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公義與慈愛
08/26 利未記 第20天
經文:利未記十章12~20節
本段經文是一個重要的範例,使我們了解在神的命令與實際的處境上要慎思明辨,就不至於落在字句的框架裡。就如當年法利賽人抓住一個正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到主耶穌的面前,他們只看見摩西的律法,而未看見這個婦人的需要(參約八3~11)。因此教會也須留意,在一些事件的處理上,要避免陷在律法的字句裡,而忽略當事者的處境和需要。
摩西是一個忠心的僕人,神如何吩咐他,他就如何要求百姓和亞倫(參13節),即便在亞倫遭遇兒子被神擊殺的事件後,仍是如此。按照神所吩咐的,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在獻完贖罪祭之後,根據獻祭的條例,應當留在聖所吃神所賜給他們的祭物,這包括了所剩的素祭、舉祭的腿和搖祭的胸(參12、14~15節,參利七29~34)。就某一個角度來看,這是恩典,因為是神所賞賜的;同時這也是一個責任的提醒:「因為要擔當百姓的罪孽」(參17節)。所以先撇開亞倫的回應不談,由這段經文可以看見,祭司享用祭肉,不僅是恩典,也是責任,是對會眾當有的責任(是替會眾回應神赦罪的恩典)。難怪起初摩西在要求亞倫時,也是以為理所當然,並未有其他的考慮。
想不到亞倫並沒有吃這些祭物,而是把它們焚燒了(參16節),這違背了神原來藉著摩西所吩咐亞倫的定規。當摩西知道後非常生氣,向亞倫和他兒子們發怒,並嚴嚴地責備他們。然而亞倫的回答是:「今天他們在耶和華面前獻上贖罪祭和燔祭,我又遇見這樣的災,若今天吃了贖罪祭,耶和華豈能看為美呢?」(參19節)亞倫的回答其實也有所本,因為照理吃贖罪祭的肉應當帶著感恩的心而吃,是釋放的,這顯然很難與亞倫當時的處境和情緒相調和。
更想不到的是,摩西聽見這話,便以為美(參20節)。就一般人來看,摩西這位律法的執行者應當在大大發怒之後,嚴嚴地懲治他們,想不到摩西竟然以這話為美。顯然摩西能夠體會神是有憐憫的神,祂能了解我們的心境並體諒我們的處境,就如神曾經向摩西宣告:「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參出三十四6~7)。許多時候,基督徒執著在聖經的字句中而失去憐憫的心,甚至教會分裂還以為是愛神,盼望從這段經文裡,我們學會慈愛與公義並存。
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讓教會能夠在公義與憐憫之間取得平衡,因體會祢的憐憫而更加的合一,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
出埃及記三十四章6節
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
和誠實。」
QT經文
利未記十章12~20節
主題:祭司干罪
08/25 利未記 第19天
經文:利未記十章1~11節
許多時候,神的兒女只記得神的榮光,卻忘記了我們的神乃是烈火(參來十二29),亞倫的兩個兒子就是因為輕忽了神是烈火,而招致火的刑罰。
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亞比戶因為獻凡火致死,到底什麼是凡火?聖經沒有清楚的解說,不過說「是耶和華所沒有吩咐他們的」。這所沒有吩咐的,可能包含兩方面,一個是凡火本身,一個是獻的過程。聖經說「獻上凡火」,事實上「火」不是被獻的物,那個盛上火所點的香才是被獻的物,因為香是被點著的緣故,燃的香也可以稱作火,所以獻凡火應是指獻「凡香」。而「凡」在原文的意思就是「異樣」,所以他們兩位可能是獻上異樣的香,以致遭受神的刑罰。
不管怎麼說,他們所做的是耶和華神沒有吩咐他們的,也就是說,在事奉神的規則上越過了神的吩咐。因此我們看見在事奉神的事上,要比在生活的層次上嚴謹得多,這對我們來說是嚴重的提醒。許多時候,人在事奉神的事上越過了神的旨意,還以為是為神大發熱心,就如隨便說預言,妄稱聖靈的感動等等,所以不可不慎。
此外,獻凡火事件給我們另一個清楚的提醒,就是「聖俗有別」,如神在凡火事件之後,隨即曉諭亞倫說:「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使你們可以將聖的、俗的,潔淨的、不潔淨的,分別出來;」(參9~10節)。所以,可能二子遭禍和他們醉酒有關。喝酒之後,糊里糊塗地獻上異樣的火。
事奉神的人不僅在事奉的內容上注意聖俗有別,就是在事奉的態度和生活上也是聖俗有別,因為生活和事奉往往有緊密的關連性。生活的隨便自然會造成事奉態度上的隨便,生活上的嚴謹也會帶來事奉態度的嚴謹,特別在事奉神的時候更要謹慎以對,即便是淡淡的清酒都不宜。傳道人習慣在重大的事奉前禁食禱告就是這個道理。所以說:「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參申三十三25)。
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幫助我過一個分別為聖的生活,好叫我在事奉祢的時候不至於得罪祢,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
利未記十章3節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
亞倫就默默不言。
QT經文
利未記十章1~11節
主題:上帝榮光的顯現
08/24 利未記 第18天
經文:利未記九章1~24節
亞倫完成了七天的承接聖職之禮後,在第八天,亞倫第一次為自己和百姓獻祭,這是他正式開始執行祭司的職務。當他完成獻祭時,神用祂的榮光顯現來為整個承接聖職之禮作結尾,表明了神的悅納,同時也向百姓印證了亞倫和他兒子們大祭司的職分是何等的尊榮與重要,使百姓們尊重神所選立的人和屬靈的職分。
在這次的獻祭中,為祭司獻的仍然是贖罪祭和燔祭(參2節),為百姓獻的則是兩種祭物之外,再加上平安祭(參4、22節);這幾次的贖罪祭並非為個別的罪行,乃是一般性的贖罪之禮。為何神要祭司再三的獻贖罪祭?乃是要事奉神的人和神的子民看見且承認自己是個罪人。對百姓來說,若沒有一個中保祭司,他們不可能平安地來到神的面前;對祭司來說,成為祭司不是因為自己的本事,完全是因為神恩典的揀選,而祭司的事奉也是藉為他贖罪的祭牲,才能夠侍立在神的面前。我們也是一樣,就如彼得前書所說:「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參彼前二5)所以,一個事奉神的人,必須常常謙卑在神的前面,心存感恩而服事。
其次提醒我們:人的事奉和所獻的祭物都是不完全的,「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參來十2~4)「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參來十11)唯有我們的主耶穌是永遠完全的贖罪祭,「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參來十14)信靠祂的人真是有福,可以不必繼續活在罪的陰影之下,乃是活在基督的保證中。
獻這些祭物不僅是神的吩咐,也是人所當行的。當人在神面前承認自己是罪人,求赦免和恩典,而獻上贖罪祭;人承認為神所造,將主權歸還給神而獻上燔祭;人既蒙神所救贖,將神當得的榮耀歸還給神,故獻上了平安祭。神悅納了祭司和百姓的獻祭,將祂的榮光顯現在祂子民的面前,神和人之間的路就通了。讓我們學習他們的榜樣,使每次的獻祭成為經歷神恩典的管道。
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幫助祢的兒女們都能行所當行的事,求祢的榮耀常常彰顯在祢的教會,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
彼得前書二章5節
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
祭。
QT經文
利未記九章1~24節
主題:承接聖職-獻燔祭、承接聖職
08/23 利未記 第17天
經文:利未記八章18~36節
祭司禮中,獻燔祭的意義顯然是在提醒他們全然的奉獻和生命主權的歸屬,祭司如果不能認識到自己生命的主權已經完全歸屬於神,一切的事奉必須按照神的旨意為榮耀神而行,那麼在事奉的時候就容易出差錯。對一個真正把主權歸給神的祭司,他所做的不再是「我要……」,而是「神要……」。所以「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參撒上十五22)這提醒對祭司或事奉神的人來說,更是貼切。
在承接聖職之禮的獻祭中,接下來的動作就是把羊的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右手和右腳指上,不論是亞倫或是他的兒子們都要經過這個程序,這和燔祭禮有彼此呼應的意味。一個事奉神的人在「聽神的旨意」、「做神的工作」和「行神的道路」上都容易偏離神的心意,所以一方面需要主耶穌寶血的遮蓋,一方面自己也需要格外的謹慎。
在承接聖職之後,祭司們要在會幕門口享用餅和肉,這是神給事奉祂的人特別的祝福―他們最先享用到祭肉,而且是必須享用,因為真正的祭肉乃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參林前五7~8),這也是事奉者力量的來源。他們必須七天在會幕吃這些祭物,在聖經裡,「七」代表一個完整的數目,因此「七天」是提醒這些承接聖職的祭司們,他們在神面前的事奉是一生的,是何等重要而且嚴肅的提醒。對事奉神的人來說,的確是「一生事奉神,一生吃真祭肉,一生遵行神的旨意。」
在承接聖職之禮中,摩西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由於摩西的忠心,使神的旨意能夠正確的被傳遞且執行,獻祭和祭司事奉的真理因此被建立。摩西的忠心,我們可以從第4節及第35節看得出來。第4節說:「摩西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了」,第35節說:「因為所吩咐我的就是這樣。」摩西所執行的事是完全根據神的吩咐,神如何吩咐,他就如何去做,不添加,也不減少;對所要傳遞的命令也是如此,「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這樣的話,在摩西一生的事奉中,一共出現四十六次。就一個事奉神的人來說,實應留意怎樣忠心持守神所吩咐的命令,或執行、或傳講都是如此。因此傳道人該留意的,不是合我意與否的問題,乃是神的話究竟是如何說的。
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給我一個願意事奉祢的心,讓我的耳、我的手、我的腳只聽、只做、只行祢的旨意,而且是一生的事奉,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
撒母耳記上十五章22節
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
脂油。
QT經文
利未記八章18~36節
主題:承接聖職-祭司受膏、獻贖罪祭
08/22 利未記 第16天
經文:利未記八章10~17節
「膏抹祭司」可以說是承接聖職之禮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因為從這一刻開始,祭司才真正成為祭司。膏抹祭司的禮也有兩個部分:膏抹聖物,就是膏抹帳幕並其中的器皿和膏抹祭司。
摩西首先用膏油膏抹了帳幕和其中一切的器皿,使它們成聖(參10~11節)。會幕的物件就是祭司將來事奉的工作或內容,這是要讓祭司知道,他們事奉的內容也是分別為聖的。這成聖的意思一方面是指這些物件已經分別出來歸給神,另一方面也是指它們是聖潔的。
接著,摩西用膏油膏亞倫使他成聖,這是使事奉的人分別為聖。由膏抹的程序可以看到,事奉的內容是聖的,事奉的人也必須是聖的,是已經分別歸給神。對一個事奉神的人來說,唯有看見自己是分別出來歸給神的,才不會經常用世俗的眼光看自己,也不用世俗的東西摻雜在事奉的內容中。自卑、自憐、與人比較、爭競……,都不是從神的眼光看自己,那只會使自己成為單有職分的傳道人,而不是被「分別為聖」的傳道人。保羅提醒提摩太:「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參提前四12)就是這個道理。
這膏抹既是行在會眾的面前,神豈不是也要會眾尊敬神選立的祭司?同樣,今天教會也當尊重神所選立的僕人(傳道人),按著聖經的教導與他們同工。
在祭司受膏後,承接聖職禮的高峰就是獻祭,而且是三重的獻祭,由贖罪祭開始,再燔祭,進而承接聖職之禮的羊。這三個祭禮各有重點,能讓我們更深認識祭司的事奉。
承接聖職的獻祭禮中,第一個獻上的是贖罪祭,這個次序和利未記開頭所介紹的祭禮有所不同,這是一個完整的贖罪祭,而且用的是最大的祭牲──公牛。「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贖罪祭公牛的頭上」(參14節)說明了這是為他們贖罪,而且還要用祭牲的血抹在祭壇上四角的周圍,使壇潔淨,這再一次說明我們這個人或是我們的事奉,都需要主耶穌的寶血潔淨和遮蓋,這並非出於我們的意願或奉獻,乃是出於基督的救贖。
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保守我在事奉祢的時候能夠心存敬畏,免得我得罪祢,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
路加福音一章74~75節
叫我們既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就可以終身在祂面前,坦然無懼地用聖潔、公義事奉祂。
QT經文
利未記八章10~17節
主題:承接聖職-神前人前
08/21 利未記 第15天
經文:利未記八章1~9節
祭司承接聖職是一件非常嚴肅而且隆重的事,所以對於亞倫和他的兒子承接聖職之禮,神定規得非常仔細,聖經也敘述得非常仔細,從其中我們可以看見事奉神的尊榮、重要與不可輕忽的職責。
首先神要摩西將亞倫和他的兒子並會眾都召聚到會幕的門口,在那裡進行整個承接聖職的程序(參1~4節),這表示整個承接聖職的禮是行在神和人的面前。這個程序表明他們的職分不是私相授受的,而是神所設立的,不可以隨便看待。這也就是每年教會年會時,要在全體會友面前按立當年新任的同工,並為他們祝福的原因。教會中許多的事,不論是職分的得著或是金錢的處理等等,都要注意神旨意的印證和會眾的認同。有了神旨意的印證就有立場,不會偏離真理;有會眾的認同,就不易產生紛爭。就如保羅差派人帶教會的捐獻去耶路撒冷時,是打發教會挑選(不是保羅自己挑選)有好名聲的同工,而且至少兩人同行去處理這件事(參林後八18~20),就是很好的例子。
承接聖職有四個主要的步驟:洗身、穿衣、受膏和獻祭,每一個部分都有其深度的內涵。今天先分享前兩部分:洗身與穿衣。承接聖職的第一個步驟就是「把亞倫和他兒子帶來,用水洗了他們。」(參6節)洗身的意思就是潔淨,在祭司沒有潔淨之前不能穿上聖職的衣袍,因為神是聖潔的神,事奉祂的人必須聖潔(參彼前一15)。同理,教會在按立一個屬靈的職事時,必須留意當事者信仰和生活的見證。保羅就曾提醒提摩太,在按立監督和執事的職分時,要留意他們信仰和生活的見證。(參提前三7~10)
祭司的衣袍包含內袍、外袍、以弗得、帶子、胸牌和冠冕六個部分,這整套的祭司服顯明他們尊榮的職分,及事奉的意義和內涵。雜色的內袍,由細麻織的布做成(參出二十八4~5),象徵公義(參啟十九8);全藍的外袍,顯出祭司屬天的職分(參出二十八31~35);穿在外袍外面像短背心的以弗得,為大祭司所特有,在以弗得左右肩帶上的紅瑪瑙紀念石和掛在以弗得前面的胸牌,都刻著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名字,當大祭司進到至聖所的時候,要帶著這些名字為記念。這說明大祭司有一個責任,就是為神的子民代求(參出二十八6~12、15~30)。冠冕前面的金牌刻著「歸耶和華為聖」(參出二十八36),這顯明了祭司的地位、角色和服事應有的態度。
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保守我不輕忽每一個服事祢的職分,免得我得罪祢,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
彼得前書一章15節
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
QT經文
利未記八章1~9節
主題:祭司當得的分
08/20 利未記 第14天
經文:利未記七章28~38節
當獻上平安祭時,獻祭者宰殺祭牲,祭司把血拿去潑在壇的四周。當祭牲被分開時,獻祭者把脂肪連胸交給主禮祭司,作為對耶和華的獻祭(參30節)。脂肪部分被燒在壇上,但胸在搖祭之後是屬於所有祭司的。這個搖祭的儀式是個美麗的圖像:當獻祭者把肉拿在手中,主禮祭司用自己的手托著獻祭者的手,把手擺動,將胸肉向祭壇搖一搖,然後再以水平的方向移開;「親手」,形容這個由以色列人向神獻祭的自願性質。此外祭司也得著提醒,知道是神使一切福氣得以成就,因神為祂的僕人供應食物。
另一方面,祭牲的右後腿要獻給神,作為一種呈獻或舉祭(參32~33節),把腿從祭牲拿起,向著祭壇以上下的方向移動,這部分被視為獻給神,但按照祂的指示,是作為主禮祭司節期的餐食。祭司在食用這頓節期的餐食時,可以為帶平安祭來,慷慨奉獻的百姓感謝神。這是神為關顧祂的祭司所作的指示(參34節),百姓必須遵守祂的旨意。
平安祭的胸和腿要作為搖祭和舉祭歸給祭司(參28~34節),胸和腿都是祭肉中最好的部分,可見神何等顧念祭司們的需要。當以色列人在桌前吃平安祭的食物,神被視作主人,所以祭司吃平安祭時也明白神是他們恩慈的主人。那具備屬靈眼光的祭司,會了解他們是分享了神的恩典和豐盛。同樣地,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中也都有神賜給祭司的分,而且神是把最好的分賞賜給事奉祂的人。這「搖」或「舉」在耶和華面前,表明這祭肉是奉獻給神的,然後再由神賞賜給祭司,這和之前所分享歸給祭司的祭物是「至聖的」有相同意義。所以對奉獻的人來說,是奉獻給神,因此不可對承受的祭司驕傲;對祭司來說,是神的賞賜,也不必仰望奉獻的人,以為是人的賞賜。
神供應祂的祭司的原則是超越世代的,今天神的子民奉上他們的什一奉獻和獻祭,也能將其中一部分視為神獨特的平安祭,充滿著愛與權能,是賜給教牧同工的,以致他們能好好的生活和事奉。
回應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顧念服事祢之人的需要,使他們可以安心的服事,讓更多的人認識主耶穌基督,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
哥林多前書九章13~14節
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
QT經文
利未記七章28~38節
主題:感謝與分享
08/19 利未記 第13天
經文:利未記七章11~27節
此段經文對平安祭做了補充說明,一方面說明了平安祭有一些不同的狀況,例如有的為感謝獻上(參12~15節),有的是為了還願(參16節),另一方面因狀況不同而有附加的條件。
獻平安祭最常見的理由就是感謝,人在平安中應當感恩,反之,感恩也帶來平安。從平安祭又譯為「相交祭」來看,感恩就是人得福的途徑,越懂得感恩的人,他和神之間的關係就越順暢。大衛就是一個懂得感恩的人,即便在患難中,他也向神獻上感謝的祭,就連他被非利士人拿住的時候,仍然向神說:「我要將感謝祭獻給祢」(參詩五十六12),難怪他得神的祝福。
如果是為感謝獻上平安祭,除了平安祭本身之外,還要加上供物一同獻上,如無酵餅、細麵餅等等(參12節)。這個定規給了我們一些提醒,就是當人獻感恩祭的時候,除了嘴唇的感謝之外,還需要有一些實質的供物,例如金錢的奉獻等等。這些素祭的供物乃是歸給服事的祭司們(參9~10、14節),這表明神要求有同獻的素祭,是為了考量祭司們生活的需要。
基本上,獻平安祭的時候需要甘心,特別是在感恩或是還願的時候,所以平安祭有時候又稱為甘心祭(參利二十二21、23)。既然是甘心,就不應拖延,祭肉要及時與人分享,所以神定規感恩的祭肉在獻祭的日子就要吃完,不可留到第二天早晨(參15節);而還願的祭肉也只能留兩天,到第三天後就不可以吃,要用火焚燒,這時即使吃了也不蒙悅納。因此我們的感恩要快,還願也不要拖延。
除必須將脂油燒在祭壇上之外,平安祭的肉是可以與人分享的,不僅獻祭的人可以吃,就是旁人也可以吃,只要這人是潔淨的人(參19節)。這說明了一件事,神願意人得平安,就如聖經所說:「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參耶二十九11);而主耶穌被獻在祭壇上就是為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參賽五十三5)因此,神的兒女應當經常與人分享在基督裡的平安和恩典,如同分享平安祭的肉一樣。
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幫助我作一個分享祢恩典的人,使更多的人因著我的分享而認識主耶穌基督,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
耶利米書二十九章11節
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
QT經文
利未記七章11~27節
主題:祭物與聖物
08/18 利未記 第12天
經文:利未記六章14節~七章10節
神所定規的五種祭中,燔祭是全燒在壇上歸給神(參六8~13),然而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和平安祭都有神賜給人的那一分,特別是給祭司的分講得非常仔細。因為祭司是靠著分領百姓在壇上所獻的供物生活,同樣,傳道人也是靠著信徒對神的奉獻生活。因此保羅曾說:「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參林前九13~14)
素祭有兩個部分,一部分是直接燒在祭壇上的,另一部分是神賜給亞倫和他子孫的。獻給神的部分是被神記念(參15節),賜給祭司的則被神認定為至聖的(參17節),這和給祭司享用的一般性贖罪祭(參六29)並贖愆祭的祭肉一樣,都被上帝認定為至聖的。就如同信徒在教會的奉獻,一部分是直接用於聖工,這是被神記念;另外一部分是用於傳道人的需用,一樣是被神記念,而且是至聖的。此外,素祭是已經獻給神,然後再由神來賜給祭司,這對獻祭的人來說,不可以看成是自己給祭司的,若是自己給的,就不能稱為至聖;而且就祭司來說,也必須看成是神所賜的,因此可以憑著感恩的心在神的面前領受。
凡從祭物中分給祭司的,不論是素祭、贖罪祭或贖愆祭,神說是「至聖的」(參六17、25、七6),祂要獻祭的人和祭司都把它看成是至聖的(參六17),連摸這些祭物的都要成為聖(參六18、27),所以祭司吃的時候必須在聖處吃(參六16、26),不可以帶酵吃(參六16~17)。這個定規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看,一是如前面所述,要謹慎享用主所賜給我們生命所需之物,不可以和罪有所牽連;一是把這些祭物當作預表主耶穌,就如主自己所說的:「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參約六55),因為祂才是真正的贖罪祭(參羅八3~4)、生命的糧。
聖肉既是聖的,吃聖肉和摸聖肉的人也都可以成聖,這是在提醒百姓,聖肉是上帝給人的賜福,特別是給祭司的賜福。吃聖肉和摸聖肉都是直接與聖肉接觸,這聖肉既是主耶穌的預表,顯然神藉著這樣的規定來提醒人,要人來接觸主耶穌的生命;因為只有主的生命是至聖的,唯有直接觸摸到主耶穌的生命,吃主、喝主、摸主的人,我們的生命才能夠有所改變,才可以成聖。
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幫助我學習如何在生命中與祢相交,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
約翰福音六章35節
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裏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
QT經文
利未記六章14節~七章10節
主題:祭司獻祭的職任
08/17 利未記 第11天
經文:利未記六章8~13節
利未記的前面五章講獻祭,述說獻祭的規則,特別是祭物和獻祭的程序。第六章8節到第十章則講祭司,就是祭司該做的事和神給他們的權益。新約希伯來書用六、七章的篇幅(參第四章到第十章)來講述耶穌基督大祭司的職分和信徒的關係;而使徒彼得說,我們就是有君尊的祭司(參彼前二9),因此經由祭司的角色與事奉,我們可以認識耶穌基督的救恩,也可以明白神對我們的選召。
祭壇的火要常常燒著,不可以熄滅(參9、l2、13節),即便在夜晚也是如此,所以說是「從晚上到天亮」(參9節)。這是祭司首要的責任,因為祭壇的火若熄滅了,就代表獻祭的事止息了;沒有獻祭,就表示神和人的關係斷絕了。所以祭司首要的責任就是維持祭壇的火,使它不致熄滅(參13節)。傳道人的重要工作也是要維持火在燃燒,何時教會的火沒有了,信徒愛主的心就冷淡下來,在冷淡的光景中,當然也不會有人樂意將燔祭獻給神。
要祭壇的火常常燒著,必須留意兩件事,首先就是每天早晨要燒柴(參12節),有柴自然就有火。以今日來看,主的道就是點火的柴,因為主的道能使人心裡火熱。像當年在以馬忤斯路上的兩個門徒,因耶穌基督復活之後把神的道向他們解開,而心裡火熱(參路二十四32)。其次就是平安祭牲的脂油,12節說,平安祭牲的脂油和燔祭一起燒在祭壇上,因為脂油可以增加火的力度。平安祭就是感謝祭,所以我們的稱謝和讚美也可以增加祭壇的火。當教會充滿感謝讚美的聲音,這教會一定復興;反之,若教會裡滿了怨言和批評的話,信徒一定冷淡退後。
祭司除了維持祭壇的火,並要獻上燔祭。獻燔祭不是一次的事,乃是每天的事,而且是在一天的開始就獻上燔祭(參12節)。獻燔祭就是主權的轉移,所以神兒女每天的第一件事,應當是把生命的主權交給神,讓祂來掌管我們一天的生活,這就是我們在神面前的蒙福之路。
祭司在神面前獻祭的時候,要穿細麻衣(參10節),祭司的細麻衣象徵生命的聖潔,就如啟示錄十九章8節所說:「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對一個事奉主的人來說,持守生命的聖潔是一件重要的事,因為我們所事奉的神是聖潔的神。
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使我的心重新火熱,使我有火熱的心愛神愛人、服事神服事人,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
羅馬書十二章11~12節
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裏火熱,常常服事主。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恆切。
QT經文
利未記六章8~13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