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顯罪的贖愆祭-補償虧欠、獻祭必赦
08/16 利未記 第10天
經文:利未記五章14節~六章7節
贖愆祭還有一種情形,就是針對可彌補的罪,例如對人的虧欠。在原文裡,「贖愆祭」這個字也有虧欠或賠償的意思,而虧欠和賠償這個詞也是彼此相關,例如民數記五章7節說:「他要承認所犯的罪,將所虧負人的,如數賠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歸與所虧負的人。」其中的虧負一詞,和贖愆祭同字;既是虧負人當然要還,並不因為在神面前已認過罪,就免去該賠償的責任。
在該補償的虧欠中,首先被提及的虧負,就是誤犯聖物的罪,這是指:百姓在所獻(或該獻)的祭物、財物上,忽略或忘記該給祭司的分,或是給的有所不足,所以說是「誤犯」。這是對祭司的虧欠,也是對神的虧欠,無論虧欠人或是虧欠神都是罪,就是罪愆。對這樣的虧欠,不只是獻贖愆祭了事,而且必須償還,還要加上五分之一的補償(參16節)。
就今天來看,在給傳道人的供給上有所虧負,也是不好的,因為「傳福音的人就是靠福音養生」,這也是保羅給教會的提醒(參林前九13~14)。所以若我們要求傳道人盡量多做工,而在供給的事上卻格外計較,並不是神所喜悅的,也不是聖經的原則。
同樣的,對人的虧欠也是如此,若在財物上虧欠人,或是用不當的方法造成弟兄財物的損失,如詐欺、搶奪、撿了別人的遺失物等等(參六1~4),除了歸還所虧負的,並獻贖愆祭之外,還要加上五分之一的賠償。這個賠償的規定實則有與人和好的意味,因為補償了對人的虧欠,自然關係就和好了。如同主耶穌所說的:「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參太五23~24)
贖罪祭和贖愆祭中最寶貴的一句話就是「他必蒙赦免」(四20、26、31、35,五10、13、16、18,六7),這赦免的宣告說明贖罪祭的功效和神恩典的可靠。對於我們來說,也再一次肯定了在基督裡救恩的可靠,如同約翰壹書一章9節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回應
親愛的天父,懇求祢經常光照我,使我不虧欠人及神,也在虧欠的事上懂得彌補,讓我成為與人和睦的人,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
馬太福音五章23~24節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QT經文
利未記五章14節~六章7節
主題:顯罪的贖愆祭-消極不為、間接的罪
08/15 利未記 第9天
經文:利未記五章1~13節
贖愆祭的定規看起來和贖罪祭非常類似,使人難以分別。基本上在贖愆祭的條例中有較清楚的實例,使人知道犯什麼罪。此外,它沒有身分的分別,可以按力量獻祭,從羊到雛鴿,甚至於細麵都行(參6、7、11節)。由此看來,贖愆祭的關鍵是要人留意到在我們的生活中,有許多不注意的小罪,如摸象徵不潔的死蟲等等(參2節)。
贖罪祭的重點在於不可行的去行了,贖愆祭的第一個例子卻是該行的沒有行,例如該為不法的事作見證的卻不作(參1節),這在許多人看是極小的事,也不以為有罪,因為不是自己的罪行。然而,就律法即愛的實踐和彰顯神的公義來看,的確是罪。愛和公義不僅包含了消極的不做什麼,也包含了積極的該做什麼,因此該做而不做自然是罪,例如該幫助人卻塞住憐憫的心,該救人卻袖手旁觀,都是罪(參約壹三17)。
死的動物是不潔的物,是污穢,但摸不等於自己犯罪;所以摸了不潔的物(參2節),不是自己直接的罪行,而是間接的罪。許多時候,人以為間接所犯的罪不是罪,事實上卻不然,例如看色情的圖片,這雖然是別人拍的,但是當我們去看的時候也是罪,如同摸了不潔淨之物一樣。摸了別人的污穢(參3節)就是在別人的罪上有分,這也是一種間接的罪;例如分享別人受賄的錢財,就是在他的罪上有分,這當然也是罪。其實,間接的罪是神的兒女們容易誤犯而無感的,在以色列回歸建殿時期,神要先知哈該向祭司問律法說:「若有人因摸死屍染了污穢,然後挨著這些物的哪一樣,這物算污穢嗎?」祭司說:「必算污穢。」(參該二13)顯明了以色列民活在罪中而不自知。
從這些舉例來看,贖愆祭所提到的罪主要在於該行而不去行,以及一些人通常不注意的小罪,或以為不是罪的罪。若把贖罪祭和贖愆祭中所認定的罪總和起來看,實在是沒有一個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參羅三10~12)
回應
親愛的天父,懇求祢經常光照我,使我不活在一些小罪中,以致得罪祢,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
羅馬書三章23~24節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QT經文
利未記五章1~13節
主題:受苦的贖罪祭-因人而異、知道認罪
08/14 利未記 第8天
經文:利未記四章22~35節
贖罪祭所要獻的祭牲會因著對象的不同而有所改變,如大祭司、全會眾、官長,他們所獻的祭物或程序和一般百姓不相同,形成了本章的四個段落。這顯然是在提醒選民,因著他們的身分不同,犯罪所帶來的影響力也不一樣,例如祭司犯罪就會導致百姓陷在罪中(參3節);君王犯罪也是如此。在以色列的歷史中,耶羅波安在北國設立了兩隻金牛犢,使以色列百姓一直陷於拜偶像的罪中,不僅自己受害,百姓也一起遭殃,聖經每每以此作為以色列墮落的原因和象徵(參王上十三34、十五34、十六7、19、26、 31)。所以,越有影響力的人,對自己的行為要越發謹慎。
贖罪祭的精神不在於人會軟弱犯罪,乃在於知道自己有罪之後,要立即承認自己的罪而獻贖罪祭,如經文所說:「會眾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獻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牽到會幕前。」(參14、23、28節)這正是神給人的恩典和出路,如約翰壹書所說的:「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參約壹一9)當獻祭者把手放在牲畜頭上,牲畜便取代了他的位置。然後獻祭者把牲畜宰殺,顯示罪的刑罰便是死亡。牲畜代替獻祭者接受死刑,這就是以命換命的原則。
贖罪祭是最基本的獻祭,沒有它便不能取悅上帝,在整個獻祭的循環中,它是首先的獻祭。它在設計上與罪惡、悔改和救恩的教導有關。很多人會納悶為何誤犯的過錯也看為有罪?人的傾向是毋須為自己在無法控制下所做的錯事承擔責任,然而贖罪祭並非叫人否認責任。不論是有意或無意,罪始終是罪。
人犯罪的原因在於他的本性,因著人墮落的本性,即使有最良好的動機也會做錯事。從人墮落後,無論是有意或無意,人罪的本性會使他行惡。要解除人對罪的傾向,贖罪祭教導以色列人可以為自己罪惡的本性得著代贖。這個獻祭也是一個預表,充分表現了基督之死的意義和實質,藉此人能得著新的生命。
回應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賜下聖靈來,隨時提醒、管束、催逼、禁止我的言行,使我在生活中更加謹慎,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
約翰壹書一章9節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QT經文
利未記四章22~35節節
主題:受苦的贖罪祭-血獻神前、身燒營外
08/13 利未記 第7天
經文:利未記四章1~21節
當人行了不該行的事,也就是神所吩咐不可行的事(參2節),不論別人是否看得出來,或是隱而未現(參13節),是故意或是失誤,是有意或是無意,都是罪。並且也不在乎行了多少件,或只要行了「一件」,都是罪(參2節)。有罪就必須向神認罪,不過對於故意所犯的罪,贖罪祭是沒有功效的,因為贖罪祭為了無知而且不是故意的罪而設的,至於故意所犯下的罪,就沒有贖罪祭,只能等待滅亡了。(參來10:26-27節)。
就贖罪祭所獻的內容來看,它的定規和平安祭類似,都是以血和脂油為主,這說明贖罪祭和平安祭之間必然有某種關連性。就屬靈的意義來看,人最大的平安就是罪得赦免,這也是耶穌基督替我們成為贖罪祭的意義(參弗二12~16,來十12)。不過贖罪祭在血的處理上比平安祭更細緻:
首先,祭司要對著區隔聖所與至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參6節),這象徵人和神之間的障礙已經除去,人可以來到神的面前,如希伯來書說的:「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參來十19~20)。其次,再把血抹在香壇的四角(參七節);香壇是祭司獻香祈禱之處(參詩一四一2),幔子的路既已通了,我們的禱告也就沒有攔阻的到達神的面前。最後,才把所有的血倒在祭壇的腳(參七節)。祭壇是焚燒祭物獻給神的地方,把血灑在祭壇的四圍,象徵祭牲在神面前為人流血捨命,代贖罪過。
贖罪祭的基本定規是要將祭牲所有的皮、肉、頭、腿、臟、腑、糞全搬到營外潔淨之處燒了(參11~12、21節),這裡所講的「燒」,原文有焚燒毀滅的意思,此乃因這隻祭牲承擔獻祭者一切的罪,因而無法得神的悅納,就如同基督在十架受死時的最後一刻,因承擔世人的罪被父神離棄而痛苦的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參太二十七46,可十五34)一樣。希伯來書十三章11~12節說:「原來牲畜的血被大祭司帶入聖所作贖罪祭;牲畜的身子被燒在營外。所以,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表明了真正的贖罪祭物是基督,祂不僅為我們流血捨命,使我們的罪得著赦免,而且為我們受苦,這個受苦也成為我們得平安的一個原因,如以賽亞書所說的:「哪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回應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設立主耶穌為全人類的贖罪祭,使我在軟弱中有出路。求祢幫助我更加的保守自己不落入罪中,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
以賽亞書五十三章5節
哪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
治。
QT經文
利未記四章1~21節
主題:相交的平安祭-血灑祭壇、脂油歸神
08/12 利未記 第6天
經文:利未記三章1~17節
平安祭又叫酬恩祭,就是感謝的意思(參利七13、15)。在猶太人的重要節慶和慶典中是少不了的祭。獻平安祭的條例在前半段的定規基本和燔祭是相似的,先有無殘疾的祭牲,然後祭司要按手在祭牲的頭上;此外,獻平安祭時,兩個最重要的部分就是血和脂油。
獻平安祭時,祭司首先要把血灑在祭壇的周圍(參2節)。血是為贖罪之用,顯然人要得平安,罪必須先得著赦免,然後不潔的人才能得著平安享用平安祭的祭肉(參利七19~21)。
其次,平安祭所取的脂油包含了祭牲的每一個部分,無論是蓋臟的脂油、臟上所有的脂油並腰子上的脂油……。總之,神說:「脂油都是耶和華的」(參16節),所以獻祭的祭司絕對不可以把祭牲的脂油留下來。「把屬神的物歸給神」這就是平安祭的基本原則,也是人持守平安最重要的態度。聖經上記載榮耀、能力、恩惠都是屬乎神的(參詩六十二11~12,啟十九1),什麼時候人想要把該歸給神的榮耀據為己有,都是禍患,是神所厭惡的。如箴言二十五章27節所說:「吃蜜過多是不好的,考究自己的榮耀也是可厭的。」神要祂的兒女懂得依靠祂,而不要自高,把榮耀歸給自己。
聖經更進一步說明「脂油」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參11、16節),顯然當百姓把脂油燒在祭壇上的時候,神的心得著滿足,神喜悅我們常常把平安祭獻在祂的面前。希伯來書十三章15節說:「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
平安祭是五祭中,獻祭者唯一可以享用的祭物,並且獻祭者的家人及其他潔淨的人都可以吃用(參利七15~21)。所以平安祭是雙向的,人獻祭給神,神賜恩給人,而這個恩典還可以與他人分享。神給人的一大恩典就是平安,可見神願意人得平安,這正是神與人相交的意義,因此它也被譯成相交祭(參新國際版聖經)。
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幫助我學習作一個時時會感恩的人,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
希伯來書十三章15節
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
QT經文
利未記三章1~17節
主題:馨香的素祭-抹油加香麵
08/11 利未記 第5天
經文:利未記二章11~16節
素祭的祭物除了不可有酵、是經過加工的。另外還有幾項定規:
第一、獻素祭的時候,要加油和乳香。油在舊約的許多地方預表聖靈,顯然一個分別為聖的生活,需要有聖靈的工作和同在。在新約裡,使徒約翰及保羅也不斷地強調,聖靈和基督徒生命的密切關係(參約三5、十四16~25,羅八14,加五16~26)。而乳香是一種越燒越香的貴重香料,當素祭加上乳香焚燒在祭壇時,它的香氣不僅往上飄揚,就是周圍的人也必聞得到。這正如神子民生活的見證一樣,有美好的香氣,所以保羅說:「感謝神!常率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參林後二14)這香氣不僅是神聞得到,就是四圍的人也聞得到。
第二、要配鹽而獻。素祭必須用鹽調和(參13節),鹽調和的意思是它「有味道」。神子民的生活不僅要顯出香氣,而且還要有味道,使人樂於親近我們,就如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提醒,我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參太五13)
配鹽而獻的另外一個意義就是「如神立約的鹽」(參13節),那是永不廢壞的意思(參民十八19,代下十三5),表示我們生活的見證應當持久如鹽。我們不能一直用曾經有的見證來向主交帳,唯有謹慎自守直到主來,才是上策。
第三、素祭不可獨獻。除了獻祭必先流血以贖罪外,素祭也是見證神子民生活的聖潔。祭牲的流血贖罪即是救恩的預表(參來九22~28),但若沒有神的救恩,選民就不可能有聖潔的生活。今天基督徒生命的成熟是建立於基督的救恩上,因我們是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參林後五17),在基督裡長大成熟(參弗四13),在基督裡結出生命的果子(參約十五5)。因此,獻素祭不是我們要不要的問題,乃是必須的,神的兒女都應該獻上生命的素祭(聖潔生活的見證),好讓神在基督裡拯救我們的心意得著滿足。
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用祢的聖靈充滿我,使我的生活見證能夠持久如鹽、馨香常漫,引人歸祢,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
哥林多後書二章14節
感謝神!常率領我們在基督裏誇勝,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
QT經文
利未記二章11~16節
主題:馨香的素祭-無酵細麵
08/10 利未記 第4天
經文:利未記二章1~10節
素祭是以穀物,如穗子、細麵等物獻給神為祭,故稱為素祭(參1節)。照聖經的定規,素祭不能獨獻,而是配搭其他的流血祭同獻,故素祭常被稱為「同獻的素祭」(參利二十三12~13、16~18節)。從利未記中關於素祭的主要定規可以看出,素祭所象徵是神對其子民生活的要求。
首先,不可有酵。獻素祭的基本定規是不可以有酵(參4、5、11節),酵在聖經中多是指罪,而無酵的麵就被用來象徵聖潔的生命,如同保羅對哥林多教會說的:「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參林前五7)這說明了無酵麵與逾越節的意義及關係,也顯明素祭所象徵的是神子民的生活與行為應當如無酵的細麵。就今天的角度來看,素祭是在提醒基督徒的生活應當與世界有所分別,如同無酵的麵,這樣我們的生命就可以成為獻在神面前的素祭。
其次,經過加工。素祭是用「細麵」(參1、2、4、5、7節)或烘了的禾穗子,或軋了的新穗子當作初熟之物(參14~16節)。「細」字一詞所表達出來的概念就是精緻,是好的,而這精緻的由來是因為經過加工研磨。基督徒生活的見證也是如此,要經過神的工作,才能有馨香的見證。如聖經中的那些屬靈偉人們:約瑟經過被賣和下監,摩西經過曠野四十年的煎熬,大衛被掃羅追殺……,他們經過神的工作才顯出榮耀的生命見證。因此基督徒在遇見不是因罪而有的難處時,應當感恩,因為那是神的工作,為要熬煉我們成為祂的見證。
若說燔祭是生命的祭,是將生命的主權歸給主;那麼素祭就是生活的祭,是歸回神聖潔的生命,是以聖潔的生活見證為祭獻給神。
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用祢的聖靈充滿我,使我的生活能夠見證祢的榮耀,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
哥林多前書五章7節
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
祭了。
QT經文
利未記二章1~10節
主題:全牲的燔祭-全燒祭壇
08/09 利未記 第3天
經文:利未記一章10~17節
獻祭的祭牲要除去一切不潔,祭牲的臟腑和腿要用水洗乾淨(參9節),祭牲的臟腑和腿就代表祭牲的裡面和外面。若用鳥作為燔祭,則要除去鳥的嗉子和髒物(參16節),意義皆相同,要除去一切的不潔。總之,獻在神面前的必須是完全潔淨的,這也就是神透過祭牲所顯明祂對獻祭者的要求,因為真正獻上的是這個人;一個聖潔的人,他的獻上才能夠蒙神悅納。
燔祭牲在被獻為祭時,是毫無保留全燒在祭壇上(參9、13節),它的意思就是全然奉獻(參13節)。對獻祭的人來說,獻燔祭就是把自己生命的主權交給神,沒有任何的保留,就如保羅所說的:「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參羅十二1)
神在人的生命中掌權是神人關係的起點,亞當的犯罪墮落就是背離這個基準點,他不聽神的吩咐,而「要如神一樣」(參創三5),因此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同樣地,所有活在罪中的人都是因為不願降服在神的主權之下,以至於罪在人的身上掌權。如今神人關係的恢復,必須回到這個起點,就是降服在神的主權之下,一切以神的旨意為依歸,就如保羅接下來說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參羅十二2)所以,燔祭的意義就是表達人對神的降服與敬拜,這是每一個親近神的人首要面對之事。
對於沒有能力獻牛或羊的人,神同樣給他們一個出路,就是獻鳥為燔祭。獻鳥作燔祭只能用斑鳩或是雛鴿,這是潔淨的鳥類(參利十一13~19)。由此看來,神不偏待人,縱使人外面的條件有所不同,但並不成為奉獻自己的攔阻,神也不輕看貧窮人所獻的,仍把所獻的鳥視為馨香的火祭(參17節)。
回應
天父上帝,我們感謝祢,祢不輕看我,願意調整我這卑微的人,使我可以不效法這個世界,而能遵行祢的旨意,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
羅馬書十二章2節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QT經文
利未記一章10~17節
主題:全牲的燔祭-藉血獻上
08/08 利未記 第2天
經文:利未記一章3~9節
在獻祭的過程中,獻祭的主體是人,祭牲只是代表,但其重要性卻不可忽略,我們可以藉著神對祭牲的要求來體會神的心意。
不論獻牛或是獻羊,神對祭牲的基本要求就是沒有殘疾(參3、10節),即為完美的意思。人需要獻祭就是因為人有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參羅三23),需要完全的祭物來擔當我們的罪,以達到贖罪的果效。因此當我們把自己獻給神,也必須是全然聖潔的才能夠蒙神悅納,就如同沒有瑕疵的祭牲一樣。
獻祭者按手於祭牲的頭上有聯合的意思,藉此表達獻祭者和祭牲之間的緊密關係。藉著這個聯合和認罪的動作,獻祭者的罪便轉移給這頭牛或羊,如利未記十六章21節所說:「兩手按在羊頭上,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把這罪都歸在羊的頭上。」
祭牲要獻上血,因為一切活物的生命都在血中,聖經上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參來九22),祭司呈上血的目的就是為獻祭的人贖罪,因此燔祭也就有贖罪的意義。所以羅馬書說:「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身體獻上的意義如同燔祭,若是不聖潔,我們的奉獻就不能蒙神悅納。
燔祭要剝皮,但是剝下的皮並不獻在祭壇上,乃是歸給祭司(參利七8);獻給神的只有裡面的肉塊。也就是說,神要的是祭牲的裡面,而不是外面,就如大衛所禱告的:「祢所喜愛的是內裡誠實;祢在我隱密處,必使我得智慧。」(參詩五十一6)「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祢必不輕看。」(參詩五十一17)大衛明白神所要的是一顆憂傷痛悔的心,所以他的禱告蒙應允。因此,不論是悔改或是獻己與主,內心的誠實,實在是不可少的要件。
回應
天父上帝,我感謝祢,像我這樣不配的人,祢竟然還願意接納我。願祢使用我的一生來榮耀祢,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
羅馬書十二章1節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
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QT經文
利未記一章3~9節
主題:人獻供物
08/07 利未記 第1天
經文:利未記一章1~2節
從這兩節經文展開了利未記後面五章的獻祭條例,以下是獻祭的三個基本因素:
第一、神的施恩(參1節):獻祭的定規始於神在會幕呼叫摩西,然後傳予他各樣獻祭的法則。會幕就是神人相會之處(參出二十五8),也是神施恩給以色列百姓的地方(會幕的至聖所裡有施恩座);獻祭是獻在會幕門口的祭壇(參利一5),血則要帶進會幕內(參利四7),而贖罪日祭牲的血更要帶進至聖所的施恩座前(參利十六14~15)。這說明獻祭的定規一方面與神人和好有關,也與神施恩給人有關。也就是說,人欲來到神的面前領受神的恩典,就必須藉著神所定規的祭物和獻祭的法則。
第二、人的需要(參2節):獻祭不只是神的定規,也是人的需要,因為人需要與神和好,與神和好是一切祝福的開始,所以經文說「若有人獻供物……」(參2節)。摩西在詩篇九十篇7至10節說明了人生的困境,這一切困境,起因為神與人之間關係的破裂,因著這關係的破裂,我們活在神的震怒之下,進而造成生命種種的痛苦;而關係破裂的根由就是人的罪。所以,若要與神和好,先要解決罪的問題,而神所定的獻祭就是給人在罪中的出路,就如第4節所說的:「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
第三、為了除罪(參2節):人要獻祭給神,必須獻牲畜為供物(參2節),因為獻祭牲必會流血,流血有捨命替死的意義,這是贖罪最基本的概念。就如聖經所記:「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參利十七11)
獻祭有兩個方面,一個是獻祭的人,一個是被獻的祭牲。做在祭牲身上的事,原本應該做在人身上,但因我們無法替自己死,流血的祭牲就成為我們的代表和替代。牠一方面代表了我們的需要,就是解決罪的問題;一方面替代我們所該有的結果,為罪的結果付上代價。
回應
親愛的天父,我感謝祢,在我落在罪中的時候,祢為我開了一條出路,因祢賜下祢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為我的罪成了挽回祭,使我藉著祂可以與祢和好,奉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
羅馬書三章25節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
時所犯的罪。
QT經文
利未記一章1~2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