22:23 這八個人都是密迦給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生的。
22:24 拿鶴的妾名叫流瑪,生了提八、迦含、他轄,和瑪迦。

亞伯拉罕之約的基本內容只有一句話──「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神的這個應許很顯明是在宣告,祂要恢復人因始祖犯罪所失去的祝福,就是祂在創世之初所賜給人的。這包括了與神親近的權利、擁有治理的地位以及人的裡面有神的靈居住。

亞伯拉罕之約表明了神的救贖,路加福音第一章71~75節說:「拯救我們脫離仇敵和一切恨我們之人的手,向我們列祖施憐憫,記念祂的聖約──就是祂對我們祖宗亞伯拉罕所起的誓;叫我們既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就可以終身在祂面前,坦然無懼地用聖潔、公義事奉祂。」神救贖的行動是以亞伯拉罕之約為起點,而人領受神救贖的計劃亦以亞伯拉罕為起點。透過「那一個後裔」──基督(參加三16),凡有信心接受耶穌的人都與亞伯拉罕一同得福(參加三9)。

創世記記錄亞伯拉罕的一生從他順服神,願意離開家鄉與親人開始,到結束時再次指出他對神的順服與聽命,可見這是亞伯拉罕生命的最大特點。故此,我們當學習亞伯拉罕那樣敬畏神、對祂委身,以至我們願意服從祂,按祂的吩咐去行,就算這些吩咐看來多不合情理、與祂的應許相違、是我們不想做的。最好的獻祭莫過於「聽命與順從」(參撒上十五22),我們可以通過順服神的吩咐去敬畏祂,又可藉此得福。

神看重人聽從祂的話過於一切,因此讓我們都來效法亞伯拉罕,全心聽從神。

回應

主,祢是守約施慈愛、在凡事上都有預備的神,當我說:我愛祢時,讓我能像亞伯拉罕一般,將我心中的以撒獻在祢的面前,讓我對祢的吩咐是沒有疑惑的,在第一時間就照著而行。

禱讀

撒母耳記上十五章22節
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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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二十二章15~24節

主題:耶和華以勒

02/25 創世記 第67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二章9~14節

22:9 他們到了 神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在那裡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
22:10 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
22:11 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
22:12 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 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
22:13 亞伯拉罕舉目觀看,不料,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亞伯拉罕就取了那隻公羊來,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
22:14 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就是耶和華必預備的意思),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

順服的父親也帶出順服的兒子。聖經記載以撒是「童子」,童子在希伯來文中可指嬰兒(參出二6)至成人(參代下十三7)。以實瑪利當年被逐時亦被稱為「童子」,可見當時以撒的年齡應與以實瑪利被逐時相仿,都是十多歲的青年。亞伯拉罕將柴放在以撒身上讓他背負,他若不甘心被獻,大可以逃走,但他順服父親沒有反抗,任由被捆綁成為獻祭品(參9~10節)。亞伯拉罕對神的敬畏、順服與信心都因著這個奉獻和他兒子的順服顯明出來了。

亞伯拉罕雖然痛苦卻未因此違命,他和以撒上了摩利亞山頂後就築壇,遵照神的吩咐將未加抵抗的以撒捆綁、放在祭壇上,就拿起刀來準備殺死他,好用祭壇下的木柴燒死獨生兒子作為燔祭。就在以撒命懸一線時,神親手介入,耶和華的使者阻止亞伯拉罕傷害以撒,指出亞伯拉罕的舉動已證明了他是真正敬畏神,因為他願意遵照神的吩咐,甚至沒有為自己留下獨生子不給神。

耶和華以勒,神果然親自預備了作為燔祭的羊羔(參13節),「以勒」在希伯來文可解讀為「看見」,有預備、照料、看顧的意思。神看見、神預備、神照料一切,亞伯拉罕與以撒都一同經歷到了。對於今日的你、我而言,神仍然是耶和華以勒。

我們要學像亞伯拉罕,為了順服神而甘願付出代價。我們若願意這樣做,祂是「耶和華以勒」,會在各方面為我們預備、供應我們的需要,透過神的預備,我們更能遇見祂、經歷祂的真實。

亞伯拉罕願意付上最昂貴的代價,獻上他所愛的獨生子。我們跟從主,也要有此心志,這豈不正是主耶穌說的,作為祂的門徒所要付出的嗎?我們要愛主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兒、兄弟姊妹和自己的性命,且願為主撇下所有。

回應

主啊!每次在祢的面前數算恩典時,我才真正明瞭祢的奇妙帶領。期待我能摸著祢的心意,我願將我的最愛獻在祢的祭壇之上,求祢帶領我前往祢所應許之地。我願將一生交在祢的手中,求祢讓我能勇敢前往,向標竿直奔。

禱讀

創世記二十二章14節
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就是耶和華必預備的意思),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

QT經文

創世記二十二章9~14節

主題:神試驗亞伯拉罕

02/24 創世記 第66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二章1~8節

22:1 這些事以後, 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
22:2  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22:3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 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
22:4 到了第三日,亞伯拉罕舉目遠遠地看見那地方。
22:5 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
22:6 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自己手裡拿著火與刀;於是二人同行。
22:7 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父親哪!」亞伯拉罕說:「我兒,我在這裡。」以撒說:「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
22:8 亞伯拉罕說:「我兒, 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於是二人同行。

亞伯拉罕一生曾做過四次重要的選擇,每次都捨棄了一樣本來看為重要的事物:1.離開本地本族,放下自己的家鄉(參十二1);2.與姪兒羅得分手,羅得是他所愛的(參十三1~18);3.在以撒和以實瑪利之間抉擇,他捨棄了以實瑪利(參二十一14);4.奉獻獨生愛子以撒(參1~9節)。這些都不是容易的功課,而他每一次都選擇順服神,因此亞伯拉罕能成為我們的祝福。

「試驗」原文有某人藉著逆境或苦難,試驗其品格的概念,暗指神藉著這次的經驗要磨練亞伯拉罕的品格,使他更能走在神的心意之中,這是為了要讓他的信心得以成長,並非像撒但為要誘導人犯錯。面對這個試驗,我們看到亞伯拉罕對神的態度是:1.他是個儆醒的人,隨時準備好要聽神的話。當神呼喚他時,他就回應:「我在這裡。」(參1節)。2.他是個順服的人,他迅速地遵行神的吩咐,早早起來(清早起來)帶齊了東西,充分準備好就前往神所指示之地(參3節)。3.他對於神的應許有信心,他相信獻上以撒後,神必能叫他復活。「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參5節)「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參8節)。

神試驗亞伯拉罕,向他發出一個不合情理、不可思議的要求,吩咐他將獨生的兒子、他所愛的以撒獻上作為燔祭。對於亞伯拉罕來說,這是很難順從的要求,一方面他不知道神是要考驗他;另一方面,以撒若死了,神給他的應許要如何實現呢?

亞伯拉罕想不通,也不想獻以撒為祭,但因著「敬畏」神,他就照著去做。或許他從以往的經驗知道,神乃是公平和慈愛的,他相信神能叫人從死裡復活(參來十一19節);但即便不明白,他仍放心順從,因為知道神是可以信靠的。順服乃是亞伯拉罕一生的寫照,凡神所吩咐的,他都遵從,且立刻去辦。

回應

喔!主啊!求祢吸引我,帶我進入祢聖潔居所,讓我單純地被祢吸引,即便不明白仍願意完全相信。讓我的園為祢而關鎖,我的泉源因祢而禁閉,讓我的一生只跟隨祢。

禱讀

希伯來書十一章1節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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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二十二章1~8節

主題:知道卻得不到

02/23 創世記 第65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一章22~34節

21:22 當那時候,亞比米勒同他軍長非各對亞伯拉罕說:「凡你所行的事都有 神的保佑。
21:23 我願你如今在這裡指著 神對我起誓,不要欺負我與我的兒子,並我的子孫。我怎樣厚待了你,你也要照樣厚待我與你所寄居這地的民。」
21:24 亞伯拉罕說:「我情願起誓。」
21:25 從前,亞比米勒的僕人霸佔了一口水井,亞伯拉罕為這事指責亞比米勒。
21:26 亞比米勒說:「誰做這事,我不知道,你也沒有告訴我,今日我才聽見了。」
21:27 亞伯拉罕把羊和牛給了亞比米勒,二人就彼此立約。
21:28 亞伯拉罕把七隻母羊羔另放在一處。
21:29 亞比米勒問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七隻母羊羔另放在一處,是甚麼意思呢?」
21:30 他說:「你要從我手裡受這七隻母羊羔,作我挖這口井的證據。」
21:31 所以他給那地方起名叫別是巴(就是盟誓的井的意思),因為他們二人在那裡起了誓。
21:32 他們在別是巴立了約,亞比米勒就同他軍長非各起身回非利士地去了。
21:33 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栽上一棵垂絲柳樹,又在那裡求告耶和華─永生 神的名。
21:34 亞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

亞比米勒(是非利士王的稱號,意思是-「我父是君王」)和上一章的基拉耳王可能是同一個人。他看見亞伯拉罕蒙福,凡事亨通,就要求亞伯拉罕和他立約,希望亞伯拉罕能允諾不用欺詐手段(欺負),乃是以恩慈相待(厚待)他和他的兒子(參23節)。

神的祝福與同在顯明在亞伯拉罕身上,使人能夠看得見。他雖然是寄居在別人的國中,但君王與軍長都爭相來和他立約,有神的同在就使人顯得尊貴。

亞伯拉罕和亞比米勒立約後種了一棵柳樹(一種最需要水的樹),表明神的祝福不斷(井水的預表)和自己的久居之意,然後他敬拜耶和華。和亞比米勒立約是一件「屬世事件」,而亞伯拉罕之後的回應卻是「屬靈層面」的敬拜。他從盟約上看見神對他的應許一步步地應驗,他得著迦南地的一口井,行出得著迦南地為業的第一步。求主幫助我們能有屬靈的敏銳眼光,能夠穿透事物的表面,看出背後更深一層的意義。

亞比米勒王明明看見了神與亞伯拉罕同在,有神的保佑與祝福實在好,但亞比米勒王沒有求「可以有神保佑」的祝福與要訣,只期待亞伯拉罕不要欺負他和他的兒子、子孫與百姓;他只求亞伯拉罕能按照他被厚待的方式回報他,卻沒有去求更大的祝福,也就是神同在的恩典。我們是否也像亞比米勒王,明知道有神同在的祝福卻不想去得到祂的同在呢?

回應

主!我心愛祢,我渴望活在祢的懷裡,每天與祢同在,享受祢的大愛。讓我單單定睛在祢的身上而不是在祢的恩典、祢的賞賜。

禱讀

馬太福音一章23節
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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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二十一章22~34節

主題:夏甲和以實瑪利被逐

02/22 創世記 第64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一章8~21節

21:8 孩子漸長,就斷了奶。以撒斷奶的日子,亞伯拉罕設擺豐盛的筵席。
21:9 當時,撒拉看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戲笑,
21:10 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
21:11 亞伯拉罕因他兒子的緣故很憂愁。
21:12  神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憂愁。凡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該聽從;因為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21:13 至於使女的兒子,我也必使他的後裔成立一國,因為他是你所生的。」
21:14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拿餅和一皮袋水,給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給她,打發她走。夏甲就走了,在別是巴的曠野走迷了路。
21:15 皮袋的水用盡了,夏甲就把孩子撇在小樹底下,
21:16 自己走開約有一箭之遠,相對而坐,說:「我不忍見孩子死」,就相對而坐,放聲大哭。
21:17  神聽見童子的聲音; 神的使者從天上呼叫夏甲說:「夏甲,你為何這樣呢?不要害怕, 神已經聽見童子的聲音了。
21:18 起來!把童子抱在懷中(懷:原文是手),我必使他的後裔成為大國。」
21:19  神使夏甲的眼睛明亮,她就看見一口水井,便去將皮袋盛滿了水,給童子喝。
21:20  神保佑童子,他就漸長,住在曠野,成了弓箭手。
21:21 他住在巴蘭的曠野;他母親從埃及地給他娶了一個妻子。

撒拉趕走夏甲和以實瑪利的導火線,來自以實瑪利「戲笑」以撒。「戲笑」的原文有取笑、譏笑之意。此時的以實瑪利可能已經16、17歲,在這種心態下的他,對於將來要繼承產業的以撒勢必構成一大威脅。此時神也介入,要夏甲和以實瑪利離開亞伯拉罕,使以撒得蒙保守,成為唯一承受應許之人。

保羅在加拉太書四章21~31節中說明:以撒預表「屬靈的、是憑應許所生、是自主的人」;而以實瑪利則為「屬肉體的、是憑血氣生的、是為奴的人」。撒拉對於夏甲和以實瑪利的不悅,乃表明屬血氣的(以實瑪利)與屬靈的(以撒)無法相容,一定要分開。當我們的生命蒙神拯救、因信稱義,如以撒一般成為屬靈的,是憑著應許承受產業;我們的生命中一切屬血氣、屬肉體的也都要被趕出,因我們不是靠律法和行為稱義,否則就墮入如以實瑪利一樣的景況,不能承受產業。屬血氣的與屬靈的是無法相容的,對於今天的信徒來說,這比喻也可應用在血氣與聖靈相爭之事。我們應當「趕出使女和她兒子」,意即我們要棄絕血氣和肉體,要順著聖靈而行。

雖然以實瑪利的出生是一個錯誤,但撒拉要求亞伯拉罕趕出夏甲母子也違反了當時的法律,因亞伯拉罕已經納夏甲為妾,而夏甲又為她的主母生了兒子,所以是不應當趕她出去的。神因著亞伯拉罕的緣故,保守眷顧以實瑪利,因為以實瑪利也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而神也要成就祂對夏甲的承諾(參十六10)。

夏甲從亞伯拉罕那裡拿到的水和餅很快用完了,她無法再給孩子什麼。感謝神!祂有能力補足因為人的失敗所造成的缺憾,祂總是在人需要時眷顧人。祂「聽見」了童子的聲音,祂「開」了夏甲的眼,使她的眼睛明亮得以看見水泉。人給我們的供應總會用盡,惟有神的眷顧才是我們永遠的依靠,我們要專注於祂的恩典,而不是用放大鏡去看我們的痛苦。

回應

主啊!我將自己獻上當作活祭,求祢焚燒我生命中一切的邪情私慾,使我能作祢聖潔貴重的器皿。調整我的眼光,讓我看見祢為我所預備的,更多的被祢所充滿。

禱讀

以賽亞書四九章15節
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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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二十一章8~21節

主題:以撒出生

02/21 創世記 第63天

經文:創世記二十一章1~7節

21:1 耶和華按著先前的話眷顧撒拉,便照他所說的給撒拉成就。
21:2 當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撒拉懷了孕;到 神所說的日期,就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
21:3 亞伯拉罕給撒拉所生的兒子起名叫以撒。
21:4 以撒生下來第八日,亞伯拉罕照著 神所吩咐的,給以撒行了割禮。
21:5 他兒子以撒生的時候,亞伯拉罕年一百歲。
21:6 撒拉說:「 神使我喜笑,凡聽見的必與我一同喜笑」;
21:7 又說:「誰能預先對亞伯拉罕說『撒拉要乳養嬰孩』呢?因為在他年老的時候,我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神是信實的,祂按著自己的應許,使不能生育的撒拉懷孕、生下以撒。亞伯拉罕等了二十五年後,終於親眼見到神的應許兌現,得以親手抱著撒拉所生的以撒。亞伯拉罕年紀老邁,當時已經一百歲了,撒拉的身體也已經衰敗、月經斷絕,在人看來是不可能懷孕的。但在耶和華沒有難成的事,祂使不可能變為可能。神不但使撒拉還能懷孕、生育,並且按著祂所預告的時間使以撒出生。

大能的神會按著祂的時間兌現祂的應許,不論那件事情在人眼中看來有多麼不可能。我們只需要對祂有「信心」,在事奉中有「忠心」,默默耕耘,時候到了,我們的勞苦必不會徒然。我們既相信神是大能者,在絕望的景況下仍可抱著盼望,帶著信心求祂施行神蹟,合祂旨意的祂必成就。我們當學耶穌的禱告:「願祢的旨意成就,不要照我們的意思。」(參太二十六39後段,42節)

「以撒」這個名字的本意是「他笑」,叫人想起他的父母曾經對於他將出生的這個應許存著不信的心,而發出暗笑(參創十七17,十八12)。到如今撒拉卻因著以撒的出生,從心底發出歡笑(參6節)。「以撒」提醒了我們,是否也常對於神的應許存著不信的心,而發出不信的笑呢?「以撒」更有讓人經歷到神按著祂先前的話「眷顧」我們之意(「眷顧」的字根有「訪問」、「探望」之意,此處有帶來祝福的意思)。神的應許總會為我們的生命帶來滿足的喜樂,不只我們自己,連帶周圍的人都要一同經歷到喜樂(參6節)。

神照著先前的話(參十八章10,14節),使撒拉在91歲時生了以撒。我們從亞伯拉罕為兒子的「命名」與「行割禮」可以看出他的信心,因為他順服了上帝;撒拉對神的「讚美」同時也表露了她對神的信心。當我們蒙受神的恩典之後,也當存著感恩的心,以詩章、頌詞來感謝神,並要在實際的生活言行上,遵行神的旨意來榮耀祂(參西三16~17)。

回應

神啊!祢是使我喜笑的神,我要經常數算祢的恩典。謝謝祢,祢常按祢的應許眷顧我,我要常存感恩的心來頌讚祢的名。

禱讀

歌羅西書三章16節
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裏,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

QT經文

創世記二十一章1~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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