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豈能再為奴?!
05/25 加拉太書 第8天
經文:加拉太書四章1~11節
4:1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
4:2 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
4:3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
4:4 及至時候滿足, 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4: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4:6 你們既為兒子, 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是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4:7 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 神為後嗣。
4:8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 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
4: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 神,更可說是被 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
4:10 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
4:11 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
保羅在這裡用繼承者的例子來說明,他提到人在律法管束之下,有如未成年的繼承者,在管家、監護人(即律法)之下受約束,沒有自主權,與奴隷沒有分別。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他就能承受產業,正式成為全業的主人,有自主權;而天父所預定的時候,就是差祂的兒子降世為人,完成救恩,並且,當我們相信神的兒子,就得著神兒女的名分,領受屬天的產業。神兒子的靈也會進入我們心中,使我們可以呼叫:阿爸父!
本段經文可說是保羅寫信給加拉太教會最初的動機,過去加拉太人還未信主時,仍受屬世價值觀(即世俗小學,就是指第三章的律法)約束,並且對罪無能為力;當保羅把福音傳給他們,他們就因信耶穌,生命得改變,藉著福音的大能勝過罪的轄制。
如今,他們嘗過主恩的滋味,可以享受神兒女的自由豐盛,竟然接受猶太派信徒教導,把割禮當作信主的必要條件,讓自己落入律法主義的轄制中,情願去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的規條。因此,保羅對於加拉太人開倒車的行為,十分憂心,甚至用反問的方式「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參9節)表達他強烈的關心,他寫此書信,為要引導他們走回正路。
律法主義今日還在教會中,受律法主義轄制的人可能會說:不穩定聚會就是信仰有問題;不參加禱告會就是不渴慕神;我沒有守什一奉獻,神不會不喜歡我?他來教會那麼久,怎麼還不受洗?你會發現,律法主義者在乎事情的對錯,看重規定與標準,而非神的同在與祝福。
今天,我們也要問自己:我是否已經接受耶穌成為神的兒女?我是否渴望親近神?我是否知道神愛我愛到底?我是否害怕表現不好得不著神的祝福?我是否仍在律法主義的轄制中?我是否還過奴僕的生活?但願我們都受聖靈引導,平安喜樂地來到天父面前,呼叫:阿爸父!
回應
主啊!謝謝祢將我從罪的轄制中救拔出來,賜我兒女的位分,我要脫離奴僕的生命,領受屬天的祝福!
禱讀
加拉太書四章6~7節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是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
QT經文
加拉太書四章1~11節
主題:暫受看管與承受產業
05/24 加拉太書 第7天
經文:加拉太書三章15~29節
3:15 弟兄們,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雖然是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
3:16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 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3:17 我是這麼說, 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
3: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 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3:19 這樣說來,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3:20 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 神卻是一位。
3:21 這樣,律法是與 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
3:22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3:23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
3:24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3:25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
3:26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 神的兒子。
3:27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3:28 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3:29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保羅在此以立約的角度來說明,既然立了約,就不會隨意改變約定的內容。人的約定尚且如此,何況是神的約定。因此,神應許將產業賜給亞伯拉罕和其子孫的約定,也不會被四百三十年之後所設立的律法改變。
那麼為什麼要有律法呢?律法的設立是為了讓人知道神聖潔的標準,然而,沒有人能靠自己達到標準,而無法達到神的標準就是罪。羅馬書三章23節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因此,律法反而顯明所有的人都有罪,將眾人都圈在罪的範圍中。
神設立律法為要叫世人知道自己有罪,需要救恩,需要藉著信靠耶穌基督,成為亞伯拉罕信心的後嗣,才能得著神給亞伯拉罕與其後嗣的應許,領受神所賜的產業。
若是沒有律法,人不能知罪,不曉得自己無法靠自己的能力達成神的標準,不曉得自己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因此,律法有其重要性,就像生命的啟蒙老師,要引導我們到生命之主耶穌基督面前。
然而,當我們因信基督耶穌,得著神兒女的位分,就能靠著耶穌活出合神心意的生命,得著屬天的產業~豐盛的生命,脫離律法的管教,以及罪的綑綁。
我們還未信主時,我們會有罪咎感,心中有許多不安、不滿,即使不了解聖經,按著我們的良心(是非之心)也知道我們並不完全,不能達到神聖潔的標準。
成為神的兒女之後,我們領受屬天的產業~豐盛的生命,得著真平安,不再活在罪咎感中;我們生命的焦點,轉為愛神、親近神、看重與神的關係,願意為神放下自己的權益,效法耶穌謙卑自己。即使仍有得罪神的地方,因捨不得讓愛我們的父神傷心,快快認罪悔改,不再任憑自己活在罪中,靠聖靈過得勝的生活。感謝神!這是何等大的恩典與福氣!
回應
主啊!謝謝祢藉著律法作我生命的啟蒙老師,讓我知罪,知道我需要救恩。更感謝祢為我預備救恩,使我藉著相信耶穌,成為神的兒女,領受屬天的產業!
禱讀
加拉太書三章22、24節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
QT經文
加拉太書三章15~29節
主題:以信為本
05/23 加拉太書 第6天
經文:加拉太書三章1~14節
3:1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
3:2 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
3:3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
3:4 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難道果真是徒然的嗎?
3:5 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3:6 正如「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3:7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3:8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 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3:9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3: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3:11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 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3: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
3:13 基督既為我們受(原文是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3:14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有兩種生命:一種是「以信為本」的生命,一種是「以行律法為本」的生命。什麼是「以行律法為本」?就是保羅所說,靠肉身成全(參3節),靠著行律法在神面前稱義(參11節)。這樣的人以為靠自己肉身的努力,不需要神,就可以達到神完全的標準,即義的標準。
然而,「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參11節),並且,「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參10節),因為「行這些事的(參行律法),就必因此活著」(參12節),但若無法遵守全律法就有罪,其結局就是死。故此靠著肉身努力的人,沒有一個人能行出所有律法的規定,所以,以行律法為本的,是被咒詛的,就像被掛在木頭上(參結局就是死),他生命的光景是痛苦的,因為無法完全遵守律法的規定,就要被定罪,活在罪的綑綁和轄制中。
感謝神,耶穌基督代替我們的罪釘十字架(掛在木頭上),為我們受了咒詛(參13節),使我們可以脫離律法的咒詛(參13節),脫離「以行律法為本」的生命,成為「以信為本」的生命。什麼是「以信為本」?就是因信稱義(參8節)、聽信福音(參2節)、倚靠聖靈(參3節)的生命,這樣信靠神的生命,就像亞伯拉罕,因「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參6節)。
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當我們像亞伯拉罕信靠神,相信基督為我們所做的一切,凡事倚靠聖靈,我們就是亞伯拉罕信心的子孫,便會像他一樣蒙福,被神稱為義、得著永生、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在這段經文中,保羅兩次用「無知」這樣強烈的用詞,因為加拉太人已經領受寶貴的聖靈,得著「因信稱義」的恩典,卻仍然活在「以行律法為本」中,令他感到著急。親愛的弟兄姊妹,今天神也要問問我們,是否已經得著「以信為本」的生命,卻仍然靠自己,沒有凡事尋求神、信靠神?但願我們都能持續活出「以信為本」的生命,脫離律法的咒詛,領受亞伯拉罕的福氣!
回應
主啊!謝謝祢拯救我脫離律法的咒詛,賜我以信為本的生命;我要凡事尋求祢,靠聖靈得生,並且靠聖靈行事,領受祢為我預備亞伯拉罕的福!
禱讀
加拉太書五章4~5節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
QT經文
加拉太書三章1~14節
主題:基督在我裡面活
05/22 加拉太書 第5天
經文:加拉太書二章19~21節
2: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 神活著。
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2:21 我不廢掉 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保羅寫加拉太書的目的,是要教導加拉太教會信徒了解「因信稱義」的真理;在這幾節經文中,保羅詳細闡述了何謂「因信稱義」,以及該信者的生命本質。
經文提到死與活,簡單來說,既然死了就不受影響,但活著就會有影響、受到管束。當我們接受因信稱義的道理,就會如19節所說,我們因向著律法已經死了(即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就叫我們可以向神活著;也就是說,我們不再受律法的影響、轄制,而是受神的影響、管束。
第20節,保羅更進一步說明,當我接受因信稱義的道理,我(指老我,在罪惡過犯中的舊生命)就與基督同釘十架,與基督同死,老我不再有影響力;現在活著、有影響力的,不再是老我(不信主的價值觀),而是基督(性情、價值觀、能力、作為…)在我(新我、接受救恩的我)裡面活著,影響肉身的我。因此,因信稱義生命的本質,是持續活在相信「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愛我,為我捨己。」的信念中。
那麼,「基督在我裡面活著」的生命,是怎麼樣的光景呢?許多人見證自己信主後生命的改變,是因為有基督在裡面活著。基督內住的生命所帶來影響是:容易失控的情緒,已與主同死,取而代之的是耶穌的性情;傷痛,已被主醫治;軟弱,已因主的大能變剛強;無知的生命,有了屬天的智慧…在在宣示: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的舊生命是否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基督是否在你裡面活著?只要接受耶穌成為你生命的救主,讓主在生命的每個層面掌權,並且相信耶穌因為愛你,而為你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你就能得著與主同死同復活的生命。不論信主多久,持續將老我釘死(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持續活在相信主、領受主愛的道路上,讓基督在你裡面活著,你生命的本質將要不斷更新而變化!
回應
主啊!祢因為愛我,為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當我相信祢所做的一切,祢就在我裡面活著,祢復活的大能不斷影響我,使我生命更新變化,我感謝祢!願祢持續活在我的生命中!
禱讀
加拉太書二章20節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
QT經文
加拉太書二章19~21節
主題:與人同工
05/21 加拉太書 第4天
經文:加拉太書二章11~18節
2:11 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
2:12 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
2:13 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
2:14 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
2:15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2: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2:17 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
2:18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第11~14節中,保羅陳述一個事件,磯法(即使徒彼得)造訪安提阿教會,他接納外邦信徒,與他們一同吃飯。後來,有一批「從雅各那裡來的人」來到,彼得和一些猶太信徒(包括巴拿巴)便立即與外邦信徒隔開。保羅認為他們前後不一致的作法,違背真理,所以在眾人面前抵擋他們。
因著歷史背景,猶太人對外邦人多半採取敵對的態度,因此即使信了主,仍深受其影響。所以,當神要彼得傳福音給外邦人哥尼流時,彼得邀請了六位猶太弟兄同行以作見證(參徒十一12)。顯然,當時猶太信徒普遍還不能接受外邦人信主。
由此可見,「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是還不能接受外邦人的猶太信徒,面對他們的來到,彼得與保羅的看法與作法不同。站在保羅這位外邦使徒的立場,他堅持因信稱義真理,強調外邦人也能信主,這也是本書卷的重點。所以當他看到彼得一班人刻意與外邦人隔開,不合真理,他為要站穩立場,表明所信,所以當面抵擋他們。
然而,加拉太書及其他聖經經文,並無記載保羅和彼得後來如何,所以我們無從了解彼得當時如此做的原因,但從彼得後書三章15~16節中,彼得稱呼保羅為「我們所親愛的弟兄」,並肯定他所寫書信的內容,我們看見,彼得這位資深牧者,對年輕弟兄保羅的認同與接納。
在初代教會,真理還需要扎根的時候,保羅不因所面對的是多數,且是受敬重的牧長而放棄他所堅持的。彼得雖然面對年輕同工在眾人面前抵擋他,他也沒有為自己辯解,仍然接納他、肯定他。兩者都有值得我們效法的地方。
在我們與人同工的過程中,是否也遇到許多不同的看法?甚至我們有時候也會認為對方所言所行不合乎真理?求主幫助我們,在同工過程中若有意見不同的地方,就一起來到神面前,清楚領受神的心意,並謙卑順服,以神為教會的頭,祂就必會帶領教會持續走在祂的旨意中!
回應
主啊!幫助我,該堅持真理時,不看人情面;該看重合一時,願意放下自己以為對的想法。
禱讀
以弗所書四章15~16節
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全身都靠祂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
QT經文
加拉太書二章11~18節
主題:對抗世俗價值觀
05/20 加拉太書 第3天
經文:加拉太書二章1~10節
2:1 過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並帶著提多同去。
2:2 我是奉啟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卻是背地裡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惟恐我現在,或是從前,徒然奔跑。
2:3 但與我同去的提多,雖是希臘人,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
2:4 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僕。
2:5 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
2:6 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干。 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加增我甚麼,
2:7 反倒看見了主託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正如託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
2:8 (那感動彼得、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
2:9 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
2:10 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
在保羅的服事中,有一個很大的挑戰,就是面對猶太人的反對。當時不只信猶太教的人反對保羅所宣稱的基督信仰,還有一群信耶穌的猶太人也反對保羅,因他們仍受猶太傳統影響,故保羅稱他們為「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參4節),他們認為信耶穌的人要受割禮,並把這樣的想法傳到外邦人中(包括加拉太教會),而這與保羅所領受的福音(因信稱義,非靠行為稱義)相違背。保羅為要保持福音的純正,在第3節特別提到提多是希臘人(外邦人),卻沒有讓他受割禮的原因。
此外,保羅還要面對一個挑戰,就是傳統包袱。保羅幾次提到「有名望的人」,這些人是初代教會中,蒙眾人敬重的人,特別是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彼得、約翰。保羅並沒有貶抑他們,反而曾私下和他們面談(參2節)。但可能當時的信徒過度推崇並高舉這些「有名望的人」(高舉人過於神),並強調他們的權柄及地位,使得他們受到傳統的包袱所累。然而,保羅並沒有因人的推崇而格外博取他們的支持,反倒是這些「有名望的人」承認保羅成為外邦使徒的呼召,以及他所傳福音的正統性,用右手與他行相交禮(參9節),表示他們對他的接納與認同。
今天的經文中,有兩個常影響我們的價值觀,第一個是靠行為稱義。就是認為靠自己努力、修行、積功德,就可以達到完全的地步,所以一切都是自己的功勞。保羅在加拉太書中一再提醒,我們所接受的是因信稱義的道理,我們單單高舉的是耶穌基督並祂所成就的救恩。
另一個需要留意的,是避免高舉人過於神。在教會生活中,我們是否高舉一些神所重用的僕人過於神?是否因為講員而決定參加主日聚會與否?是否在意牧者的能力、恩賜、經驗過於對神的信心?那些神所重用的牧者,他們也是神的僕人,他們的能力與恩賜都是從神而來,若我們追求看得見的人,便容易落入高舉人的危險。我們並非不敬重權柄,而是在對於人的態度上,要持平。
回應
感謝主,將保羅的榜樣放在我們面前,叫我們看見,有人是這樣持守真理,不向世俗、不向錯誤的信念妥協!
禱讀
歌羅西書一章23節
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致被引動失去(原文是離開)福音的盼望。這福音就是你們所聽過的,也是傳與普天下萬人聽的…。
QT經文
加拉太書二章1~10節
主題:神所啟示的福音
05/19 加拉太書 第2天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11~24節
1:11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
1:12 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
1:13 你們聽見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樣極力逼迫殘害 神的教會。
1:14 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
1:15 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 神,
1:16 既然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裡,叫我把他傳在外邦人中,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
1:17 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獨往阿拉伯去,後又回到大馬士革。
1:18 過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
1:19 至於別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沒有看見。
1:20 我寫給你們的不是謊話,這是我在 神面前說的。
1:21 以後我到了敘利亞和基利家境內。
1:22 那時,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都沒有見過我的面。
1:23 不過聽說那從前逼迫我們的,現在傳揚他原先所殘害的真道。
1:24 他們就為我的緣故,歸榮耀給 神。
保羅分享他所傳的福音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不是從人領受、被人教導的。還沒信主前,保羅在猶太教中大發熱心,並且迫害神的教會,與真神為敵。然而神竟然選召他,將神的兒子啟示在他心中,翻轉他的生命,叫他傳福音給外邦人。所以,他看重神的啟示,沒有與人商量,特別是教會裡受人敬重的領袖,只是單單將福音傳到各地,反而使其他信主的人因他歸榮耀給神。
從這段經文,我們可以得到兩個重點:
一、福音的大能:從保羅身上,我們可以看見,福音的大能竟能將一個與神為敵、迫害教會的敵對者,改變成為誓死忠心的傳道者。
二、福音的源頭:因著經歷福音改變生命的大能,保羅深深體會,福音是從神啟示而來,因此他深知道: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神的靈方能成事。所以保羅在書信開始,就用了許多篇幅,表達他所領受的福音是從神而來的,因此,他沒有像世人一般尋求在上有名望的人,他沒有向他們請教、也沒有與他們討論,更沒有尋求他們的支持。因為他相信,神才是藉著福音翻轉人心的主導者。
我們也要像保羅一樣,讓人看見我們生命真實的改變。真正對人有影響力的,不是我們說了什麼重要的大道理,而是福音的大能在我們身上彰顯,帶來真實生命的改變。唯有像保羅一樣,單單倚靠神,緊緊抓住神,才能讓神在我們身上掌權,使我們的生命持續在神的心意中成長、改變。
此外,當知道傳福音不是靠自己,乃是靠神,因為唯有神能改變人心,拯救罪人。保羅提到他沒有與人商量,並非他不能與人同工,而是強調福音是從神啟示而來,所以我們領人歸主,不是用屬世的方法和道理,而是要尋求神、倚靠神,將人完全的帶到神面前,讓他真實經歷神。
回應
主啊!謝謝祢!向我們啟示祢的福音,盼望世人能從我們身上看見福音改變的大能,並且經歷神,而將榮耀歸給神!
禱讀
羅馬書十六章25節
惟有神能照我所傳的福音和所講的耶穌基督,並照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祕,堅固你們的心。
QT經文
加拉太書一章11~24節
主題:基督的僕人
05/18 加拉太書 第1天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1~10節
1:1 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他從死裡復活的父 神)
1:2 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
1:3 願恩惠、平安從父 神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1:4 基督照我們父 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
1:5 但願榮耀歸於 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1:6 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
1:7 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1:8 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1:9 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1:10 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 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
保羅在書信一開始,幾句問候之後,就急切地將他寫此信的緣由寫出來。然而,他知道這些話不是人所喜歡聽的,那他為什麼還要說?因他想表明自己是「基督的僕人」。
在保羅身上,我們可以看到身為基督僕人的特質:
一、以基督為主:保羅知道自己蒙召是因著耶穌基督一切的恩惠、平安、救恩,凡他所有也都是從基督而來,因此,他凡事以基督為主,尊主為大,領受主的託付,一切行事為人向主負責。
二、明白福音真理:保羅知道福音真理就是—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參4節)。所以,當有人將錯誤、偏差的信息教導加拉太教會,他能夠分辨,並且加以制止,給予正確的教導,幫助教會歸正。
三、不討人的喜歡:保羅說:「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傳福音的目的是讓人認識神、接受救恩,然而,傳福音的過程中,有可能遇到不認同、拒絕的反應,許多時候,我們害怕衝突,害怕不受人歡迎,不敢堅持真理,甚至選擇妥協或退讓。保羅不討人的喜歡,並不是要跟人撕破臉,他在提摩太後書二章24~25節也提到:「只要溫溫和和地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參提後二24~25)因此保羅在這裡所強調的是,面對福音真理,若有人不認同,或是有錯誤的想法,我們必須堅持立場,寧願得罪人,寧願被人討厭,而不願主的道受虧損。
我們也和保羅一樣,領受耶穌基督的救恩,蒙召成為基督的僕人,讓我們效法保羅的榜樣:在我們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主,凡事尋求主旨意,向主負責,尊主為大;我們要確實明白福音的真理,忠心傳講純正的福音;我們更要在人面前堅定站穩立場,不要害怕不同的看法,以敞開的心溝通,以溫柔的言語表達,以堅定的態度傳揚福音真理。
回應
主啊!我是祢的僕人,我要尊祢為大,持守真理,堅定站立,一生只討祢喜悅!
禱讀
彼得前書三章14~15節
你們就是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嚇(的威嚇:或譯所怕的),也不要驚慌;只要心裏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
QT經文
加拉太書一章1~10節
主題:三一神的祝福
05/17 哥林多後書 第35天
經文:哥林多後書十三章14節
13:14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 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
今天的這節經文,是保羅書信中最完整而簡潔的祝福句,也是唯一同時提到「耶穌基督」、「神」與「聖靈」的一句,在神學上,這一句經節也成為「三位一體神論」的基礎。我們所信仰的只有一位神,但祂擁有三種位格,那就是「父、子、聖靈」。父,代表著創造宇宙的神,所有一切的生命都源自於祂的創造。子是那位為了拯救世人,甘願放棄原本神的榮華、形像、權柄,以人的樣式與身分來到世間,與世人一同承受苦難,並擔當世人所有的罪,也就是「道成肉身」的神。聖靈是耶穌基督復活升天後,由父神所差來,常與神的兒女同在,在人心中引導人進入真理、見證耶穌的另一位保惠師。祂們三位是不能分開的。
這節記載了三位一體神如何同工,以及祂與人的同在。「耶穌基督的恩惠」,指以耶穌基督的救贖之恩為基礎的一切恩典。每一位信徒都是根據耶穌基督的救贖恩惠,才得與神和好。「神的慈愛」指出了神為我們預備救恩的理由。罪人可以得救單單是因著神豐富的憐憫和慈愛,並非我們的良善與作為。「聖靈的感動」,是聖靈把神的慈愛與基督的恩惠澆灌在人心裡,幫助人明白並接受神的愛和恩典。這表明父神的愛是源頭,聖子耶穌基督是彰顯神愛的管道,而聖靈的感動就是那溝通、來往與傳輸,是源自於神愛的流出與彰顯。
保羅在嚴厲的指責、掙扎、辯論之後,對哥林多教會給予的是祝福,是從三一神來的祝福。當我們面對仇視我們、與我們仇視的人,是否能藉著祝福、禱告與他和好?和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它卻能帶下神的祝福。詩篇一三三篇告訴我們,當弟兄和睦同居時,就有耶和華所命定的福與他們同在,因此我們不要讓人際關係間的摩擦在心裡形成仇恨,乃要在祝福中,與一切的摩擦告別。這條路雖是艱難,卻能帶來神的平安。
回應
主耶穌,為了我的罪,祢被釘在十字架上救贖我,連我這不可愛的人、常敵擋祢的人,祢都願犧牲自己的生命讓我能與祢和好,那還有什麼人是我不能原諒、不能饒恕的呢?主啊!我願更多的降服在祢十架救贖之愛下,更多尋求與神、與人的和好。
禱讀
哥林多後書十三章14節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 常與你們眾人同在!
QT經文
哥林多後書十三章14節
主題:基督徒的生活
05/16 哥林多後書 第34天
經文:哥林多後書十三章11~13節
13:11 還有末了的話:願弟兄們都喜樂。要作完全人;要受安慰;要同心合意;要彼此和睦。如此,仁愛和平的 神必常與你們同在。
13:12 你們親嘴問安,彼此務要聖潔。
13:13 眾聖徒都問你們安。
在哥林多後書末了幾節,使徒保羅以充滿慈祥溫柔的語氣,誠懇地表露他對哥林多人的善意。在第11節中表達了他對哥林多教會弟兄姊妹的五項期待—要喜樂、要作完全人、要受安慰、要同心合意以及要和睦,當信徒達成這五項時將會得著神的恩典。
要喜樂─聖經告訴我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參腓四4)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參羅十四17)喜樂是藉由與主連結、與主相交後,從內心發出的,因此不會受到外在因素的限制,是永恆的,這與會受人事時地物改變而變換的快樂是不同的。對於在患難、試探中的信徒來說,喜樂是得勝的表示,對在平安中的信徒則是感恩知足的表現。
要作完全人─就是要追求完全,要被恢復、修補、調整,被帶回到神起初造人時的正確地位上,並在神的身體中一同被建造。所以當追求在生命上成長,在各種工作、恩賜上也要更有信心和更善於運用。這樣才是向著「完全」追求,不自滿、不停歇。
要受安慰─當我們在痛苦或憂傷的時候,不要過分自信自尊,不肯接受弟兄姊妹愛心的幫助;也不要自暴自棄,不接受別人的安慰和鼓勵。因神允許我們受苦並不是叫我們受損害,而是叫我們得安慰,並用自己所得的安慰去安慰遭遇同樣痛苦的人(參林後一4~7)。
要同心合意─哥林多教會中有許多紛爭結黨的事,對已分岐、受迷惑的信徒,他們惟有思念相同的事,才能重新擁有一樣的心思與意見,彼此和諧,進而得著成全、調整與恢復。
要和睦─信徒個人生活聖潔,內心就有平安,信徒都不虧負別人,教會就有和睦。
當我們的生活中有喜樂、被成全、受安慰,並和睦且與肢體們同心合意時,愛與和平的神就會與我們同在。親嘴是當時流行的一種關懷禮儀,保羅在12節提醒我們生活必須平衡。僅僅有愛與和平還不夠,我們的愛必須用聖潔來平衡。信徒彼此之間要互相關懷,不論遠近,都該彼此關心問安。
回應
天父,願我的生命中常充滿從神而來的喜樂,時時追求完全,常受安慰,並與肢體同心合意、彼此和睦,享受神的愛。
禱讀
羅馬書十四章17節
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QT經文
哥林多後書十三章11~13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