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撒拉將作多國之母

02/10 創世記 第52天

經文:創世記十七章15~22節

17:15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妻子撒萊不可再叫撒萊,她的名要叫撒拉。
17:16 我必賜福給她,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她,她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
17:17 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裡說:「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養嗎?」
17:18 亞伯拉罕對 神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
17:19  神說:「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
17:20 至於以實瑪利,我也應允你:我必賜福給他,使他昌盛,極其繁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我也要使他成為大國。
17:21 到明年這時節,撒拉必給你生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
17:22  神和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離開他上升去了。

神不但把亞伯蘭改名為亞伯拉罕,同時也將撒萊改為撒拉。亞伯拉罕固然要有信心,撒拉也必須具備和亞伯拉罕一樣的信心,因為他們夫婦是一體的,更何況孩子將要經由撒拉懷孕而出生。亞伯拉罕是頭,因此要負比較大的責任,而撒拉的信心也必須和亞伯拉罕配合。如果撒拉不信的話,光靠亞伯拉罕一個人的信心是生不出孩子的。妻子雖然不是主導者,但她的信心仍然決定了成敗。

換句話說,妻子也許沒有做決定的權利,但她卻擁有否決權。不但在信心的層面上是這樣,在生活的層面上也是一樣。丈夫雖有決定的權利,但如果妻子不同意,這個意見就被否決了;就算丈夫勉強為之,但夫妻不同心,做起事來就不美了。撒萊的意思是「我的公主」,表示她是亞伯拉罕一個人的公主;而撒拉的意思則是「公主」,層面更廣大,接近於「多國之母」的意義。

我們不但要相信神的應許,也要相信祂實現應許的方法必然行得通。亞伯拉罕樂於接受神的應許,但當神告訴他將會如何實現時,他卻不認為神的方法行得通,因此低頭暗笑(參17節)。亞伯拉罕似乎不太相信以他和撒拉的年紀還能生出孩子。從生理的狀況來說,確實是不可能,而正因為在人看來是不可能的事,才更能顯出那是神的作為。這也正是為什麼神非要等到亞伯拉罕和撒拉不能生育了,才讓他們生孩子。當我們還有能力、還行的時候,神常常不做什麼;等到我們不能了、不行了,神才開始行動,這樣才能讓神得到完全的榮耀,也證明了「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參可十27)。

神使撒拉成為多國之母,祂也使以實瑪利昌盛繁多,成為大國。神是全能者也是施恩者,祂向我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為要叫人有指望(參耶二十九11)。

回應

主啊!求祢使我對祢的信心能夠單純、專一,只看祢的應許、不看環境,讓我單單定睛在為我信心創始成終的主,因祢是我環境的主,我相信時候到了,祢必為我開一條新路。

禱讀

馬可福音十章27節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

QT經文

創世記十七章15~22節

主題:割禮-立約的記號

02/09 創世記 第51天

經文:創世記十七章9~14節

17:9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
17:10 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
17:11 你們都要受割禮【原文是割陽皮;14,23,24,25節同】;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
17:12 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裡生的,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
17:13 你家裡生的和你用銀子買的,都必須受割禮。這樣,我的約就立在你們肉體上作永遠的約。
17:14 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

割禮普遍地存在於當時中東的各族中,神則用此作為與亞伯拉罕立約的記號,後來也被賦予道德上的意義。只有受割禮的以色列男子,才可以表明他在神救贖的逾越節上有分(參出埃及記十二章48節)。

割禮是割去男子生殖器包皮的手術。神以此作為與亞伯蘭立約的證據,提醒他與其後代們的特殊身分。他們是屬於神、並且與神立約的子民,就必須遵守這約的要求。割禮的意義在於神要將羞辱從祂子民的身上脫去(參書五9),因此亞伯拉罕之約也被稱作割禮之約(參徒七8)。割禮成了加入這團體的必經手續,行過割禮就成為神的子民,這是他們的權利。既然有權利也必須盡義務,割禮提醒他們是委身於神的子民,必須履行這約的要求,包括「在神面前作完全人」(參2節),行事為人就要和約相符。

這約是神主動和亞伯蘭訂立的(參2節),目的是要給他和他的後裔許多祝福。這是神與亞伯拉罕及其後裔堅定所立的約(參7,19,21節),是永遠的約(參7節)。這約也表明神不只是亞伯拉罕的神,也是他後代的神,這顯明了神的信實,一定會永遠遵守此約。

割禮是猶太人和神立約的記號,這就像基督徒藉著受洗歸入基督的名下(參加三27)、和基督聯合(參羅六3~8)、成了新人(參西二12~13),應活出新生的樣式。今日,我們固然無須靠著肉身的割禮得救,但千萬不要忽略心靈的割禮,除掉心裡的污穢,追求聖潔,才可以全心愛神。

回應

我主,祢是聖潔的神,在親近祢的人之中要顯為聖。主啊!我願親近祢,求祢保守我,不讓我因親近祢而變得隨便、輕看祢,不讓我因服事熟稔而輕忽,讓我隨時持守聖潔,在行為上有更新的樣式,作祢聖潔的國民。

禱讀

以弗所書一章13節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QT經文

創世記十七章9~14節

主題:亞伯蘭更名

02/08 創世記 第50天

經文:創世記十七章1~8節

17:1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 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17:2 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
17:3 亞伯蘭俯伏在地; 神又對他說:「
17:4 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
17:5 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
17:6 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
17:7 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 神。
17:8 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 神。」

第15章和本章,記述神與亞伯蘭立約的兩個階段。本章是神立約的重申,但卻特別指出神賜予的條件是要在神面前作「完全人」(參1節)。「完全」有誠實、正直、無瑕疵的意思,「完全人」則是指全心全意的奉獻和信靠神。要在神面前過一個全心全意的奉獻,及信靠的生活,確實不容易,亞伯蘭也和我們一樣。從上次神對他說話到現在已經過了十幾年,日子一天天過去,神的應許卻似乎遙遙無期,這對每一個人而言都是極大的考驗,因此神向他顯現後的第一句話就是「我是全能的神」(參1節)。「全能」有「全有」的意思,說明神的無所不能,豐盛和無窮無盡的供應。神要求亞伯蘭作「完全人」,並不是讓他靠自己的力量去做,而是靠神的能力,神先向他啟示自己是誰,並向他保證會供應他,所以亞伯蘭可以做到這要求,這是神極寶貴的恩典。

神呼召亞伯蘭出吾珥,不僅使他有個新的族別轉換,且使他藉著改名字,有了新生命。古中東人認為一個人的名字,代表他的生命特質,所以改名字意味著將有重大的改變。可能是生命、身分或際遇有一百八十度的轉變,或是和神有新的關係,又或是新的任命(參可三16)。亞伯蘭意謂「尊貴的父」,神讓他改名為亞伯拉罕,意思則是「多國之父」。這表明亞伯蘭要由一個無兒、無女的人,變成擁有無數後代的「多國的父」。

神應許亞伯拉罕要成為偉大的父,萬眾的父,這指明亞伯拉罕不僅要作他肉身子孫們的父,更要作因信而成為新約信徒者的父(參羅四14~17節)。我們雖然生為亞當的族類,卻藉著相信基督,重生為亞伯拉罕的族類,如今我們乃是神屬天的子民、是蒙召的族類。在我們身上也有一個生命的轉換,這轉換始於重生,並要圓滿地成就於主再來的時候。故此,我們的行事為人,也當和我們「基督徒」的名相稱。

回應

主,謝謝祢已將我改名為基督徒,使我成為祢的門徒,得以一生學習祢的樣式、過祢所喜悅的生活。親愛的聖靈,請祢幫助我,時時地提醒我,使我的生活能配得上這尊貴的名。

禱讀

創世記十七章6節
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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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十七章1~8節

主題:神聽見

02/07 創世記 第49天

經文:創世記十六章7~16節

16:7 耶和華的使者在曠野書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見她,
16:8 對她說:「撒萊的使女夏甲,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夏甲說:「我從我的主母撒萊面前逃出來。」
16:9 耶和華的使者對她說:「你回到你主母那裡,服在她手下」;
16:10 又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
16:11 並說:「你如今懷孕要生一個兒子,可以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就是神聽見的意思),因為耶和華聽見了你的苦情。
16:12 他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
16:13 夏甲就稱那對她說話的耶和華為「看顧人的 神」。因而說:「在這裡我也看見那看顧我的嗎?」
16:14 所以這井名叫庇耳‧拉海‧萊。這井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間。
16:15 後來夏甲給亞伯蘭生了一個兒子;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
16:16 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年八十六歲。

神藉著聽見、看見夏甲的苦情,讓夏甲得著救恩,表明祂不但是亞伯蘭的神,也是外邦人的神。

夏甲從撒萊眼前逃走,她原是埃及女子,在遇到苦難時,就想逃回家鄉。耶和華的使者在曠野書珥(在別是巴以南,靠近埃及)路上的水泉旁「遇見她」(參7節)。神實在是恩待人的神,夏甲雖是埃及人,但也蒙神看顧,向她顯現,對她說話,可見在神的心中沒有人是微不足道的,每個人都是神所看重,也樂於看顧的。

神的使者遇見夏甲的第一句話是「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而夏甲只回答使者「我從我的主母撒萊面前逃出來」,卻沒有回答她要往那裡去。她可能想要回埃及,也可能根本還不知要往那裡去,夏甲只想逃離困難,但神的使者卻要她回去面對問題,且服在權柄之下(參19節)。這實在是一個困難的事,因為帶給她傷害的正是這個權柄,她才會逃離,怎麼又要她回去呢?最後夏甲仍順服使者的話回去,神也成就了對她的應許,因為神是「以實瑪利」(「神聽見」之意)的神。

苦難使夏甲有機會經歷耶和華的看顧。當我們遇到迫害、落在痛苦中,不要忘記向神傾訴苦情,祂會聽我們痛苦的呼喊,看見我們的苦況,顧念我們受苦的際遇;祂會按祂的旨意介入和幫助,並實現祂的應許。雖然祂幫助我們的方法,不一定是我們所期望和要求的,但因祂是主,祂知道甚麼對我們最好。

天使要夏甲回去服在女主人手下,去接受她使女的地位、接受神所給的環境,這是恢復平安和喜樂唯一的方法。因為痛苦的根源來自於她自己,她的做法和態度將會決定她的未來。她若仍然自傲,就會有痛苦;若懂得謙卑,就不會有人加給她痛苦。

面對困難,讓我們也學習夏甲,回去服在權柄之下,這樣的生命必能生出以實瑪利。

回應

環境是神所賞賜、所允許的。主,我為我所處的環境,感謝、讚美祢的名。使萬事互相效力的神啊!幫助我學習祢要我學習的功課,學會真實地順服權柄。

禱讀

創世記十六章8節
對她說:「撒萊的使女夏甲,你從哪裏來?要往哪裏去?」夏甲說:「我從我的主母撒萊面前逃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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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十六章7~16節

主題:幫神一把的結果

02/06 創世記 第48天

經文:創世記十六章1~6節

16:1 亞伯蘭的妻子撒萊不給他生兒女。撒萊有一個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
16:2 撒萊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得孩子:原文是被建立)」。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
16:3 於是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將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了丈夫為妾;那時亞伯蘭在迦南已經住了十年。
16:4 亞伯蘭與夏甲同房,夏甲就懷了孕;她見自己有孕,就小看她的主母。
16:5 撒萊對亞伯蘭說:「我因你受屈。我將我的使女放在你懷中,她見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
16:6 亞伯蘭對撒萊說:「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隨意待她。」撒萊苦待她,她就從撒萊面前逃走了。

神的應許是那麼的堅定(神與亞伯蘭已經立約),但人經常很難完全信靠神,常常會自己想辦法來幫神完成祂的應許。撒萊不能接受耶和華的應許遲延未實現,她明明知道生育的主權在神手中,因為她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參2節),但她卻沒有求神使她生育,反而按當時的風俗將自己的使女給丈夫作妾,想因此得到孩子,結果卻為自己惹來麻煩。撒萊靠自己的力量去實現耶和華的應許,如同夏娃所行,都是違背神的心意;照世人所行的去行,卻不合乎神的旨意。神怎麼說,我們怎麼做,而不是被世界牽著鼻子走;不要用自己的方法來取代神的工作,免得自己受苦。神要求我們要順服、聽從祂的話,並專心倚靠祂,不要倚靠自己的聰明行事(參箴三5)。

亞伯蘭在迦南地住了十年(參3節)仍然沒有兒子,他聽從妻子的建議,沒有求問神就娶了夏甲為妾,從此,家中紛爭不斷(參5~6節),這就是沒有等候神應許的結果。應許遲延,並非不會實現,我們要以忍耐和順服的態度,等候神按祂的時間兌現祂的應許。

夏甲見自己懷孕就驕傲,看不起主母,她忘了自己的身分,結果遭受虐待,被迫離家出走。驕傲會讓人孤單,離群索居,因此我們需要謹慎。撒萊是亞伯蘭的妻、夏甲的主母,這層關係不會改變;懷孕不能改變使女的身分,只有救贖才能使身分改變。

耶穌基督為我們預備的救恩,就是要贖回我們、改變我們的身分,除此之外,別無它法。無論藉著修行、功德、學問……都不能使我們得救,唯有靠著耶穌為我們付出的重價,不再作奴僕,反得救恩。

回應

恩主,謝謝祢救贖我、改變我的身分,讓我成為萬王之王的兒女,這是何等榮耀的身分,我感謝祢。幫助我專心等候祢的應許成就,不跑在祢前面,插手祢的計劃。

禱讀

箴言三章5節
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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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十六章1~6節

主題:沉睡之中神立約

02/05 創世記 第47天

經文:創世記十五章7~21節

15:7 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
15:8 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
15:9 他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
15:10 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
15:11 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牠嚇飛了。
15:12 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地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15:13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
15:14 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
15:15 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
15:16 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15:17 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
15:18 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大河之地,
15:19 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
15:20 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
15:21 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耶和華對亞伯蘭所立的約,是祂積極作成的一個無條件之約。祂揀選了亞伯蘭,把後裔、土地、國度、君王的應許賜給他,也把對於萬國萬民拯救的計劃,安排在這一群神所揀選的百姓中。神讓亞伯蘭準備了立約的牲畜,就沉沉睡去,神自己從這些劈開的牲畜中間走過去,這是當時立約的儀式,代表了如果違約,下場就是如這些牲畜一樣,也照樣被劈成兩半。神爲何要自己走過這些牲畜?祂說成就成,也沒有人能違抗祂,那麼祂爲何要親自與人立約?這是因為祂太看重這個約了,從這個約中,祂要把對人類的救恩賜下來,對於人類的拯救計劃,就從亞伯蘭開始,最終也要完全實現在亞伯蘭的子孫—耶穌基督的身上。

神是何等看重祂與人立的約,我們今天也在這個神與我們所立的約中。主耶穌在上十字架前,最後晚餐時曾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參路二十二20)你、我都在約裡面,這約的實現,乃是主耶穌滴著血,一步一步走上十架,親自以祂的身體完成了救贖工作。我們本該是神憤怒刑罰的罪人,但因著基督的代贖,我們竟然被神稱爲是義人。

神喜悅誰,就把地交給誰。這段關於為奴的預言,四百年是個約數,指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的時間,按出埃及記十二章40節記載,這段時期為四百三十年。在經文中表現這為奴之事,也是神安排預定的。而這一段漫長的年日,對於亞摩利人來說,也是恩典,目的是給他們機會悔改,更藉此表明,神對這些亞摩利人罪孽的忍耐(16節)。

神答應賜給亞伯蘭許多後裔和迦南地,但不是讓他立即得到,而是要等四百年,這是很長的時間。我們要記得神的應許乃是按祂的時間實現,遲延並不等於不兌現(參彼後三9)。有時我們要承受應許,似乎也在試煉中,如同亞伯蘭的後裔一樣,但神的恩典必然發生作用的,祂必會成就應許,因此讓我們學會:耐心等候神。

回應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主,我雖然不全然知道祢在我身上的計劃,但我知道—祢有祢的時間表,我就放心將我自己交在祢的手中,祢是永不誤事的神,我讚美祢。

禱讀

彼得後書三章9節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祂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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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十五章7~21節

主題:因信稱義

02/04 創世記 第46天

經文:創世記十五章1~6節

15:1 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
15:2 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你還賜我甚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
15:3 亞伯蘭又說:「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
15:4 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
15:5 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15:6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亞伯蘭冒死救了羅得,並且不受所多瑪王財物的餽贈,在此之後耶和華便向亞伯蘭顯現。神實在是體恤人的需要,祂知道亞伯蘭害怕那些君王的繼承者來報復,也擔憂自己沒有後嗣來繼承產業,因此主動向亞伯蘭顯現,並給他三個應許來解決他的擔憂:1.神會保護他(盾牌的意思是保護)(參1節)、2.神要賜他無數後代(參4~5節)、3.神將迦南地賜給他和後代為業(參7節)。

亞伯蘭聽見神宣告的應許,並非立刻滿心感謝,反而是表達他的疑惑與抗議(參3節)。當時以利以謝是亞伯蘭的僕人,被收為養子,按照當時的習俗,如果亞伯蘭逝世前沒有任何親生的兒子,財產就全歸以利以謝。雖然如此,他仍然相信耶和華所講的話,「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參6節)誰能被神稱爲義人呢?沒有一個人在神面前是完全的,我們都是犯罪的人,虧缺了神的榮耀,神卻願意稱不完全的人是義人。這些被稱義的人有什麼特點?凡是信靠神、聽從神、愛神的人,這群人就能因著信心,進入與神「立約」關係之中,這群人就是被神看為義的人,這是聖經中第一次指示人可以因信稱義。

我們今天所有相信耶穌的人,就是效法亞伯蘭信心的人。神的兒子為我們流血捨命、為要救我們脫離罪惡的轄制。我們相信神所說的話,接受神所伸出的拯救之手,神與我、我與神之間,就不再是在仇恨、隔離的關係中,而是在神愛子耶穌基督裡了。我們也能被神稱是義人,這不是靠著行為與功德,全是神白白的恩典。神稱亞伯拉罕為義,祂也稱所有效法亞伯拉罕信心的人爲義。羅馬書四章 16節:「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今日我們能因信被神稱爲義,就是羅馬書這句話的實現。所有效法亞伯拉罕信心的人,也全都是他屬靈的後裔。

回應

主啊!祢是我的盾牌,我面對世上的一切都不懼怕,因為在我裡面的比世上的更大。主啊!讓我只害怕祢的工作因我而受攔阻,但願祢的旨意行在我身上如同行在天上一般。

禱讀

羅馬書四章16節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QT經文

創世記十五章1~6節

主題:真正的勝利

02/03 創世記 第45天

經文:創世記十四章17~24節

14:17 亞伯蘭殺敗基大老瑪和與他同盟的王回來的時候,所多瑪王出來,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王谷。
14:18 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 神的祭司。
14:19 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 神賜福與亞伯蘭!
14:20 至高的 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裡,是應當稱頌的!」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
14:21 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吧!」
14:22 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 神耶和華起誓:
14:23 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
14:24 只有僕人所吃的,並與我同行的亞乃、以實各、幔利所應得的分,可以任憑他們拿去。」

當亞伯蘭凱旋而歸,有兩隊人馬出來迎接他,一個是所多瑪王,一個是撒冷(耶路撒冷的簡稱)王麥基洗德。麥基洗德這名字在聖經中只出現三次。按希伯來書七章1~3節來解釋,他預表著基督,他顯然也是一位敬畏神的人,因為這名字是仁義之王的意思;而撒冷王則是指和平之君,他不只是耶路撒冷的君王、也是至高神的祭司(參18節),他認識神是創造天地的主宰(參19節)。

這兩位迎接亞伯蘭的王帶給他不同的禮物,撒冷王麥基洗德為亞伯蘭祝福,他在祝福中提醒亞伯蘭要稱頌神,因為是神把敵人交在他手中的(參19~20節);他也為亞伯蘭求至高神、天地的主來賜福他(參19節)。亞伯蘭將十分之一(這是有關什一奉獻最早的例子)給麥基洗德,表示領受這個祝福。

而所多瑪王則是空手出來迎接亞伯蘭,不過,他不但沒有拿亞伯蘭搶奪回來的財物,反而要將財物全給亞伯蘭(參21節)。但亞伯蘭沒有接受,因為他要的是神的祝福而非人的財物(參創十四 22~23)。亞伯蘭冒著生命危險,付出很大的代價去救回所多瑪的居民和財物,根據當時的習俗,亞伯蘭既從敵人手中奪回這些物品,就成了新的「物主」。但亞伯蘭卻沒有拿走他應得的,因為他在埃及學到的功課,就是不靠人致富,乃要倚靠耶和華,更不會藉著拿取別人的財物來增加自己的財產。

亞伯蘭是如何倚靠神去和比他強大的四王聯軍爭戰,同樣地我們也要靠著主穿上全副的軍裝和那比我們強大的魔鬼爭戰(參弗六10~18)。我們不只在爭戰上要靠主,物質上的需要也要倚靠神,而不是單單倚靠人;我們要為自己的需要向神禱告,而不是只求人的幫助;我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祂必將我們日用的需要賜給我們(參太六 31~33)。

正因為亞伯蘭沒有接受所多瑪王的財物,使得他沒有與他們的罪連結,以至於到後來他還可以救羅得脫離罪的毀滅。

回應

造天地的主,我要讚美祢的名,我得貨財的能力與機會都是祢所賞賜的,原是屬乎祢所有,謝謝祢讓我在祢的豐富中有分,謝謝祢願意成為我的產業,也讓我能成為祢的產業。

禱讀

馬太福音六章31~33節
所以,不要憂慮說,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QT經文

創世記十四章17~24節

主題:亞伯蘭勇救羅得

02/02 創世記 第44天

經文:創世記十四章1~16節

14:1 當暗拉非作示拿王,亞略作以拉撒王,基大老瑪作以攔王,提達作戈印王的時候,
14:2 他們都攻打所多瑪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瑪王示納、洗扁王善以別,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
14:3 這五王都在西訂谷會合;西訂谷就是鹽海。
14:4 他們已經事奉基大老瑪十二年,到十三年就背叛了。
14:5 十四年,基大老瑪和同盟的王都來在亞特律‧加寧,殺敗了利乏音人,在哈麥殺敗了蘇西人,在沙微‧基列亭殺敗了以米人,
14:6 在何利人的西珥山殺敗了何利人,一直殺到靠近曠野的伊勒‧巴蘭。
14:7 他們回到安‧密巴,就是加低斯,殺敗了亞瑪力全地的人,以及住在哈洗遜‧他瑪的亞摩利人。
14:8 於是所多瑪王、蛾摩拉王、押瑪王、洗扁王,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都出來,在西訂谷擺陣,與他們交戰,
14:9 就是與以攔王基大老瑪、戈印王提達、示拿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亞略交戰;乃是四王與五王交戰。
14:10 西訂谷有許多石漆坑。所多瑪王和蛾摩拉王逃跑,有掉在坑裡的,其餘的人都往山上逃跑。
14:11 四王就把所多瑪和蛾摩拉所有的財物,並一切的糧食都擄掠去了;
14:12 又把亞伯蘭的姪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擄掠去了。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
14:13 有一個逃出來的人告訴希伯來人亞伯蘭;亞伯蘭正住在亞摩利人幔利的橡樹那裡。幔利和以實各並亞乃都是弟兄,曾與亞伯蘭聯盟。
14:14 亞伯蘭聽見他姪兒【原文是弟兄】被擄去,就率領他家裡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
14:15 便在夜間,自己同僕人分隊殺敗敵人,又追到大馬士革北邊的何把,
14:16 將被擄掠的一切財物奪回來,連他姪兒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都奪回來。

羅得最後住到了所多瑪,他貪求一切最好的東西,卻使他陷入罪的網羅;他多得財富和成就的渴望,反倒令他失去自由和享受,因他被擄去,可能會受嚴刑、奴役或面對死亡。我們要謹慎,免得我們所追求的,反而成為俘擄我們、得不到自由的原由。

亞伯蘭不再像下埃及時的懦弱,他成為一個滿有愛心、勇敢、果斷的英雄。他聽見羅得被擄後,不顧性命的危險,馬上招兵買馬、竭力搶救。他本來可以不必去,因為他們已經分家了,況且這個姪兒曾漠視尊卑之道,為自己選了最好的土地,那是他自己的選擇。但亞伯蘭沒有幸災樂禍,他不計前嫌,立刻率領家中精練的壯丁318人,直追到但(參14節)。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由「希伯崙幔利的橡樹」到「但」就有百多哩,還要追到更北的「何把」,對一位八十多歲的人而言,這種長途跋涉可不容易。雖然318名手下對一個家庭來說,已經算是很興旺了,但要和兵力雄厚的四王聯軍作戰,就顯得微不足道。然而,他因著愛羅得的緣故,就不擔心自己的人太少,在神的恩典中,藉著勇猛善戰的幫手,趁敵不備時夜間偷襲,將對方殺得措手不及,順利救回羅得全家和財產。

亞伯蘭願意禮讓羅得,是因他看重「我們是骨肉(原文作弟兄)(參創十三8)」;他冒著生命危險去救羅得也是因著弟兄情誼(參創十三 14)。我們要學習亞伯蘭不念舊惡,盡力幫助家人,當家人遇到危險時要盡力幫忙,甚至不惜付上生命也要伸出援手;除此之外,還要忠誠,矢志不渝,而非設下條件,視對方對自已的態度來決定回應方式。亞伯蘭不是這樣對待羅得的。

神要我們對弟兄有責任(參創四 9),我們是否願學習亞伯蘭,付上代價去幫助我們的弟兄呢?

回應

家,是我們得安慰、得餵養、受保護的地方,但也經常是我們受傷害的所在。主,將我的家再次交在祢的手中,求祢真正成為我家中的主,讓我們手足、親子、配偶之間活出祢的愛,讓祢真實地成為我們家中的主,讓我懂得按祢的旨意照管我的家庭。

禱讀

約翰壹書四章20節
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

QT經文

創世記十四章1~16節

主題:讓一得四

02/01 創世記 第43天

經文:創世記十三章9~18節

13:9 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嗎?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
13:10 羅得舉目看見約旦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
13:11 於是羅得選擇約旦河的全平原,往東遷移;他們就彼此分離了。
13:12 亞伯蘭住在迦南地,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
13:13 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
13:14 羅得離別亞伯蘭以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
13:15 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
13:16 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才能數算你的後裔。
13:17 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
13:18 亞伯蘭就搬了帳棚,來到希伯崙幔利的橡樹那裡居住,在那裡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亞伯蘭的牧人與羅得的牧人相爭,羅得舉目看約但河的全平原,包括了死海南邊的三個城市(瑣珥、所多瑪、蛾摩拉),這一帶水源充足,土地肥沃,因此他選擇將帳棚遷到所多瑪。羅得選擇了約但河的全平原,從人的眼光看來是極美、極豐富之地,而且是極對的選擇。但是當他做了如此的選擇,與亞伯蘭分開之後,就漸漸地往罪惡之地去,到了最後幾乎是人財兩空。從羅得的身上我們需要被提醒,人看為佳美的,在神看來卻不一定是佳美、是對的選擇。所多瑪、蛾摩拉之地雖然美如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而這地的人在耶和華面前卻是罪大惡極(參13節)。羅得沒有警覺,還越住越近,最後竟然定居在這罪惡之城中。我們實在需要謹慎自己的腳步,免得住進罪惡之中還不自知。

亞伯蘭仰望神,從神的眼光來看事情,他知道神會賜福給他;而羅得只看見世俗的需要,他沒有求告耶和華的名,只從自己的心意選定了在人看來是最好的地方,這是他靈性走下坡的開始。

亞伯蘭住在迦南地(參12節),他沒有離開神所應許的地方。雖然在人看來這地不是美地,也會有饑荒,但他沒有選擇離開,因為這是神為他選擇的。神主動向他顯現、對他說話,應許凡他所看見的土地都要賜給他和他的子孫(參15節)。亞伯蘭只讓了一方(左或右),神卻賜給他四方(東南西北),而且應許他會有極多的後裔(參16~17節)。這時的他雖然未有子女,但他仍相信神的應許,他將帳棚搬到希伯崙,還在那裡為耶和華築壇;即便眼前神的應許還沒有成就,但他仍然繼續親近神、敬拜神且住在這地,以至於他越來越豐富。

羅得看現實環境,亞伯蘭卻是憑信心仰望神的看顧。去到埃及的失敗,使他學會用信心「舉目」看神。基督徒過帳棚的生活也需要用信心來仰望神。寄居生活的特點是隨時放得下,能放得下就沒有屬世的爭執,而放得下也需要以信心的眼睛仰望神的應許。

回應

主啊!我要保守我的心勝過保守一切,我要單單仰望為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基督,不讓我的腳偏行己路,隨時用神的真理來察驗我的認定與以為,讓神的真理成為我束腰的帶子,時時約束我。

禱讀

希伯來書十章23節
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致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

QT經文

創世記十三章9~1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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