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蒙頭是順服的記號

03/26 哥林多前書 第24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16節

11:2 我稱讚你們,因你們凡事記念我,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
11:3 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 神是基督的頭。
11:4 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或譯:說預言;下同),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
11:5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11:6 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11:7 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 神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11:8 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11:9 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
11:10 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
11:11 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
11:12 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 神。
11:13 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 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
11:14 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
11:15 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
11:16 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 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

在今天這段經文中,應先由第3節來了解。「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在這裡的「頭」這個字具有「權柄」與「管理」的意涵。神是基督的頭,表示基督甘心願意順服神的權柄與管理,又基督是各人的頭,表示我們每一個人都應順服基督的權柄與管理;至於男人是女人的頭,則是從創造的次序來看,所以男人要成為女人的頭,但「男人對女人有權柄與管理」的意思不含有仗勢欺壓的意味,而是指男人要保護和照顧女人。

接著,保羅討論到“蒙頭“的問題,他說女人要蒙頭,男人不需要蒙頭,因此就讓我們先來探討,為什麼女人需要蒙頭?首先,在希臘人中,只有出家無男人的尼姑、女奴會被剃光頭髮,而犯姦淫的女人和娼妓的標誌則是不蒙頭(參民五18),所以保羅引用當時的習慣,表明女性在公開場合不蒙頭,就如同娼妓或女奴是不合宜的。此外,女人要蒙頭的原因是女人是由男人而出,所以是男人的榮耀。而人的榮耀不應當在神面前顯出來,所以女人應該蒙著頭。同時,女人若不蒙著頭,就不能顯出男人是頭,也無法顯示出她有服權柄的記號。因此女人必須蒙頭,即便她們得著恩賜,有禱告和做先知講道,也必須蒙頭,因為她是為著神到人面前去作先知講道,或是為著人到神面前去禱告,而舉凡與神有關係的舉動,更要蒙頭。

但男人卻不可蒙頭,因他是神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參創一26),就如神先造了男人亞當(參創二7),使男人首先擁有祂自己的形象和榮耀,在地上代表祂,目的是要男人彰顯神、榮耀神,因此男人不應該蒙著頭,以免把神的形像和榮耀遮蓋住。常有人說這段經文是貶低女性,但我們從11節可以看到,神造男造女,女人由男人而出,男人也由女人而出,這表示男女是平等且相扶持的。

弟兄姊妹,當今文化中,我們不再將女性戴蓋頭看為順服的標記,因為真正的順服乃是存敬畏基督的心,順服和遵守權柄的話語,“如同順服主”(參以弗所書 5:21-22 )。神對於內心態度的關注遠大於對於頭蓋的關注。願主賜給我們一顆敬畏神的心,使我們從心愛神,順服、遵守祂所立之權柄的話語,如同順服祂。

回應

主啊,求祢幫助我,開啟我的心竅讓我作一個慎思明辨的人,讓我可以貼近祢的心意,順服祢,求聖靈天天在我生命中掌權,好讓我活出新靈新樣。

禱讀

羅馬書十五章5~6節

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叫你們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 一心一口榮耀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16節

主題:榮神與益人

03/25 哥林多前書 第23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章14節~十一章1節

10:14 我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10:15 我好像對明白人說的,你們要審察我的話。
10:16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
10:17 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10:18 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豈不是在祭壇上有分嗎?
10:19 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甚麼呢?或說偶像算得甚麼呢?
10:20 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 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
10:21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10:22 我們可惹主的憤恨嗎?我們比他還有能力嗎?
10:23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10:24 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
10:25 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
10:26 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
10:27 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
10:28 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
10:29 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這自由為甚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
10:30 我若謝恩而吃,為甚麼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呢?
10:31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 神而行。
10:32 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 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
10:33 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
11:1 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在今天這段經文中,看似使徒保羅告訴哥林多教會的信徒,當要逃避拜偶像的事,但若更深度地探討這段經文,我們會發現,保羅是透過吃祭物的問題,教導哥林多信徒凡事要以榮耀神和利他為準則而行。

哥林多是一個偶像充斥的城市,許多非基督徒喜歡在偶像廟裏坐席,也會邀請當時已信耶穌的老朋友赴席。雖然有許多基督徒會拒絕參加,但也有基督徒因朋友的熱情邀約,就前去應酬一番,因而也會從廟裏帶些祭過偶像的食物回家與家人分享。為什麼哥林多信徒會有這樣的行為呢?因為哥林多信徒認為祭鬼沒什麼大不了,所以他們自以為是地認為自己可以在神與偶像之間做選擇。為此,有人請教保羅,應該如何處理。於是,保羅便用猶太人最清楚的聖餐與獻祭作比喻來教導他們,他說,當我們領受聖餐的時候,我們是領受基督的血、基督的身體,是與愛我們的神有甜美的相交,領受主的筵席。這就如同猶太人的獻祭,一般的人是不可以吃的,只有那些在祭壇旁侍奉的人才可以吃祭物,因為那表示與祭壇有分。

所以保羅要哥林多信徒不可輕忽外邦人祭拜過的食物,因為那是祭鬼之物,不是祭神之物,吃了那祭鬼之物,就表示與牠們有關係。各位弟兄姊妹,我們是否也這樣,常常輕忽了某些屬靈的事,因此去做了許多不可做的事,導致於我們與基督的關係受到損傷呢?

基督徒的生活有兩大目標,榮耀神與不使人跌倒。因此即便我們有自由行各樣的事,但若有人會因著我的自由而跌倒或者不來教會了,那麼我們就要因著愛弟兄的緣故,約束自己的自由。

最後,保羅教導哥林多信徒,若有未信者邀請我們去他們家時,凡他們所擺上的食物,只要存著感謝的心領受,就可以吃,不用去查問是否為祭拜之物。但倘若主人特別告知我們那是祭拜之物,我們就要因為對方的緣故,犧牲我們的自由與權利而不吃,因為對方會特別告訴我們,就表示他的心裏對於基督徒該不該吃這類食物有疑問,甚至可能他認為基督徒不該吃,所以我們要為他良心的緣故不吃。各位弟兄姊妹,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要為了榮神益人而做,就如同保羅一樣,所以不管在家庭、職場、人際關係上,我們都要時時提醒自己,效法保羅的榜樣。

回應

主啊,求祢幫助我,時時效法保羅作一個願意體貼人的人,讓我不要單顧自己的益處,要作一位能夠造就人,榮神益人的人!

禱讀

哥林多前書十章31節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十章23~十一1節

主題:作為鑑戒

03/24 哥林多前書 第22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章1~13節

10:1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
10:2 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
10:3 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
10:4 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10:5 但他們中間多半是 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
10:6 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
10:7 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有人拜的。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耍。」
10:8 我們也不要行姦淫,像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
10:9 也不要試探主(有古卷:基督),像他們有人試探的,就被蛇所滅。
10:10 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
10:11 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
10:12 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
10:13 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 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

唐太宗弔唁大臣魏徵時,感慨的說:「夫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鏡,以防己過。今魏徵殂逝,遂亡一鏡矣。」(參貞觀政要‧論任賢),在唐太宗的警惕裡,其中一面鏡子乃是以古史為鑑戒。而使徒保羅也使用以色列民族的古史當成鏡子,好讓哥林多教會信徒可以引以為鑑,明白屬神的子民是如何興衰的。今日,我們也可以將以色列和哥林多教會的歷史作為借鏡,來省察我們的屬靈生活。

透過上帝的恩典,以色列子民離開了埃及,脫離了作奴隸的生活,並且在雲裡、海裡受洗,歸於摩西。從世人的角度來看,摩西是以色列的領袖,但是接下去,保羅便以先祖在曠野所吃的嗎哪、水和出水的磐石比喻成「靈食」、「靈水」、「靈磐石」,然後以此豫表基督是他們生命的供應者,是他們生命的源頭,也是他們的倚靠。即使經歷這麼大的恩典,以色列百姓卻仍然沒有回應上帝愛的揀選,結果所有人都無法進入應許之地。〈參第5節〉這時,我們便要問,為什麼他們不願回應神的愛呢?原因是他們貪戀惡事,又崇拜偶像、行姦淫,並且時常試探主,一有不如意的事,便口發怨言,抱怨上帝,導致他們無法專心愛神。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是否也可以從舊約古史的鑑戒中得到提醒,以至於不會重蹈覆轍,和他們犯相同的錯誤呢?保羅在在提醒我們不要尋求從這世界而來的安全感,因為那不是真實的安全感,也不要自以為站立得穩,那只會讓我們因自傲而跌倒!世上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都如同一張張試卷,考驗著我們如何做出回應,但這些試驗都是我們能承受得住的,並且神也要在其中,為我們開一條出路,讓我們能忍受得住。

回應

主啊,求祢幫助我,不要成為自以為站立得穩的人,請祢常常光照我,賜給我省察的能力,讓我一生跟隨祢。

禱讀

哥林多前書十章13節

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十章1~13節

主題:攻克己身、叫身服我

03/23 哥林多前書 第21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九章24~27節

9:24 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
9:25 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
9:26 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
9:27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在今天所讀的經文中,使徒保羅借用了一個場景,就是哥林多人所熟悉的兩年一次的運動會,而保羅會利用運動會中的競賽來做為比喻,目的是要鼓勵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要積極的參與在傳揚福音的行動中。並且保羅以自身拼命傳福音的榜樣提醒我們,凡想贏得獎賞的人,必須把一切阻擋和耽延賽跑的東西都排除淨盡;基督徒以基督自己為至寶,祂才是我們所要追求的獎賞,我們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的是要得著基督(參腓三8)。

在27節中,保羅告誡我們,在奔跑天路的過程中,學習「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是很重要的,因為唯有治死老我的肢體(參西三5),我們才能使身體為主的事工效力。所以每個人最大的敵人不是別人,乃是自己,因此為了贏得榮耀的冠冕,我們必須要有節制。弟兄姊妹,雖然物質上的需求是很重要,但與「傳揚福音」相互比較後,物質上的需要實在微不足道,就好比一個要參與比賽的運動員,若他想要贏得比賽,就必須學會節制,不論在吃、喝、運動、訓練、睡眠上,他都必須遵守教練嚴格的要求;今天基督徒若想贏得天上那不能壞的冠冕,就必須嚴格的自我管理,好叫身體可以為我們效力。所以保羅說:「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參林前九19),「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參林前九23)。

緊接著,保羅又說基督徒必須攻克己身的第二個理由,就是為了不讓我在傳福音給別人後,自己反被棄絕了,所以我們必須學習攻克己身。「被棄絕」的意思是訓練考試不及格,結果無法出賽,或比賽中犯規取消資格。這句話的意思不是指若基督徒做的不好,便會被神所棄絕,而是指,我們沒有好行為,被上帝視為不合格的選手,沒有資格得獎賞。所以我們屬主的人無論傳甚麼道,不要忘記自己先要身體力行。傳十字架的道,就必須自己先走十字架的路;傳耶穌是主,也必須凡事讓耶穌作我們的主。

回應

主啊,我願意凡事以祢的心為心,看重祢的事過於一切,讓祢居首位。

禱讀

哥林多前書九章26~27節

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九章24~27節

主題:與人同得福音的好處

03/22 哥林多前書 第20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九章16~23節

9:16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
9:17 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
9:18 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甚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
9:19 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
9:20 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
9:21 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 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
9:22 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9:23 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在今天所讀的經文中,一開始使徒保羅就強調他傳福音是沒有可誇的(參16節),而且是不得已的,最後結論是「不傳福音就有禍了」。這句話的意思讓人感覺保羅傳福音好像是很勉強的,不是那麼心甘情願。但我們往下看的時候,就知道他真正的意思是什麼,他一點也不是「被勉強」才去,傳福音乃是神的託付,是每個基督徒當盡的責任。

「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在這裡保羅告訴我們,傳福音的責任既然已經交託給我們了,不管甘心或不甘心,我們都應當去行,因此不管心情好不好或環境許不許可;也不論得時、不得時,裏面有沒有負擔,我們都是非傳不可。所以願我們都能有先知耶利米的心:「我若說:我不再提耶和華,也不再奉祂的名講論,我便心裡覺得似乎有燒著的火閉塞在我骨中,我就含忍不住,不能自禁。」(參耶二十9)有愛主的火不斷的在我們裡頭燃燒,使我們能熱心服事主,傳揚主的福音。

過去,耶穌曾對漁夫彼得和安得烈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參可一17)今日,主同樣也對我們說:「我要叫你們得人如魚」,所以基督徒活在世間不再是為了「賺錢」而忙碌,乃是為了「賺得靈魂」而辛勞。接著,保羅教導我們如何的傳福音,他教導我們,「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參林前九22),這句話的意思是,在無礙於救恩真理的原則下,傳福音的人應儘量體恤、遷就對方的立場,使人易於接受福音。但遷就別人,不是叫我們見風轉舵,也不是同流合污,更不是被世俗同化,乃是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參太十16),又是『在善上聰明,在惡上愚拙』(參羅十六18)這樣,才能使人與我們同得福音的好處。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是否願意學效保羅呢?「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起來,行吧!

回應

主啊,我求祢將那傳揚福音的火賜給我,讓我不再為己而活,乃是為主的緣故傳揚基督,我願意和保羅一樣,凡所行的,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福音的好處。

禱讀

哥林多前書九章22~23節

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九章16~23節

主題:權柄與自由

03/21 哥林多前書 第19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九章1~15節

9:1 我不是自由的嗎?我不是使徒嗎?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你們不是我在主裡面所做之工嗎?
9:2 假若在別人,我不是使徒,在你們,我總是使徒,因為你們在主裡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證。
9:3 我對那盤問我的人就是這樣分訴:
9:4 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靠福音吃喝嗎?
9:5 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彷彿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
9:6 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做工嗎?
9:7 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有誰栽葡萄園不吃園裡的果子呢?有誰牧養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
9:8 我說這話,豈是照人的意見;律法不也是這樣說嗎?
9:9 就如摩西的律法記著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難道 神所掛念的是牛嗎?
9:10 不全是為我們說的嗎?分明是為我們說的。因為耕種的當存著指望去耕種;打場的也當存得糧的指望去打場。
9:11 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嗎?
9:12 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
9:13 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
9:14 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
9:15 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我寫這話,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因為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

在今天所讀的經文中,一開始就有四個「我不是…?」,而所提出的四個問題,答案都是「是的」—保羅有基督徒的自由;保羅是使徒;保羅見過復活的主耶穌;保羅建立了哥林多教會。為什麼使徒保羅以相當激動的語氣來回應哥林多教會?因為在當時的情況下,他被哥林多教會「盤問」。還記得第一章中,我們介紹到哥林多教會正處於分門結黨的狀況,四派中有三個派別聲稱他們不是屬保羅的(參林前一12),顯然有不少信徒對保羅的使徒身分抱持懷疑的態度,因此當面盤問他。批評論斷聲四起:「他不是真的使徒」、「他沒有權柄作工」、「他沒有帶妻子,是不是有問題?」、「他的經濟來源大部分來自於自己製造帳棚賺得的」等等。故本章的一開頭就是保羅對於這四個問題激烈的回應,令當時的批評者為之羞愧,同時我們也對保羅事奉主的決心與意志深受感動。

當保羅向質疑他的哥林多信徒表明自己是神所蒙召的使徒身分時,他並不是要用權柄壓制他們,而是像個慈父對他們勸說,為要得著他們。「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保羅曾接受其他教會的饋贈(參腓四15~16),獨獨在哥林多時,完全以織帳棚維生(參徒十八3),不接受哥林多教會的供給,因此當他說「我寫這話,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時,其目的不是要爭取信徒的同情,而是要成為榜樣,教導他們要學習為別人放棄權利,好活出生命的見證。

最後,保羅再次說明,他有權利接受教會在侍奉上的供應。在第7節中描述道:「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有誰栽葡萄園,不喫園裏的果子呢?有誰牧養牛羊,不喫牛羊的奶呢?」第9節中,他更引用摩西的律法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所以使徒保羅就如同利未人在聖事上勞碌,就吃殿中的物;祭司侍奉祭壇,可分領壇上的物,以及主耶穌所吩咐的「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參14節),但緊接著,保羅卻強調,他為著福音的緣故從來沒有用過這樣的權柄,並且他堅持永遠不用這樣的自由與權柄,好叫軟弱的弟兄不因他的自由(即權利)而絆倒 (參林前八9~13)。

親愛的弟兄姊妹,主耶穌來是要服事人,不是要受人的服事;祂服事人不要代價,這是跟隨祂的人最崇高的服事表現。因此為著福音的緣故,你甘願捨己,以維護基督的見證嗎?願我們都願意捨己為耶穌,以回報祂賜給我們的奇異恩典。

回應

主啊,求主幫助我,讓我能夠為主而活、為主放下一切,榮耀主名。

禱讀

哥林多前書八章9節

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九章1~15節

主題:知識與愛心

03/20 哥林多前書 第18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八章1~13節

8:1 論到祭偶像之物,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
8:2 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甚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
8:3 若有人愛 神,這人乃是 神所知道的。
8:4 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也知道 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 神。
8:5 雖有稱為 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 神,許多的主;
8:6 然而我們只有一位 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
8:7 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
8:8 其實食物不能叫 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
8:9 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
8:10 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裡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嗎?
8:11 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
8:12 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8:13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今天的經文是有關「禁吃祭偶像之物」的講論。在此,使徒保羅教導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三件重要的原則:第一、知識只會叫人自高自大,唯有愛心能造就人(參1節),第二、神只有一位,萬物都本於祂,也歸於祂,所以偶像算不得什麼(參4~6節)。第三,要謹慎,不要因著自由,成為他人的絆腳石(參9節)。

保羅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時,他沒有說該吃或不該吃,卻提到知識和愛心。『知識』本身原是美好的(參箴二10),可以使人充滿各樣美物(參箴廿四4),但知識有一個危險的副作用,就是叫人錯誤地引以為傲,而驕傲將使人自以為是,因此看不起別人,定罪別人,甚至絆倒別人(參9,13節),拆毀別人(參11節);而愛心乃是出於神,因為神就是愛(參約壹四8),所以愛不僅能造就信徒個人,並且也造就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參弗四16)。由此可知,保羅所關注的是對他人是否有益處,對別人是否有造就,因此當我們在生活中碰到任何問題時,也要學習從「可不可以」轉變為「能不能造就」的觀點來進行辨別,否則就算我們有了各種奧袐的知識,也有移山倒海的恩賜,但卻沒有愛,這樣知識和恩賜就算不得甚麼,也沒有任何價值。因為知識和恩賜有一天都要歸於無有,惟獨愛是永遠長存(參林前十三2、8)。

其次,保羅也強調,當我們運用基督徒的自由去作任何事時,不能單顧自己對這事的感受與看法,而要小心不給軟弱的弟兄放下絆腳石,避免使其受慫恿去做違反自己良知的事(參10~12節)。倘若我們不願聽勸,一意孤行,這等人就是不愛神,也不愛人的,那麼雖有知識,卻仍等於沒有知識一樣;雖有自由,也等於作魔鬼的奴隸。弟兄姊妹,基督不但為剛強的信徒死,也為軟弱的死;不但為有屬靈知識的死,也為沒有屬靈知識的死。因此,我們對待每一位神的兒女,都要小心翼翼,免得不知不覺中得罪了人,也得罪了神(參12節)。

親愛的弟兄姊妹,「謹慎」的使用知識和恩賜是非常的重要,雖然我們在基督裡是「完全自由」的,但是這自由卻不可以變成別人的絆腳石,願神賜下智慧給我們。

回應

主啊,我感謝祢在基督耶穌裡賜下真正的自由,讓我的自由和知識不但不會使人絆跌,且能使人更認識你,並因此有合宜的行為。

禱讀

哥林多前書八章6節

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祂;我們也歸於祂──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祂有的;我們也是藉著祂有的。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八章1~13節

主題:論守獨身

03/19 哥林多前書 第17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七章25~40節

7:25 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
7:26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7:27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7:28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7:29 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7: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
7:31 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
7:32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7: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7: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7: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7:36 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
7:37 倘若人心裡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裡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如此行也好。
7:38 這樣看來,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7:39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
7:40 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 神的靈感動了。

今天讀的這段經文是講到守獨身的問題。在使徒保羅的觀念中,似乎守童身、守節不嫁娶是比較「有福氣」的,但是我們不能以表面意義來解釋真理,那麼為什麼他看起來比較鼓勵「不嫁娶」呢?原因有三個:第一、是現今的艱難,所以守素安常比較好(參26節)。第二、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參31節)。第三、為了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參35節)。

保羅在主面前「蒙憐恤,能作忠心的人」,所以他雖沒有主的明文「命令」,但卻有神的靈感動印證(參40節),這也說出神對那向祂忠誠的人,是何等的信託。了解了以上的三個原因,我們就能明白保羅這樣教導哥林多教會的緣由。然而,雖然守獨身對我們有益處,但卻不能將之視為聖潔或自傲的理由。更不可高舉任何守童身或守節的人,且凡事效法、尊崇他,這樣,將使守獨身成為挾制人的牢籠。

聖經也很清楚的描述末世的光景,所以身為基督徒,應該將注意力放在最緊要且具永恆價值的事情上,而不要將眼光定睛在婚姻、權力、地位和財富…等短暫的事務上,因為世上的一切終將過去,唯有屬靈的事永遠長存,所以我們要追求主,努力完成神的託付,好贏得那能存到永恆的冠冕。再一次強調,雖然保羅認為守獨身很好,可以帶來上述的三項好處,但這並不是意味著結婚不好,守獨身才是有福的,因為守童身或守節本身不能為我們帶來任何的價值,它的價值在於它可以使我們能夠更沒有攪擾的專心愛主,討主的喜悅。因此,我們應該擁有的態度是,無論神量給我們甚麼身分,我們都能為主的緣故,在自己的本分上盡己所能,因此,做妻子的就要盡妻子的職責,好叫丈夫喜悅;做丈夫的也要盡力愛妻子,使妻子歡心,二人同心建立一個愛主的家庭,這樣也能討主的歡心。故此,無論獨身與否,只要凡事為主而行、遵主命而行,在神看來都是美好的。

回應

主啊,求祢幫助我們當照著祢的旨意去愛妻子、愛丈夫,或孩子,凡事討主的喜悅。

禱讀

哥林多前書七章35節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七章25~40節

主題:守住身分

03/18 哥林多前書 第16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七章18~24節

7:18 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廢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禮。
7:19 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 神的誡命就是了。
7:20 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
7:21 你是作奴隸蒙召的嗎?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
7:22 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
7:23 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
7:24 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在 神面前守住這身分。

今天的經文是講到基督徒身分的問題。首先討論的是「割禮」的問題,使徒保羅告訴我們,一個人蒙神揀選成為神的兒女,完全與此人所處的環境或文化無關,因為神不憑外在條件揀選人。所以儘管猶太人有割禮的文化,但對於沒有這樣文化的非猶太人來說,就不需要在這樣的事上被轄制!這也是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二章26節所說:「所以那未受割禮的,若遵守律法的條例,他雖然未受割禮,豈不算是有割禮嗎?」加拉太書六章15節也說:「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因此基督徒要活出真信仰,最重要的是「遵守神的誡命」。

保羅再次提醒我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這意思是安於原來的身分,若是環境允許,能夠求得更好的身分當然並無不可(參21節),但不可用激烈的手段去爭取改變。因此不要因為我們沒有好的外在條件、面貌、生活環境…等,而每天怨聲載道,別忘了「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就應堅定我們的身分是屬於主,不要再被外在的一切所綑綁轄制。因為主的呼召並不改變信徒外面的身分,卻改變他們裏面的實際。所以保羅說:外面原本作奴僕的人,蒙召後,裏面改變,成自由的人;外面原本是自由的人,蒙召後,裏面改變,成作奴僕的人。

當你信主後,在基督裡是被釋放的,是得著自由的,同時,我們也都是基督的奴僕,因此無論我們的外在身分是不是奴僕都要知道,我們不再是人的奴僕了。然而,以弗所書六章5~7節進一步說道:「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那些在俗世社會中為奴的,不要只在主人面前殷勤,為要討主人歡喜,更重要的是,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親愛的弟兄姊妹,想一想,世上的自由,並不是真自由,因為人的心受到許多人事物的轄制;惟有天父的兒子能使我們得著真自由(參約八36)。所以我們不需要去計較外面的身分,而應注意裏面與神的關係,和在基督面前屬靈的光景。

回應

主啊,求祢扶持我,拉我到屬靈的高峰,讓我的眼睛只關注要怎樣事奉祢,而不是為世上的成功或舞台而拼命,我樂意作祢的僕人,單單事奉祢,討神的喜悅。

禱讀

哥林多前書七章23~24節

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七章18~24節

主題:論離婚

03/17 哥林多前書 第15天

經文:哥林多前書七章8~17節

7: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7: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7: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7:11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7:12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7: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
7: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原文是弟兄)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
7: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 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
7:16 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7:17 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 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

今天這段經文講到的是離婚的原則,使徒保羅很清楚並且仔細地回答哥林多教會,離婚原則的核心是15節後半「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這『和睦』不單指外面的和平,也指裏面的平安;神拯救我們,使我們因著與神和好,得以享受與人的和睦(參弗二15~17),以及心靈的平安與安息(參林前一3;太十一28),故無論遭遇甚麼事,即便是像離婚這樣的大事,也要讓基督的平安在我們的心裏作主(參西三15)。因此,無論如何,我們務求與人平安相處,特別是我們的家中若還有不信的親人,那麼我們更應該與他們和睦相處;不可因我們的信主而與他們不和,反要盡力的好好待他們,使他們因我們的行為所感,也願歸向主。

當然在婚姻生活中並不是樣樣都順利,倘若有不信的一方因著信仰的緣故執意要「離棄」有信仰的一方,這樣我們也不要受到轄制,因為神不願意祂的兒女,把祂僕人在教會中所交通的話,當作死的規條來遵守,受其束縛、控告;卻願意祂的兒女們在那些事上,能活在平安的感覺中。

回到經文一開始,保羅提到那沒有嫁娶與寡婦的情況,『沒有嫁娶的』原文是男性,在此指喪偶的鰥夫,而不是指從未結過婚的人,面對鰥夫和寡婦,保羅處理的原則是「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一個沒有守獨身恩賜的人,難免因『慾火攻心』,而感到苦惱;如果是這樣,『倒不如嫁娶為妙』,免得不能自制――『自己禁止不住』,反而被試探所勝。

弟兄姊妹,神創造人是因著愛,所以神希望人能活在愛中,而且不僅是活在與主相連的愛中,也活在夫妻彼此成為一體的愛中,因此,願我們能常與我們未信的家人分享主的愛,使他們因我們而成為蒙愛的兒女。

回應

主啊,謝謝祢愛我、求祢幫助我成為和睦的人,真實的帶給人真正的和平,使他們能夠認識祢是唯一的救主,愛我們保護我們的神。

禱讀

以弗所書四章2~3節

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

QT經文

哥林多前書七章8~1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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